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调查征集
- 索引号: 20240820-140605-69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1-18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公开征求建水(个旧)至元阳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意见建议的公告
建水(个旧)至元阳高速公路项目是云南省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新建高速公路之一,也是红河州“综合交通大会战”与“县县通高速”目标规划中的关键性和枢纽性项目。项目的建设对完善地方高速公路网络、改善区域交通条件、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具有重要意义。中电建红河州建个元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建水(个旧)至元阳高速公路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和移交工作。项目由建水至元阳段和个旧至元阳段组成,路线全长124.53公里,其中,建水至元阳段起于鸡石高速庄子河附近,设庄子河枢纽与鸡石高速相接,止于元阳县西北侧呼山,设呼山枢纽与元蔓高速相接,路线长73.403公里;个旧至元阳段起于新鸡高速蚂蟥塘节点,设蚂蟥塘枢纽互通与新鸡高速、鸡羊高速连接,止于建水至元阳段尼格温泉附近,设尼格枢纽与建水至元阳段相接,路线长51.127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设置管理分中心2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3处以及匝道收费站5处。项目计划于2021年6月30日后联网收费运营。
建水(个旧)至元阳高速公路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水(个旧)至元阳高速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发改基础〔2016〕1903号)、《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建水(个旧)至元阳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云交环保〔2016〕885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批准建水(个旧)至元阳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云水保〔2016〕282号)、《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红河州建水(个旧)至元阳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云交基建〔2017〕241号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红河州建水(个旧)至元阳高速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红交发〔2018〕186号)等文件批准建设,批复概算总投资为 227.7亿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水(个旧)至元阳高速公路拟进行联网收费,收费年限30年,收费方式采取按照车型收费的模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建水(个旧)至元阳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意见或建议,最终通行费标准以省政府批复为准。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信件、邮箱、电话等联系方式于2021年2月16日前进行反馈,反馈意见建议时请签名,有工作单位的,请备注。
邮寄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世家寨北侧工业园区L16号路
电子邮箱:463315383@qq.com
联系人:孙永超
联系电话:15960067333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