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结果公示
- 索引号: zslj/2026-0002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水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5-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水利局关于准予建水县南庄光伏发电项目(二期)220kV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行政许可承诺书
| 项目名称 | 红河州建水县南庄光伏发电项目(二期)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代码:2601-532524-04-01-257044) |
| 建设地点 | 红河州建水县南庄光伏发电项目(二期)220kV送出线路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条电压等级220kV、路径长4.305km的线路线路起于南庄光伏发电项目(二期)220kV升压站出线构架,止于500kV惠历变220kV侧出线构架,线路采用单回路架设,新建塔基17基。线路全部位于建水县境内,线路路径区内有县道及乡村道路,施工交通较便利,线路局部不能直接到达塔基点位处新建人抬道路。 |
| 区域评估情况 | 开发区名称:无 |
|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无 | |
| 水土保持方案公开情况 | 公示网站:水土保持公示网 |
| 起止时间: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9日 | |
|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从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发布至截止日期,未收到公众以电话、信件或电子邮件等任何形式发回的反馈意见。 | |
| 生产建设单位 | 名 称:广美新能源(建水)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524MAEGBL5Y4D | |
| 地 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临安镇电子信箱: | |
| 法人代表:普智勇 | |
| 授权经办人姓名:夏林枢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及号码: 身份证: | |
| 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 |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的事项。 法人代表(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2026年5月21日 |
| 审批部门许可决定 |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盖章) 2026年5月26日 |
备注:
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