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严、细、稳、廉”严格环保执法监管
一是“严”执法。坚持铁腕执法,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事后严惩,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有效形成监管执法高压态势,促使环境违法行为不解决、污染不消除、污染物不达标,坚决不放过。2017年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179人(次),车次321台(次),检查企业321家(次),制作环境现场监察笔录277份,办理《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1件,行政处罚案件2件,共处罚款20万元。
二是“细”监管。对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采取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白天检查与夜晚检查相结合,强化环境监察执法巡查,做到监管全覆盖、违法零容忍、整治重实效。截至目前,按照每月一随机,完成污染源“双随机”检查任务11个,完成率达100%。
三是“稳”调处。按照“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的要求,认真做好环境信访工作,并对处理过的信访案件采取事后回访,从而有力地打击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各种违法排污行为,维护社会稳定。截至目前,受理环境信访投诉66件,结案率、处理率均达100%。
四是“廉”队伍。严格执行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建立和完善环保内部管理制度,严格约束环保执法人员,切实增强执法人员严于律己、勤政为民、廉洁从政的服务意识,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现象,树正气,正行风,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的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