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zwhhlyj/2026-0002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4-0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6〕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是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红河州文物局牌子)。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负责全州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工作机构与高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负责全州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管理全州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州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州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州智慧旅游建设。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馆工作。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指导全州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州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去。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机构设置: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下设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财务科、艺术科、公共服务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文物科(博物馆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市场管理科(综合执法监督科)、对外交流与合作科(宣传推广科)共12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下属11个事业单位: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州歌舞团)、州博物馆、州图书馆、州文化馆(州艺术创作研究中心)、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州文物管理所、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红河书院、州文化和旅游教育中心、州旅游服务质量中心、州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其中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8个。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及直属单位2025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327人(行政42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6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9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年度工作计划:2025年,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州委“337”工作思路,深入推进“旅居红河·村长有请”IP建设,持续擦亮“云上梯田·梦想红河”品牌,奋力开创文旅强州新局面。
重点工作任务:
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通过补助红河州博物馆、个旧市博物馆、建水县博物馆、河口同盟起义纪念馆、弥勒市博物馆5家博物馆,实现2025年免费开放时间240天以上,以展览、培训、讲座等多种形式吸引观众,争取观众满意度达90%以上,为公众提供优质服务、公共文化服务体验。
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全州“两馆一站”继续保持免费开放,全部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场馆,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通过推进免费开放工作,提高全州各级公共文化机构的服务能力,明确惠及基层群众的工作目标,在服务总量、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质量等方面有新的变化。
文化旅游发展专项经费:开展“旅游革命”工作、“一部手机游云南”、旅游品牌创建、高A级景区创建、半山酒店建设、乡村旅游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文化市场整治、文化旅游宣传、文化和旅游工作调研等项目实施。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对象是我州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重点对已登记、认定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调查、登记、认定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通过普查,掌握红河州不可移动文物基本情况和保护状况,充实完善红河州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为编制实施不可移动文物空间利用专项规划提供翔实数据。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全国全省旅游发展大会精神,深挖“梯田魂、古城韵、福地行、异域风、红色情”5座文旅“富矿”,加快建设“跨境旅游先行区、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旅游高质量发展试点区”,打造“云南旅游新方向”,不断提升“红河最云南”IP影响力,持续擦亮“云上梯田·梦想红河”品牌,加快推动红河旅游高质量转型升级,奋力开创文化强州新局面。
部门履职工作任务:1.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思想和组织保障力。2.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旅游承载力。3.强化业态产品培育,提升文旅吸引力。4.加快市场主体培育,提升竞争力。5.强化文旅融合,提升感染力。6.聚焦品牌形象,提升影响力。7.聚焦服务品质,提升美誉度。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5年度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在预算基础上,结合2025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动态调整的原则及2025年度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编定绩效目标。我局按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编定整体绩效指标37个,其中数量指标21个、质量指标7个、时效指标2个、经济效益指标2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5个。同时分别编制年初预算23个项目的绩效指标。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我局及时按要求组织开展2025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
1.加强领导,确保绩效工作组织保障。为及时开展2025年绩效管理工作并抓紧抓实,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为成员的绩效评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财务科负责绩效管理的具体工作。
2.加强制度建设,确保绩效工作有序开展。组织编制了《红河州文旅局内部控制体系管理文件》,文件包含了《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绩效跟踪监控管理办法》《重大新增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同时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及《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预算管理绩效实施办法》《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试行办法》《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操作细则》等制度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3.确定绩效指标,强化绩效目标编审监控运行。
(1)强化绩效目标编审。2025年度,州文化和旅游局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时,根据预算基础,结合2025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动态调整的原则及2025年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确定绩效目标。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5〕15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自有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5〕16号)及《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下达绩效公用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红财绩发〔2025〕4号)下达的预算资金,我局按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编定部门整体及年初预算项目的绩效指标。
(2)依据绩效指标,全面实施绩效运行监控。为加强绩效目标完成,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全面运行监控。分别于1—6月、1—9月对机关及独立核算事业单位进行绩效目标运行完成情况监控。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5〕15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自有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5〕16号)文件,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支出批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年初预算收入 | 年初预算支出 |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6,444.68 | 基本支出 | 6,282.43 |
| 单位资金收入 | 472.53 | 项目支出 | 634.78 |
| 上年结余结转 | |||
| 小计 | 6,917.21 | 小计 | 6,917.21 |
基本支出安排预算为6,282.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66.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2.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62万元。
项目支出安排预算为634.78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1)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单位资金)收支专用账户单位自有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1.00万元;
(2)(单位资金)红河州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经费0.03万元;
(3)博物馆纪念馆州级配套专项资金3.60万元;
(4)全州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州级配套补助资金40.65万元;
(5)文化旅游发展专项经费90.00万元;
(6)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费10.00万元;
(7)文物考古项目单位自有资金经费100.00万元;
(8)红河州图书馆(单位资金)收支专用账户单位自有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资金0.60万元;
(9)(单位资金)红河州图书馆云岭大讲堂专项经费0.40万元;
(10)红河州图书馆州级免费开放补助经费3.00万元;
(11)(单位资金)群众文化活动补助单位自有资金60.00万元;
(12)(单位资金)入围全国第十九届“群星奖”决赛作品《马缨花》基层惠民演出补贴经费1.00万元;
(13)红河州文化馆(单位资金)收支专用账户中单位自有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1.00万元;
(14)(单位资金)云南省群众文化“彩云奖”补助经费30.00万元;
(15)(单位自有资金)红河州文艺精品创作专项扶持项目《马缨花》奖励项目资金5.00万元;
(16)红河州文化馆州级免费开放补助经费3.00万元;
(17)(单位资金)创作、演出工作补助资金100.00万元;
(18)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单位资金)收支专用账户存款利息资金5.00万元;
(19)音乐剧《桂兮梅兮》创作经费140.00万元;
(20)追加2024年度红河州文艺精品创作专项扶持补助资金8.00万元;
(21)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12.00万元;
(22)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单位资金)收支专用账户单位自有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资金0.50万元;
(2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00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5年,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决算收入10,603.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34.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6.83万元,其他收入56.38万元,年初结转结余资金175.94万元。
决算支出10,416.78万元,决算支出中按经济分类支出如下:工资福利支出6,382.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47.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5.11万元,资本性支出371.55万元。决算支出中按支出性质分类如下:基本支出6,968.05万元,项目支出3,448.73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资金186.43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度收入决算数是10,603.21万元,支出决算数是10,416.78万元,执行率为98.24%。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
2025年全年完成产出指标如下:
(1)列入中央免费开放名单博物馆数量5个(指标值为=5个);
(2)博物馆年开放天数>=240天(指标值为>=240天);
(3)免费开放公共图书馆个数14个(指标值为=14个);
(4)免费开放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个数140个(指标值为=140个);
(5)图书馆、文化馆(站)全年免费开放天数>245天(指标值为>245天);
(6)图书馆、文化馆(站)全年免费开放人次537万余人次(指标值为>=7万人次);
(7)30天无理由退货件数24件(指标值为<=100件);
(8)创建文化旅游夜间消费集聚区1个(指标值为>=1个);
(9)创建4A级旅游景区1个(指标值为>=1个);
(10)创建3A级旅游景区4个(指标值为>=1个);
(11)文旅宣传推广12次(指标值为>=4次);
(12)综合检查(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等)4次(指标值为>=4次);
(13)等级旅游民宿评定3次(指标值为>=2次);
(14)打造“彩云之南等你来——夜间群众文艺演出”活动示范点3个(指标值为>=3个);
(15)一把手外出招商4次(指标值为>=4次);
(16)下乡惠民演出场次81场(指标值为>=80场);
(17)组织开展系列群众文化活动8次(指标值为>=5次);
(18)全州非遗工作培训会1次(指标值为>=1次);
(19)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展示展演活动1次(指标值为>=1次);
(20)组织参加第十四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1次(指标值为>=1次);
(21)创建4A、3A及相关示范区完成率100%(指标值为>=80%);
(22)县级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时长>=216小时/月(指标值为>=216小时/月);
(23)县级文化馆免费开放时长>=168小时/月(指标值为>=168小时/月);
(24)州级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时长>=256小时/月(指标值为>=256小时/月);
(25)州级文化馆免费开放时长>=196小时/月(指标值为>=196小时/月);
(26)下乡演出时长>=90分钟场(指标值为>=90分钟场);
(27)红河书院免费开放时长>=168小时/月(指标值为>=168小时/月);
(28)9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89.01%(指标值为9月30日前≥80%);
(29)12月31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10416.78万元,全年收入决算数10603.21万元,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8.24%。(指标值为11月30日前≥95%)。
2.效益指标
(1)完成文化旅游固定资产投资44.35亿元(指标值为>=59亿元);
(2)新签约项目4个(指标值为>2个)。
3.满意度指标
(1)博物馆免费开放满意度>=90%(指标值为>=90%);
(2)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观众满意度>=90%(指标值为>=90%);
(3)下乡惠民演出观众满意度>=90%(指标值为>=90%);
(4)参与书院活动人群的满意度>=90%(指标值为>=90%);
(5)群众对非遗工作满意度>=90%(指标值为>=90%)。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因外部环境与政策影响等原因导致未完成2025年完成文化旅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工作量,计划完成文化旅游固定资产投资59亿元,实际完成44.35亿元。
三、绩效自评结论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6〕1号)文件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对2025年度财政预算资金进行整体绩效评价,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预算资金支出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我单位对财政专项资金按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统一支付、严格把关的原则进行管理。严格执行预算,规范了资金审批和支付程序,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自评得分96.54分,评价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评价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
部门整体支出设有整体绩效目标;目标设定依据充分符合客观要求;目标清晰、细化;目标可衡量,符合评分标准。项目支出均设有绩效目标;目标科学合理、明确、细化、量化,符合评分标准。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衔接紧密、依据充分、数据翔实、结构细化,符合评分标准。基本支出保障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无缺口;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符合评分标准。我单位无重点支出,重点支出保障率达到评分标准。
(二)过程情况分析(评价分20分,自评得分18分)
我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我单位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预算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我单位制定了涉及单位层面、预算业务、收支业务、采购业务、资产业务、建设业务、合同业务、内控管理多个层面,包含“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关键岗位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绩效跟踪监控管理办法、收入管理制度等共计21个制度的《红河州文旅局内部控制体系文件》,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预算管理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完整、准确,项目组织管理情况较好。同时严格按照预决算信息公开要求,通过红河州人民政府公开网站及时将部门预算、决算信息予以公布,信息真实、完整。资产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进行,同时建立了本单位的资产管理规定,制度完善;资产保存完整,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固定资产利用率高。但仍存在结转结余变动率高、“三公”经费变动率高的问题,具体如下:
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1864269.46-1759435.74)/1759435.74×100%=5.96%>0%;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127324.58-120734.22)/120734.22×100%=5.46%>0%;
结转结余变动率与“三公”经费变动率各扣减1分,过程情况分析评价分20分,自评得分18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评价分35分,自评得分34.54分)
2025年,我局紧扣“真抓经济”“发展大局”两个重点,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均已完成。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有37个产出绩效指标,完成36个,完成率97.30%。因外部环境与政策影响等原因导致未完成2025年完成文化旅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工作量,计划完成文化旅游固定资产投资59亿元,实际完成44.35亿元。产出情况分析评价得分35分,自评得分34.54分。
绩效目标的完成,有助于深挖“梯田魂、古城韵、福地行、异域风、红色情”5座文旅“富矿”,加快建设“跨境旅游先行区、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旅游高质量发展试点区”,打造“云南旅游新方向”,不断提升“红河最云南”IP影响力,持续擦亮“云上梯田·梦想红河”品牌,加快推动红河旅游高质量转型升级,奋力开创文化强州新局面。为努力实现红河文化旅游业高质量、高效益、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定位红河文化和旅游发展方向,立足云南战略红河定位,围绕打好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建设文旅深度融合示范区战略部署,通过思路理念创新、项目业态创新、发展模式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提升产业能级、完善设施配套、扩大市场消费、改善服务质量、强化保障措施,促进全州旅游文化产业转型升级与跨越发展,走出一条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的文旅深度融合发展之路,努力把红河打造成国内外知名旅游地,实现旅游文化强州的目标。
(四)效果情况分析(评价分30分,自评得分29分)
项目效果情况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满意度等5个指标,我局履职效益、社会效益及满意度达到预期,但经济效益中的文化旅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工作量因外部环境与政策影响等原因导致未达到预期。效果情况分析评价得分30分,自评得分29分。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因外部环境与政策影响等原因导致未完成2025年完成文化旅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工作量,计划完成文化旅游固定资产投资59亿元,实际完成44.35亿元。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树立绩效理念。通过设定明确可衡量的绩效目标,更清楚地了解资金支出所要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预算绩效管理指标跟踪预算的执行情况,以“细”为起点,做到细致入微,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准确做好各项资金测算,合理安排收支预算,逐步形成以结果为导向的管理理念。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健全组织机构,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为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确保年内各项目标任务实现,我局专门成立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财政资金落实、使用情况、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以及所取得的效益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增强资金使用效益。
(二)强化预算管理,确保预算有效执行。
强化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扩大项目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确保各项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之内,切实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不超预算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
逐步建立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改进预算管理,规范工作流程,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覆盖财政性资金,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四)建立行业绩效指标体系。
根据行业特点,结合业务工作需要,搭建起红河州市场监管整体支出预算指标体系和市场监管部门特定的普遍适用的个性项目绩效指标体系,实现预算绩效指标的规范管理。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4月9日
附件【附件2: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