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联合县市局开展核与辐射安全检查
为压实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主体责任,化解辐射安全风险隐患,近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会同个旧分局、金平分局、屏边分局、建水分局,对4家放射源及10家射线装置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州内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相关情况,保障红河州核与辐射安全。
检查组对14家涵盖Ⅳ、Ⅴ类放射源及Ⅱ类、Ⅲ类射线装置的单位开展督导检查,通过多角度、全方位现场检查放射源监控系统、放射源出入库管控、直线加速器剂量报警系统、工业用CT装置应急安全联锁系统等辐射安全关键设施运行情况,确保真实掌握核技术利用单位的安全工作情况,有效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下一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将做到监管心中有数,抓重点、懂要点,在严守辐射安全底线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检查程序、提升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