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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市环保局加强监管保障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稳定运行

发布日期:2018-09-30 信息来源:红河州环保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今年1月至9月,开远市辖区内所有重点污染源企业在线监控系统稳定运行,未发现擅自停运、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等现象,并及时将监测数据上传至云南省国家重点监控污染源自行监测信息发布系统,实时向社会发布。

  随着国家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规范化管理,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监测数据已成为国家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总量控制、环境统计、排污费征收和现场环境执法等环境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开远市自2004年始开展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截至2017年底,辖区内共有6家重点污染源企业安装了废气、废水等在线监控系统20台(套),监控系统涉及火电、水泥、化工、城镇生活污水等行业,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对企业排放污染物实施全天候监控,并实时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让民众实时了解身边污染企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加强社会监督,倒逼企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

  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远市环境保护局作为监管部门,积极履行职责,不断加强辖区内企业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监管力度,有效保障了在线监控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主要做法:一是安排专人负责在线监控数据的管理,每天查看企业在线监控数据,监督企业在线设施正常运行,对生产设备、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异常备案等进行管理,对在线数据的异常情况,查找分析异常原因,对因监控系统异常引起的数据异常,进行数据修约,保障企业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高重点污染源数据传输有效率。二是对辖区重点污染企业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日常巡查,对在线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进行例行检查,确保监控系统稳定运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三是开展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比对,每个季度进行在线监控系统比对监测,保证开远市重点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满足传输有效率达到75%以上,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90%以上。四是加强对本辖区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增加对在线设施的现场检查频率,对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不定期检查。促使开远市企业重视并加强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的监管,让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更加高效、稳定运行,监测数据有效准确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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