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综合执法信息公开
- 索引号: zwhhlyj/2026-0006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7-0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2026年第2期旅游市场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近期,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公布了2026年第2期旅游市场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案例:导游私自承揽业务案
2025年8月31日至9月2日,导游李某某在未向所属旅行社及任何主管部门申报的情况下,私自将13名持护照人员(含中国籍11人、越南籍1人、韩国籍1人)拼入河口某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的30人入境旅游团队(团号KH20250831011),一同前往红河州弥勒、建水、蒙自、河口等地旅游。行程中,13名人员的吃、住、行、游均由李某某统一安排并支付费用。9月2日团队返回时,13人在南屏加油站下车被公安民警查获。河口县文化和旅游局接到河口县公安局移交的案件线索后,依法立案调查,经查实李某某的行为属于私自承揽导游业务,违法所得共计209元。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条“导游和领队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必须接受旅行社委派,不得私自承揽导游和领队业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及《云南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129(一年内首次实施该违法行为,从轻处罚),河口县文化和旅游局对李某某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贰佰零玖元(¥209元);2.罚款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叁仟贰佰零玖元(¥3209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