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本部核心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补充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单位已于2022年1月14日进行首次公示、2022年1月15日—1月28日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发区优化提升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办通〔2022〕33号),明确涉及整合的开发区,可根据工作实际以保留的开发区为单位开展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编制工作,评价对象规划内容发生变更,因此,因此在第一次公示、第二次公示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公示。现将《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本部核心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主要调整内容
(1)规划名称由《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变更为《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本部核心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规划范围由原蒙自经开区总用地规模143.99km2调整为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本部核心区93.25km2。
二、变更后规划主要内容
(1)规划定位
统领蒙自经开区发展的核心区域,打造为绿色高质量发展,具有明显外向型特色的国际性陆港、云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滇南中心城市的核心产业平台和产城融合示范区。
(2)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本部核心区的管辖和建设范围,合计93.25km2;大屯雨过铺片区面积74.85km2;产城融合片区面积18.40km2。
(3)规划时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4)规划产业发展重点
重点发展有色金属及新材料、先进制造、现代服务业。
大屯雨过铺片区:重点发展有色金属及新材料,电子信息制造、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产业。
产城融合片区:重点发展现代物流、电子商务、金融服务、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配套发展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商贸零售等生活性服务业。
三、报告书获取方式
1.报告书纸质版获取途径:蒙自市红河大道中段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506室、昆明市西园南路126号融城优郡B5写字楼21楼。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居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项目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形式
公众了解本信息后可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对规划实施、环境影响评价等发表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建议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进行反馈。
六、公众提出书面意见的起止日期
2022年8月29日—2022年9月9日,共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七、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蒙自市红河大道中段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506室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0873—3946303
电子邮箱:493232774@qq.com
八、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云南新世纪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园南路126号融城优郡B5写字楼21楼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871—64112383
电子邮箱:1604572151@qq.com
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