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hhzwsjkwyh/2026-0002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4-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中心血站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5年,红河州中心血站共实施项目4个,分别为:
1.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
为贯彻落实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控战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公共卫生安全,中央财政下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落实国家防治艾滋病的策略和措施,推动单位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通过对无偿献血者进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血液检测,并对感染者进行及时告知、于后续治疗过程中进行随访干预减少二次传播。2025年度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经费总额335.44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335.00万元,执行率99.87%。
2.事业收入专项资金项目
对在献血者及用血者中发现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丙肝感染患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进行管理;积极申报跟进血站改扩建项目;努力扩大固定的自愿无偿献血者队伍,街头和团体招募双管齐下,加强宣传招募力度,在招募新献血者的同时与多次献血者保持联系和沟通,逐步完善起一支相对稳定的应急献血保障队伍。2025年度事业收入专项资金项目经费总额2,342.63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2,342.63万元,执行率100.00%。
3.采供血成本业务经费项目
深入落实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部署,着力提升采供血应急保障能力、临床输血技术服务能力、血液管理信息化支撑能力;着力构建优质高效的采供血服务体系。按规定落实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州卫生健康委州粮食和储备局 州市场监管局和州驻京联络处名下部分资产处置管理有关事宜的批复》(红政复〔2024〕33号)要求,红河州中心血站目前已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组织评估机构对朝阳院区相关资产开展评估,同时州中心血站和州妇幼保健院在州卫健委的组织协调下签订划转协议,共同签订《红河州妇幼保健院房屋转让合同》,旨在解决业务用房紧缺及原房屋设计功能缺陷等问题,进一步推动红河州采供血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确保全州临床用血供应。2025年度采供血成本业务经费总额317.22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317.22万元,执行率100.00%。
4.第三批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
贯彻落实《云南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工作要求,满足全州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需求,确保血液安全。2025年度第三批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项目经费总额600.00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219.96万元,执行率36.66%。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
一是及时规范使用中央补助资金,按要求完成血液核酸检测、T淋巴细胞病毒检测、新发再发经血液传播疾病病毒检测任务,确保检测全覆盖。二是严格落实实验室质量控制、生物安全管理和操作规范,确保检测结果准确、质量达标。三是按计划开展无偿献血宣传与招募活动,提升公众参与度,保障辖区内临床用血稳定、安全、充足。
2.事业收入专项资金
为保障人民健康提供安全有效血液;组织血源、采集血液、提供临床用血、献血法宣传、血液质量保证、血液技术指导,确保全州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急救用血要求和血液质量安全;改善采供血工作环境,积极申报跟进血站改扩建项目;努力扩大固定的自愿无偿献血者队伍;街头和团体招募双管齐下,加强宣传招募力度,在招募新献血者的同时与多次献血者保持联系和沟通,逐步完善起一支相对稳定的应急献血保障队伍。
3.采供血成本业务经费
深入落实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部署;对照《云南省“十四五”血站建设发展规划》做好自查、总结,着手新一轮五年规划;着力提升采供血应急保障能力、临床输血技术服务能力、血液管理信息化支撑能力;着力构建优质高效的采供血服务体系;改善无偿献血舆论环境,提升献血服务质量,增强服务对象满意度;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4.第三批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
单位血液保障能力持续提升,血液采集量年度增长不低于4%,基本满足全州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需求,确保血液安全。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我站在站领导班子的带领、指导下,由检验科、宣传招募科、成分科等业务科室具体负责实施,办公室、总务科、财务科负责项目实施工作进度督促、项目质量监督和资金管理控制等有关工作,并及时向领导报告专项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为加强对各专项经费的管理和规范使用,我站制定了《红河州中心血站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红河州中心血站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等,明确了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要求。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和有效,我站成立了单位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制定了《红河州中心血站内部控制制度》《红河州中心血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及《红河州中心血站管理制度》等,对单位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确保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
除此之外,我站建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项目资金单独管理,划清与其他资金的界限,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会计人员依照合法、有效的会计凭证进行账务记录,会计记录按照规定的要素完整准确地反映各项业务活动,做到账账、账表、账单相符。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了解红河州中心血站2025年度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取得的效果,客观公正地揭示红河州中心血站2025年度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实现程度,总结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经验,找准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管理体系,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红河州中心血站2025年度项目资金收支安排、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情况。绩效评价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为重点,重点评价财政批复的与我站职能职责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影响和经济影响的项目。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
1.绩效评价基本原则
(1)科学公正。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反映。
(2)统筹兼顾。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自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2015〕171号);
(3)《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4)《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6〕1号);
(5)《红河州中心血站内控制度》《红河州中心血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
(6)财务会计资料、预算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预决算报告。
3.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项目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经济性、系统性原则,结合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设立相应的指标,并分配相应的权重(分值)。项目预算执行情况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共计100分。
4.预算绩效评价方法和过程
由站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标对表,根据制定的评价标准,查阅、收集有关文件、规章制度、工作台账等评价资料,检查核实各项任务指标开展完成情况,完成自评工作。
5.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得分≥90分为“优”,80≤得分<90分得“良”,60≤得分<80分为“中”,得分<60分为“差”。
6.评价抽样
绩效评价对2025年度所有项目实行全覆盖,抽样占比为100.0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前期准备。文件要求,红河州中心血站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计划,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项目考评全面工作,业务部门作为项目执行部门,全面配合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相关部门均确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提供绩效评价所需要的数据和材料,组织开展自评工作。
审阅资料。绩效评价工作小组通过查阅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检查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拨付、支出情况,相关会计制度执行情况,主要项目内容完成情况等。
绩效自评。分析项目绩效情况、管理情况和资金支出情况,根据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建议。
2.项目复核开展情况
(1)复核组织与范围
成立由业务科室、站办公室、财务科、质控科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复核小组,对本年度项目开展全面复核。复核范围涵盖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与执行情况、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档案资料完整性、业务数据真实性等内容,实现项目全流程、全覆盖复核。
(2)复核方式与内容
采取资料查阅、数据核对、现场核查、台账对比等方式开展复核:
核对项目实施方案、工作计划、血液检测等业务资料,核查任务是否按要求完成;核查财务凭证、支出票据、资金拨付与使用记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支出合规;对比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确保账实相符、账证相符、数据真实可靠;检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逐项核实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完成质量。
(3)复核结果
经复核,我站2025年度项目组织实施规范,任务推进有序,资金使用合规,档案资料齐全,业务数据真实准确,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问题,项目整体执行情况良好,各项工作均按要求落实到位。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1.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补助资金项目。自评得分97.80分,评价等级为“优”。
2.事业收入专项资金项目。自评得分95.00分,评价等级为“优”。
3.采供血业务成本经费项目。自评得分97.00分,评价等级为“优”。
4.第三批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自评得分90.6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
提高血液检测质量;推荐血站核酸检测工作,提高血液安全水平;开展人类嗜T淋巴细胞病毒检测;开展血液安全风险监测,提高新发再发经血液传播传染病早期监测预警、检验检测、应急处理能力,提升血站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核酸检测全覆盖。
2.事业收入专项资金项目
持续推进血液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保障血液安全供应,全年无输血事故发生;加强对现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培训合格率100%;拓展宣传渠道,转变宣传方式,推动全社会参与,着力加大无偿献血宣传招募力度,着力缓解血液供应紧张局面;巩固和完善应急献血保障体系建设;做好艾滋病职业暴露的处置和调查工作,保障工作人员安全;采供血单位对献血者血液实行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和丙型肝炎病毒、梅毒的血液筛查核酸检测。
3.采供血成本业务经费
始终将政府主导贯穿采供血工作全过程,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与各部门、各县市的协同联动,推动采供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发展;持续推进血液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保障血液安全供应,全年无输血事故发生;加强对现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培训合格率100%;血站坚持以献血者为中心,不断优化服务保障、强化宣传引导,切实提升献血者获得感、荣誉感,持续浓厚无偿献血社会氛围;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4.第三批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
完成年度采血计划,临床用血供应及时为核心;完成三年行动计划年度任务,持续提升采供血保障能力、血液质量水平。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红河州中心血站2025年度安排的4个项目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项目决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符合部门年度工作任务。项目决策科学、合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有测算依据,与单位实际相适应。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执行过程中,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等制度规范,明确岗位职责、操作流程和监督机制;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各项工作,并根据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认真对照落实,以绩效为核心导向,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严格按照年度计划推进,血液检测任务均已超额完成既定数量目标,传染病防控工作符合国家规范要求;2025年度4个项目均已按计划有序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招募、实验室质量控制、能力提升改造均达到既定目标,项目产出效果明显。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通过开展重大公共卫生防控、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事业收入专项等项目,聚焦重点人群,推动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效防范因传染病引发的社会风险,营造安全、稳定、健康的社会环境,助力健康建设目标稳步实现;有效落实重大传染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社会效益显著,实现了公共卫生效益与血液安全保障效益。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管理责任
明确项目主要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及具体经办人职责,建立健全资金管理、项目实施、质量控制、绩效评价四位一体工作机制,确保项目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地。
(二)聚焦核心任务,筑牢血液安全防线
以降低经血液传播传染病风险为目标,全面落实核酸检测全覆盖要求,对所有血液开展艾滋病、乙肝、丙肝等重点传染病检测。持续加强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和质量体系运行,强化采供血全流程质量管控,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不断提高血液安全保障水平。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执行进度与预算执行节奏不够均衡
受年度采供血量波动、设备采购流程等因素影响,部分资金在个别时段支出偏慢,预算执行均衡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绩效指标精细化程度有待提高
部分绩效指标偏重于业务完成数量,对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长期防控效益等方面的量化指标设置不够细化,绩效评价的导向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指标设定的科学性、可衡量性有待进一步优化。
七、有关建议
一是强化预算执行管控,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细化年度资金使用计划,明确支出时限和责任分工,加强对设备采购、检验耗材、宣传活动等重点支出的进度跟踪,确保资金按进度规范支出。二是优化绩效指标体系,做实做细绩效管理。结合血站工作实际和上级绩效评价要求,调整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强化绩效目标的引领作用;将绩效管理贯穿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及时纠偏整改。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红河州中心血站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
2026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