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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切实履行疫情防控环境监管责任

发布日期:2020-02-11 信息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扎实做好污染防控工作。近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联合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组成现场检查组,对疫情防控期间的重点企业和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检查组一行由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刘梅率队,先后对蒙自市垃圾处理厂、蒙自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五里冲水库)、蒙自四通泰兴供水有限公司(净水一厂)、滇南中心城市大屯海污水处理厂等企业开展现场检查。

  检查过程中,刘梅明确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做好疫情期间各类风险防范工作,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现场检查后,为切实加大全州环境监管力度,突出疫情防控期间工作重点,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及时下发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期间加强现场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州13县市分局环境执法人员要坚守岗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在抓好日常监管的同时,进一步强化辖区内医疗废物处置机构、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含医疗废水处理)等重点企业和单位的环境监管力度,做到守土尽责,切实履行疫情防控的环境监管责任,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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