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监管
- 索引号: zscjdglj/2026-0006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5-14
- 时效性: 有效
食安办温馨提示:严防野生菌中毒 守护舌尖上安全
进入雨季,野生菌类进入生长旺季,误食有毒野生菌引发食物中毒风险居高不下,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为坚决防范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红河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此发布紧急防控提示,请广大市民、各类食品经营单位高度警惕、严格遵守,筑牢食品安全防护线。
有毒野生菌毒性极强、无特效解毒药,误食后发病急、病情重、死亡率高,切勿抱有侥幸心理。牢记以下防控要求,远离中毒风险!
一、个人谨记“三不”原则
1.不误采:切勿自行上山采摘不认识、不熟悉的野生菌,哪怕外观诱人、气味清香,也坚决不触碰,避免误采毒菌。
2.不误购:购买野生菌时,务必选择正规市场、有资质的商贩,确认来源可追溯,不购买来源不明野生菌,坚决拒绝路边摊、流动商贩售卖的不明野生菌。
3.不误食:对不确定是否有毒的野生菌,坚决不食用,严格做到“不认识的不吃、不确定的不吃、来源不明的不吃”,杜绝任何冒险食用行为。
此外,家庭食用野生菌时,需少量、单一食用,不混合多种菌株;烹饪时彻底煮熟煮透,食用后不饮酒,避免酒精加速毒素吸收。同时,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社区、乡村要普及中毒预防知识,提升群众防范意识。
二、识破这些致命误区
❌ 误区:颜色朴素、虫子食用、大蒜炖煮、高温烹煮的野生菌无毒
✅ 真相:辨别野生菌的土方法、偏方不可信,野生菌种类繁杂,毒性也各不相同,仅凭传统经验难以鉴别。
❌ 误区:少量品尝、以前食用过就安全
✅ 真相:野生菌毒性随生长环境变化,即便以往食用无碍,本次食用依旧可能中毒。
三、中毒急救务必牢记
在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或出现手臂红肿、嘴皮肿胀等疑似中毒反应时,不要掉以轻心。
1.在神智清醒的情况下迅速自行催吐,可大量饮用温开水或者淡盐水,用汤勺柄、筷子、手指等刺激喉部引起呕吐,反复多次,尽量把胃内食物吐干净,以减少毒素吸收。同时喝少量糖盐水,补充丢失的体液防止休克。
2.对已昏迷患者不要强行向其口内灌水,防止窒息,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前往附近医院就诊,避免错过最佳救治时间而引起重症或死亡。
3.如有人疑似中毒,同餐进食者不论症状轻重,均应立刻到附近医院进行观察诊治。
4.就医时最好携带剩余野生菌样本或照片给医生,以便医生快速辨别中毒野生菌种类,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治疗措施。
四、经营单位严守责任
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工地食堂、婚丧宴请、农村集体聚餐、大型会议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烹饪食用野生菌类,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餐饮经营单位(户)要严把野生菌的采购关,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及流程,严格执行用沸水先煮漂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广大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就餐前应选择有经营资质的餐饮店,在服务员的指导下食用。
食安办郑重提醒
小小野生菌,暗藏大危险,生命安全重于一切,切莫因一时口腹之欲,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请大家积极向身边亲友普及防控知识,共同防范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守护自身和家人的生命健康安全!
红河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