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救助信息
- 索引号: hhzyjglj/2026-0006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应急管理局
- 文号: 红防减救办函[2026]10号
- 发布日期: 2026-09-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9月份全州自然灾害风险形势预测的通知
各县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州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近日,州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州级有关部门和专家,对9月份全州自然灾害风险形势进行会商研判,形成了《9月份全州自然灾害风险形势预测》。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026年9月1日
9月份全州自然灾害风险形势预测
近日,红河州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州气象局、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红河分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利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林草局等部门和有关领域专家召开网络会商会,对9月份全州自然灾害风险形势进行会商研判,风险形势预测如下。
一、气候预测
降水:预计9月降水我州东部、南部偏多20%~50%,其余地区偏多10%~20%;中北部地区降水量80~120毫米,南部地区200~280毫米。
气温:预计9月气温我州大部地区接近常年同期(-0.5~0.5℃)。
降水天气过程:预计9月份主要有3次强降水天气过程,大致出现在:5—7日大部地区有小到中雨,局部大雨、暴雨;15—17日,27—29日大部地区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
二、综合研判及防范建议
综合研判认为,9月份我州处于后汛期,区域性、单点性强降水发生频率较高;重点防范中小河流、山洪沟山洪灾害的风险;部分地区地质灾害的风险较高;大春作物病虫为害进入稳定期,重点抓好穗颈瘟、纹枯病的监测与预防。
气象灾害风险。9月份,我州区域性、单点性强降水发生频率较高,需重点关注其引发的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和城市暴雨积涝。东部、南部的部分地区可能会出现秋季连阴雨天气,需关注其对农作物秋收秋晒的不利影响。月内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局部地区可能出现气象干旱。
建议:持续做好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尤其要做好短临预警和中短期预报衔接,强化跨部门联动会商,充分发挥气象监测预警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支撑作用。
洪涝灾害风险。9月份,根据红河州中期天气预报,我州各主要江河控制水文站来水与多年同期相比正常至偏少。重点防范河段:泸江河开远市泸江段、藤条江元阳县黄茅岭段、金平河金平县小河沟段,由于降水预报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排除个别中小河流、山洪沟由于局地强降水引发超警戒水位洪水、山洪灾害的可能。
建议:一是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全面压实防汛责任,落实落细“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二是加强江河洪水监测预报预警,做好值班值守、会商决策、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等工作。三是继续做好水库报汛的收集工作,密切监控实时雨水情变化,为红河州防汛工作提供可靠的水文技术支撑。
地质灾害风险。9月极端强对流、暴雨天气多发,全州前期经历多轮降雨过程后大部地区土壤含水量已近饱和,地质灾害处于重点防范期,强降雨落区叠加引发各类地质灾害的风险较高。重点关注南部元阳县、红河县、金平县、绿春县、河口县、屏边县受区域性、单点性突发强降雨过程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尤其是陡坡、陡崖、沟内、沟口、沟边的居民区和建设项目“两区三厂”危险性大。同时需重点防范人类活动造成的地质灾害,尤其是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及矿山开采等工程建设活动强烈地段。
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扛牢防灾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深刻认识当前天气的复杂性和地质灾害的滞后性,确保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力量不减、标准不降、干劲不松”。二是密切跟踪雨情、水情、灾情动态变化,滚动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严格落实“1262”递进式叫应机制,强降雨落区实现州级叫应到县、县级叫应到乡、乡级叫应到村到人到点,确保预警信息“发得出、收得到、有回应”。充分发挥自动化监测设备“电子哨兵”作用,强化监测数据分析研判,及时核实预警信息,闭环完成处置工作。三是依托群测群防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加大对城镇、学校、医院、人员密集区、“三沟”“三陡”区和工程建设区的排查力度,强化临灾转移避险,尤其关注重点隐患点、风险区以及近期发生过变形的区域,一旦发现临灾征兆,立即组织人员转移,同时加强转移人员的回流管控,确保“不安全不返回”。四是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值班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坚持做到“四个严格”,即严格报送内容、严格报送时限、严格报送程序、严格值班值守,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信息工作规范、及时、准确、高效。
农业病虫害风险。9月份,玉米、水稻、马铃薯等大春作物开始进入收获期,大春作物病虫为害进入稳定期。重点抓好穗颈瘟、纹枯病的监测与预防;玉米重点抓好白斑病、灰斑病、锈病等病害监测与预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