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40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5-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统计数据管理中心职责职能
根据《红河州机构改革方案》《红河州州级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经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研究,将红河州统计执法监察支队更名为红河州统计数据管理中心。
职能职责调整为:负责管理统计调查的数据资源;组织实施数据质量核实及统计调查数据处理;组织和管理全州统计科学研究工作;管理统计资料、统计图书和文献,管理州统计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档案工作;承担州统计局政府统计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开展统计资料、文献公益服务,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统计信息的查询;利用统计信息资源,编辑研究统计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