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调查征集
- 索引号: 20240820-140552-03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司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0-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司法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
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增强州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凝聚社会共识,编制好红河州人民政府2024年年度立法计划,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并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
二、征集范围、对象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自治组织和公民都可以就本州需要制定、修改、废止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三、征集内容
立法项目建议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文件精神和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积极融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突出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发展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等重点,突出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为推进红河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四、征集要求
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填写《红河州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立项建议表》(见附件),写明立法项目名称、立法的依据、可行性、合法性、主要内容等(如具备条件,可一并提出草案建议稿),并注明联系方式和通信地址。
五、有关事项
立法项目可以通过信函(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项目建议”字样)、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23年11月30日前提出。
通信单位和地址:蒙自市护国路州司法局立法科(邮政编码:661100)
联系人: 李俊滢 龙凯
电 话:0873-3053882(传真)
电子邮箱:123929744@qq.com
附件:红河州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立项建议表
红河州司法局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
红河州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立项建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