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新增2023年红河州州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的公示
根据《红河州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在各有关医疗机构申请的基础上,州卫生健康委于2023年12月15日组织州级专家进行了遴选评审,拟同意成立红河州医用高压氧质量控制中心等5个中心,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州级质控中心 |
挂靠单位 |
1 |
红河州医用高压氧质量控制中心 |
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 |
2 |
红河州核医学专业质量控制中心 |
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 |
3 |
红河州医疗设备器械临床应用质量控制中心 |
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 |
4 |
红河州创伤质量控制中心 |
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 |
5 |
红河州产科质量控制中心 |
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 |
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算。
联系电话:0873-3733177
邮箱:hhwsyzk@163.com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