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40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5-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统计局机构设置
根据《红河州机构改革方案》精神,经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研究,将社会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合并设置为社会和服务业统计科,承担职责为:组织实施全州劳动工资统计、研发统计、创新调查、文化产业数据库维护、妇女发展规划监测统计、儿童发展规划监测统计、人口抽样调查、人力资源调查等工作;负责劳动工资联合审查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组织实施全州服务业统计制度;实施服务业统计调查、服务业企业和个体户抽样调查工作;负责服务业统计业务培训;指导全州服务业统计基础建设;检查监督、监审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
调整后,红河州统计局设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科、社会和服务业统计科、工业统计科、能源统计科、投资贸易统计科、信息技术科、法规与设计管理科8个内设机构(正科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