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酒店、景区等有关信息
- 索引号: zwhhlyj/2026-0002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3-1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撤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送达公告
红河中北旅行社有限公司:
经调查核实,你社原申请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存在无固定经营场所、无必要营业设施、未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及《旅行社条例》第六条所规定的旅行社设立及持续经营条件。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游客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及《旅游行政许可办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我局拟撤销你社《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本局依法公告送达,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红河中北旅行社有限公司有权在此公告期间或者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进行书面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书面陈述或申辩请邮寄至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与平湖路交叉路口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邮编:661199)。
联系电话:0873-3055392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