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分级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3年本)公开征求意见
为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红河州“放管服”改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关于发布〈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8号)、《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2年本)〉的通知》(云环发〔2022〕32号),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对《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进行了优化调整,形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分级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公众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有修改意见的应说明理由。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至6月26日。
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873-3856544
邮箱:zhbjhpk@163.com。
附件: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分级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3年本)公开征求意见稿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