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
- 索引号: zsjj/2025-0002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审计局
- 文号: 2025年第7号
- 发布日期: 2025-07-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审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7月21日起对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一)范围: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从立项至竣工决算期间建设经济活动情况进行审计。对重大问题将延伸审计相关单位并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内容:
1.重大规划和政策执行及目标实现。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医疗设备采购。
2.竣工财务决算方面。项目建设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建设成本核算、交付使用资产、竣工财务决算草案编制。
3.工程建设管理。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总投资控制、工程价款结算、建设用地报批、招投标和合同管理、工程质量和安全运行。
4.生态环境保护。检查医疗垃圾收集处理、医疗废水收集处理。
5.项目建设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审查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6.其他审计事项。
二、现场审计时间
自2025年7月21日起,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90个工作日。
三、审计人员
审计组组长:张 庆
主 审:李润溪
成 员:何仕华
杨家斌
李文涛
刘忠祥
黄富平
审计组联系人及电话:张 庆 0873-3732294
审计组现场办公地点: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行政办公楼5楼审计组办公室
四、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五、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红河州审计局办公地点:蒙自市兴盛路75号(邮编:661199)
监督电话:0873-3732294、3729287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审计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