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拟上报州人民政府命名的第八批“红河州州级生态文明村”名单公示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扎实推进我州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红发〔2016〕26号)要求和红河州环境保护局《红河州州级生态村建设管理规定》(红环〔2013〕103号)要求,现将金平县者米乡巴哈村委会等13个村委会拟报州人民政府命名为第八批“红河州州级生态文明村”,这批命名后,全州总共命名1119个行政村(社区),完成了全州行政村(社区)总数1312个的85.3%。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19年4月24日—4月30日止〔星期六(27日)、星期日(28日)正常上班〕。
二、拟报命名名单(共有 2个乡、13个建制村)。
拟报命名州级生态文明村名单如下:
(一)者米乡:巴哈村委会、下新寨村委会、顶青村委会、河边寨村委会,共4个;
(二)营盘乡:太阳寨村委会、水塘村委会、罗戈塘村委会、牛滚塘村委会、鱼塘村委会、东瓜林村委会、芭蕉河村委会、老街村委会、大芦山村委会,共9个。
三、举报电话(传真)
(一) 电话(传真):0873—3856070
(二) 公示期间,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保护科接受对拟上报州人民政府命名的第八批“红河州州级生态村”的来信、来访和电话。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