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hhzwsjkwyh/2026-0001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4-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2025年,我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总额24.5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万元,州本级财政补助资金2万元,上年结转资金2.58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年支出决算数23.521万元,执行率95.69%。
2.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资金项目。为支持各地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下达2025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疾控领域)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25〕45号),上级下达我单位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经费6万元,用于建立疾控监督员制度,提升疾控监督员业务能力。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年支出决算数5万元,执行率83.33%。
3.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预算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社发〔2025〕32号),上级下达我单位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资金1万元,用于开展中医药法制监督专项工作。2025年,我单位基本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经费总额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1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年支出决算数2万元,执行率100%。
4.2025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社发〔2025〕38号),上级下达我单位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9万元,用于开展艾滋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年支出决算数为9万元,执行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卫生监督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扎实做好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跟踪评价,了解掌握标准执行情况及需求情况,发现标准存在的问题,为标准修订、清理和完善提供科学依据。
2.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资金项目。2025年全省初步确定疾控监督员制度,疾控监督员业务水平持续提升。
3.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通过派员参加全国中医药监督执法培训,以及组织县市卫生监督人员开展中医药监督执法培训,让参训人员进一步明晰中医药监督执法的政策依据、法定职责与规范流程,精准掌握中医诊疗活动、中药经营使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等重点领域的执法要点、取证规范与裁量标准,有效补齐基层执法人员在中医药专业领域的知识短板与能力弱项,全面提升依法开展中医药监督执法工作的专业素养、业务水平与实战能力,为规范辖区中医药服务市场秩序、守护群众中医药健康权益筑牢执法人才根基。
4.2025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开展艾滋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红河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属红河州卫生健康委下设公共卫生机构,负责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任务,负责开展医疗卫生、公共卫生、职业卫生监督和“双随机”检查工作,承担业务指导、业务培训、层级稽查和综合监督信息化建设工作。医疗机构监督科、传染病防治监督科、公共卫生监督科、职业病防治监督科为项目的牵头实施科室,主要负责项目业务内容及指标的实施。办公室及财务科为项目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为加强对各专项经费的管理和规范使用,我单位建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项目资金单独管理,划清与其他资金的界限,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会计人员依照合法、有效的会计凭证进行账务记录,会计记录按照规定的要素完整准确地反映各项业务活动,做到账账、账表、账单相符。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了解红河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取得的效果,客观公正地揭示红河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5年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实现程度,总结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经验,找准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管理体系,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红河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5年度部门项目资金收支安排、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情况。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相关政策依据是否在有效期内等)、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基本原则:
(1)科学公正。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自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2015〕171号);
(3)《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4)《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6〕1号);
(5)预算管理制度、资金文件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等。
3.评价指标体系:根据项目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经济性、系统性原则,结合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设立相应的指标,并分配相应的权重(分值)。项目预算执行情况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共计100分。
4.预算绩效评价方法和过程:由单位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标对表,根据制定的评价标准,查阅、收集有关文件、规章制度、工作台账等评价资料,检查核实各项任务指标开展完成情况,完成自评工作。
5.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得分≥90分为“优”,80≤得分<90分得“良”,60≤得分<80分为“中”,得分<60分为“差”。
评价抽样:对单位所有财政补助项目实行全覆盖,抽样占比为10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前期准备。根据红河州财政局下发的《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6〕1号)文件要求,我单位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计划,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项目考评全面工作,业务部门作为项目执行部门,全面配合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提供绩效评价所需要的数据和材料。
审阅资料。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查阅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检查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拨付、支出情况,相关会计制度执行情况,主要项目内容完成情况等。
绩效自评。分析项目绩效情况、管理情况和资金支出情况,根据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建议。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评得分99.5分,评价等级为“优”。
2.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资金项目。自评得分98.3分,评价等级为“优”。
3.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4.2025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我单位2025年实施的4个项目绩效目标均已实现,详见附件:红河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2025年红河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及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资金等4个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每一具体项目都有相关的政策文件支撑,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执行过程中,我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各项工作,并根据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认真对照落实,以绩效为核心导向,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实现财政资金运行和预算管理效益最大化。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2025年红河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实施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及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资金等4个项目均按计划开展,并圆满完成了设定目标任务。具体详见附件:红河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以卫生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巩固和完善,城乡和地区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得到缩小,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不断得到保障。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州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举办全州食品安全标准跟踪工作培训班一期,全州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先后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活动13次。对2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进行了专项评价,发送并填写电子问卷1152份,共收到36条专项评价和4条常态评价的意见建议。经过全州的共同努力,已圆满完成了2025年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任务。
2.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资金项目。根据云南省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红河州未列入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州市。2025年,组织全州卫生监督员参加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的全省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举办全州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来自全州13县市疾控转岗从事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70余名人员参加了培训。通过各种学习培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参训人员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业务能力有效提升,服务态度明显改善。
3.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已派1人参加全国中医药监督执法培训;组织13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部门40多名监督执法人员参加培训。通过派员参加全国中医药监督执法培训,以及组织县市卫生监督人员开展中医药监督执法培训,让参训人员进一步明晰中医药监督执法的政策依据、法定职责与规范流程,精准掌握中医诊疗活动、中药经营使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等重点领域的执法要点、取证规范与裁量标准,有效补齐基层执法人员在中医药专业领域的知识短板与能力弱项,全面提升依法开展中医药监督执法工作的专业素养、业务水平与实战能力,为规范辖区中医药服务市场秩序、守护群众中医药健康权益筑牢执法人才根基。
4.2025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开展艾滋病防治卫生监督30余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领导重视,精设方案,为各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提前部署,抓住重点,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关键环节落实到位。
(三)对标对表,强化落实,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及时纠正偏差。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5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资金项目部分指标无法考核。原因为:根据云南省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红河州未列入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州市,故无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县区,无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服务对象满意度数据。
七、有关建议
红河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无此情况。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红河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无此情况。
附件:红河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红河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2026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