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218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职能信息(2024年)
一、工作职责
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是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省、州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内设机构
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设有双拥科(秘书科)、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政策法规科)、移交安置科(军休服务科)、就业创业科、拥军优抚科(褒扬纪念科)6个科室,下属红河州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红河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加挂红河州军队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牌子)2个事业单位。
(一)局机关科(室)
1.双拥科(秘书科)
主要职责:负责处理州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2.办公室(规划财务科)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工作;拟定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统计等工作。
3.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政策法规科)
主要职责: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工作,协调开展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组织起草退役军人事务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4.移交安置科(军休服务科)
主要职责:拟定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和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移交安置政策、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政策、年度计划;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和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的住房保障等工作。
5.就业创业科
主要职责:拟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指导、中介服务等工作,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6.拥军优抚科(褒扬纪念科)
主要职责:拟订拥军优属、抚恤优待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政策落实;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和伤亡抚恤等工作;承担烈士褒扬和烈士纪念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英雄烈士纪念活动,做好烈士祭扫活动服务保障。
(二)直属事业单位
1.红河州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对全州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逐月领取退役金人员进行管理服务,主要做好退役金发放、社会保险、医疗待遇、就业创业、教育培训、年度确认、数据更新、来信来访等工作。
2.红河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红河州军队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退役军人信息管理和政策宣传,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配合做好来信来访等工作。
三、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蒙自市天马路8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联系电话(传真):0873-3662702
通讯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86号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邮政编码:661199
四、负责人信息
单位负责人:舒安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