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 索引号: zscjdglj/2024-0008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1-0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清单化四级联督校园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全省校园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红河州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党政主要领导深入学校调研检查,纪检监察、教体、市场监管等联合作战,全面排查整治校园食品安全隐患,全力以赴为校园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为确保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红河州建立了严格督办机制,明确了不同层级发现问题的对应督办主体,形成一套严密且高效的工作体系,确保问题得到高效妥善处理,不放过任何影响校园食品安全的隐患,直至彻底解决。
一是州委、州政府领导在实地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州委、州政府督查室立项跟踪督办,下发清单化督办通知,明确整改责任县市、责任部门、整改时限。
二是省级、州级检查组在排查整治中发现问题,由州食安办立项督办,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形成闭环监管。
三是各县(市)委、县(市)政府领导发现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由县(市)委、县(市)委政府督查室立项督办,统筹纪检监察机关、教体、市场监管、公安等督促落实。
四是市县组织各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各县市食安办统筹督办,严格落实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在严格督办的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维护校园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