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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国家长江经济带反馈云南宏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93万吨电解铝项目环评审查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0-30 信息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反馈问题内容

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11月为云南宏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93万吨电解铝项目编制出具环评报告书,红河州生态环境局2022年12月进行批复。2023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核算该项目无组织氟化物排放量时,未按《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有色金属冶炼(HJ983--2018)》中“电解车间氟化物无组织源强数据需通过类比实测值确定”的要求,多个关键参数没有通过类比实测值确定。该项目无组织氟化物源强类比同工艺同装备企业为吨铝0.2077千克,但环评报告中仅为吨铝0.0454千克,致使作为测算依据的氟化物排放量数据大幅缩减,导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准确,可能影响项目周边生态环境质量。此外,针对评审专家之前就提出要复核该项目氟平衡的重要意见,红河州相关单位未深入研究。

二、整改完成情况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整改工作。针对此问题,组织技术人员编制氟化物无组织源强测算整改技术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根据技术方案到同工艺同装备企业云南宏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3万吨项目电解铝建设项目A系列进行了类比监测,根据实测结果重新核算氟化物无组织源强及氟化物排放量,开展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和大气防护距离计算,预测结果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要求,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对关心点的影响不大,对所处区域空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环境影响可接受。补充分析结果于2024年10月25日组织国家、省级专家进行了评审论证,专家一致认为《云南宏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93万吨低碳铝建设项目氟化物源强变更及影响补充分析说明》结论可信,建议可作为后续相关工作的技术支持。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自查自验工作。

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2024年11月6日18:00前向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反馈。联系电话:0873-3742587,邮箱:775643867@QQ.COM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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