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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hhzwsjkwyh/2026-0002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4-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妇幼保健院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红河州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红河州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关于印发2025年红河州妇幼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坚持围绕“妇女生命全周期、儿童成长全过程”夯实基层基础,守牢安全底线,拓展服务链条,积极对接妇女儿童健康需求,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不断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全州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项目1:红财建发〔2024〕74号 资金返还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资金下达1482.52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金使用828.44万元,执行率为55.88%。

项目2:红财教发〔2024〕125号 资金返还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资金下达2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金使用14.95万元,执行率为74.75%。

项目3:红财社发〔2024〕102号 资金返还时间为2025年1月7日,资金下达133.75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金使用92.06万元,执行率为80.93%。

项目4:红财社发〔2024〕122号 资金返还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资金下达61.4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金使用0.33万元,执行率为0.54%。

项目5:红财社发〔2024〕126号 资金返还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资金下达33.75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金使用33.75万元,执行率为100%。

项目6:红财社发〔2024〕136号 资金返还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资金下达33.23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金使用33万元,执行率为99.31%。

项目7:红财社发〔2024〕52号 资金返还时间为2025年1月7日,资金下达23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金使用23万元,执行率为100%。

项目8:红财社发〔2024〕55号 资金返还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资金下达5.28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金使用5.28万元,执行率为100%。

项目9:红财社发〔2025〕110号 资金下达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资金下达714.14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金使用463.07万元,执行率为64.84%。

项目10:红财社发〔2025〕112号 资金下达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资金下达288.54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金使用204.26万元,执行率为70.79%。

项目11:红财社发〔2025〕121号 资金下达时间为2025年8月8日,资金下达2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金使用2万元,执行率为100%。

项目12:红财社发〔2025〕38号 资金下达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资金下达21.54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金使用15.36万元,执行率为71.31%。

项目13:红财社发〔2025〕32号 资金下达时间为2025年2月18日,资金下达3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金使用8.34万元,执行率为27.8%。

项目14:红财社发〔2025〕39号 资金下达时间为2025年3月3日,资金下达13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金使用130万元,执行率为100%。

项目15:红财社发〔2025〕51号 资金下达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资金下达6.09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金使用6.09万元,执行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围绕“妇女生命全周期、儿童成长全过程”夯实基层基础,守牢安全底线,拓展服务链条,积极对接妇女儿童健康需求,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不断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全州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1)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将0—6岁儿童、孕产妇列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2)持续开展孕产妇死亡监测、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以医院为基础的出生缺陷监测、质控、督导、信息报送、人员培训、资料印刷等;(3)开展妇幼专干培训和妇幼保健特色专科(门诊)建设。(4)打造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站建设,坚持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提供更为优质丰富的中医药文化产品和服务,持续提高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进一步拓宽文化传播覆盖面和增强中医药文化影响力。

2.阶段性目标:妇幼监测网络直报率100%,活产或出生漏报率<10%,婴儿死亡漏报率<15%,监测地区5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80%,危重孕产妇漏报率≤5%,孕产妇死亡病例漏报率≤1%,妇幼卫生监测培训覆盖率≥90%;2025年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0%,0—6岁儿童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0%,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重点县覆盖率100%,适龄妇女“两癌”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50%,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80%,农村妇女增补叶酸服用率≥90%,营养包发放任务完成率≥80%,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98%,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6%,孕妇产前筛查率≥85%,孕产妇死亡率≤8/10万,婴儿死亡率≤3.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妇幼专干培训标准课件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技术人员中的覆盖率、学习可及率≥95%,培训人员对培训课程满意度≥90%,妇幼保健特色专科(门诊)建设须有专项技术和做法在辖区推广运用。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我院依据《红河州妇幼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该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管理。按照《红河州妇幼保健院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管理科室,由其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从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编制预算、进行使用管理、实施资金监管,到开展事中事后绩效评价与绩效分析,定期开展自评工作,并根据自评结果及时查找偏离原因,迅速采取纠偏措施,以确保绩效目标按时达成。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项目经费支出必须由经办(采购)人、验收(证明)人、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等逐级审核签批的程序进行审批后方可支付,大额资金支付提交院级决策层会议审议,各个环节缺一不可。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是为了督促项目经费专款专用,确保项目经费使用严格限定在规定范围内,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工作,保证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得到有效的监督管理,并通过绩效评价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目实施都能取得成效。

绩效评价对象为我院重点关注的各项目,扩大监管范围,覆盖项目实施全周期,通过绩效评价保障我院各项事业发展,通过对产出指标中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中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中服务满意度指标等的评价分析,反映我单位在任务指标推进过程中,资金使用前后工作完成情况,严格监控项目实施,及时调整经费使用,确保项目落到实处。

持续深入推进母婴安全保障制度的落实,切实做好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和风险评估。强化对孕产妇死亡控制、5岁以下儿童死亡控制以及母婴安全保障管理,推进《红河州妇幼保健机构体制机制创新改革实施方案》具体任务措施落实。加快推进红河州妇幼健康医疗集团建设步伐,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进妇幼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资源纵向整合。

以问题为导向,组织针对性强的人员培训,提高全州产科和急诊医生妊娠危急症早期识别及处理能力,特别是提高临床基本技能水平,孕产妇应急演练常态化开展等。推进信息技术与妇幼健康深度融合,提高“云上妇幼”远程医疗平台工作效率。完善妇女儿童电子健康档案和妇幼健康统计调查制度,加强妇幼健康信息分析运用,提升数据治理和信息辅助决策水平。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

4.《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3号);

5.绩效评估方法:

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通过支出预算安排与预期效益的对比分析,对专项支出进行评估。

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预期实施效果、历史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预算支出(项目)安排的比较,对专项支出进行评估。

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对专项支出进行评估。

最低成本法。是指对预期效益不易计量的专项支出,通过综合分析测算其最低实施成本,进行评估。

其他评估方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①确定评估对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年度工作重点确定事前绩效评估对象。

②明确评估任务。明确评估组织实施形式,确定评估目的、内容、任务、依据、评估时间及要求等方面的情况。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获批国家级妇女保健特色门诊3个(乳腺、月经、皮肤保健)、省级妇幼保健特色专科5个(儿童生长发育、儿童中医等),儿童、妇产及新生儿重症监护病区通过州级验收。2023年全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跃升至B级,全省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排名第2位。成功获批云南省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个,与此同时,上海儿童医学中心专家工作站也顺利落地,此外,还获得科研经费支持80万元。先后荣获“聚焦超声消融手术临床应用示范中心培育基地”“国家婴幼儿养育照护规范化指导中心”等称号。累计引进硕士以上人才11名,精心培养省级专科护士41名,选派216名骨干前往上海、北京等地进修学习,同时组建党员专家团队15支。

建成“国家妇幼中医药特色建设单位”,开展悬灸、拔罐等中医护理技术20余项,2024年中医诊疗服务达6.37万人次,门诊中医药服务占比7.72%,患者满意度98%。创新“中西医联合查房”模式,荣获“红河州妇幼中医药适宜技术指导中心”称号。

推进生育和儿童友好医院建设,增设游戏角落、阅读空间,优化高危孕产妇救治流程,推行“全天候”椎管内麻醉镇痛分娩,产科满意度超90%;全州首个普惠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完成改造,提供141个托位。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核心指标均优于省级平均水平,组织专家团队深入基层,推动绿春县妇幼保健院开展首例无痛分娩、心脏彩超等技术。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2025年各妇幼健康项目的实施成果显著,孕产妇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均达到了年度设定的指标要求,为提升妇幼健康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红河州妇幼监测网络直报率100%,活产或出生漏报率<10%,婴儿死亡漏报率<15%,监测地区5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94.91%,危重孕产妇漏报率0,孕产妇死亡病例漏报率0,妇幼卫生监测培训覆盖率100%;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4.91%,0—6岁儿童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4.66%,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2.77%,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3.94%,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重点县覆盖率100%,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覆盖率104.26%,适龄妇女乳腺癌筛查率59.22%,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99.02%,农村妇女增补叶酸服用率98.76%,营养包发放任务完成率87.46%,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99.66%,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9.65%,孕妇产前筛查率91.99%,孕产妇死亡率6.83/10万,婴儿死亡率2.56‰;全州孕产妇死亡率6.83/10万,婴儿死亡率2.5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88‰;红河州妇幼保健院通过评审妇幼特色专科(门诊)数5个,培训基层妇幼专干人员数量193人。全州孕产妇死亡率6.83/10万,婴儿死亡率2.5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88‰;妇幼专干培训标准课件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技术人员中的覆盖率、学习可及率100%,培训人员对培训课程满意度99%;宫颈癌筛查目标人群覆盖率104.26%,乳腺癌筛查目标人群覆盖率59.22%,

上海儿医中心儿童心脏专家资源下沉,到我院为全州新生儿及儿童开展心脏手术,服务基层三级公立医院出院患者手术占比较上年提高1.84%,完成指标。公立医院资产负债率较上年降低4.19%,完成指标。管理费用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较上年降低1.31%,完成指标。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较上年提高2.27%,完成指标。

三级公立医院门诊人次数与出院人次数比未实现较上年降低目标,偏离1.46%,偏离原因为:我院医疗水平不断提高,诊疗疑难重症的能力提升,同时作为全州危重孕产妇及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承载全州危重疑难患者的住院诊疗,故门诊患者增加的同时,住院率轻微上升。

三级公立医院平均住院日未实现较上年降低目标,偏离0.06天,偏离原因为:今年”先心病“患者较2024年增多,上海儿医中心儿童心脏专家资源下沉,到我院为全州新生儿及儿童开展心脏手术,服务基层导致平均住院日未较去年降低。

三级公立医院四级手术占比未实现较去年提高目标,偏离0.05%,偏离原因为: 手术结构优化滞后,二级、三级手术量同比增加比例较四级手术量增加快,导致四级手术占比人次提高但占比下降。改进措施:提升四级手术供给,依托上海儿童医学中心及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通过邀请专家短期指导、驻点帮扶等方式逐步提高儿童先心病手术及妇科肿瘤、盆底重建等高级别手术量。

公立医院次均住院费用增幅未实现较上年降低目标,偏离5.17%,偏离原因为:我院近年来诊疗水平持续提升,上海儿医中心儿童心脏专家资源下沉,到我院为全州新生儿及儿童开展心脏手术,服务基层。作为州级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接收辖区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转诊,医院收治的危急重症患者占比持续上升,故而出现出院病人数减少,次均费用提高的情况。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决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符合部门年度工作任务。项目决策科学、合理。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健康 工作的决策部署,树牢“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按照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州委“337”工作思路,全面落实“健康红河 2030”行动纲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保安全,加快构建“全周期、全方位、全过程,有温度、有情感、有人文”的“三全三有”整合型妇幼健康服务体系,让全州妇女儿童享有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实施有相关制度并得到有效监督制定并具有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制定并具有项目支出管理办法或制度、规定;建立部门支出内控制度或相应措施;管理办法、制度、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本年度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无缺口,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单位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收入依据充分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针对当年的妇幼健康绩效任务指标,认真分析研判,加强对辖区各级医疗助产机构的培训与技术指导,持续提升基层医护人员早识别、早诊断、早干预能力,提高孕产妇和儿童救治成功率。层层压实母婴安全保障责任,加快推进红河州妇幼健康医疗集团建设步伐,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进妇幼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资源纵向整合,保障母婴安全。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工作目标已分解细化,但资金使用要求落实不够细化,项目工作按预定绩效目标有效推进,但资金使用稍有滞后,仍轻度存在只重视具体工作推进,不关注资金使用;涉及多个部门协作的绩效指标,偶因沟通协调不及时,会影响整体协同推进;对工作结果的总结分析和结果应用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后续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沟通协作,提升对绩效目标管理的意识,同步协调工作推进和资金支付,推动全州妇女儿童事业进一步发展。

七、有关建议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红河州妇幼保健院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

2026年4月14日

附件【红河州妇幼保健院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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