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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hhzwsjkwyh/2026-0001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4-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是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红河州中医药管理局、红河州防治艾滋病局牌子。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和红河州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州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参与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红河州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州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承担州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红河州计划生育协会。

(15)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红河行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疗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服务向基层下沉、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建设面向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2.人员情况

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5年末实有人员2493人。其中:行政人员4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5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34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72人,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人数74人,其中离休人员5人,退休人员69人,其他人员3634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一是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达2630家,每千人口拥有病床8.98张。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9.63人、执业(助理)医师3.23人、执业护士4.55人。三级公立医院增至15家,数量位列全省第二,二级公立医院增至35家,三级中医医院实现“从无到有”,增至5家,50%的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县级综合公立医院全部通过提质达标验收,等级医院创建实现跨越发展。

二是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引进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学中心、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等6家优质输出医院,合作共建妇产、儿童、肿瘤、心血管、急重症、精神卫生6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已公布验收标准的5个中心自评达标率78.35%。全州建成3个国家级、84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推进34个州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实现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县市全覆盖。完成60个“临床五大中心”、3个省级中医临床医学分中心、23个省级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县级医疗服务能力大幅提升。12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达到国家标准,“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结果互认”的新型诊疗机制基本形成。

三是基层健康网底更加牢固。建成覆盖州、县、乡的120调度指挥中心,在册救护车639辆,急救处置率达100%。建立673个医疗专家工作站、汇聚488名银龄医师。深化“组团式”帮扶、“沪滇协作”“省管县用”及州内三级医院对口支援,累计帮助受援医院开展教学查房5290次、手术示教4990台次、学术讲座2354次;引进新技术568项,建立特色专科235个,培育一批“带不走、留得住、能战斗”的基层医疗骨干队伍。全州152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标准,村卫生室服务能力达到基本标准及以上的有819个;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馆并配齐中医医师,97.85%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简便廉验”的中医药服务触手可及。

四是健康均衡发展稳步推进。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从20.62%提升至33.55%,人均预期寿命提升至2024年的75.9岁,全省排名第6位,连续19年无鼠疫流行。建成“红河州心理健康中心”并在全省率先开通“12356”心理热线,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实现突破,建成省级示范托育机构4家、州级示范托育机构19家,孕产妇死亡率等核心指标优于全省,5个县市获健康县城建设省级表扬。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范围由三级医院扩大至州内23家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为群众节省费用超362万元。圆满完成2025年10件惠民实事中卫生健康任务,建成13个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为20510名初一女生免费接种HPV疫苗,努力把为民服务惠民实事办实办好。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预算调整率,政府采购执行率,预算执行进度,各项指标完成较好。使用预算资金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整。2025年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将0—6岁儿童、孕产妇、65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结核病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开展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具体服务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健康教育服务、预防接种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为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提供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0%以上,农村妇女增补叶酸服用率达90%以上,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95%以上,听力筛查率达96%以上,地中海贫血防控目标人群覆盖率达90%以上,贫困地区儿童营养包发放率80%以上。继续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少生快富"工程等奖励优待政策,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养老生活补助政策,继续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少生快富工程,保障城乡部分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奖励制度,资助部分独生子女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继续执行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政策。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落实国家防治艾滋病的策略和措施,实现省、推动全州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体系机制,全力推进红河州爱国卫生运动专项行动、巩固和扩大国家卫生城市(县城)成果并取得实效,推动健康红河建设;加大对老年人的关心关怀,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感。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干部保健对象=450人;

2.为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备急救药箱=45人;

3.干部保健对象住院探视率=100%;

4.专项材料购置(定期巡诊耗材、医疗保障耗材)任务=5689人;

5.开展工作督导1次;

6.开展绩效考核1次;

7.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人数19人;

8.在岗乡村医生补助人数3006人;

9.乡村医生配备合理性=2人;

10.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94.91%;

11.适龄人群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8.27%;

12.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4.66%;

13.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92.13%;

14.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80.21%;

15.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8%;

16.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84.24%;

17.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35.72万人;

18.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9.23万人;

19.卫生监督协管各专业每年巡查(访)2次,完成率=90%;

20.地方病防治工作任务完成率95%;

21.宫颈癌、乳腺癌筛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较上年提高;

22.职业健康检查服务覆盖率100%;

23.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重点县覆盖率100%;

24.碘缺乏病防治工作任务完成率95%;

25.克山病防治工作任务完成率95%;

26.适龄妇女“两癌”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104.26%/59.22%;

27.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99.02%;

28.农村妇女增补叶酸服用率98.76%;

29.营养包发放任务完成率87.46%;

30.地中海贫血筛查任务完成率95%;

31.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率92%;

32.新生儿遗传代谢病性疾病筛查率99.66%;

33.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9.65%;

34.孕妇产前筛查率91.99%;

35.孕产妇死亡率6.83/10万;

36.婴儿死亡率2.56‰;

37.65岁及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率68.62%;

38.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幅度3%;

39.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财政补贴完成率100%;

40.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人数4820人;

41.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财政补贴完成率100;

42.发放离岗乡村医生一次性生活补助人数40人;

43.通过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体检、开展定期巡诊服务,开展各种保健服务,促进疾病的早发现、早治疗,为领导干部提供健康保障。

44.招生完成率、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毕业率均为100%;

45.发放对象覆盖率100%;

46.资格确认准确率98%;

47.一次性生育补贴资金(二孩)2000元/人;

48.一次性生育补贴资金(三孩)5000元/人;

49.育儿补助资金800元/人;

50.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资金50元/人/年;

51.乡村医生持证率100%;

52.乡村医生补助发放对象准确率100%;

53.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金发放标准(死亡)=7080元/人年;

54.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发放标准=5000元/户;

55.城乡医保资助标准=180元/人年;

56.奖学金标准(小学生)=160元/人年;

57.奖学金标准(初中生)=260元/人年;

58.奖学金标准(考取高中阶段学校)一次性发放=1000元;

59.奖学金标准(考取国民教育全日制大专)一次性发放=1200元;

60.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120元/人年;

61.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服务率=87.33%;

62.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服务率=85.93%;

63.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69.95%;

64.65岁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68.62%;

65.计划生育宣传员按年度目标管理工作任务完成计生政策政策宣传宣传,生殖健康服务,人口信息报送工作=95%;

66.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金发放标准=590元/月;

67.补助人员及工作年限核实公示的县市12个;

68.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为社会创造价值有所提升;

69.村级计生宣传员按时足额领取生活补助率,保证村级组织从事计划生育工作正常运行率=100%;

70.农村常住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履约率85%;

71.60岁以上乡村医生离岗率100%;

72.卫生室就医人数增长情况较上年增长;

73.乡村医生流失率<5%;

74.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持续提高;

75.牢固筑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网底”,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完成年度目标管理工作任务率100%;

76.群众对计划生育家庭各项奖励的满意度为85%;

77.宣传员对生活补助领取及时、准确性的满意度95%;

78.农村常住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签约服务满意度85%;

79.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其他家庭)补助资金奖励扶助对象满意度85%;

80.乡村医生满意度85%。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我委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全流程,推动财政资金与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精准匹配。一是健全机制,压实管理责任。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专班,明确财务、业务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分工,完善绩效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制度流程,实现全员参与、全程管控、全面覆盖。二是精准编报,做实绩效目标。预算编制阶段,对部门整体支出、重点项目(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基层能力建设等)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围绕产出、效益、满意度、成本四大维度,科学设置量化指标,确保目标可衡量、可考核、可检验,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三是动态监控,强化执行约束。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开展绩效运行定期监控,重点跟踪资金拨付、项目进度、指标完成情况,及时纠偏止损,严控超预算、无预算支出,保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提升预算执行质效。四是从严评价,确保真实有效。按要求组织部门整体绩效自评与项目绩效评价,聚焦资金使用合规性、任务完成率、群众健康获得感、服务满意度等核心内容,采取资料核查、现场核验、数据比对等方式,客观评判绩效水平,形成完整评价报告。五是加强结果应用,提升治理效能。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优化、项目管理挂钩,对低效无效资金予以调整或压减,将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管理机制;按规定公开绩效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以绩效管理倒逼资金使用效益与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双提升。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5〕15号)下达2025年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预算收入460556.9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年度资金19138.82万元,项目支出4350.94万元。另有事业收入437067.14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为653.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76万元,项目支出4.38万元,事业收入414.5万元。全年收入决算数为45972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90.97万元,项目支出3454.54万元,事业收入437481.64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为45972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90.97万元,项目支出3454.54万元,事业收入437481.64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部门整体实际支出459727.1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干部保健工作。2025年干部保健工作,以提高保健对象整体健康水平为目标,以不断满足保健对象的医疗及自我保健需求为目的,把党和政府对干部的关心关爱切切实实落实到干部保健工作中。一年来,通过积极开展预防、保健、医疗为一体的医疗保健服务活动,狠抓健康教育、健康体检等重点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防治艾滋病工作。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州绩效目标既定的指标任务已全部完成。一是监测检测指标。进一步完善艾滋病哨点监测系统、艾滋病和梅毒免费咨询检测体系,全州检测措施全面可及,通过加大监测检测力度,全州接收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484.21万人次,检测占人口比例为110.98%;二是母婴阻断指标。为婚前保健人群提供艾滋病和梅毒免费检测,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提高孕期检测率,对艾滋病病毒感染、梅毒、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采取有效、规范的预防、阻断措施,降低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率;三是中医药治疗指标。中西医结合治疗艾滋病,减轻临床症状,延缓艾滋病发病,降低病死率,提高病人的生活质量。目前全州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个旧、蒙自、开远、建水、弥勒、泸西、红河7个县市,通过中西医结合治疗,减轻临床症状,延缓艾滋病发病,降低病死率,提高病人的生活质量。中医药治疗指标完成1585人,已达1570人的指标要求;四是血液管理指标。推进血站核酸检测工作,提高血液安全水平,开展人类嗜T淋巴细胞病毒检测,规范采供血行为,有效阻断艾滋病经血液途径传播,核酸检测率100%;五是抗病毒治疗指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州抗病毒治疗在治人数25188人,抗病毒治疗有效率97.42%,已达指标要求。通过治疗,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病毒得到抑制,病毒抑制率为95.62%,已达指标要求;六是宣传教育指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防艾意识。针对不同人群订制防治艾滋病宣传材料。2025年艾滋病防治宣传折页订购7.63万份;七是感染者管理指标。积极开展感染者CD4、配偶或固定性伴HIV抗体监测检测,感染者CD4检测97.51%、配偶或固定性伴HIV抗体检测率为100%,已完成指标要求;八是行为干预指标。暗娼高危行为月均干预率98.3%、男性同性性行为月均干预率98.2%,均达95%的指标要求;九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025年,州防艾委组织州级成员单位及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开展防艾工作督查,同时对服务对象开展满意度抽样调查。群众满意度为95.5%,达85%的指标要求。十是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先行区、边境地区等项目有序推进,各项指标已按要求完成。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25年,红河州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各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各基层医疗机构认真研究、统筹推进,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工作,制定完善年度项目实施方案、资金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办法等;县级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加强辖区内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技能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规范化、同质化。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在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等专业机构中组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团队,通过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式下沉服务。新划入的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按照国家技术工作规范和绩效评价指标统筹实施,实施主体、管理路径和工作机制不变,州、县级业务指导单位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到了项目衔接,确保了工作连续性。

4.基本药物制度。保证所有政府办15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1310个村卫生室,3408名乡村医生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全州1310个村卫生室与对应的乡镇卫生院实现了人员、信息、药品、管理、财务、机构的“六个统一”,群众不用出村就能完成基础检查。全州13县市医共体建设均达到紧密型标准,13县市均成立了医共体党委并设立了县域卫生人员编制池,5个县市实现法人统一、12个县市实现药品目录统一,13个县市开展医保打包付费、12个县市开展了公卫资金打包。11个县市全面启动信息化建设,个旧、蒙自、屏边、泸西、河口5县市已率先建成基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医共体信息管理平台或系统。

5.计划生育项目。我州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与特别扶助对象做到应奖尽奖、应扶尽扶,大部分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有效缓解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生活及家庭发展问题,提高了部分计生家庭的发展能力。推动全州人口工作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转变。对应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两项制度”的对象24913人,全部进行资格认定,并建立完善基本的信息档案。对历年来继续享受补助对象进行认证,做到对大部分补助对象及时足额发放奖励与扶助资金,充分发挥奖励扶助资金应有的社会效益。

6.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广泛应用中医急诊急救方案和技术,提高中医急诊救治的成功率。制定规范的中医诊疗方案,并定期进行评估和优化。县级中医院专科中医药服务水平和质量持续提升。持续推进中医药特色人才建设方面,通过中医药监督执法骨干培养,中医药监督执法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将中医文化融入元宵节、中秋节等活动中,吸引人民群众参与其中。完善精神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政策制度推进内涵发展提升质量。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参训人员业务操作技能掌握率达95%。通过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工程”,有效提升受援地区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改善农村居民就医条件,促进城乡医疗资源均衡配置,保障农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稳步推进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创建工作,积极探索并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患者及医务人员满意度均有所提升,有效提升了县域医疗服务质量,切实改善了群众就医体验。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医师数量进一步增加,全科等紧缺专业卫生健康人才进一步充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水平不断提升,整个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的专业结构、城乡结构和区域分布不断优化,促进人才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更加适应。5.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建立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改革完善公立医院绩效管理制度,探索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常态化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5个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的执法装备得到了统一更新,有效解决了基层设备陈旧、不足的问题,显著提升了卫生监督员的现场执法效率和技术支撑能力,为依法履行医疗卫生、公共卫生、职业卫生等监督职责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2025年加强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疑似病例监测和媒介监测培训、督导和指导,督促县市按时完成各项目检测、监测任务,指导县市规范输入性病例处置,对输入性蚊媒传染病处置率100%。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提升,元阳县、红河县、金平县、绿春县基层医疗机构设施设备提档升级、手术室改造、等级创建等达标。完成各项卫生人才培养培训。通过边境地区乡镇卫生院能力提升建设,三个项目实施后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均达到国家推荐标准。

7.重大公共卫生服务。2025年4月27日红河州在蒙自举办“2025年红河州免疫规划重点工作培训班”,对十三县市免疫规划业务骨干进行专业知识培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版)》《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21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全国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方案》《全国麻疹监测方案》《云南省乙型病毒性肝炎病例监测方案》《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等要求开展免疫规划相关工作。完成疫苗冷链运转和疫苗配送,完成疫苗针对疾病监测、AEFI监测、麻疹和乙肝血清流行病学调查等免疫规划相关工作,通过基本公卫分析指导、规范化门诊评估等综合业务指导,促使乡镇为单位所有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达到98.26%,免疫规划信息系统重复建档率0<1‰,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在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建立预防接种档案的比例99.62%,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在发现后48小时内报告率99%。

按照国家、省、州结核病防控要求,红河州有效推进结核病防治患者的预防、诊断、治疗、管理和健康宣教等全过程质量监控,提高结核病综合防治效果,为结核病患者提供医疗服务。不断完善结核病“三位一体”防治服务模式,全链条开展患者治疗管理和关怀服务,全州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保持较高水平。

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主题宣传与日常宣教相结合的模式,宣传慢性病防治科普信息,定制开发纸巾、购物袋等大众实用、喜闻乐见的宣传品,让健康知识融入居民日常生活,增强宣传渗透力和持久性。建立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1个、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9个,省级示范区覆盖率76.92%。开远已于9月24—26日接受国家级现场评估,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26年1月28日发布评估结果,开远市成功获选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全面开展死因监测、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等工作,系统收集慢性病防控基础数据,推动慢性病防控从治疗为主向预防为主转变、从政府单向推动向全民主动参与转变。全州开展18岁及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首诊测血糖及40岁以上人群肺功能检查等慢性病早期高危因素筛查。进一步加强重大慢性病的筛查与诊断工作,加大疾病早期筛查和早诊早治力度,提高患者的早期发现率。在建水县、蒙自市分别实施云南省心血管疾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慢阻肺高危人群早期筛查干预项目,积极探索全人群重大慢性病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模式,逐步扩大干预点覆盖面,在8县市开展口腔窝沟封闭项目,红河州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逐年下降。

2025年加强对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疑似病例监测和媒介监测培训、督导和指导,督促县市按时完成各项目检测、监测任务,指导县市规范输入性病例处置,对输入性蚊媒传染病处置率100%,有效遏制登革热等蚊媒病毒性疾病输入再传播。

加强对疟疾疑似病例监测和媒介监测培训、督导和指导,督促县市按时完成各项目检测、监测任务,指导县市规范输入性病例处置,对输入性病例处置率100%,加强疟疾防治“1—3—7”规范开展及网络报告审核;防止输入引起的继发病例,巩固消除疟疾成果;开展土食源性寄生虫病监测督导、指导,4县市人群粪检任务完成率100%。2025年全年完成枯水期和丰水期城市饮用水各50件,合计100件水样监测。2025年全州应完成城乡饮用水监测1446件,截至2025年底全州实际完成1484件(城市263件,农村1221件)。2025年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监测与干预工作完成率100%,全州共调查96所学校共计28655人。

全州完成动物鼠疫细菌学检验3720份,动物鼠疫血清学检验1960份,鼠体外寄生虫细菌检验1340组。鼠脏器标本留样1860只。鼠疫疫情处置及时率100%,鼠疫疫情报告率100%,按时收集、分析、上报和反馈监测结果;全面开展病媒生物监测、检测培训、督导和指导,蚊病原监测完成8000只,完成率100%;鼠病原监测完成200只,完成率100%;病媒生物监测结果分析报告任务完成率100%。

呼吸道传染病监测共完成流感监测标本1500份,呼吸道多病原标本987份,住院病例SARI多病原标本530份。参加中国疾控中心组织的多病原盲样考核一次,云南省疾控中心组织的流感和多病原考核各一次,结果均为合格。

手足口病和疱疹性咽峡炎监测共完成标本692份。

不明原因肺炎、病毒性腹泻监测因县级没有集聚性病例而未上送标本。腹泻症候群因方案下达晚,试剂采购周期长,县级未能及时开展监测,州疾控未收到县级上送菌株。

细菌性传染病监测完成标本470份,分离病原菌128株,其中102株进行了耐药鉴定,108株进行了全基因组测序。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采样覆盖全州13县市。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项目共检测10大类15小类153件样品,上报数据2861条。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国家项目共检测3大类3小类72件样品,上报数据364条。食品中寄生虫监测共检测1大类1小类30件样品,上报数据30条。参加省疾控中心组织的质控考核1次,理化和微生物项目结果均为满意。

红河州2025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高,完成省级下发监测任务3000份,居民健康素养监测数据合格率达97.7%,监测结果为34.29%,较2024年(31.33%)提升2.96个百分点。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无。

三、绩效自评结论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单位对本年度整体支出开展全面绩效自评。本次自评严格对照年度绩效目标,围绕预算执行、资金管理、履职效能、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自评工作程序规范、数据真实、依据充分,全面客观反映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基层卫生等重点工作,协调财政资金保障、使用规范、管理严格。预算执行进度合理,资金投向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发挥了财政资金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关键作用。

从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看,年度设定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均较好完成。公共卫生服务持续提升,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扎实开展,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稳步改善,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实现了“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政策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优良。

下一步,我单位将以此次绩效自评为抓手,优化资金配置,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卫生健康治理能力,为全州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健康服务。2025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9.5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经过对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相关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计算,2025年度部门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9.5分,扣分0.5分,评价结果为“优”(具体自评情况详见附件)。

(一)投入情况分析(14分)

1.目标设定(7分)

①整体绩效目标设定(4分):有整体绩效目标2分;目标设定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1分;目标清晰、细化1分;目标可衡量1分。

②项目绩效目标设定(3分):项目均设有绩效目标1分;目标科学合理0.5分;目标明确0.5分;目标细化0.5分;目标量化0.5分。

2.预算配置(8分)

①预算编制科学性(2分):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衔接紧密得1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翔实得1分。

②基本支出保障(3分):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2分);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无缺口(0.5分);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0.5分)。

③重点支出保障率(3分):红河州卫健委2025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民生等比较关注的项目,重点支出保障率为98.52%,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100万元本年度未下达指标。自评2.5分,扣0.5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20分)

1.预算执行(8分)

①预算执行率(2分):本年度9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5.9%得1分;11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6.12%得1分。

②结转结余变动率(1分):根据财政要求,年末结余资金由财政收回,不再结转无结转结余。

“三公”经费变动率(1分):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为-1.99%,较上年减少。

“三公”经费控制率(1分):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77880元,支出决算1620889.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99%。

⑤政府采购执行率(1分):政府采购率=100%。

⑥收入合规(1分):收入合格率100%。

⑦支出合规(1分):支出合规率=100%。

2.预算绩效管理(8分)

①管理制度健全性(2分):具有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具有项目支出管理办法或制度、规定;已建立部门支出内控制度;管理办法、制度、措施有效执行。

②落实绩效主体责任(2分):已成立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已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

③整改落实(3分):近三年内人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已进行规范整改。

④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1分):在实现部门绩效目标过程中,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

3.资产管理(4分)

①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1分):已具有资产管理制度; 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有效执行。

②资产管理安全性(2分):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无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

③固定资产利用率(1分):固定资产利用率=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35分)

1.部门履职(35分)

①重点工作办结率(10分):重点工作办结率=100%。

②实际完成率(10分):实际完成率=100%。

③完成及时率(7分)完成及时率=100%。

④质量达标率(8分):质量达标率=100%。

(四)效果情况分析(30分)

1.履职效益(30分)

①经济效益(5分):达到全部预期指标,效益较为明显。

②社会效益(5分)达到全部预期指标,效益较为明显。

③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5分)达到全部预期指标,效益较为明显。

④行政效能(5分):预算年度中部门未发生过违纪违法情况。

⑤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满意度情况得分为10分。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编制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及执行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维持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有待进一步细化和加强。

2.完善的绩效评价体系缺乏。预算绩效问责与激励制度还没完全建立,绩效评价对于优化、促进预算管理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3.资金执行进度有待加快。经常出现无库款导致无法支出,资金使用进度较慢,存在资金跨年度使用情况。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进一步强化“谁花钱谁编制预算”“无预算不开支、超预算不开支”的原则,按照“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流程。将单位发展目标与预算有机结合,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将绩效自评结果应用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中,对于年度执行率高,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好的项目,在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中给予重点支持,对执行率不高,绩效目标实现不好的项目,减少资金安排。

3.继续加强对委属单位、县市卫生健康局的培训督导,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规范会计核算,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实际效益,规范单位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预算编制管理。1.保障预算编制时间:做好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提前安排预算编制时间,扩大延长预算编制周期,保障编制人员有足够的时间进行细化预算,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准确性和透明度。2.细化预算项目:对预算经费项目的用途、开支标准、开支范围等进行详细规划,确保预算编制的合理性,为经费管理规范性打牢基础。3.采用信息化手段:利用信息化系统支持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例如,采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预算的全过程管理和监控。

(二)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深化部门协同联动。4月30日,向州财政局发函,恳请协同督促县市财政加快卫生健康领域民生资金拨付,建立“卫健+财政”联动督促机制;6月23日、7月28日,先后组织召开全州卫生健康领域行业投资暨项目资金支付调度会、“十四五”规划与三年行动计划“双收官”重点工作调度会,州政府分管领导及委主要领导现场部署,督促各县市加快资金支出和项目推进;8月25日,州委财经委员会会议上,州长通报13县市2024—2025年卫生健康领域资金支出进度,对进度滞后县市点名督促;书记强调,卫生健康领域资金支出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要求各县市及财政部门切实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

(三)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对监控中预算无绩效、低绩效、达不到主要预期目标的项目,将及时将资金调剂用于其他有条件工作事项,加快支出进度;对自评开展较好的业务科室,将在今后预算安排时予以优先支持,对开展较差的项目将按规定停止款项支付、调减资金计划。对未按规定开展绩效监控或自评不力的,部办公室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14日




附件【附件1-2部门整体支出单位自评表.xlsx
附件【附件1-3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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