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普查办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检查
为切实抓好我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各项工作,进一步推动各项普查工作全面贯彻落实,4月23日至24日,州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张永庆率领检查组一行4人分别对开远、弥勒、泸西、个旧、建水、石屏6县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查看资料、听取汇报,重点对各县市的污染源普查工作人员、经费、办公场所、专网等落实情况,基本单位名录筛查情况和普查员普查指导员“两员”选聘工作情况等进行了检查。针对各县市思想认识、经费保障、部门联动、责任落实、基本单位名录筛查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检查组强调,各县市要进一步落实红河州“3·30”普查工作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加快基本单位名录筛查和两员选聘工作进度,切实做好清查建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