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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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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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6-04-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5年,我单位共有项目支出38项(不包含不予公开项目),全年财政拨款项目收入130518.22万元,全年支出数96404.02万元,项目分别为:
1.干部保健经费
干部保健工作是州委、州政府为全面落实干部保健政策,进一步推动全州干部保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有关要求,为全州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工作,通过开展健康体检、健康评估、健康教育、健康干预,不断满足干部保健对象的预防、医疗及保健需求,为全州领导干部提供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为加快红河新发展提供了健康保障。全年财政拨款55.77万元,2025年该项目资金支出53.75万元。
2.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补助
通过准确、及时下拨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生活补助发放,确保基层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照章理事,巩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网底”,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2025年全州乡村全员人口信息化建设顺利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得到提高,鼓励按政策生育的制度体系基本构建。2025年共对全州1392名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发放生活补助。全年财政拨款433.08万元,2025年该项目资金支出429.03万元。
3.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及扶助专项资金
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做到应奖尽奖、应扶尽扶,及时足额发放,有效缓解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生活及家庭发展问题,提高了部分计生家庭的发展能力。推动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转变。对应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人员,全部进行资格认定,并建立完善基本的信息档案。对历年来继续享受对象进行认证,确保享受对象应奖尽奖、应退尽退,做到及时足额发放奖励与扶助资金,充分发挥奖励扶助资金应有的社会效益。及时准确完成计划生育家庭奖扶人员身份确认及申报19754人,及时准确完成计划生育家庭特扶(伤残、死亡)人员身份确认申报4820人,及时准确完成计划生育特扶(其他家庭)人员身份确认申报339人等。全年财政拨款6969.49万元,2025年该项目资金支出5594.71万元。
4.生育支持项目
对生育支持项目对象做到应奖尽奖,及时足额发放,推动全州人口素质提升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对应享受补助并进行申报的人员,全部进行资格认定,并建立完善基本的信息档案。对2023年以来继续享受育儿补助的对象进行年审,确保享受对象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充分发挥生育支持项目资金应有的社会效益。全年财政拨款4579.85万元,2025年该项目资金支出3956万元。
5.育儿补贴项目
健全生育支持体系,实施育儿补贴项目,切实降低群众生育、养育成本,有效缓解生育率下降趋势,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促进红河人口高质量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家庭做到应补尽补,及时足额发放,进一步减轻婴幼儿家庭养育负担。推动全州人口工作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转变。对应享受育儿补贴的人员,全部进行资格认定,促进红河人口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育儿补贴资金应有的社会效益。全年财政拨款40500万元,2025年该项目资金支出40109.70万元。
6.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
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了急诊医学科基础设施与设备,配置优化急诊科相关专业设备,保障了急诊救治工作的顺畅进行;建立快速、高效的急诊救治流程,缩短患者等待时间,提高救治效率。县级中医院专科服务水平和质量得到持续提升。中医药人才培养持续发力。5个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均已完成老中医专家临床经验示诊室建设,能够满足团队所有成员观摩老中医专家诊疗示教,配备计算机、摄录等设备,建立了资料库,采用临床跟师带教、指导典籍研读和理论学习等方式。通过中医药监督执法骨干培养,中医药监督执法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传承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充分利用资源共享,采用中西医急救融合方案,对部分病人进行穴位贴敷、耳穴疗法等中医物理治疗以增强疗效及增加患者就医体验感。屏边县中医院发展了以非药物干预为核心,结合现代科技与传统手法,针对不同功能障碍提供精准治疗方案的特色技术,2025年康复科患者满意度均保持在95%以上。建立“岐黄学者、长江学者方邦江名中医经验传承工作室”。策划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充实的中医药文化活动和产品服务,开展健康讲座、义诊咨询84场次,惠及群众6717人次,举办2次中医夜市,制定了《弥勒市中医医院儿童青少年肥胖中医药适宜技术干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健康中国行动中医药健康促进专项行动项目——儿童青少年肥胖中医药适宜技术干预》项目干预方案,举办了88人的超重肥胖儿童青少年体重管理营,开展健康讲座6次。全年财政拨款721万元,2025年该项目资金支出420.53万元。
7.三年行动计划资金—中医类
中医医院应急救治能力不断提升。完善了急诊医学科基础设施与设备,配置优化急诊科相关专业设备,保障了急诊救治工作的顺畅进行;建立快速、高效的急诊救治流程,缩短患者等待时间,提高救治效率。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持续增强。6所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国家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4所县级中医医院晋级三级中医医院。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成效显著。建成13个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实现全州县域全覆盖。219人通过考核获得县级师资资质,共组织开展培训270场次,培训人员8000余人次,培训推广47项项目。基层中医康复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完成了60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中医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加强了中医药人员配备、中医药技术服务提供和中医设备配备,提升中医综合服务能力。县级中医医院老年病科规范建设。7家县级中医医院提升了老年病科专科临床诊疗、康复护理、慢性病管理、科学研究、健康管理等综合能力,提升了老年人群中医药健康服务的可及性和获得感。中医药人才培养持续发力。2名中医药高层次人才、20名中医临床优秀人才培养,5个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均已完成老中医专家临床经验示诊室建设,能够满足团队所有成员观摩老中医专家诊疗示教,配备计算机、摄录等设备,建立了资料库,采用临床跟师带教、指导典籍研读和理论学习等方式。全年财政拨款2754.81万元,2025年该项目资金支出808.75万元。
8.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疾控领域)补助资金
根据云南省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红河州未列入疾控监督员试点州市。2025年,组织全州卫生监督员参加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的全省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举办全州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来自全州13县市疾控转岗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70余名人员参加了培训。通过各种学习培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参训人员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业务能力有效提升,服务态度明显改善。疾控方面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全年财政拨款74.9万元,2025年该项目资金支出15.73万元。
9.三年行动计划资金—云南省健康县城建设奖补项目
按照云办发〔2022〕42号文件开展工作,通过培训、指导、督导等,强化对县市的指导帮助,引导健康县城建设,持续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前两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持续巩固提升,5个县市获省级表扬,第三轮“7个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全年财政拨款3150万元,2025年该项目资金支出3150万元。
10.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
助资金
在2025年公布全国医院“国考”成绩中,近2年内连续参评的10家三级公立医院中有3家医院档位提升,11家二级公立医院中有2家档位提升,个旧市人民医院由B++晋升为A,首次实现州内三级公立医院“国考”成绩A档“零的突破”。共整合规范558项(含加收项235项、扩展项69项)医疗服务项目,终止508项医疗服务项目。积极与财政、人社等部门对接明确,按照不高于20%的增幅,合理确定州级公立医院年度绩效工资总量。成立红河州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专家组及医保数据工作组,构建了共商、共享、共治的工作机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定向发布医保数据,为医疗机构提供了合理预期,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结算效率。全年财政拨款1932万元,2025年该项目资金支出1282.38万元。
11.三年行动计划资金—2025年度云南省“银龄医师”行动计划专项资金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银龄医师”行动计划(试行)》的通知(云政办发〔2024〕50号)要求,下达2025年度工作时间累计超过6个月“银龄医师”专项补助资金145万元,支出145万元。
12.三年行动计划资金—中青年骨干医师研修项目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青年骨干医师研修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人发〔2024〕5号)要求,下达2025年红河州各医疗卫生机构选派中青年骨干医师研修经费。全年财政拨款32.15万元,2025年该项目资金支出32.15万元。
13.红河州“红河奔腾”人才计划医疗卫生人才专项补助待遇资金
按时完成对2023年、2024年引进的89名医疗卫生专项人才发放生活补助。全年财政拨款182万元,2025年该项目资金支出174万元。
14.选派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赴上海进修项目—上海援滇专项资金
2025年4月14日,州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做好红河州2025年选派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赴上海进修的通知》。2025年6月4日,择优选派16名骨干医师赴上海市长宁区、徐汇区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全年财政拨款76.8万元,2025年该项目资金支出76.8万元。
15.防治艾滋病项目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防治艾滋病的策略和措施,实现省、州《第五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2025年云南省艾滋病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既定目标,力争感染者发现率达到95%;治疗率、治疗有效率均达95%以上,艾滋病母婴传播率控制在2%以下,保持无经输血传播。
通过大力开展防艾知识宣传教育、各类人群咨询检测、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和传染源早发现、早管理、早治疗等综合防治措施,全州防治艾滋病工作取得明显成效。HIV阳性检出率、暗娼人群、吸毒人群、男男性行为人群感染率逐年下降,艾滋病传染源得到有效控制。全年财政拨款5422.52万元,2025年该项目资金支出4681.09万元。
16.2025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妇幼监测)
红河州妇幼监测网络直报率100%,活产或出生漏报率<10%,婴儿死亡漏报率<15%,监测地区5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94.91%,危重孕产妇漏报率0,孕产妇死亡病例漏报率0,妇幼卫生监测培训覆盖率100%。通过完善服务体系、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能力建设等举措,全面提升红河州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全年财政拨款35万元,2025年该项目资金支出14.81万元。
17.三年行动计划资金(城乡适龄妇女“两癌”筛查提质拓面、儿童急救网络体系建设、妇幼健康人才队伍能力提升、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项目)
2025年红河州妇幼卫生相关项目整体实施取得一定成效,妇幼健康核心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年度目标值,“两癌”筛查服务提质扩面,宫颈癌筛查目标人群覆盖率104.26%,乳腺癌筛查目标人群覆盖率59.22%,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100%,群众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满意度98.43%;建立1个州级儿童救治分中心、7个县级儿童救治站,全州孕产妇死亡率6.83/10万,婴儿死亡率2.5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88‰;妇幼专干培训标准课件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技术人员中的覆盖率、学习可及率100%,培训人员对培训课程满意度99%;建立11个妇幼特色专科(门诊)。全年财政拨款1651.44万元,2025年该项目资金支出723.53万元。
18.2025年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州级专项资金
按照《云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提出的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任务,2025年继续在全州招录本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其中本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项目培养在校生19人。为基层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医疗卫生人才。加快推进我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水平不断提升,整个卫生计生人才队伍的专业结构、城乡结构和区域分布不断优化,促进人才与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更加适应,加快构建适合我州州情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年财政拨款3.8万元,2025年该项目资金支出3.8万元。
19.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助理全科医生、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8〕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等文件精神,加大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完成2023年中央财政经费支持的本地区各项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任务。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医师进一步增加,全科、精神科、儿科等紧缺专业卫生健康人才进一步充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水平不断提升,整个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的专业结构、城乡结构和区域分布不断优化,促进人才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更加适应,加快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州共计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全科医生转岗250人。全年财政拨款811.47万元,2025年该项目资金支出418.04万元。
20.疾控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
目标是加强疾控机构能力建设,提高监测数据报告及时性和准确性,加强分析研判能力和水平。提升传染病综合征监测预警、登革热防控能力。组织州内传染病检测实验室开展检测质量考核,对传染病检测试剂进行动态评估。提升州内各地传染病实验室检测质量。提高市、县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分子生物学耐药检测能力。加强肺结核报告发病率高疫情县区的重点人群结核病主动筛查能力。开展基层专业人员、专业骨干、后备人才传染病监测预警规范化培训。改善县级卫生监督机构执法条件,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配置卫生监督机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执法设备等。2025年加强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疑似病例监测和媒介监测培训、督导和指导,督促县市按时完成各项目检测、监测任务,指导县市规范输入性病例处置,对输入性蚊媒传染病处置率100%。全年财政拨款1365.84万元,2025年该项目资金支出350.56万元。
21.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疾控类
目标是为各地免费提供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用于适龄儿童常规免疫接种,有效预防和控制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有效控制艾滋病疫情,将全国艾滋病疫情继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进一步减少结核病感染、患病和死亡,切实降低结核病疾病负担,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和谐稳定。查治包虫病病人,开展包虫病传染源管理,助力推进全国包虫病控制与消除进程。开展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监测、传染病病原监测、病媒生物监测,开展鼠疫、人禽流感、SARS等传染病、疟疾及其他寄生虫、饮用水、环境卫生与学校卫生、伤害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进行预警,为传染病防控提供科学依据。推进临床用血核酸检测全覆盖,进一步落实国家《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规范(2020年版)》的具体工作措施及目标要求,减少新生儿因母婴传播途径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推广癌症、心脑血管疾病、口腔疾病等重点慢性病早期筛查和干预适宜技术,健全完善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网络,以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为抓手,加强慢性病防控能力建设。开展农村地区癫痫患者筛查登记和随访管理,提高患者治疗率。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报告和随访服务,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完成居民健康素养监测、青少年烟草流行监测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本年也顺利完成了各项任务。全年财政拨款2692.87万元,2025年该项目资金支出1850.24万元。
22.三年行动计划—疾控机构复合专干、遏制结核病、遏制肺癌攻坚行动、提升公共卫生辐射力项目、消除麻风病
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控专干455人次培训,提升基层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基层社区卫生综合治理能力。
结核病防治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全面提升“发现-转介-诊治-随访管理”全链条工作质量。2025年底,实现肺癌高发地常住人群首次参加肺癌筛查率≥50%。肺癌防治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全面提升“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及健康管理”全链条工作质量。2025年底,红河州完成45—74岁重点关注人群风险评估1.44万人次,肺癌高风险人群临床筛查7200人次,肺癌早诊率达到60%及以上,肺癌规范化治疗率达60%及以上,提升肺癌规范化诊疗能力。全年财政拨款889.97万元,2025年该项目资金支出800.16万元。
23.三年行动计划—多病共治护老人行动(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项目
支持全省35个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设置独立的老年医学科,配备相应设施设备,具备对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诊疗能力。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独立设置并通过验收的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老年病科给予100万元/个实施奖励。全年财政拨款83.52万元,2025年该项目资金支出28.36万元。
24.三年行动计划—上海援滇医疗人员保障
发挥上海援滇医疗人才优势,派遣23名医疗人员进行援滇,进一步完善医院的医疗管理制度,提高云南省医疗服务水平,为云南培养一批医疗人才,打造一批重点专科,开展一批新技术、新项目。全年财政拨款24.86万元,2025年该项目资金支出5.64万元。
25.三年行动计划—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支持建设精神专业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已命名为省级精神卫生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省域内具有较强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优质医疗服务、医学科研和人才培养 “高地”,专科诊疗水平与省会城市和省域其他医疗资源富集地区差距缩小,在疑难重症诊断与治疗、临床研究、人才培养、技术转化、技术辐射和管理示范等方面实现区域间同质化发展,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合理布局,提升我省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减少患者跨区域流动,基本满足群众就近享有优质医疗服务的需求。全年财政拨款404.98万元,2025年该项目资金支出404.98万元。
26.三年行动计划—省级重点专科
“十四五”期间,利用省级财政投入,省级单位实施15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红河州共18个)。通过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重大疾病诊疗水平和疑难危重症患者救治能力,进一步增强突发群体重大疾病防控及处置能力。全年财政拨款626.36万元,2025年该项目资金支出276.92万元。
27.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精神卫生)
通过项目实施,年底前报告患病率达到6.47‰,规范管理率达到95.66%,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率达到96.07%。全年财政拨款366.01万元,2025年该项目资金支出175.53万元。
28.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项目
精神科紧缺专业卫生健康人才进一步充实。全年财政拨款8万元,2025年该项目资金支出7.18万元。
29.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8〕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等文件精神,按计划完成支援医师选派与派驻任务,确保驻点帮扶时间达标;完成规定的临床诊疗、手术示教、业务培训等帮扶工作量;提升受援医院重点专科建设水平和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提高农村居民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满意度,降低县域外就诊率。河口县桥头乡中心卫生院新增超声骨密度筛查仪、高频电刀、手术床、妇科检查床、震动排痰机、碳-14检测仪、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全自动凝血分析仪等医疗设备共14台(套),金平县老勐镇中心卫生院新增CT、麻醉机、手术电台刀、裂隙灯、阴道镜、制氧机、监护仪、阴道分泌物检测分析仪等医疗设备共8台(套);绿春县大黑山镇中心卫生院2026年2月28日通过政府采购网发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230万元采购一台CT。三个项目单位与上级单位远程会诊等1139人次,均较上一年增长。全年财政拨款5200.25万元,2025年该项目资金支出1142.41万元。
30.红河州2025年离岗乡医一次性补助州级补助资金
为贯彻落实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红政办发〔2017〕155号)精神,及时兑现了47名(工作年限18865月)老年离岗乡村医生补助。根据国家和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调动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生功能定位,转变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监管,建立激励机制,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全年财政拨款18.87万元,2025年该项目资金支出16.53万元。
31.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69.95%;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向本人开放率85.12%;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3.94%;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94.9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2.77%;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8.27%;老年人规范健康管理率68.62%;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36.56万人;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9.53万人;慢阻肺病患者管理率12989人;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84.24%;传染病报告处理报告率99.99%;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率98%;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100%;被监督单位年巡查巡访完成率100%,健康教育覆盖率超80%的目标任务,健康生活和行为养成率超30%目标任务;中医药健康管理儿童覆盖率92.13%;老年人目标人群覆盖率80.21%。完成各项职业病防治任务。全年财政拨款40496.49万元,2025年该项目资金支出22915.93万元。
32.2025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资金
15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1310个村卫生室,3408名乡村医生给予了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全州1310个村卫生室与对应的乡镇卫生院实现了人员、信息、药品、管理、财务、机构的“六个统一”,群众不用出村就能完成基础检查。全州13县市全部达到国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标准,13县市不断优化县域医共体运行机制,加快补短板。全年财政拨款6955.39万元,2025年该项目资金支出4733.58万元。
33.2025年乡村医生报酬州级补助
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更好地保障广大农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对截至2024年11月22日全州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系统已注册执业的3408名乡村医生每人每月给予50元的定额补助。全年财政拨款204.48万元,2025年该项目资金支出175.90万元。
34.2025年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纳补助资金
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财务发〔2021〕78号)文件明确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支付的12元,按照《云南省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中参照公共卫生方面明确的比例承担,具体为省级承担70%,州县承担30%,其中个旧、开远、蒙自、弥勒、建水5县市州级承担20%、县市承担80%;石屏、泸西、河口3县州级承担60%,县级承担40%;屏边、元阳、红河、绿春、金平5县州级承担90%,县级承担10%。根据资金承担比例,省级承担2224160元,州级承担655223.04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健康水平较前提高,农村常住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履约率达100%。全年财政拨款287.94万元,2025年该项目资金支出155.71万元。
35.三年行动计划—基层卫生有关工作
2025年994.65万元经费已下达3个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建设单位,570.68万元经费已下达25个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项目建设单位,各项目点已完成建设并通过州级验收。817.92万元用于全州乡村医生实施定额补助,441.96万元用于全州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培训5490人次。全年财政拨款2825.25万元,2025年该项目资金支出1148.6万元。
36.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补助资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全科医生、大学生乡村医生
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开展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全科医生、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包括临床医师、公卫医师等)、大学生乡村医生及乡村医生培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及管理能力。2025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45名、乡村医生153名、大学生乡村医生50名培训已结束,骨干全科医生4名培训于2026年6月30日结束。全年财政拨款143.88万元,2025年该项目资金支出81.84万元。
37.红河州病残吸毒人员救治救助中心运转保障补助资金
2025年红河州病残吸毒人员救治救助中心将持续开展相关工作,保障红河州病残吸毒人员救治救助中心运行顺利。解决刑事违法人员无法入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和拘留、羁押的问题,实现吸毒人员送戒、收治的目标。因为当年财政未下达生活补助指标15.8万元,资金不能按时到位,所以支出执行率为68.40%。全年财政拨款34.2万元,2025年该项目资金支出34.2万元。
38.麻风医养救助工作经费
保障龙潭田疗养院(麻风村)麻风畸残病人康复治疗,使其有药有医。为其提供免费服药和康复护理,稳定其病情,改善其日常生活和居住条件。2025年麻风村值班医护在岗,药品及时发放,保障病人有药有医。麻风村正常运行,病患稳定病情和谐发展。全年财政拨款10万元,2025年该项目资金支出9.96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5年是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收官之年,州卫生健康委将全面落实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十大目标、12项重大行动、47项重点任务,加快构建一个中心引领、两个基础承载、三个保障支撑的“123医卫体系”。协调督促加快推进滇南区域医疗中心三期项目建设,力争肿瘤医疗中心2025年全面交付、建成运营。依托6家输出医院,加快建设妇产、儿童、肿瘤、心血管、急重症、精神卫生6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推动滇南区域医疗中心建成即运营,力争通过省级命名,建成省级一流区域医疗中心。推进3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8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力争达到全省一流学科水平。全力推进全州11家“百县工程”县医院“五大中心”建设。用活“组团式”“省管县用”“三级医院对口帮扶”等帮扶专家团队,促进南北均衡发展。全面落实人口生育支持政策,每千常住人口婴幼儿托位数达4.5个。以河口县为重点,加快建设面向东盟,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国门医院”“国门疾控中心”,巩固和完善澜湄合作疟疾和登革热联防联控合作机制,持续推进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进程,实现防治艾滋病“三个95%”目标。常态化开展巡回医疗和“党建领航·卫健为民—健康基层行”义诊活动,打造为民服务品牌,优质医疗资源惠及更多人群。持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快实施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建设项目,力争13县市均建成1个以上基本达到县级医院服务水平的区域医疗副中心,逐步提升诊疗能力。加强基层医疗队伍建设,配齐配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服务,将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设。
阶段性目标:2025年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将0-6岁儿童、孕产妇、65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结核病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开展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具体服务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健康教育服务、预防接种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为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提供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0%以上,农村妇女增补叶酸服用率达90%以上,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95%以上,听力筛查率达96%以上,地中海贫血防控目标人群覆盖率达90%以上,贫困地区儿童营养包发放率80%以上。继续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少生快富”工程等奖励优待政策,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养老生活补助政策),继续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少生快富工程,保障城乡部分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奖励制度,资助部分独生子女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继续执行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政策。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落实国家防治艾滋病的策略和措施实现省、推动全州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体系机制,全力推进红河州爱国卫生运动专项行动、巩固和扩大国家卫生城市(县城)成果并取得实效,推动健康红河建设;加大对老年人的关心关怀,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感。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州卫生健康委由办公室财务牵头,各业务科室配合,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工作进度督促、项目质量监督和资金管理控制等有关工作,及时向委领导报告专项项目的实施与管理。本着便于管理、利于管理、利于生产的原则,各业务科室及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与本科室职能相关的专项事务,并与办公室一起负责项目的委托业务及检查验收,强化项目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施工,不擅自改变规模、标准和具体内容,组织评价、检验、监测,掌握项目建设进度,总结经验,解决矛盾,推广技能,及时向领导报告。
组织实施:州卫健委全面加强项目质量管理,充分发挥长期开展宣传思想工作的经验,严格按照各类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做到有规划、有设计、有项目负责人、有各类项目实施档案,部办公室具体财务工作及项目实施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各项工作。
制度建设情况: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已制定印发过预算管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管理办法、合同管理、政府采购、财务监督管理、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等,对预算收入支出管理、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进行过规定,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客观公正揭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府职能的实现程度,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按照州财政局要求,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评价的对象,包括2025年度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所有项目的委属单位。绩效评价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绩效目标与战略发展规划的适应性;(2)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其收益管理情况;(3)为加强管理所制定的相关制度、采取的措施等;(4)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是否达到预定产出和效果等;(5)需要评价的其他内容。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对比、分析、查阅、调查等方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日常管理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等方法,开展绩效自评。根据红河州委宣传部实施项目的特点,总体设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指标,具体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减少评价指“产出”指标由“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3个二级指标构成,主要考核部门目标的完成情况、项目完成的质量及时效。“效果”指标由“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3个二级指标构成,主要考核部门在宣传思想工作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达到的效果以及社会公众对部门履职的综合评价。具体指标内容见绩效自评表。
评价标准:本项目绩效评价为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不同类型项目同时适用几个指标时,打分以算术平均值计算;单个项目仅适用单个指标时,打分以单个指标的分值计算。评价小组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分≤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绩效评价抽样: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各项目共涉及州本级,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绩效全覆盖检查包含全州各县市及项目各业务,占比10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州卫健委高度重视部门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积极组织协调绩效自评工作,广泛收集相关资料,完善绩效评价工作计划,合理确定评价方式方法,科学设定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从立项决策科学性、过程管理有效性、产出质量、效益实现度等方面加强绩效评价分析,进一步增强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公信力。
2.组织实施。红河州卫健委采取由办公室财务牵头,各科室配合的方式,对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进行了自评,自评采用查阅台账资料、翻阅会计凭证、询问、调查等形式,形成绩效自评报告。评价中,通过预决算比较,依据下达的预算批复,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实际实施内容与预算批复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对比分析,并结合访谈、调查问卷等,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认真查阅佐证资料、项目过程资料、资金使用账表、会计凭证、验收总结等材料进行研究评价,同时进入委托单位、责任单位、受益单位、实施内容所在场所,进行实地调研督查考核,获取详细第一手客观资料,综合掌握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以及效果,为评价内容的实施效果提供定性与定量评价的基础。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1.干部保健经费绩效评价99分,评价等级为“优”;
2.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补助绩效评价98分,评价等级为“优”;
3.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及扶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98分,评价等级为“优”;
4.生育支持项目绩效评价97分,评价等级为“优”;
5.育儿补贴项目绩效评价99分,评价等级为“优”;
6.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绩效评价97分,评价等级为“优”;
7.三年行动计划资金-中医类绩效评价95分,评价等级为“优”;
8.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疾控领域)补助资金绩效评价93分,评价等级为“优”;
9.三年行动计划资金-云南省健康县城建设奖补项目绩效评价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10.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绩效评价90分,评价等级为“优”;
11.三年行动计划资金-2025年度云南省“银龄医师”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绩效评价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12.三年行动计划资金-中青年骨干医师研修项目绩效评价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13.红河州“红河奔腾”人才计划医疗卫生人才专项补助待遇资金绩效评价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14.选派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赴上海进修项目-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绩效评价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15.防治艾滋病项目绩效评价99分,评价等级为“优”;
16.2025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妇幼监测)绩效评价94.23分,评价等级为“优”;
17.三年行动计划资金(城乡适龄妇女“两癌”筛查提质拓面、儿童急救网络体系建设、妇幼健康人才队伍能力提升、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项目)绩效评价94.38分,评价等级为“优”;
18.2025年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州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19.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助理全科医生、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绩效评价97分,评价等级为“优”;
20.疾控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绩效评价90分,评价等级为“优”;
21.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疾控类绩效评价97分,评价等级为“优”;
22.三年行动计划--疾控机构复合专干、遏制结核病、遏制肺癌攻坚行动、提升公共卫生辐射力项目、消除麻风病绩效评价97分,评价等级为“优”;
23.三年行动计划—多病共治护老人行动(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项目绩效评价93分,评价等级为“优”;
24.三年行动计划-上海援滇医疗人员保障绩效评价92分,评价等级为“优”;
25.三年行动计划—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绩效评价96分。评价等级为“优”;
26.三年行动计划—省级重点专科绩效评价93分,评价等级为“优”;
27.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精神卫生)绩效评价91分,评价等级为“优”;
28.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项目绩效评价98分,评价等级为“优”;
29.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绩效评价91分,评价等级为“优”;
30.红河州2025年离岗乡医一次性补助州级补助资金绩效评价95分,评价等级为“优”;
31.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96分,评价等级为“优”;
32.2025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资金绩效评价97分,评价等级为“优”;
33.2025年乡村医生报酬州级补助绩效评价98分,评价等级为“优”;
34.2025年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纳补助资金绩效评价96分,评价等级为“优”;
35.三年行动计划-基层卫生有关工作绩效评价93分,评价等级为“优”;
36.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补助资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全科医生、大学生乡村医生绩效评价96分,评价等级为“优”;
37.红河州病残吸毒人员救治救助中心运转保障补助资金绩效评价96分,评价等级为“优”;
38.麻风医养救助工作经费绩效评价97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详见附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州卫健委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建设,严格按要求开展各项指标体系的设置建设工作,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强化绩效运行监控管理,通过对州卫健委2025年财政支出整体绩效自评和项目绩效自评,形成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同时,加强自评结果的应用,对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和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并按照要求进行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的公开。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与资金拨付: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及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下达及时,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情况。预算执行整体贴合项目实施计划,针对卫生健康领域支出需求,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设备采购等核心工作顺利开展。
2.财务管理情况分析:经实地评价,各项目能够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进行账务管理和核算,能按照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规范使用专项资金。
3.内部管控机制分析:项目实施单位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涵盖业务操作、人员管理、质量管控、风险防范等方面,明确了各岗位工作职责与操作流程,形成了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内控流程覆盖项目实施全过程,能够有效防范业务风险、管理风险,但在内控执行过程中,存在部分制度落实不到位、日常考核监督流于形式的问题,内控约束作用未完全发挥。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项目产出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等情况。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达到了各个项目设定的产出绩效目标,有效推进了红河州卫生健康开展工作。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项目效果主要体现在社会效益、可持续性影响和满意度三个方面。我委着力推进全州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积极开展卫生健康重点工作综合年度总体督查和专题调研、召开全州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健全多元化综合监管和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体系,持续开展目标开展专项监督行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以惠民为出发点,深化卫生健康机构改革,着力推进“五型”机关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1.预算硬约束,绩效前置。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绩效指标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在资金下达前明确绩效目标、设定核心指标,在资金使用中强化监控,在资金结束后严格考评,实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2.闭环管理,责任到人。建立“主管部门统筹、实施单位主抓、科室具体落实”的三级责任体系,做到任务、人员、时限、责任“四明确”,确保政令畅通、执行有力。
3.规范流程,严控风险。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卫生健康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审批、支付和核算流程。重点把控大额采购、设备更新等关键环节,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第三方审计等手段,构建有效的资金风险防控网,确保资金安全、公开、透明。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财政库款不足制约资金支付。项目单位已根据推进工作进度,将相关费用及时录入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等待支付,但受各级财政库款紧张影响,资金未能形成实际支出。对工作结果的总结分析和结果应用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不够。各县市卫生健康部门与财政部门联动不足,未能充分争取财政部门的有力支持。涉及多个部门协作的绩效指标,偶因沟通协调不及时,会影响整体协同推进。三是项目建设周期与流程影响支付进度。部分项目因自身特性导致支付进度滞后,例如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中医医院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等。
七、有关建议
一是强化绩效目标精细化管理。树立绩效前置理念,严格规范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审核流程,结合卫生健康项目服务内容、民生需求、实施计划,科学设定量化可考、贴合实际的绩效目标,细化完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等绩效指标,构建贴合卫健行业特点的指标体系;建立绩效目标动态调整机制,结合项目实施实际情况,按规定程序及时优化完善,确保绩效目标指导性、可操作性。二是提升绩效评价工作质效。构建全周期绩效评价模式,强化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定期开展绩效跟踪核查,及时预警并整改偏差问题;丰富评价方式,整合资料核查、实地调研、群众访谈、大数据比对等多种方式,提升评价结果客观性、精准性;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绩效评价政策、卫健业务知识专项培训,配置专职绩效管理人员,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评价,提升评价专业水平。三是完善协同联动与信息化支撑。厘清各部门、各单位权责分工,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打通数据共享壁垒,实现业务、财务、绩效数据实时互通,形成管理合力;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项目资金的支付。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