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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环境保护局全面推进环保税费改革

发布日期:2017-12-18 信息来源:红河州环保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届时排污费将“平移”到环保税,环保排污费的征收将退出历史舞台。

  为适应新形势下排污费征收工作的新要求,泸西县环保局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做好“费改税”过渡期的排污费征收与交接工作,确保排污费税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是环保税务大联动,做好移交工作。泸西县环境保护局联合县地方税务局就排污费征收资料信息交接召开了座谈会,对近年排污费征收情况、征收台账等资料进行移交,就当前环保、税务部门在排污费交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整理完善了2017年度排污费征收相关档案,为环境保护税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排污征收大攻坚,强化过渡期排污费征收。为确保环境保护费改税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过渡,泸西县环保局严格按照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坚持依法、全面、足额、按时的征收原则,不断强化排污费的征收工作力度,环境监察执法人员集中攻坚,确保了泸西县今年排污费征收工作及排污费改税移交工作圆满完成。

  三是税费改革大宣传,提高环保意识。为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费改税宣传力度,确保企事业单位及时了解环境保护费改税政策,泸西县环保局通过压实乡镇网格化环境监管职能,结合本年度排污费征收、日常环境监察、环保工作会议等方式广泛宣传环境保护费改税改革相关法规政策,使企业充分了解费改税的重要意义,切实为2018年环境税征收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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