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召开州委第七巡察组专项巡察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情况反馈会议
2021年7月27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召开州委第七巡察组专项巡察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情况反馈会议。
会上,州委第七巡察组组长张绍谟向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州纪委常委、州监委委员、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州委巡察办主任王光伟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站位,增强抓整改的政治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二是要强化措施,推进问题整改出实效。要坚持领导带头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确定时限,明确责任科室,压实整改责任。三是要统筹兼顾,强化巡察成果应用,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提升各项工作水平。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杰作表态发言,一是局党组对巡察组反馈的全部问题和意见虚心接受、全盘认领、严肃对待。二是将对照州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意见和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认真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方案,完善整改清单,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改措施全面深入,整改工作成效显著。三是将以本次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统筹、整合力量,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力度。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周雪云对州生态环境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州纪委州监委第四监督监察室主任刘顺彪、州纪委州监委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莫文、州委第七巡察组全体成员、州生态环境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州生态环境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副科级以上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