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环保局稳步推进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和环境保护部《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快速响应和处置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构建全市环境安全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环境安全,建设生态弥勒,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自2017年1月以来,弥勒市环保局督促符合备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在完成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的基础上,开展预案编修工作。截至目前,弥勒市共有20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通过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