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zslj/2025-0002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水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6-2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水利局2024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州级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2016年8月1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81号)文件,提出按照全面推进、适当超前、突出重点的要求,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护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实现农业水价改革目标。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2024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州级补助资金13万元下达到13县市,资金主要用于各县市完善配套灌区农业供水计量设施、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全州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1000(亩)。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水利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州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4〕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按照资金用途及绩效目标要求将资金全部用于农业水价改革。2024年度下达红河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州级补助资金1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推动红河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2.阶段性目标
2024年度完成红河州1000亩的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并将改革任务分解到13县市。同时要求,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完善的县市要加快推进改革。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相关职责分工
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按照全面推进、适当超前、突出重点的要求,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护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实现农业水价改革目标。
2.管理流程
项目资金根据历年情况和当年实施计划进行测算,资金使用严格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始终坚持节支增效理念,明确工作任务,把“节支增效”作为工作重点狠抓落实不动摇,树立大局意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及时跟踪各项工作进度,优化项目经费支出,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保证各项费用开支合理,不超支、滥用经费,规范资金使用,项目经费由财务统一管理。
3.组织实施
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4.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国办发〔2016〕2号、云政办发〔2016〕28号等文件要求,坚持政府作用和市场机制两手协同发力,以促进节水增效为目标,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着力健全完善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全面分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州级补助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等情况,督促项目单位合理分配资金、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对象
红河州水利局。
3.绩效评价范围
2024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州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13县市完善配套灌区农业供水计量设施、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按照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采用比较法、因素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开展绩效评价。
2.绩效评价依据
①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
②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
③《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5〕3号);
④其他相关资料。
3.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对收集的基础资料、数据,在归集、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分析比较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系统、科学地评价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①分析比较法
依据下达的项目预算,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实际实施内容与预算批复的完成情况;依据水旱灾害防御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对比分析,结合开展问卷调查,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
②公众评判法
通过公众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财政支出的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社会公众的问卷调查,针对不同群体发放调查问卷,在发放过程中保证人群的随机性和广泛性,最后汇总分析调查问卷,得出调查结果。
4.绩效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自评得分:预算执行率实际得分(满分10分)+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得分(满分90分,其中: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形成。根据最终得分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分≤得分<80),差(得分<60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部门科室自评。
2.组织实施
整理相关资料,细化项目绩效目标,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查阅财务会计资料,了解项目实施情况。
3.分析评价
分析项目管理情况和资金效益,根据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建议。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通过项目的实施,2024年完成红河州1000亩的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
项目综合评价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2024年完成红河州1000亩的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通过选取村民代表成立管理小组参与项目管理与维护,进行日常的巡查,提高了供水效率,保障了工程的良性运行,农业水价改革区内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经分项评价和汇总后,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州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总体得分为100分,绩效考评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绩效目标分析
此项目决策立项目标合理,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规范,为加快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2.项目决策过程分析
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符合申报条件,申报、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
3.资金分配情况
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水利局以红财农发﹝2024﹞4号文下达2024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州级补助资金13万元。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健全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提高了办事效率,确保了项目质量。
2、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确保工作按流程进行,做到了有条不紊。
3、项目资金审核符合流程,会计核算规范,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财务处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完成率达标。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1000亩全部完成,完成率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受益群体满意度达标。各县市群众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改善了用水环境,使群众更加满意。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通过水权确权登记,明晰农户水权,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使项目区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水资源的商品价值。通过选取村民代表成立管理小组参与项目管理与维护,进行日常的巡查,提高了供水效率,保障了工程的良性运行。
(二)节水奖励办法制度的建立,鼓励农户大力节水,并通过节水获得相应奖励,切实提高了农户节约用水的意识,感受到节水项目所带来的实惠。
(三)水价改革实施后,节水、节本、增产、增收效益明显,转变了过去群众的种植和灌溉理念,示范带动作用明显,使周围更多的群众主动参与到高效节水项目建设上来。
(四)通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改善了灌溉条件,提高了农业灌溉现代化程度,对农业现代化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民素质的提高有着重要的影响。
(五)项目区实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后,通过采取高效节水措施,提高了灌溉水的利用率,大大减少了灌溉用水量,节约了水资源,增大了河流、水库的水面面积,维持了当地地下水的采补平衡,有利于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红河州水利局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红河州水利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