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77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广播电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2-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广播电视局机构职能公开事项
一、红河州广播电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红河州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9〕7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广播电视局(以下简称州广播电视局)是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 州广播电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定全州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负责起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推进全州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制定全州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四)指导、协调、推动全州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对全州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六)指导全州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七)指导、协调全州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八)负责推进全州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九)组织制定全州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州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开展广播电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全州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
(十一)指导全州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州广播电视局设下列4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应急值班、机要、档案、信息、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保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指导后勤服务管理和政务信息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二)传媒机构管理科(媒体融合发展科)。承担全州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州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承担广播电视行政审批工作,组织推进广播电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协调推进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和重大科技工程项目攻关;负责广播电视技术质量监督,指导广播电视技术计量检测和技术成果应用转化工作;协调推进全州广播电视系统体制机制改革和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
(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指导行政区域内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组织落实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政策、规划、行业标准;拟订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地方性科技发展措施、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管理发放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承担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的审批工作。
(四)人事规划财务科。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管理和直属事业单位班子建设管理,推进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工作;研究拟订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财务管理,负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指导、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及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广播电视统计、扶贫工作;负责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监察、离退休人员工作。
第五条 州广播电视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第六条 州广播电视局负责管理红河州广播电视局科技事业发展中心、红河州广播电视局安全播出监测中心、红河州广播电视局宣传指导中心、红河州广播电视转播台,其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其调整由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规定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6日起施行。
二、红河州广播电视局领导
付 闯 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明志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永清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邓 诘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三、办公地址
红河州蒙自市州级行政中心政府办公楼一楼A区A124室。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五、联系方式
电话:0873-3739560,传真:3739560,邮箱:hhzgdjbgs@163..com,邮编:66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