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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涉企政策制定实施工作提高可用管用好用水平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27 信息来源:红河州投资促进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近年来,我省坚持聚焦经营主体需求、坚持促进经营主体倍增,出台了一系列涉企政策,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也存在照搬上级政策较多、针对性不强、匹配企业需求不够、政策执行力不强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涉企政策制定实施工作,持续提高政策可用、管用、好用水平,不断增强经营主体获得感、满意度,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聚焦企业可享,持续提高政策可用水平

  (一)增强政策的可行性。密切关注国家在宏观调控、产业发展、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方面政策的变化动向,遵循法治框架和国家政策导向,研判政策实施的综合效益、保障条件及社会稳定风险等,统筹考虑企业发展需求和各地工作实际,确保政策切实可行。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在制定政策时坚决摒弃地方保护主义。规范招商引资政策措施,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行为。国家和我省已明确执行的政策措施一般不重复纳入新文件。

  (二)提高政策的针对性。落实省委、省政府一体推进“三大经济”、推动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要求,优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政策体系,巩固提升绿色能源、烟草、有色金属等产业;完善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政策,推动绿色铝、硅光伏、新能源电池等产业延链补链强链、集群集聚发展;完善战略性产业发展政策,做专做精生物医药、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产业;完善有关重点产业发展政策,做优做强高原特色农业、文化旅游、现代物流等产业。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商(协)会制度和政企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畅通企业诉求反映和问题解决渠道。在不增加企业负担前提下,通过“厅局长坐诊接诉”、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常态化听取企业诉求、建议,全面了解企业对政策环境的真实需求。

  (三)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加强政策统筹,确保不同层级、类型、行业等政策及新老执行标准之间的衔接,防止因政策措施不配套、政策之间缺少有机联系和平稳过渡影响政策适用性。把握好政策的时、度、效,稳定预期、守住底线,客观科学界定政策文件实施期限,指导企业用好政策窗口期。对可能增加企业成本、义务或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政策调整,应在听取相关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合理设置缓冲过渡期,给企业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时间。

  二、聚焦效果可见,持续提高政策管用水平

  (一)加强政策组织实施。健全政策任务分解、责任分工、定期调度等推动落实机制,确保涉企政策快落地、早兑现。国家和我省政策出台后,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细化实化政策措施,推动各项惠企强企政策真正落地见效。政策制定部门要强化指导督促和跟踪问效,跟进了解企业所感所需,针对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精准施策、靶向治疗,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和工作举措。政策涉及多部门的,要加强执行中的信息沟通,归集分析政策实施情况,把好事办好、实事做实。

  (二)严格政策执行监督。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府网站等渠道,主动接受有关企业和社会公众对涉企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对反映政策执行不到位或“选择性执行”等问题线索,有关部门应第一时间核实处理,依法依规推动解决。建立完善监督机制,防止工作人员在执行办理中背离政策制定初衷、影响政策实施效果,对政策落实不到位、企业反映问题突出的,综合运用通报、督办、约谈等手段,切实推动责任落实,确保政策“红利”按时、足额兑现给企业。认真执行既定政策,坚决防止“新官不理旧事”、“新官不认旧账”。

  (三)强化政策效果评估。建立健全政策执行情况评估机制,不定期对已出台政策进行“回头看”。围绕一体推进“三大经济”和重点产业政策执行情况等,政策制定部门可委托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商(协)会、咨询机构等第三方开展涉企政策实施情况评估。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根据实际情况对涉企政策作出延续、优化、调整或废止。

  三、聚焦渠道可达,持续提高政策好用水平

  (一)扎实开展政策宣传。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政策宣传解读体系,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平台,政务新媒体等协同发力,采取召开政策吹风会或新闻发布会、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开展多角度全方位政策深度解读。推进政策宣传、政策服务、政策兑现“三进经营主体”,确保政策全面、精准惠及企业。

  (二)编制政策操作规程。各地各部门在制定出台涉企政策时应同步编制操作规程,重点列明政策依据、实施期限、支持方向、申报条件、办理方式、所需材料、联系方式等关键要素,并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方便企业及时精准获取政策信息,加强涉企政策业务培训,确保企业看得懂、易办理,工作人员能操作、会执行,提高涉企政策便利度和政策兑现率。健全惠企强企政策清单定期发布机制,积极推动涉企政策信息全量汇聚。

  (三)畅通企业申办渠道。加快建设惠企政策申报系统,推动实现政策推送精准匹配、企业诉求一站直达、普惠政策免申即享。推动惠企政策申报系统与融信服平台全面对接、数据共享,促进融资服务、政策服务集成办理。优化政策兑现流程,持续推进涉企政策兑现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杜绝部门间互为前置、互相证明,让企业办事“来回跑”。简化政策兑现手续,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模式。

  四、坚持系统观念,持续提高政策实施效能

  (一)统筹协调多方联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涉企政策可用、管用、好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务实抓好涉企政策的制定实施。加大部门间协同力度,经济综合部门要充分发挥宏观管理和督促指导作用,站位全局抓统筹、抓协调;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经济综合部门、属地政府的工作联动和信息沟通,打破条块分割和部门界限,坚决防止和克服各行其是、相互掣肘,切实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体系。

  (二)重视全生命周期管理。突出涉企政策全生命周期管理,按照政策出台、宣传解读、协调服务、督查评估、研究储备等各环节全链条,建立一整套工作闭环机制,以政策的精准管理更好稳定预期。在政策储备上打好提前量、留出冗余度,在政策实施上强化协同联动、放大组合效应,在政策效果评估上注重感知力、满意度,着力提升支持激励企业发展的政策效应。

  (三)推广有效经验做法。紧跟政策走向,认真吸收借鉴先进地区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挖掘我省在涉企政策制定实施方面的创新做法、特色亮点等,对行之有效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以适当形式予以固化,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实现“一地创新、全省复用”,进一步提高政策实施效能,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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