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完成3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全面解决农村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和水源地可持续开发利用,开远市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要求,组织开展了中和营镇西龙潭、中和营镇远近冲水库、大庄乡平石板3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共划定水源保护区9.753km2,其中,一级保护区3.642km2、二级保护区6.111km2。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分,将对保护区进行防护隔离设施建设,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显示标志,有效保护和改善开远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生态环境和饮用水质,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