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70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2-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职责
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文化(文物)法规和规章,依法对全州范围内的文化(文物)单位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管,保护合法经营,制止和查处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行动和文化市场专项治理行动,监督指导县市文化市场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组织全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培训与考核。
办公地址:蒙自市锦华路五大中心文化馆
联系电话:3723789
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
主要职责:承担继承发展民族民间歌舞文化,创作艺术作品,丰富城乡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满足社会各阶层和农村群众对文化艺术产品需求服务的职能;承担辅导基层文化,组织农村文艺汇演、促进民族文化传承等公益性文化服务职能;承接各类舞台艺术的策划、创作(设计)、排练和演出服务的职能;承担国家、省、州级安排的对外文化交流演出职能;承担挖掘、整理、传承、提升本土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职能。
办公地址:蒙自市观澜路红艺园二幢
联系电话:3718907
红河州博物馆
主要职责: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充实博物馆展品的内容,提高展品的文化内涵;对馆藏文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盗,确保文物安全;对全州范围内的历史、民俗文物进行普查、征集和保护;举办文物展出,发挥宣传窗口作用,为我州文化事业服务;采用多种形式提供科学、准确、生动的文字说明和讲解服务。
办公地址:蒙自天马路65号
联系电话:3728801
红河州图书馆
主要职责: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从事文献收藏、借阅、信息咨询、培训教育、学术研究,担负收集保存历史文化遗产,向广大人民群众传播科学文化知识、进行知识教育、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职能,发挥为全州“三个文明”建设提供文献信息服务和智力支持的重要功能。
办公地址:蒙自天马路63号
联系电话:3723251
红河州文化馆
主要职责:组织全州重大节庆活动和群众文化活动,培训、辅导群众文化骨干,繁荣群众文艺创作,研究群文理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组织开展免费开放工作等重要任务,宣传党的方针政策, 指导群众创作优秀文艺作品,辅导基层文艺骨干。
办公地址:蒙自市锦华路五大中心文化馆
联系电话:3717177
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调查﹑认定﹑记录并建立档案;组织评审、推荐、保护和认定代表性传承人。
办公地址:蒙自市锦华路五大中心文化馆
联系电话:3738095
红河州文物管理所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全民族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组织实施对全州文物保护维修、考古发掘、历史文化名城管理等文物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盗,确保文物安全,为我州文化事业服务,发挥爱国主义教育、民族传统教育、社会文化教育等教育职能。
办公地址:蒙自市文景街21号
联系电话:3733700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
主要职责:管理和使用好红河大剧院;管理和指导好红河州演出公司;做好文化产业项目的调研和策划,提出可行性报告并组织实施;组织承办各类公益性和商业性演出活动;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和招商引资工作。
办公地址:蒙自市锦华路五大中心红河大剧院
联系电话:3718218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教育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全州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少数民族文化和旅游人才的培养与教育;负责与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交流与合作,协调、落实高层次文旅人才有关服务工作;负责全州旅游行业技术等级考核、行业资格考试、等级考试等具体事务;负责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承担全州非学历文化和旅游教育工作。
办公地址:蒙自市银河路与平湖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3055376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为州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持、保障和服务工作;参与涉及文化和旅游宣传工作和舆情处置工作。
办公地址:蒙自市银河路与平湖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3055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