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94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乡村振兴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0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乡村振兴局组织机构及职责
(在新“三定规定”制定印发前暂沿用原部门职能职责)
一、职能职责
红河州乡村振兴局负责牵头全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实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重点地区帮扶政策,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社会帮扶,研究提出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发展,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当前,我局面临机构改革的任务,相关工作职责划入同级农业农村部门,不再保留单独设置的乡村振兴局,故目前暂无最新主要职责。
二、班子成员
党组书记、局 长: 张 云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熙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婷
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大全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金顺
副局长: 王立智
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一鸣
三、内设科室及所属机构
内设机构仍沿用原核定机构,即:综合科、政策法规科、项目与规划科(南部开发科)、产业金融科、行业扶贫科、社会扶贫科(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科)、沪滇帮扶协作科、督查科、考核评估科、人事财务科等10个内设机构,负责管理州精准扶贫管理中心、州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中心2个事业单位。
四、办公地点
办公地点: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67号州政府大楼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3-3732716,传真:0873-3732716,电子邮箱:hhzfpb@163.com,邮政编码:66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