州环境监察支队深入弥勒市开展“双随机”环境监察抽查工作
2017年8月30日至31日,红河州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卢峰带队深入弥勒市化工、煤矿、印刷、制造企业开展“双随机”环境监察抽查工作。通过对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并查阅相关资料,对抽查的大丰化工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给予肯定并提出要求:一是加强废机油、废机油桶的管理,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建立危废暂存间;二是进一步规范厂区雨污分流系统,确保雨水和污水分流;三是进一步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环保意识。同时对弥勒市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