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环保局以规范透明促廉洁行政
弥勒市环保局始终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从严治党,严格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建设,不断强化廉洁自律,从严规范行政行为,全面实施公开透明行政。
一是规范审批行为,实施透明审批。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环评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环评登记备案制度,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坚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强化责任,简化手续,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和质量。为杜绝项目审批中腐败现象发生,实行项目集体审查审批、对外公示阳光操作。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实行透明执法。严格执法程序,完善执法文书,规范案卷管理,公开执法流程,对所有行政处罚案件都进行详细审核并备案管理。实行严格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执法人员统一持证上岗,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环保执法形象。
三是规范信访机制,实施透明信访。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建立环境信访领导接访机制、反馈机制、联动联办机制、防范预警机制,狠抓环境信访矛盾的预防和化解,优化信访案件的调处和办理结果,确保每一起信访案件都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用实际行动在环保部门与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
四是规范公开机制,实施透明政务。以政务公开试点为契机,全面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机制。按季按月按需定时公开项目环评、双随机检查、处罚案件、环境质量等有关事项,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敏感项目,组织召开听证会或座谈会,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面对面地向群众公开,利用政府网站、弥勒环保微信公众号、弥勒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