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四举措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
正值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在“忠职守”、“严执法”、“强应急”、“抓投诉”下功夫,全力维护好生态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忠职守”提高企业守法意识。制定印发《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环境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并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将企业可能忽视的环境问题汇总成《至企业负责人的一封公开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员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宣传册下发企业。
“严执法”震慑企业违法行为。结合“双随机”、中央环保督察、省级环保督察及各类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重点查处“未批先建”、“废气超标排放”、“散乱污”、“在线数据造假”等排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强应急”展现企业应急水平。为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促进企业承担保障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和落实防范措施,先后制定印发《弥勒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弥勒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弥勒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预案》、《弥勒市环境保护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弥勒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截至目前,对35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同时督促重点企业年内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从源头上有效防范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抓投诉”提升为民服务质量。严格遵守环境信访工作要求,不断扩展信访投诉渠道,最大限度满足不同阶层群众投诉需求,热情接待,认真办案,及时反馈。截至目前,共处理环境信访投诉184件,做到件件有回音,处理率、办结率达100%,群众环境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