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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公告

  • 索引号: zsjj/2026-0004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审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9-16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2025年度红河州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

——2026年8月27日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红河州审计局局长 杨永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红河州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2025年度州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州委审计委员会和省审计厅安排部署,州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5年度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并对相关年度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一、州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5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38.71亿元、支出总计127.8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65.21亿元、支出总计63.4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4亿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8.89亿元、支出87.77亿元。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制精准度不足。年度可安排财政预算数、决算数存在明显差额。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规范,13个单位依托“其他”科目编制19个项目预算,涉及资金2074.59万元,占项目总额94.7%,超过管控标准。5家州属医院自有资金预算执行差异率区间为12.17%—65.52%。二是财政支出结构固化问题突出。财政资金沉淀闲置问题持续存在,42个单位共计1.28亿元资金闲置时长超两年;69个上级专项项目执行率不足50%,结转资金6.92亿元。年末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10.87亿元,占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08%,超出9%的管控规定。此外,2个单位年末通过提前付款延后消费的方式充值油卡,涉及资金106.9万元。三是财政资源统筹调度不到位。部分县市、州属单位未严格落实财政资金统筹管理要求,3县市将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以定期存款形式留存,未按规定上缴州级专户;2个单位未及时上缴存量结余资金及非税收入,合计109.86万元,造成财政资金统筹盘活不及时。四是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个别县市存在挪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偿还借款,以及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超序时进度支付资金的问题。

二、州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对州发展改革委、州委宣传部、州公安局、州残联、哈尼梯田管理局202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2个部门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经济政策落实存在偏差。存在政策执行超标、超范围、不规范的问题。1个部门2025年超标准并支付职业技能竞赛集训费用9.36万元;1个部门超标准报销驻村工作队员差旅费2.26万元。同时,2个部门4笔大额开支合计55.58万元,未执行集体研究决策制度,重大资金支出程序缺失或倒置。二是预算编制不科学。400万元预算资金因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合理,不符合支出条件被财政收回。三是预算执行管控薄弱。2个部门超实际需求充值燃油费。2个部门应缴未缴存量资金、非税收入227.43万元。2个部门资金支付管控不严,违规提前支付项目资金分别涉及38.70万元、2万元。2个部门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长期挂账资金509.25万元。1个部门存量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0.82万元,预付款0.49万元长期挂账未核销。1个部门收支不完整,少列收入、支出1440万元,应缴未缴利息收入2.05万元,坐支非税收入4.65万元。四是项目资金审核监管缺位。1个部门未据实审核合同培训费支付依据,导致多支付财政资金27.29万元,且违规为13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居家托养服务补贴1.95万元。

三、重要政策落实和专项审计情况

(一)全州涉企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重点审计了全州12个涉企政策制定执行单位和3户州属企业截至2024年底贯彻落实涉企政策、资金落地、服务成效等情况。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年度目标任务脱离实际。3部门部分目标任务可操作性不强,部分目标任务未完成,最高完成率仅50%,最低12.6%。二是制度机制建设滞后。1个部门未牵头建立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的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1个部门未建立临时用地监管机制,监管责任缺位。三是部门协同推进不力。跨部门沟通机制不顺畅,未实现业务协同、未推行“多测合一”项目审批,部门间未实现数据共享,部分政策推进滞后、落实不到位。四是国企改革落地不实。1个产业园区部分涉企政策未落地、未惠及市场主体。

四、重点民生资金和重大项目审计情况

(一)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升级版政策落实及项目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重点审计了两县2024—2025年政策落实及项目的绩效情况。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主要目标任务未全面按期完成。2个县19条通村道路安全防护设施未全面落地,3条受损道路(桥梁)未及时修复;13个沿边村无规范运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7个沿边行政村无配套幼儿园,无法满足适龄儿童就近入园需求;45个沿边村组生活垃圾乱堆乱放,人居环境整治成效不稳固。二是项目实施管理不规范。2个县共8个未完工项目违规全额支付合同价款,4个项目工程结算不实涉及资金94.44万元。2个项目中途停工停建,5个项目超合同进度违规付款,违规使用衔接资金17.24万元用于村委会活动室装修。1个项目施工企业虚报工程量、冒领项目资金46.09万元;3个项目未按规定报批,擅自调整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三是项目运营管护缺位。2个县40个村组公厕环境卫生脏乱、部分设施毁损,无法正常使用;28个村组污水处理设施运维不当,污水渗漏问题突出;9个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应收未收57.63万元;4个总投资1534.38万元建成的项目资产闲置、未能发挥效益,3个总投资662.71万元项目资产长期失管荒废或已失效。

(二)农村公路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重点审计了6个县市2021—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目标任务推进滞后。6个县市未全面完成目标任务;5个县市将195个不符合入库规则的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4个县市未经审批擅自调整232个项目计划。二是资金使用不合规。2个县超范围使用农村公路专项资金93.37万元;2个县应退未退4家施工企业履约保证金;1个县未按规定将人工费用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户,未落实农民工工资监管责任。三是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1个县涉及1293.42万元的7个项目投标人串标承揽,5个工程存在违规转包问题,2个单位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1个县部分项目未按批复要求公开招标,违规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中标单位。2个县7座危桥未及时实施改造、未落实交通管控措施,存在重大道路安全隐患。

(三)国家职业培训中心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重点审计了2024—2025年该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推进缓慢,资金长期闲置。项目到位资金1000万元,累计支付386.61万元,结余闲置资金613.39万元,资金使用效率极低。二是合同履约监管缺位,存在资金损失风险。全额支付项目培训费100万元,但服务方实际培训课时未达标,仅合规列支56.22万元,剩余43.78万元资金未发挥实际效用。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对4个建设项目开展了竣工决算审计。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造价核算不实。4个项目共多计工程款、设计费、可研编制1.06亿元。二是招投标管理不规范。2个项目未严格执行暂估价招标规定,达到法定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项目未依规招标。三是项目全过程管理缺位。1个项目未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未按投资协议约定收缴厂房租金;1个项目建设管理混乱,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造成损失886.89万元;两家医院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流程不规范,管控不严。

五、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在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同步审计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产集约利用不足,长期闲置浪费。3个部门共145件办公设备长期闲置未使用;1个部门及下属单位1924平方米综合楼闲置近5年,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低下。二是资产管理不规范,账实不符。1个部门原值198.2万元的业务系统、1个部门15台原值13.21万元的计算机均未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未入账核算;1个部门无车辆编制、无预算列支车辆运行费用124.99万元,部分房产、车辆长期闲置,资产管控存在漏洞。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重点开展了1个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红河州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并统筹实施了部门主要领导履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落实不到位。1个市153个生态保护图斑未完成分类处置。二是资金、项目管理存在缺陷。1个市违规决策截留污水处理费210.8万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整改缓慢,超期2年未完工验收。1个单位多计多付工程投资4.53万元。1个单位挪用森林防火经费5万元。1个单位违规扩大经费支出3.22万元。

六、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向州纪委监委和其他有关部门送达移送处理书19份,涉及问题事项(线索)41项,金额3.85亿元。

七、审计建议

(一)深化财政预算改革,强化财力统筹管控

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遵循以收定支原则,聚焦预算编制粗放、支出固化、资金沉淀等突出问题,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严控编制不细化、超支超标行为,切实提升预算精准度和约束力。常态化开展闲置资金、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盘活,强化非税收入、专户资金统筹上缴。

(二)完善制度机制建设,推动涉企政策落地

夯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根基,补齐涉企服务、行业监管、国企管理机制短板,健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常态化落实中小微企业纾困、民营企业发展扶持政策。全面清理整治涉企账款拖欠、资金应退未退等问题,规范国企经营管理和内控建设。

(三)树牢风险底线思维,筑牢财政安全屏障

强化预算约束,严格规范基层“三保”预算编制和执行,杜绝资金挤占、拖欠保障资金等问题,守住基层运转底线。健全全口径债务动态监测、预警和处置机制,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严防新增隐性债务风险。

(四)抓实民生资金监管,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坚持民生优先,健全民生资金、民生项目全链条闭环监管机制。严守民生资金专款专用底线,强化绩效管控和源头审核,切实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五)夯实资产生态基础,规范长效管护机制

健全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闲置资产、账外资产清查整治,规范资产入账、使用、处置全流程管理,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压实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主体责任,规范生态项目资金使用。建立项目建管运维长效机制,杜绝“重建设、轻管护”现象,推动国有资产集约利用、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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