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严管+厚爱”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生态环境执法中的严管与厚爱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坚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健全完善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机制,围绕“红河绿剑”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正确认识把握环境执法过程中严管与厚爱的辩证统一关系,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战场上作出贡献。既不断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又始终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送法入企”抓好宣传教育,最大限度激发企业走绿色发展道路的信心。
管服结合,促进企业提质增效 全面落实生态环境执法领域“六项机制”,始终坚持既严格执法监管,又主动做好服务。以“谁执法、谁普法”为原则,以创新执法方式为重点,持续推广“监管+服务”执法模式,全力帮助企业解决在发展中遇到的难题,主动高效支持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一是组织开展普法培训会。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及各县市分局邀请省、州级专家重点解读法律法规和环保条例办法,先后组织集中培训会10余场次,参加企业单位超300家,为企业精准“开药方”。二是丰富普法宣传载体。不断拓展普法宣传渠道和形式,主动靠前做好宣传服务工作,印制并向企业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册(本)。三是结合检查任务开展帮扶服务。利用现场检查的时机,发挥“宣传队”和“服务队”作用,把宣传环保法律法规贯穿整个执法过程中。
“真的非常感谢你们,你们的这种普法方式非常好,既能增强我们的环保意识,又能让我们企业知道自己的守法点,增加我们的法律知识。最重要的是,你们服务式的执法从源头上帮我们治污,为我们解决很多疑点、难点和堵点,促进我们企业合法化发展……”在送法入企过程中,得到最多的回应是企业的认同、支持和感谢。现场执法人员总是能针对性地进行现场答疑解惑,帮助企业消除违法隐患,降低违法风险,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精准执法,守牢企业环保底线 开展温情执法的同时,创新执法方式,提升监管效能,严查严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结合红河实际,制定出台常态化巡查执法监管制度,瞄准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开展夜查、雨查、节假日巡查检查;利用非现场执法手段对正面清单企业进行管理,减少执法干扰;依靠无人机航拍,红外热成像以及在线监测数据对比,及时发现企业异常情况,并加大夜查暗查力度,提高精准发现问题线索能力。2022年全州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80件,罚款金额共计2719.761万元,案件数量和处罚金额均处全省第三位。红河、金平两县率先办理违反土壤污染法案件各1件,开创了全省土壤污染案件查处的先河,压实了土壤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为土壤污染案件的查处和办理打下坚实基础。
行刑衔接,惩治企业违法行为 保持与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密切协作,不断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联合印发《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通过进一步畅通案件移交渠道,形成良性互动格局;规范行刑衔接程序,增强部门工作合力;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增强执法司法实效。2022年召开行刑衔接工作座谈会、各类案件移交沟通会14次,邀请公安机关派员参与“红河绿剑”生态环境专项执法交流并联合开展比武竞赛等活动。2022年红河州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共有11件(全省位列第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件(全省排名第一)。在移交公安过程中,一名企业违法人员感叹道:“我们一味追求经济利益而忽略环保,无视执法人员的宣传和整改要求,甚至逃避环保部门的监管,最后导致自己走上环境违法的道路,实在悔不当初。”在面对企业感叹之时,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也只能将此案件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教育,震慑企业,警示在发展的同时要保护好生态环境,为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共同努力。
下一步,红河州将继续探索优化“严管+厚爱”方式,以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为抓手,推进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落实“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措施,深入开展交流学习和交叉检查活动,着力提升执法水平和效能,提高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处置能力,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境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企业实现自身的绿色转型,全面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