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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发布日期:2026-09-08 信息来源:红河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

9月7日,红河州委常委会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云南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总结会精神,研究红河州贯彻工作。

州委书记谢健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西藏日喀则市吉隆县遭受泥石流灾害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在8月28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书记王宁批示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当前汛期形势,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压紧压实防汛责任,严格落实“1262”预警叫应机制等,精准研判汛情、及时消除隐患,把责任落实到村组一线,果断、有序转移受威胁群众。要提升应急保障水平,建优建强州、县、乡三级救援体系,常态化开展实战演练,推动科技手段与群测群防有机结合,前置储备应急物资、配齐极端场景保底装备。要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建强基层应急组织,完善相关部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处置工作机制,持续优化应急预案。

会议现场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云南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总结会精神,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红河高质量发展的实效。要深化拓展成效,坚持不懈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引导党员干部深化思想认识、抓实问题整改、完善制度规范。要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州委常委班子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要扛牢政治责任,常态化查改政绩观偏差问题,分类推进整改,巩固整改成效、严防问题反弹。要健全长效机制,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纳入干部培训,用好用实“八项机制”等好经验好做法,完善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树立“四重”用人导向,推动全州干部以正确政绩观干事创业。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端正发展理念,吃透新规、严守底线,聚焦重点领域,提升生态治理质效,为绿美红河建设和全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红河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总结报告》和州委常委班子查摆问题整改销号事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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