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河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2023年更新)》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向社会公开并适时更新的规定。经充分征求意见后,对2023年红河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进行更新,将92家单位纳入省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进行管理,现将具体名录(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17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提出相关意见。地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2-5室,联系电话:0873-3856070。
附件:红河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2023年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