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hhzwsjkwyh/2026-0001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4-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中医医院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红河州中医医院2025年共收到18笔项目资金,共计11445.31万元,截至2025年底共计支出4169.87万元,资金执行率36.43%。其中以前年度结转项目资金8笔(2023年度2笔,2024年度6笔),共计10667.91万元,截至2025年底共计支出3656.83万元,资金执行率34.28%。年度新增项目资金10笔,共计777.40万元,截至2025年底共计支出513.04万元,资金执行率65.99%。
项目1:(红财社发〔2023〕37号)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补助资金0.77万元,2025年1月7日收到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指标,截至2024年底支出0.77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项目2:(红财社发〔2023〕110号)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结算补助资金55.51万元(其中40.699万元为政府采购结余,不可支用),2025年1月7日收到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指标,截至2025年底支出12.56万元,资金执行率22.63%。
项目3:(红财教发〔2024〕79号)2024年省级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资金30万元,2025年2月8日收到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指标,截至2025年底支出17.25万元,资金执行率57.5%。
项目4:(红财建发〔2024〕79号)2024年第二批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10000万元,2025年1月7日收到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指标,截至2025年底支出3044.69万元,资金执行率30.45%。
项目5:(红财社发〔2024〕55号)2024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57.55万元,2025年2月24日收到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指标,截至2025年底支出57.55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项目6:(红财社发〔2024〕43号)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预算补助资金340.22万元,2025年1月7日收到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指标,截至2025年底支出340.15万元,资金执行率99.98%。
项目7:(红财社发〔2024〕32号)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0.0112万元,2025年1月7日收到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指标,截至2025年底支出0.0112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项目8:(红财社发〔2024〕126号)2024年第二批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资金183.85万元,2025年2月25日收到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指标,截至2025年底支出183.85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项目9:(红财教发〔2025〕47号)2025年省级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资金30.00万元,2025年5月8日收到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指标,截至202年底支出5.78万元,资金执行率19.27%。
项目10:(红财社发〔2025〕106号)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结算补助资金15.00万元,2025年7月2日收到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指标,截至202年底支出15.0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项目11:(红财社发〔2025〕112号)2025年第二批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资金62.64万元,2025年7月31日收到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指标,截至2025年底支出30.06万元,资金执行率47.99%。
项目12:(红财社发〔2025〕121号)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州级补助资金2.00万元,2025年8月8日收到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指标,截至2025年底支出2.0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项目13:(红财社发〔2025〕31号)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中央补助资金90.00万元,2025年2月18日收到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指标,截至2025年底支出37.19万元,资金执行率41.32%。
项目14:(红财社发〔2025〕32号)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预算补助资金210.00万元,2025年2月18日收到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指标,截至2025年底支出183.36万元,资金执行率87.31%。
项目15:(红财社发〔2025〕38号)2025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51.34万元,2025年2月28日收到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指标,截至202年底支出28.31万元,资金执行率18.71%。
项目16:(红财社发〔2025〕39号)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预算补助资金130.00万元,2025年3月3日收到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指标,截至2025年底支出130.0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项目17:(红财社发〔2025〕67号)2025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相关补助资金53.33万元,2025年5月13日收到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指标,截至2025年底支出48.25万元,资金执行率90.47%。
项目18:(红财预指〔2025〕171号)返还2023年健康云南考核以奖代补资金33.09万元,2025年7月30日收到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指标,截至202年底支出33.09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红财社发〔2023〕37号)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补助资金:进一步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持续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持续推进中医药特色人才建设,逐步完善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提供更为优质丰富的中医药文化产品和服务,持续提高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
(红财社发〔2023〕110号)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结算补助资金:1.建设重点科室中医康复科,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进一步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2.持续推进中医药特色人才建设。逐步完善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升队伍素质;3.持续增强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4.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
(红财教发〔2024〕79号)2024年省级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实施州市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合理划分事权与支出责任,集中财力办大事,以项目法+因素法支持在州市项目承担单位申报的省科技项目和经认定后的各类补助经费,引导州市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区域科技创新环境,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年初预算申报的2024年总体目标为:(一)开展州市研发投入补助工作,引导和推动州市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带动2024年云南省全社会研发投入较上年增长16.7%;(二)支持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省野外观测站、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高新区联合专项、技术合同登记奖补项目、省“两类”人才等项目,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10亿元,培养高层次人才3人,转化应用科技成果1个。
(红财建发〔2024〕79号)2024年第二批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推动《“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政策任务落地,改善红河州医疗卫生机构基础条件,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提升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能力,为满足人民群众持续增长的健康需求提供重要保障。
(红财社发〔2024〕55号)2024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中医药治疗艾滋病,降低艾滋病病死率,艾滋病疫情总体下降。
(红财社发〔2024〕43号)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预算补助资金:1.进一步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康复科、儿科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国家中医优势专科以及中医医院应急和救治能力建设。2.持续推进中医药特色人才建设。逐步完善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持续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素质。3.持续增强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进一步健全中医药传承创新体系,持续推进多学科融合创新。4.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提供更为优质丰富的中医药文化产品和服务,持续提高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
(红财社发〔2024〕32号)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作,完成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任务,提升基层医疗水平,优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结构。
(红财社发〔2024〕126号)2024年第二批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资金:加强中医药临床重点学科建设,提升医疗机构科研水平。强化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持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持续推进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医药高层次人才、中医临床优秀人才培养,进一步提高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数量和质量,不断提升队伍素质。
(红财教发〔2025〕47号)2025年省级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资金:通过专项的实施,支持州(市)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鼓励州(市)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引导高层次科技人才向基层流动,助力州(市)实施人才强省战略。
(红财社发〔2025〕106号)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结算补助资金:因地制宜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
(红财社发〔2025〕112号)2025年第二批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资金:1.持续推进中医医院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支持建成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重症医学科(急诊科)和可转换传染病区、重症监护室。持续推进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项目,支持13家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建设,设置示教室、配齐推广设施设备,建设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平台,完成30名县级师资和1800人次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培训,新增推广1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2.持续推进1个省级中医临床重点学科(针灸科)建设。3.下达2025年云南省各医疗卫生机构选派中青年骨干医师,及时足额兑现到医疗卫生机构。4.全州完成在治丙肝病例随访管理2800例,完成新报告慢性丙肝患者抗病毒治疗率达85%以上,累计报告慢性丙肝患者抗病毒治疗率达60%以上,丙肝患者临床治愈率达95%以上。5.持续推进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医药高层次人才、中医临床优秀人才培养,进一步提高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数量和质量,不断提升队伍素质。探索建立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及推广的有效方法和模式。发挥传承工作室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在县级医院建设一批基层工作站,带动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中医药事业持续发展。
(红财社发〔2025〕121号)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州级补助资金: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服务,将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保持重点地方病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开展职业病防治,推进妇幼健康、健康素养促进、医养结合和老年人健康服务、卫生应急等方面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扎实做好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了解掌握标准执行情况和需求情况,发现标准存在的问题,为标准修订、清理和完善提供科学依据;开展地方病评价、现症患者药物治疗、健康管理和随访,加强地方病防治能力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保持重点地方病防控措施全面落实。
(红财社发〔2025〕31号)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中央补助资金: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作,完成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任务,提升基层医疗水平,优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结构。
(红财社发〔2025〕32号)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预算补助资金:1.进一步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康复科、儿科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国家中医优势专科以及中医医院应急和救治能力建设。2.持续推进中医药特色人才建设。逐步完善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持续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素质。3.持续增强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进一步健全中医药传承创新体系,持续推进多学科融合创新。4.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提供更为优质丰富的中医药文化产品和服务,持续提高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
(红财社发〔2025〕38号)2025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血吸虫与包虫病防治、精神卫生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重点传染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等工作。
(红财社发〔2025〕39号)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预算补助资金: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相关工作,包括能力提升、学科建设、设备购置、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等符合政府卫生投入方向的项目。
(红财社发〔2025〕67号)2025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相关补助资金: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支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促进人才培养类人才培养。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和临床诊疗能力,不断增强中医专科区域影响力。
(红财预指〔2025〕171号)返还2023年健康云南考核以奖代补资金,持续推进健康红河行动走深走细走实,确保健康红河行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各项指标如期完成。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无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情况。
我院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监管制度,落实资金分配和使用,对资金使用过程进行监督,无违反财务管理、财经纪律情况发生。项目资金支出和原定用途、预算批复用途相符,资金管理制度健全。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的目的:1.确保每一笔财政资金被合理使用,衡量项目成效。2.提升项目资金的使用效能。3.保障政策目标的实现。4.满足监管要求,改进未来的资金分配。
绩效评价的对象:项目运行过程及结果。
绩效评价的范围:评价工作所覆盖的维度、阶段、内容和边界,其核心是围绕财政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和全方位展开。1.围绕全生命周期评价,覆盖项目立项、预算编制、执行、验收、后续运营等全过程。2.围绕项目的内容评价,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3.围绕资金覆盖范围,从专项资金、配套资金两方面进行绩效评价。4.围绕管理流程范围,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资金拨付进度、使用合规性、是否存在挪用或沉淀。绩效结果与预算调整、部门考核、责任追究的情况挂钩。
通过明确评价范围,可以确保绩效评价的系统性和科学性,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提供可靠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相关政策依据是否在有效期内等)、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绩效评价原则
1.目标导向原则:以项目设定的政策目标或绩效目标为评价基准,衡量资金使用与目标实现的契合度。明确项目的预期产出(如建设情况)和预期效果(如社会效益)。对比实际成果与预设目标,分析偏差原因(如目标设定不合理或执行不力)。
2.科学规范原则: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数据来源需具备科学性与规范性,避免主观臆断。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如成本效益分析、公众满意度调查)。
3.公平公正原则:内涵评价过程独立透明,结果不受利益相关方干扰。例如我院中医药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由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专家团队实地审计,减少部门“自我评价”倾向。公开评价标准、流程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4.经济效率原则:强调资金使用的经济性(节约成本)与效率性(投入产出比)。分析是否存在资源浪费(如重复建设)或资金沉淀(如拨付滞后)。
5.结果应用原则:评价结果需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责任追究等挂钩,避免“为评价而评价”。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分配联动机制(如低效项目削减预算)。
项目绩效评价的依据(以下项目文件政策均在有效期内):1.红财社发〔2023〕37号 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补助资金。2.红财社发〔2023〕110号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结算补助资金。3.红财教发〔2024〕79号 2024年省级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资金。4.红财社发〔2024〕126号 2024年第二批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资金。5.红财社发〔2024〕32号 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6.红财社发〔2024〕43号 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预算补助资金。7.红财社发〔2024〕55号 2024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8.红财建发〔2024〕79号 2024年第二批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9.红财教发〔2025〕47号 2025年省级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资金。10.红财社发〔2025〕106号 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结算补助资金。11.红财社发〔2025〕112号 2025年第二批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资金。12.红财社发〔2025〕121号 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州级补助资金。13.红财社发〔2025〕31号 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中央补助资金。14.红财社发〔2025〕32号 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预算补助资金。15.红财社发〔2025〕38号 2025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6.红财社发〔2025〕39号 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预算补助资金。17.红财社发〔2025〕67号 2025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相关补助资金。18.红财预指〔2025〕171号 返还2023年健康云南考核以奖代补资金。
评价指标体系(附件表格说明)。
评价方法及标准:按每个项目政策所指定的绩效目标,“一项目一政策”,兼顾科学性与可操作性。从产出指标(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指标(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进行分析,贯穿整个项目运行过程,衡量财政资金使用效果、效率和效益,有效揭示财政项目的真实绩效,为优化资源配置、改进政策设计提供依据。避免“一刀切”,根据项目特点动态调整指标权重(如应急项目侧重时效性,淡化成本约束)。强化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干部考核挂钩。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十二条措施〉的通知》(云财绩〔2025〕8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和《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等有关要求,做好2026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1.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2.项目支出绩效部门评价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红河州中医医院2025年共收到18笔项目资金,共计11445.31万元,截至2025年底共计支出4169.87万元,资金执行率36.43%。我院2025年一共运行18个财政项目,其中16个项目绩效评价自评等级“优”,2个项目绩效评价自评等级“良”。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我院一直以来秉承中医药文化的传承与弘扬,努力继承中医特色疗法和适宜技术。但医院在硬件设施、人才队伍、技术水平等方面与综合医院存在一定差距,自身造血能力较弱,加之医院资产负债率较高,经济压力大,维持基本运营已举步维艰。我院已形成支付的项目资金每月按时进行列支申报,但支付进度缓慢,造成项目运行较为困难,我院一直在积极推进项目进程,除支付率较低外,基本能实现绩效目标。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立项依据充分性:红河州中医医院共开展18个财政项目,其中2023年项目2个,2024年项目6个。18个项目均严格按照红河州财政局下发的文件要求,立项依据充分。
目标设定合理性:18个项目均严格按照红河州财政局下发的文件中的项目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进行申报及绩效评价,目标设定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无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情况。项目资金支出和原定用途、预算批复用途相符,资金管理制度健全。
预算执行效率:执行率36.43%。我院2024年重点医院建设项目因前期工程施工进度较慢,及财政资金拨付不到位(2025年底未获准支付工程进度款1010.77万元),导致资金支付进度较慢;2025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于艾滋病专用材料成本费用大幅下降,导致项目资金专用材料费支出进度下降;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结算补助资金剩余资金指标42.95万元,其中40.7万元为采购结余,不可支用。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因每个项目的产出指标不同,具体情况见附件表格附件2-2.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1-18。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因每个项目的产出指标不同,具体情况见附件表格附件2-2.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1-18。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1.我院根据《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相关要求成立了由医院主要负责人领导,业务副院长负责,医院其他分管领导、财务科相关人员及其他各科室负责人等组成的预算管理委员会,并按时、按需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力度。
2.按照《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相关要求,修订本单位《红河州中医医院预算管理制度》《红河州中医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红河州中医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红河州中医医院三重一大制度》等办法。将财政资金执行进度、使用效益评价、费用控制等纳入体系,建立了本单位绩效指标体系。
3.目标申报一是按照预算要求编制专项资金预算,二是根据绩效管理要求设立绩效目标,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做到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与部门预算编制同步进行。对绩效目标从数量、质量、时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并形成评价特性指标。严格落实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按规定全面完成整改。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次年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改进预算管理。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红河州中医医院一直以来秉承中医药文化的传承与弘扬,努力继承中医特色疗法和适宜技术。但医院在硬件设施、人才队伍、技术水平等方面与综合医院存在一定差距,自身造血能力较弱,加之医院资产负债率较高,经济压力大,维持基本运营已举步维艰。我院已形成支付的项目资金每月按时进行列支申报,但支付进度缓慢,项目运行困难。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院将持续跟进项目支付情况,进一步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持续提升我院中医药服务能力与医疗水平,加强中医学科建设,促进医院科研和临床发展,提升临床治疗效果,致力于更好地传承和发扬我国传统医学,提供高品质的中医医疗服务,弘扬中医药文化,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
七、有关建议
1.提高资金拨付效率,优化支付流程,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2.均衡推进预算执行,防止资金支付滞后,造成项目执行进度过缓。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红河州中医医院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
红河州中医医院
2026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