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充实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中央、省和州有关推行政务公信息开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州生态环境局新增机构及人员变化情况,经认真研究,决定调整充实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李悦江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 梅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志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嫦 副局长
成 员:白光亮 综合科科长
刘凤艳 环保督察办负责人
王朝富 法规与宣教科科长
黄国政 科技与规划科科长
浦绍平 水生态环境科负责人
杨 孺 大气环境科科长
张 晋 土壤生态环境科负责人
杨 勇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科长
卢 峰 生态监察支队支队长
邓春玲 生态环境应急监测中心主任
李 梅 生态环境工程管理中心主任
李琴芳 生态环境信息监控中心主任
张志明 生态环境监测站站长
万 锦 财务核算中心主任
杨 率 办公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处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具体事务,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陈志远副局长为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杨率同志兼任,王朝富、李臣科、王微微、徐嘉瑞三位同志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其中,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由法规科科长王朝富同志负责。政府信息查询“96128”专线由法规与宣传科科长王朝富同志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