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项目
- 索引号: hhznyncj/2026-0001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4-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6〕1号)要求,我局对2025年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自评。现将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省级农业发展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资金
项目背景:为加快农机装备补短板,促进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提升农业机械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下达省级资金475万元;《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支出)的通知》下达省级资金67万元。总计下达省级资金542万元。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为保障项目有效实施,州农业农村局成立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及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落实指导工作组,由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州农机推广站、州农机安全服务中心等科室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分组分片分工负责13县市农机补贴政策落实指导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推动全州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整体提升。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截至12月31日,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资金结算兑付资金447.95万元,占下达资金的82.65%。其中: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421.27万元,结算兑付资金421.27万元。用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409万元,结算兑付409万元;用于补贴机具质量和使用情况调查及相关培训资金12.27万元,结算兑付12.27万元。完成屏边县、元阳县、泸西县机具调查,开展宣传培训3次,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报废更新补贴等资料5348份,培训人数达2985人。
州农机研究所68万元,结算兑付资金21.70万元。项目实施为:一是开展石屏县小麦生产全程机械推广县建设,推广面积1435亩,其中核心示范区100亩,推广区面积1345亩,小麦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核心区1个,开展技术培训1次、人员20人次以上,机械化率提升1%以上,群众满意度≥85%;二是在开远市实施马铃薯全程机械化技术推广1055.5亩,其中核心试验区30亩,对比区30亩,技术推广区995.5亩培训、技术指导20人次以上,生产机械化率提升1%以上,群众满意度≥85%。三是完成开远、建水、金平、绿春4个市县农机购置补贴抽样调查267台,占4个市县复审台数8320台的3.2%,超过3%的抽样比例。项目资金于2025年4月拨付到位,目前使用情况为:支出委托业务费10.83万元,印刷费0.5万元,差旅费2.7621万元,严格按照云南省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
州农机安全服务中心5万元,用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质量和使用情况调查,以及农机安全宣传培训等5万元,已结算兑付资金2.3146万元。完成蒙自市、石屏县、红河县、河口县机具调查;举办2次农机安全知识及农机购置补贴培训班,培训人次达121人次;开展农机安全知识、安全常识宣传,发放宣传毛巾1200条、帽子980个;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共开展隐患排查341次,开展联合整治94次,排查拖拉机3764辆,发现一般隐患171项,整改率100%;排查农业机械4219台次,排查、整改隐患169项,整改率100%。
县市农业农村局50万元,用于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资金50万元,已使用资金7.007万元,已结算兑付资金2.669万元。
2.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资金
项目背景: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5〕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要求。《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的通知》文件下达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300.04万元;《红河州财政局关于调整2025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通知》文件下达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68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50万元、调减资金70万元。累计下达资金960.043万元。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红河州认真贯彻落实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要求,加快推动云南省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政策落地见效。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截至12月31日,全州收到报废补贴申请3398份(含2024年超录申请158份),申请补贴资金1071.6055万元(含2024年超录补贴资金49.16万元),2025年申请农机报废量3240台,受益户数1852户,结算兑付资金960.042万元(含2024年超录补贴资金49.16万元),占下达资金的100%,已兑付受益户数1812户。
3.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
项目背景:为加快农机装备补短板,促进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提升农业机械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红河州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文件下达中央资金2878万元;《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2025年12月2日《红河州财政局关于调整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的通知》文件下达中央资金1090.42906万元;《红河州财政局关于调整2025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通知》文件调增中央资金600万元。累计下达中央资金4568.42906万元。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红河州按照《云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结合地方实际开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工作。截至12月31日,全州收到申请补贴申请22212份(不含作废),申请补贴机具23159台(套),受益户数20316户,申请补贴资金为6365.8131万元,资金使用比例为127.89%,结算兑付资金4977.4029万元,占下达资金(不含结余资金)的110.27%,已兑付受益户数18091户。
4.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项目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保障粮食安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全州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管理,提升项目建设质量、管理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特设立本项目并安排州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本项目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服务开展工作,主要内容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业务委托服务、工作培训、必要设备购置、项目督导检查、差旅及交通等项目管理相关支出。项目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要求组织实施,有序开展日常管理、技术指导、督导检查、业务培训等工作,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落地见效。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5年4月,红河州财政局以《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三批州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2025〕19号)下达本项目州级专项资金114万元,其中5万元培训费按规定收回,实际可用资金109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累计支出65.4万元,资金支出率60%,资金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相关业务支出,使用合规、拨付及时。
5.走访脱贫攻坚殉职人员家属慰问经费
项目背景: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春节走访慰问活动方案〉的通知》(〔2025〕—7)要求,州农业农村局认真做好各项民生保障工作,严格落实各类政策待遇,及时足额发放有关补贴补助,用心用情做好走访慰问,第一时间将党中央和省州党委的关怀送到党员群众心坎上,将党委政府的关心关爱送到慰问对象手中。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2025年由州农业农村局统筹负责共走访慰问88人,其中:走访慰问脱贫攻坚殉职人员家属83人,部分全国和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5人。按2000元/人标准进行慰问,慰问经费合计176000元统一由州农业农村局申报州级财政预算,并牵头组织实施,州级各相关单位和县市农业农村局具体落实。已按要求将慰问费送到慰问对象手中,年度目标完成100%。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5年共下达走访脱贫攻坚殉职人员家属慰问经费17.6万元,按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走访脱贫攻坚殉职人员家属慰问经费的通知》(红财农发〔2025〕15号)要求,2025年3月6日下达资金已全部到位并按时足额下拨。截至2025年3月底,支出资金17.6万元,支出进度100%。
6.红河州农业农村局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专项资金
项目背景:土壤普查是对土壤形成条件、土壤类型、土壤质量、土壤利用及其潜力的调查,是严守耕地红线、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第二次普查距离现在已经四十多年了,四十多年来,我国土壤资源利用方式、规模和强度均发生了重大变化,第二次普查的数据已不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当前土壤资源和土壤质量的实际情况。为查明土壤的类型、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资源的数量和质量,为土壤科学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基础支撑,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内容围绕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成果编制三个核心阶段有序推进,三个阶段均采取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实施,各级土壤普查办组织技术人员全程质量控制的方式推进,各阶段任务明确、衔接紧密,共同支撑土壤普查数据的科学性与准确性。
按照上级时序进度安排,红河州任务为:2022年启动试点县(建水县)土壤普查工作;2023年,启动并完成蒙自、个旧、开远、弥勒、红河、元阳六个县市外业调查采样工作,完成试点县土壤普查成果验收;2024年,完成2023年启动6县市启动内业检测化验工作,启动并完成泸西、石屏、绿春、金平、屏边、河口六个县外业调查采集采样、内业检测化验工作,完成全州13县市外业调查采样验收工作;2025年,完成全州13县市内业测试化验验收,完成部分成果。2026年完成普查成果汇交与总结、验收工作,形成全州土壤普查数据、图件、文字等成果。
经报请州人民政府同意,州级财政承担州县承担部分的20%及州级成果汇交资金,列入2024年和2025年州级财政预算给予安排。也就是州级承担总资金的14%,县级需要承担总资金的56%。红河州全面铺开的12个县总预算9681.47万元,按照州级承担总资金的14%要求,需要下达12个县市1355万元和州本级成果编制中标价133.8万元及相关培训费用。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组织县市完成所有样品测试化验;指导各县市土壤普查办要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验验收有关要求,开展内业工作过程规范性、内业测试化验数据质量、内业测试化验阶段性验收;组织开展土壤普查数据、图件、文字等成果汇交汇总;组织开展成果汇交汇总知识培训;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工作过程规范性、内业测试化验数据质量、内业测试化验阶段性验收;开展州、县两级土壤普查数据、图件、文字等成果汇交汇总工作,完成部分成果。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截至2025年末,红河州全面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工作、内业检测化验工作,并按照国家要求,于2025年9月15日前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平台数据的修改上传,数据锁定工作,正式进入成果编制阶段;到12月底,县市初步形成“两图四报告”(土壤类型图、土壤属性图、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土壤退化与障碍分析报告、土壤有机质评价报告、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和土特产品土壤适宜性评价报告),顺利完成年度核任务;州本级形成土壤类型图、土壤属性图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并顺利通过省级组织的土壤普查形成成果中期评估,评估得分为全省第一。
资金投入情况。《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三批州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5〕19号)文件下达州农业农村局资金135万元,下达县市151万元。
资金使用情况。州农业农村局实际支出业务委托费68.1万元。州本级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编制单位66.9万元,其他业务委托费费用1.2万元。
7.红河州 2024 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第二批)粮油单产提升资金
项目背景:为提升红河州农业经营主体粮油生产能力,推广粮油高产高效技术模式,稳步提高粮食单产水平,保障区域粮食安全,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利用 2024 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第二批)粮油单产提升结转资金,实施本项目,通过开展粮油单产提升指导服务、建设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州粮食单产稳步增长。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项目核心内容为开展粮油单产提升指导服务工作,建设粮食单产提升示范基地,推广先进种植技术模式,跟踪监测全州粮食单产情况。项目实施中,组织农业技术专家团队深入各农业经营主体、种植片区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打造粮油单产提升技术模式示范片,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推广高产技术,同时对全州粮食单产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确保单产提升工作取得实效。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本项目年度资金总额年初预算数5.98万元,均为上年结转资金,无当年财政拨款及其他资金,全年收入决算数5.98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执行率 100%,预算执行率得分 10 分。资金主要用于示范基地建设、高产技术推广及单产数据监测等方面技术指导服务所需办公支出,资金使用严格遵循中央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全部用于粮油单产提升相关工作。
8.省级农业发展金化肥农药减量资金
项目背景:为深入推进异龙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落实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要求,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实施 2025 年省级农业发展异龙湖流域化肥农药减量项目,通过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有机肥替代化肥、优化种植结构及建设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切实降低农业生产对异龙湖流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项目核心实施内容为开展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种植结构调整示范及建设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示范点。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托专业技术团队开展技术指导与推广,统筹流域内种植主体推进各项示范工作,按计划完成示范点选址、建设及运营相关工作,各项示范任务均落地见效。累计采购杀虫灯1012台、有机肥4000余吨、生物农药5万余瓶(袋)、喷雾器2084台、粘虫板20万片。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本项目年度资金总额年初预算数805万元,全年收入决算数338.37万元,均为当年财政拨款,无上年结转资金及其他资金。全年支出决算数按执行率 42% 核算,预算执行率得分4.2分。资金主要用于病虫害绿色防控物资采购、有机肥推广补贴、种植结构调整技术指导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示范点建设等方面,资金使用严格遵循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专款专用。
9.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州本级粮食生产资金
项目背景:为衔接2024年省级农业发展金粮油生产结转资金使用,持续强化红河州农情信息调度工作,进一步完善粮食安全监管体系,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实施 2024 年省级农业发展金粮油生产结转资金 — 农情信息调度项目,在做好常规农情信息调度的基础上,推进粮食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夯实粮食生产安全保障基础。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项目核心内容为完成农业农村部农情信息调度系统调度任务、指导全州粮食生产工作,同时完善粮食安全监管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在延续原有农情调度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整合粮食生产相关数据资源,推进粮食安全保障信息监管平台建设1台套,完成平台的开发、调试及投用,同步做好粮食生产指导,确保年度粮食生产目标完成。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本项目年度资金总额年初预算数2万元,均为上年结转资金,无当年财政拨款及其他资金,全年收入决算数2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执行率100%,预算执行率得分10分。资金主要用于粮食安全保障信息监管平台建设及相关技术服务等方面,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结转资金管理规定执行,专款专用。
10.省级农业发展金粮油生产资金
项目背景:农情信息调度是掌握粮油生产动态、保障粮食生产安全的重要抓手,为及时、准确反馈红河州粮油生产情况,指导全州粮食生产工作有序推进,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实施 2025 年省级农业发展金粮油生产—农情信息调度项目,依托农业农村部农情信息调度系统,做好数据汇总、报送及生产指导工作。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项目核心内容为完成农业农村部农情信息调度系统各项调度任务,统筹指导全州粮食生产工作,确保年度粮食生产面积和产量目标完成。项目实施中,安排专人负责农情信息调度工作,建立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的联动机制,按时完成调度表格汇总、报送,同步开展粮食生产技术指导、生产进度跟踪,保障粮食生产各项工作推进。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本项目年度资金总额年初预算数 5 万元,全年收入决算数 5 万元,均为当年财政拨款,无上年结转资金及其他资金。全年支出决算数执行率 100%,预算执行率得分 10 分。资金主要用于农情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及生产指导现场等方面的办公支出,资金使用规范,全部落实到项目相关工作
11.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第二批)家庭农场资金
项目背景。《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关于做好2024年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经综)函〔2024〕55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红财农发〔2025〕53号)等文件精神,推动红河州家庭农场培优提质。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州级培优提质试点项目由各县市推选主营产业优势突出,经济效益明显,联农带农优势明显,内部管理制度清晰的家庭农场,红河州农业农村局组织工作组通过实地查看、翻阅台账和访谈座谈等方式对家庭农场培优提质试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红财农发〔2023〕117号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州本级资金》《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下达资金4.76万元。2025年支出4.76万元,支出率100%。
12.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合作社)资金
项目背景。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5〕55号)等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好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切实提高中央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不断提升我州农民合作社产业发展能力和规范经营水平。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支持农民合作社利用信息化工具提升组织运行规范化水平;应用符合制度要求的财务管理软件,聘请专业财务会计人员或使用委托代理记账服务,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要求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支持农民合作社实行标准化生产,规范生产记录档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自律性检验检测制度。鼓励农民合作社通过应用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模式,带动小农户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和发展水平。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合作社)项目资金93万元。按照省厅批复方案实施内容要求实施项目,通过县市初选、州级评审,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实施主体对项目实施完成后,经州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验收完成后,由州农业农村局一次性兑付项目补助资金。2025年已完成项目资金兑付工作。
13.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家庭农场)资金
项目背景。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5〕55号)等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好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切实提高中央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不断提升我州家庭农场产业发展能力和规范经营水平。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支持家庭农场改善生产设施条件,使用信息化工具提升运行规范化水平。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开展品牌化经营。应用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模式,带动小农户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和发展水平,推动与小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链接机制。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家庭农场)项目资金84万元。按照省厅批复方案实施内容要求实施项目,通过县市初选、州级评审,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实施主体对项目实施完成后,经州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验收完成后,由州农业农村局一次性兑付项目补助资金。2025年已完成项目资金兑付工作。
14.省级农业发展金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和宅基地管理资金
项目背景: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的通知》(农经发〔2022〕1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的通知》(农办经〔2023〕4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和“千员带万社”行动,探索建立县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综合服务中心”),建立健全基层指导服务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内强素质、外强能力。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以县级为单位,采取政府购买方式,遴选经营规模适度、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有效、生产服务优质、联农带农紧密和社会声誉良好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承接服务中心创建工作。综合服务中心实行市场主导、自主经营的运行机制,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提供委托指导、运营代办、市场拓展、农业技术、信息咨询、项目策划、考察培训、金融保险、品牌孵化、财务管理等服务内容。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2025年省级农业发展金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和宅基地管理资金1.5万元。按照省厅批复方案实施内容要求实施项目,通过县市初选、州级评审,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实施主体对项目实施完成后,经州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验收完成后,由州农业农村局一次性兑付项目补助资金。2025年已完成项目资金兑付工作。
15.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州本级农民合作社与农经统计(含宅基地)资金
项目背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的决策部署,提升全州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运行水平。为进一步深入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整体质量提升,尽快培养出一批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能带领农民致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和财务管理人才;进一步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和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的政策水平和指导水平,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规范、健康发展。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举办一期红河州2024年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业务培训,为期2.5天,培训43人。培训内容涉及经营主体业务培训。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2024年农民合作社与农经统计(含宅基地)资金6万元,用于组织13县市业务人员培训以及前往弥勒、开远实地学习。项目资金支出6万元,支出率100%。
16.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经费
项目背景。根据《红河州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公司)实施意见(试行)》《红河州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农民合作社规范指引》《红河州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强化政策培训解读和业务指导贯穿到合作社从注册登记到依法经营、再到歇业注销的生命周期中,合作社运营管理不断规范。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全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农民合作社现场推进会议费用支出。积极探索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农民合作社模式,把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合作社的经济优势、产业优势结合起来,进一步引导合作社严格依法管理、规范经营。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州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红财农发〔2025〕12号)文件下达资金10.99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支出10.99万元,支出率100%。
17.省级农业发展农业科技教育资金
项目背景: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外来入侵物种常态化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州农业农村局结合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结果,以重点物种和关键区域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当地实际按要求布设并组织实施。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2025年州农业农村局按照“统一标准、分级实施、统一质控、数据共享”的原则,在外来入侵物种生长繁殖盛期或危害症状显露期组织开展重点物种监测和关键区域监测。其中:完成农业转基因监管抽检样品(含豆制品)43个,开展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示范272亩,完成福寿螺监测点3个,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5%以上。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按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5〕31号)要求,2025年共下达州本级农业科技教育资金2万元,截至2025年12月底,支出资金2万元,支出进度100%。
18.省级农业发展金市场与信息化资金
项目背景:农业信息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制高点,有助于调整产业结构,更能助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红河州正处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的新阶段,结合自身实际,紧紧围绕加快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不断提升农业信息化水平这一要务,上下协同、积极探索、创新机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完善农业市场与信息化建设服务工作,赋能乡村振兴。
立项依据: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5〕31号)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该项资金下达的省绩效目标为开展全州县市市场及信息化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工作,以及组织州内生态、安全、优质的农特产品生产、销售的农业经营主体到省外、省内参加部级和省级农业展会必要的差旅费5万元,租车费2万元,宣传高原特色农产品品鉴产品补助费5万元,展会宣传及办公用品购置费1万元。本项目实施以来主要用于展销活动等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差旅费、办公费等。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5年市场与信息化资金为13万元,支出共计13万元。
19.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州本级市场与信息化资金
项目背景:农业信息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制高点,有助于调整产业结构,更能助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红河州正处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的新阶段,结合自身实际,紧紧围绕加快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不断提升农业信息化水平这一要务,上下协同、积极探索、创新机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完善农业市场与信息化建设服务工作,赋能乡村振兴。
立项依据: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4〕25号)。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该项资金下达的省绩效目标为开展全州县市市场及信息化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工作,对全州13县市市场及信息化工作进行业务指导10次。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4年市场与信息化资金结余33145.44元,2025年已全部开支,结余为零。
20.上海援滇专项资金
项目背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上海1998年开始对口帮扶云南。20多年来,沪滇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主线,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采取更强领导、更优举措、更快行动、更实作风,贯彻“以协作促发展”方针,促进脱贫县加快发展、脱贫群众持续增收、助力云南对口地区巩固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见实效。沪滇帮扶合作也由刚起步时上海单向帮扶云南,拓展为在对口帮扶框架下沪滇双向互动、实现共赢,由最初政府间的援助,拓展为各类社会主体共同参与,为云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贡献了重要力量。
立项依据:根据《红河州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强化上海市援滇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盖章)》(红协组办〔2024〕1号)及红财农发〔2025〕26号上海援滇专项资金)。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2025年4月开始,为做好消费帮扶和产销对接工作,拓展农业经营主体销售渠道,我局借助各类农业展会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共组织组织近百家农业经营主体、参加第八届上海市对口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会、参加“绿色云品”(北京)展示推介活动、参加2025年中越(红河)边境经济贸易旅游交易会、参加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食展(广州)暨广州国际食品食材展等产销对接活动。第八届上海市对口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会上,红河州展区现场销售金额近84万元,线上销售近90余万元,合作意向金额更是突破1000万元,红河展馆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品牌、推介产品,通过现场品鉴、展品展示、展销等方式,让观展采购商、参展商全方位感受了红河产品特色和品牌文化,精准对接上海等一二线城市的市民消费需求,打通农产品上行绿色通道,落实相关利益联接机制,提升农特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助力乡村振兴。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100.55万元消费帮扶和产销对接资金主要用于2025年整个项目实施周期以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了长水机场平台“红河蓝莓”区域公用品牌推广费用、红河蓝莓区域公共品牌新闻发布会氛围营造、新华网红河蓝莓区域公共品牌推广费用、海军红河舰赴远洋护航红河州特色农产品展示企业补助、上海消费帮扶百县百品春季活动、2025年第八届上海市对口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会、2025年天津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醉美红河 潮涌湾区红河州文旅招商推介暨九红产品展销活动”、首届中越(红河)咖啡节红河九红展销活动、中越(老街)国际贸易交易会红河九红展销活动,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差旅费、办公费、租车费、会议室租用等费用。通过项目实施,促进我州“红河九红”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提升红河州高原特色农产品附加值。聚焦上海对云南帮扶的产业协作领域的 “四个+” 模式之“上海市场+云南产品”,不断打通云品入沪的通道,通过消费帮扶+产销对接,一定程度解决“卖难、价低”的问题。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支出100.55万元,支出率100%。
21.“红河蓝莓”区域公共品牌战略规划项目经费
项目背景:贯彻落实《云南省绿色云品品牌目录管理办法》培育优特农业品牌,深入挖掘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的生态资源价值、民族文化内涵,培育优势特色品牌,利用网络、媒体做好红河州农业整体品牌形象宣传推介,打造“红河蓝莓”“梯田红米”“七彩云菊”“蒙自石榴”等区域公用品牌,推动形成红河州农业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集群,培养一批全国乃至世界知名的农产品品牌,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立项依据:根据《“红河蓝莓”区域公共品牌战略规划项目经费》红财农发〔2025〕4号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编制“红河蓝莓”区域公用品牌战略规划,立足国际的视野,从国家、市场、行业、产品、企业、客户方面等,针对“红河蓝莓”产业发展进行研究,提出“红河蓝莓”品牌打造规划,包含品牌调研报告和顶层设计方案,设计出“红河蓝莓”品牌形象创意设计方案;形成整齐划一的品牌宣传战阵,推动“红河蓝莓”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品牌标准授权管理流程;制定品牌使用相应规范;制定“红河蓝莓”品牌推广策略,组织区域公用品牌使用主体,亮相国际、国内的重要农事展会,集中展示和销售“红河蓝莓”区域公用品牌产品,提高我州农产品品牌的曝光度和互动性。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5年“红河蓝莓”区域公用品牌战略规划项目资金为296.96万元,支出共计296.96万元。
22.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州本级资金
项目背景:红河州是畜牧业大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任务艰巨。2023年,全州出栏生猪452.6万头、牛39.7万头、羊92.3万只、家禽6223.4万羽,实现禽蛋产量9.8万吨、牛奶产量7.2万吨。家禽出栏、禽蛋产量居全省第1位,生猪出栏居全省第2位。我州河口、金平、绿春三个边境县与越南毗邻,边境线长达848公里,其中陆界582公里、水界266公里(河流),涉及13个乡镇44个村委会235个自然村或村小组。有3个国家级口岸,边贸集市和互市点14个,大小通道102条。境外疫情通过往来人员携带、走私、便民互市、野猪移动等途径传入风险高,边境地区便民通道多,大多没有天然屏障,防堵任务十分艰巨。
主要内容:经费主要用于防控应急工作人员深入一线检查、指导防控工作的差旅费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培训。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3年12月,《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红财农〔2023〕118号),下达州农业农村局机关10万元。截至目前,支出6.56万元、支出率支出率65.6%。
23.非洲猪瘟防控经费
项目背景:2025年7月,越南大面积爆发非洲猪瘟疫情,并传入广西。国务院刘国中副总理先后2次作出批示,省政府要求把非洲猪瘟疫情防控作为维护国家生物安全重大政治任务、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政治责任、稳定农民持续增收底线要求的头等大事来抓。8月4日,罗萍州长主持召开全州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调度会议。会后,州政府安排专项经费20万元,其中州农业农村局机关5万元。
主要内容:经费主要用于防控应急工作人员深入一线检查、指导防控工作的差旅费,防控应急车辆的租用、燃油、过路费、维护等保障。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5年8月,《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红河州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专项经费的通知》(红财农〔2025〕72号),下达州农业农村局机关5万元。截至目前,支出4.9994万元、支出率支出率99.88%
24.州农业农村局执收部门成本专项补助资金
项目背景:我局对本年度非税收入进行了清理及征缴,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该笔资金为上缴非税收入后返还部分资金。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保障我局及局属单位机构运行与业务开展。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5年投入资金12.38万元,已试使用12.38万元。
25.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
项目背景: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4〕18号,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锚定特色农业强州目标,全力推动全州“三农”工作。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用于“三农”工作实地指导工作差旅费、会议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2025年全州农业经济实现稳中向好。积极谋划推动我州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并取得积极效果。
26.农产品加工及统计监测资金
项目背景:为全面掌握我州农产品加工(含初加工)、农业产业化、休闲农业及农村创业创新基本情况,反映我州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休闲农业及农村创业创新的发展状况,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制定政策和计划,实施有效管理、调控、指导、服务提供决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按照《云南省统计局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同意决定书》(云统调查字〔2021〕12号)批复的《云南省农产品加工业及农业产业化统计调查制度》规定,采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休闲农业及农村创业创新统计监测,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政策和计划,实施有效管理、调控、指导、服务提供决策依据。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主要用于开展农产品加工和农业产业化统计调查、指导服务工作必要的差旅费,租车费,培训费,邮电费,委托业务费,主要用于开展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国家级、省级、州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和监测文本第三方审核工作和牌匾制作等。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2025年省级下达了红河州州本级统计监测项目补助23万元,上年结余4.08万元。截至四季度已使用14.7万元。
27.红河州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产业链专班专项资金
项目背景: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紧扣省委“六个大抓”和州委“337”工作思路,按照“建链、补链、延链、融链、强链”发展理念,州委州政府推行链长制落实“六个大抓”工作部署,将高原特色农业及生物医药产业列为三大千亿级产业链之一。为提升该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促进全产业链素质整体提升,打造主导产业集群,设立本项目,保障产业链专班开展各项工作,推动红河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项目全年计划外出招商引资3次,外出调研10次,推动产业链1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引进2个,推动产业链1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开工2个,推动产业链1亿元以上产业项目投产2个,推动产业链培育规上企业3户。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州级财政预算安排2025年度产业链项目工作经费资金实际到位30万元,实行专款专用。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执行,各项支出均符合财务管理制度及项目实施需求,无截留、挤占、挪用资金情况,资金使用效率较高。具体支出包括办公费累计支出4000元,邮电费累计支出15000元,差旅费累计支出110000元,维修(护)费累计支出1000元,公务接待费累计支出34789元,委托业务费累计支出48210元,其他交通费用累计支出86790元,各项费用逐笔精准核算后,合计支出299789元。项目资金已全部支出,支出率100%。
28.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资金
项目背景:红财农发〔2024〕24号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州本级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资金和红财农发〔2025〕31号省级农业发展金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资金文件下达省级资金1.42万元。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该项资金下达的省绩效目标为完成重点产业统计监测体系1个。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已经投入资金1.42万元,已经使用1.42万元。
29.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延包试点资金
项目背景:根据《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红发〔2018〕12号)《转发关于扎实做好当前重点工作如期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文件的通知》(云农办通〔2021〕12号)文件精神,以及中央和省级关于二轮延包工作意见的部署要求,红河州农业农村局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延包试点项目实施工作。项目核心目标为构建产权清晰、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落实“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切实保障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项目实施主要内容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股权设置量化、二轮承包土地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等重点任务。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2024年举办州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培训班1期,培训县市、乡镇调解仲裁人员49人;组织召开2024年红河州深化农村改革培训班,州、县50名人员参加培训;2025年举办州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培训班1期,培训基层调解仲裁人员53人次。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清理核实农村集体资产235.03亿元;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州县各级制定了“三资”监管制度134项;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两头空”“两头占”问题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产权管理系统信息录入率整体达90%以上。推进土地延包工作,将弥勒市、泸西县、屏边县列入2026年整县(市)推进试点获批,泸西建立延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及办公室,确保延包工作稳步开展;弥勒、屏边正在制定工作方案,谋划成立工作专班。按照《红河州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办事指南》《关于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合同信息备案机制的通知》,全州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115.1万亩,1.51万份、共33.46万亩土地流转合同录入备案。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4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延包试点资金共计2.5万元,全部为培训费。2025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延包试点资金共计2.37万元,其中,差旅费15000元、其他交通费用5000元、培训费3757元。
30.农村集体“三资”整治专班工作经费
项目背景: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集中整治督导组、云南省纪委监委指导组等《云南省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家底 妥善处置问题 构建科学监管体系的操作指引(送审稿)》,9月6日云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突击战”工作交办会以及9月9日—12日云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突击战”培训班要求,中共红河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突击战”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将2026年的工作经费纳入同级年度财政预算。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以石屏、泸西、元阳3个县作为红河州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突击战”的重点县,在全州其他县市同步开展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家底自查工作,探索形成完整、准确、规范的农村集体“三资”明白账,依规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妥善处置存在问题,为我州全面构建集体“三资”管理科学监管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5年预算调整追加农村集体“三资”整治专班工作经费共计198100元,其中,办公费22000元、差旅费115200元、其他交通费用27000元、印刷费12000元、会议费22000元。
31.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
项目背景: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等重要指示精神,筑牢从“农田到餐桌”的第一道安全防线。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事关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责任重大,我州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采购农产品农残速测胶体金试剂4万项次和农残检测相关设备分配至13个县市,用于提升基层对农产品中农药残留的快速筛查能力;二是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业务培训,面向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基层监管人员开展法律法规、监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升监管人员和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能力;三是积极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主体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四是强化日常监管、风险监测和专项整治,严防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项目实施周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来源于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产品农残速测胶体金试剂及检测设备购置、到县市指导业务所产生的差旅费用、宣传培训资料制作等方面的支出。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旨在全面提升我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红财农发〔2024〕24号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州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上年结余资金5.31万元、红财农发〔2025〕31号省级农业发展金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52万元,项目资金使用如下:用于采购农产品农残速测胶体金试剂4万项次,1用于采购农残检测相关设备13套,农残速测胶体金试剂及检测相关设备均下发至县级使用。
32.红河州长江禁渔与水生生物资源保护项目
项目背景:一是近年来,由于红河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调整、电站库区网箱取缔、异龙湖流域水产养殖清退等工作的开展,全州水产养殖面积、水产品总产量均大幅减少,针对此情况,红河州按照“稳产保供绿色化、扩展空间谋发展”的发展思路,多措并举,确保水产品稳产保供。二是2023年,我州共开展农业部、省级、州级水产品质量抽样检测4次,抽取水产品样品56个,检验合格54个,不合格样品2个,样品检验合格率96.43%,因此,急需加强我州的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实现水产品总产量41875.9吨,完成水产品质量安全快检任务250份。资金主要用于差旅费、水产品质量安全快检设备购置、购买检测试剂、器材、鱼肉样品等。2024年项目实施情况:全州实现水产品总产量46116吨,开展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快速检测282个,253个样品未检出禁用药物和常用药物残留,9个样品常规药物喹诺酮类(恩诺沙星+环丙沙星)阳性。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5年红河州财政统筹返还2024年度红河州长江禁渔与水生生物资源保护项目资金20490.82元(其中:差旅费14026元、专用材料费6464.82元)。2025年支出项目资金20490.82元,项目资金全部支出完毕,项目资金执行率100%。
33.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项目
项目背景:2023年,我州共开展农业部、省级、州级水产品质量抽样检测4次,抽取水产品样品56个,检验合格54个,不合格样品2个,样品检验合格率96.43%,因此,急需加强我州的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项目的主要内容:配合国家农业农村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开展水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开展省级、州级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2024年实施情况:完成省级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4批次,抽取56个样品,检验合格52个,不合格样品4个,合格率92.86%。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5年红河州财政统筹返还2024年红河州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项目资金15798.77元(其中:邮电费952.77元、其他交通费14846元)。2025年支出项目资金15798.77元,项目资金全部支出完毕,项目资金执行率100%。
34.2024年石屏县稻渔共生水稻单产提升项目
项目背景:稻渔共生模式既稻渔综合种养模式,是一种生态绿色的种养殖模式,通过鱼摄食稻田里的浮游生物、底栖生物、水生昆虫、微生物等,减少饲料投喂量,节约资源;通过鱼的游动、摄食和排泄等,为水稻除虫、除草、施肥和疏松土壤,增加有机肥,减少了化肥、农药用量,从而减少环境污染,形成生态良性循环。在州、县党委政府发展异龙湖流域绿色水稻种植背景下,稻渔综合种养可以充分利用稻田资源,提高稻田综合生产率,稳定粮食产量,增加农民收入,具有不可替代性。为践行“两山”理论,异龙湖流域池塘、坝塘、水库开展水产养殖清退工作,石屏县水产品产量大幅减少,从上万吨下降到两千多吨,在石屏县积极发展稻渔共生的绿色循环种养殖产业,既能促进水产养殖发展,又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种植水稻的积极性。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在石屏县以发放鱼种、指导协调、开展培训等方式开展稻渔共生,实施稻渔综合种养1120亩,涉及农户530户,投放鱼种16800千克,举办稻渔综合种养技术培训班1期,参加培训人数81人。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5年红河州财政统筹返还石屏县稻渔共生水稻单产提升项目资金2296.80元(其中:培训费96.80元、劳务费2200.00元),2025年支出项目资金2296.80元,项目资金全部支出完毕,项目资金执行率100%。
35.2024年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项目
项目背景:根据红河州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云南省科技厅关于认定2023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团和科技特派员的通知》精神,红河州渔业管理站有杨艳红、黄雄健2名高级农艺师获批2023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员,认定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2023年1月至2025年12月。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项目的主要内容:每年派出科技特派员2名,开展稻渔综合种养技术培训,指导发展稻渔综合种养产业模式。2024年实施情况:派出科技特派员杨艳红、黄雄健等2人,指导发展稻渔综合种养100亩,发放福瑞鲤鱼种114公斤,在果统村组织开展稻渔综合种养技术培训1期,培训农户 75 人。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2025年1月收到红财教发〔2024〕125号文件下达红河州渔业管理站2024年科技特派员专项补助资金20000元(其中:培训费4000元、专用材料费4000元、其他交通费用5600元、差旅费6400元)。2025年支出资金14134元(其中:培训费4000元、专用材料费4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326元、差旅费4808元,年末结余资金5866元(其他交通费用4274元、差旅费1592元)。
36.2025年度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项目
项目背景:2024年,我州共开展农业部、省级、州级水产品质量抽样检测4次,抽取水产品样品56个,检验合格52个,不合格样品4个,样品检验合格率92.86%,因此,急需加强我州的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项目的主要内容:全州水产品产量达到41876吨,配合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开展水产品质量例行监测4批56个样。2025年实施情况:全州水产品产量44744吨,完成省级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4批次,抽取56个样品,检验合格56个,不合格样品0个,合格率100%。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2025年4月项目资金以《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5〕31号)文件下达,下达项目资金5万元(其中:培训费2万元、差旅费2万元、邮电费0.4万元、专用材料费0.6万元)。2025年支出项目资金3.54万元(培训费支出2万元、差旅费0.7万元、邮电费0.24万元、专用材料费0.6万元),项目资金结余1.46万元(其中:差旅费1.3万元、邮电费0.16万元)。
37.2025年红河州稻渔综合种养项目
项目背景:根据红河州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云南省科技厅关于认定2023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团和科技特派员的通知》精神,红河州渔业管理站有杨艳红、黄雄健2名高级农艺师获批2023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员,认定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2023年1月至2025年12月。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项目的主要内容:每年派出科技特派员2名,开展稻渔综合种养技术培训,指导发展稻渔综合种养产业模式。2025年实施情况:派出科技特派员杨艳红、黄雄健等2人,在新安所村举办稻渔综合种养技术培训 1 期,培训农户 87 人,指导发展稻渔综合种养面积 100 亩,发放福瑞鲤鱼种 386 公斤。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2025年5月收到红财教发〔2025〕47号文件下达红河州渔业管理站2025年科技特派员专项补助资金2万元(其中:专用材料费1.5万元、培训费0.5万元)。2025年支出资金2万元。
38.2025年州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项目
项目背景:我州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农业基础设施脆弱,抗御自然灾害能力较低的农业大州,因低温、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影响,每年都有一定面积的种子生产基地和大田农作物受灾,州级储备适量的救灾备荒种子,是加强种子余缺调剂,确保粮食安全的关键性措施。根据《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种业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1〕181号)、《红河州农作物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红政办发〔2007〕34号)规定及九届州人民政府第三十一次常务会议纪要,州级建立种子储备制度,每年安排50万元的储备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发生灾害时的生产需求和余缺调剂,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2025年州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项目计划储备杂交玉米种子1.69万公斤,可改种或补种受灾面积0.845万亩,按每亩挽回粮食350公斤计,共可挽回粮食295.75万公斤,按每公斤2.3元计,可挽回经济680.225万元,储备支出45万元,共可产生经济效益635.225万元。2025年实计共储备杂交玉米种子2万公斤,其中鑫禾147和良禾367各1万公斤。可改种或补种受灾面积1万亩,按每亩挽回粮食350公斤计,共可挽回粮食350万公斤,按每公斤2.3元计,可挽回经济805万元,储备支出45万元,共可产生经济效益760万元。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州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5]12号)文件,州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项目资金到位45万元。2025年已使用项目资金41.021292万元,其中购买种子支出39万元,电费、储备仓库设备维护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2.021292万元,剩余3.978708万元。
39.农作物新品种试验和符合性验证试验项目
项目背景:种子是农业的“芯片”,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源头”。种子处于农业整个产业链的源头,是建设现代农业的标志性、先导性工程,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高科技核心产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种业工作,提出要立志打一场种业翻身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现代化,种子是基础,必须把民族种业搞上去,把种源安全提升到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集中力量破难题、补短板、强优势、控风险,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强调,保障粮食安全必须把种子牢牢攥在自己手中,要靠中国种子保障中国粮食安全,要舍得下力气、增投入,注重创新机制、激发活力。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种业翻身仗的决策部署,根据《云南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云南省支持种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按照《种子法》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品种审定工作需要建立包含品种审定试验数据等内容在内的审定档案,保证可追溯;《云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审定品种需要提供品种2年合格区域试验数据及1年生产试验数据。红河州紧紧围绕现代种业发展,开展农作物品种试验,鉴定新育成品种丰产性、适应性、抗逆性和品质等指标,加快育种成果转化速度,提高良种在粮食增产的贡献率,促进农业增产。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2025年,云南省下达农作物品种试验和符合性验证试验23个点次。其中:普通玉米品种试验7点(次),稻品种试验7点(次),小麦品种试验2点(次),大豆(含大豆玉米复合种植)品种试验4点(次),玉米品种验证性试验2点(次),马铃薯品种试验1点(次);试验2年内完成;试验数据准确率达99%以上;参试企业和农民满意度达90%以上。2025年,已实施农作物新品种试验及验证性试验23点(次),全面完成20点(次)。其中:普通玉米品种试验7点次,水稻试验7点次,玉米验证性试验2点次,大豆试验4点次,小麦品种试验2点(次)和冬季马铃薯试验1点(次)已完成种植;试验2年完成;已全面完成的试验数据准确率达99%以上;参试企业和农民满意度达92%以上。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5〕34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5〕31号)文件要求,云南省2025年农作物新品种试验和符合性验证试验项目资金到位46万元,上年结转资金8.908433万元,全年收入决算54.908433万元。
40.云南省2025年玉米新品种展示示范评价项目
项目背景:农业现代化,种子是基础;保障粮食安全,种子是要害。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种业工作,提出要立志打一场种业翻身仗。当前,农作物品种供求关系已发生根本性转变,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产业升级展示评价品种,解决农民选种难的问题已经成为新时期种业工作的重大任务,同时也成为打贏种业翻身仗、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环节。新《种子法》实施以来,进入市场品种数量迅猛增加。据统计,2020-2023年通过国审和滇审的稻、玉米品种6577个;2024年,在红河州辖区内备案销售的“两杂”品种共计1141个,其中杂交水稻230个、杂交玉米911个。面对“两杂”品种井喷新形势,迫切需要创新工作方法,构建一个区域代表性强、技术权威性高的品种展示示范评价平台,对入市品种进行客观评价。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快新一轮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工作的通知》、《全国农技中心关于组织开展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工作的通知》(农技种〔2020〕32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室字〔2022〕20号)要求,我们要整合全州种子管理事业工作体系资源,形成点次密度高、覆盖区域广、辐射带动强的田间种植展示示范和跟踪评价工作体系,对入市品种开展科学评价、风险警示和宣传推介,实现品种信息公开、评价结果共享,加快新品种的推广,服务农民“种地选种”和“看禾选种”,提高优良品种入户率、主导品种覆盖率和良种对农业生产的科技贡献率,服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绿色高质量发展,服务实施乡村振兴和巩固脱贫攻坚战略产业发展需要。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2025年,云南省下达高原特色粮油作物优良新品种展示示范点1个。引进近年通过审定的玉米新品种13个在我州进行品种展示示范评价,筛选出不少于3个抗逆性、抗病性强、适应性广、丰产性好,比当地主推品种亩增5%以上的优质高产品种。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5〕34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5〕31号)文件要求,云南省2025年玉米新品种展示示范评价项目资金到位10万元。
41.红河州农作物种子管理项目
项目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种业发展,将种源安全提升到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2021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种业振兴行动方案》,这是我国种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明确了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的总目标,提出实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创新攻关、企业扶优、基地提升、市场净化等五大行动。202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强化了种子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要求,为基层种子管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遵循。云南省人民政府颁布的《云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各级种子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种子质量监督检验和市场管理工作。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进一步强化种业市场监管工作导向。同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明确提出,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领域推进农业科技装备创新。种子作为农业生产的源头,其质量直接关系到粮食产量和质量,加强种子管理不仅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更是实现农业强国目标的必然要求。因此,加强种子管理、提升种子质量,对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在春夏播、秋冬种等农业生产关键时期,全面开展种子市场检查工作。按照“重点作物、重点区域”原则,组织开展种子质量抽检。组织全州种子经营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春耕备耕等关键节点,开展普法宣传。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5〕34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5〕31号)文件要求,2025年红河州农作物种子管理项目资金到位14万元。
42.红河州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项目
项目背景:我站领导高度重视农业转基因安全监管工作,制定了《云南省农业发展专项红河州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按照工作分工协调配合,严格监管,落实责任。同时对转基因种子监管、抽样、转基因样品送样、快速检测、科普宣传等方面明确了相关工作措施和要求,保障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州种子管理站及相关县市种子管理站抓住研究试验环节、品种审定环节、种子生产加工经营环节,组织检测人员开展转基因检测工作。一是针对大面积生产种植的“两杂”种子和从事育种科研单位育种的材料及市场上销售的豆制品,到农户大田种植区、农科院试验基地、农贸市场上抽取41个样品(包括水稻、玉米、大豆制品)送省级检测。检测结果有一个玉米样品显示阳性,由建水县种子管理站抽取的迪玉2号鲜叶,已通知建水县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二是州县两级利用转基因试纸条等快速检测手段,深入到在我州境内从事种子生产销售的企业、种子经营总代理(经销商)、种子生产基地、种子集中交易市场和基层种子门市部、从事育种工作的科研(院)所、涉及生产加工转基因种子的企业,抽取了一部分种子和叶片进行了转基因成分快速检测。全州共抽取429份叶片/果穗/种子样品进行抗虫、抗除草剂转基因成分快速检测,其中:生产基地样品58份(包括54份玉米样品、4份水稻样品),春季种子市场检查抽取191个种子样品(包括167个玉米样品,常规水稻21个样品,转基因玉米3个样品),辖区内各类试验样品180份(包括155份玉米样品、13份大豆样品、12份水稻样品)。共完成生产基地采样面积1.2975万亩,未发现非法转基因品种制种、试验情况。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5〕34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5〕31号)文件要求,红河州种子管理站2025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到位资金1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75万元。全年收入决算5.19万元(其中:当年资金4.50万元,上年0.69万元);全年支出决算5.19万元。
43.2025年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和宅基地管理项目
项目背景:依据《云南省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云农财〔2016〕8号)和《云南省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基层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5〕428号)的相关规定要求,红河州农村经营管理站认真编制了项目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一是全面完成农村经济统计信息报表共9套;二是完成农民增收形势报告及农经管理情况分析材料5套;三是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收9.5%。重点用于农经统计调查差旅费、统计人员培训等费用支出。
实施情况:红河州农村经营管理站一直承担着全州的农村经济统计工作任务,主要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农经管理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依据报表数据对州内农村经济形势和农民增收情况进行分析,并把分析材料及时提供给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同时对县乡级农经统计人员进行培训等。农经统计工作作为红河州农经站的一项传统业务工作,在开展此项工作中为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涉农部门提供了决策依据,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2025年,对全州农经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培训人员50人,按时完成农村经济统计信息报表共9套,农民增收形势报告及农经管理情况分析材料5套。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5年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和宅基地管理项目(红财农发〔2025〕31号)工作资金到位65000元,支出42398元,其中,差旅费支出21888元、培训费支出20510元。
44.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项目
项目背景:红河州拥有适宜畜禽生长繁殖的优越地理环境与气候条件,发展畜牧业具有得天独厚的基础优势。当前,我州畜牧业转型升级步伐持续加快,在助推边境小康村建设、赋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及拉动县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愈发凸显的支撑作用。2025年,全州畜禽养殖规模保持稳定,生猪存栏246.61万头,牛存栏55.244万头,羊存栏62.58万只,家禽存栏2245.7万羽,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与此同时,动物疫病防控形势日趋复杂严峻,防控工作面临多重挑战。与我州毗邻的国家非洲猪瘟、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持续散发,跨境传播风险居高不下,进一步加剧了我州动物疫病防控压力。动物免疫接种作为预防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与流行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其重要性愈发突出。因此,依托中央动物防疫补助资金,扎实推进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监测预警等核心工作,对保障全州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完成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的招标采购。2025年,红河州统筹中央动物防疫补助经费1001.84万元开展疫苗招标采购工作,为疫病防控提供坚实物资保障。具体采购情况如下:
强制免疫疫苗采购:投入836万元,采购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95万头份、牛羊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130万头份、重组禽流感病毒(H5N6 H5-Re13株+H5N8 H5-Re14株+H7N9 H7-Re4株)三价灭活疫苗1384.325万毫升、小反刍兽疫疫苗400万头份,全面覆盖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防控需求。
布病疫苗采购:投入150万元,采购布鲁氏菌活疫苗(BA0711株)35万头份、布鲁氏菌活疫苗(Rev.1株)15万头份,强化人兽共患病防控能力。
常规疫苗采购:投入15.84万元,采购猪瘟活疫苗16万头份、高致病性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活疫苗12万头份、狂犬病疫苗0.4万头份、羊痘疫苗20万头份、新城疫疫苗100万羽份,补齐常规疫病防控短板。
做好疫苗调拨,确保疫苗及时配送到位。疫苗招标采购工作完成后,红河州依据《红河州各县(市)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性免疫疫苗征订表》,科学统筹安排各县市疫苗分配数量,积极协调疫苗中标企业,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分2次完成疫苗集中配送。2025年春秋防期间,红河州及时向13个县市调配各类疫苗,具体包括:重组禽流感三价灭活疫苗(H5N6亚型H5-Re13株+H5N8亚型H5-Re14株+H7N9亚型H7-Re4株)1272.625万毫升、猪口蹄疫O-A型二价灭活疫苗124万头份、牛(羊)口蹄疫O-A二价灭活疫苗96万头份、小反刍兽疫活疫苗52.05万头份、猪瘟活疫苗13万头份、高致病性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活疫苗(JXA1-R株)11万头份、鸡新城疫活疫苗40万羽份、狂犬病灭活疫苗5541头份、山羊痘活疫苗11.1万头份。各类疫苗及时发放到位,为春秋防集中免疫工作开展筑牢物资基础。
开展春秋防集中免疫。2025年春秋防集中免疫工作中,全州上下协同发力,扎实推进各项免疫任务落实,免疫屏障持续巩固。具体免疫成效如下:猪口蹄疫累计免疫378.61万头,免疫密度为98.11%;牛(含奶牛)口蹄疫累计免疫81.06万头,免疫密度为97.60%;羊口蹄疫累计免疫97.11万只,免疫密度为94.96%;羊小反刍兽疫累计免疫72.68万只,免疫密度为87.22%;高致病性禽流感(含鸡鸭鹅等)累计免疫4022.57万羽,免疫密度为97.51%;猪蓝耳累计免疫352.65万头,免疫密度为93.93%;猪瘟累计免疫352.48万头,免疫密度为93.89%;新城疫(含鸡鸭鹅等)累计免疫3197.99万羽,免疫密度为77.52%。整体来看,除羊小反刍兽疫(免疫一次疫苗持续期为3年)、新城疫免疫密度相对较低外,其余病种免疫密度在90%以上,有效降低了重大动物疫病发生风险。
开展免疫效果监测。为精准评估免疫质量,春秋防期间,全州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检测工作,累计完成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点疫病免疫抗体检测血清样品15259份,其中猪4123份、牛2415份、羊3050份、禽5671份。H5亚型禽流感(Re-13)抗体合格率91.31%,H5亚型禽流感(Re-14)抗体合格率92.19%,H7亚型禽流感(Re-4)抗体合格率92.08%;猪牛羊O型口蹄疫抗体合格率分别为83.80%、92.41%、90.72%;牛羊A型口蹄疫抗体合格率分别为81.20%、75.15%;小反刍兽疫抗体合格率86.34%;猪瘟抗体合格率81.69%;猪蓝耳病抗体合格率达81.23%;鸡新城疫免疫抗体合格率88.73%。通过精准监测,为后续免疫工作优化调整提供了科学依据。
开展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预警监测等。结合我州实际,红河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省州各项防控部署,综合利用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诊断、实验室检测等方式,全面加强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和布鲁氏杆菌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和人兽共患病的防控工作。通过组织全州开展动物疫情信息统计报告,实时掌握疫病流行及发展趋势,精准做好预警监测,为上级部门防控提供了有力支撑。从2025年动物疫病疫情信息数据统计结果来看,全州无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流行风险,疫病发生以常规动物疫病零星散发为主,总体防控形势保持平稳。
2025年,红河州重点开展非洲猪瘟、口蹄等疫病预警监测,累计采集相关病原学样品11313份,其中,非洲猪瘟病原学样品8255份,检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样品122份,阳性率1.44%,阳性样品分布于养殖环节(4.92%)、屠宰环节(81.15%)、无害化处理环节(13.93%);禽流感病原学样品2574份,检出禽流感病毒核酸阳性样品393份,阳性率为15.27%(均为低致病性H9亚型);小反刍兽疫原学样品484份,阳性率3.72%。针对检测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相关县(市)采取精准防控措施,有效遏制了疫病扩散蔓延,切实保障养殖业安全。
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一是按照防控需求,科学制定防护用品储备计划,目前已顺利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等全流程工作,确保防护用品储备及时到位。二是强化防护用品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出入库登记、领用审批制度,定期开展库存盘点,建立健全管理台账,确保储备物品质量合格、账实相符,为一线防控人员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投入2,950,00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支出797,470.00元,支出率27.03%。
45.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
项目背景:红河州拥有适宜畜禽生长繁殖的优越地理环境与气候条件,发展畜牧业具有得天独厚的基础优势。当前,我州畜牧业转型升级步伐持续加快,在助推边境小康村建设、赋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及拉动县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愈发凸显的支撑作用。2025年,全州畜禽养殖规模保持稳定,生猪存栏246.61万头,牛存栏55.244万头,羊存栏62.58万只,家禽存栏2245.7万羽,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与此同时,动物疫病防控形势日趋复杂严峻,防控工作面临多重挑战。与我州毗邻的国家非洲猪瘟、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持续散发,跨境传播风险居高不下,进一步加剧了我州动物疫病防控压力。动物免疫接种作为预防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与流行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其重要性愈发突出。因此,依托中央动物防疫补助资金,扎实推进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监测预警等核心工作,对保障全州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完成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的招标采购。2025年,红河州统筹中央动物防疫补助经费1001.84万元开展疫苗招标采购工作,为疫病防控提供坚实物资保障。具体采购情况如下:
强制免疫疫苗采购:投入836万元,采购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95万头份、牛羊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130万头份、重组禽流感病毒(H5N6 H5-Re13株+H5N8 H5-Re14株+H7N9 H7-Re4株)三价灭活疫苗1384.325万毫升、小反刍兽疫疫苗400万头份,全面覆盖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防控需求。
布病疫苗采购:投入150万元,采购布鲁氏菌活疫苗(BA0711株)35万头份、布鲁氏菌活疫苗(Rev.1株)15万头份,强化人兽共患病防控能力。
常规疫苗采购:投入15.84万元,采购猪瘟活疫苗16万头份、高致病性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活疫苗12万头份、狂犬病疫苗0.4万头份、羊痘疫苗20万头份、新城疫疫苗100万羽份,补齐常规疫病防控短板。
做好疫苗调拨,确保疫苗及时配送到位。疫苗招标采购工作完成后,红河州依据《红河州各县(市)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性免疫疫苗征订表》,科学统筹安排各县市疫苗分配数量,积极协调疫苗中标企业,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分2次完成疫苗集中配送。2025年春秋防期间,红河州及时向13个县市调配各类疫苗,具体包括:重组禽流感三价灭活疫苗(H5N6亚型H5-Re13株+H5N8亚型H5-Re14株+H7N9亚型H7-Re4株)1272.625万毫升、猪口蹄疫O-A型二价灭活疫苗124万头份、牛(羊)口蹄疫O-A二价灭活疫苗96万头份、小反刍兽疫活疫苗52.05万头份、猪瘟活疫苗13万头份、高致病性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活疫苗(JXA1-R株)11万头份、鸡新城疫活疫苗40万羽份、狂犬病灭活疫苗5541头份、山羊痘活疫苗11.1万头份。各类疫苗及时发放到位,为春秋防集中免疫工作开展筑牢物资基础。
开展春秋防集中免疫。2025年春秋防集中免疫工作中,全州上下协同发力,扎实推进各项免疫任务落实,免疫屏障持续巩固。具体免疫成效如下:猪口蹄疫累计免疫378.61万头,免疫密度为98.11%;牛(含奶牛)口蹄疫累计免疫81.06万头,免疫密度为97.60%;羊口蹄疫累计免疫97.11万只,免疫密度为94.96%;羊小反刍兽疫累计免疫72.68万只,免疫密度为87.22%;高致病性禽流感(含鸡鸭鹅等)累计免疫4022.57万羽,免疫密度为97.51%;猪蓝耳累计免疫352.65万头,免疫密度为93.93%;猪瘟累计免疫352.48万头,免疫密度为93.89%;新城疫(含鸡鸭鹅等)累计免疫3197.99万羽,免疫密度为77.52%。整体来看,除羊小反刍兽疫(免疫一次疫苗持续期为3年)、新城疫免疫密度相对较低外,其余病种免疫密度在90%以上,有效降低了重大动物疫病发生风险。
开展免疫效果监测。为精准评估免疫质量,春秋防期间,全州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检测工作,累计完成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点疫病免疫抗体检测血清样品15259份,其中猪4123份、牛2415份、羊3050份、禽5671份。H5亚型禽流感(Re-13)抗体合格率91.31%,H5亚型禽流感(Re-14)抗体合格率92.19%,H7亚型禽流感(Re-4)抗体合格率92.08%;猪牛羊O型口蹄疫抗体合格率分别为83.80%、92.41%、90.72%;牛羊A型口蹄疫抗体合格率分别为81.20%、75.15%;小反刍兽疫抗体合格率86.34%;猪瘟抗体合格率81.69%;猪蓝耳病抗体合格率达81.23%;鸡新城疫免疫抗体合格率88.73%。通过精准监测,为后续免疫工作优化调整提供了科学依据。
开展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预警监测等。结合我州实际,红河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省州各项防控部署,综合利用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诊断、实验室检测等方式,全面加强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和布鲁氏杆菌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和人兽共患病的防控工作。通过组织全州开展动物疫情信息统计报告,实时掌握疫病流行及发展趋势,精准做好预警监测,为上级部门防控提供了有力支撑。从2025年动物疫病疫情信息数据统计结果来看,全州无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流行风险,疫病发生以常规动物疫病零星散发为主,总体防控形势保持平稳。
2025年,红河州重点开展非洲猪瘟、口蹄等疫病预警监测,累计采集相关病原学样品11313份,其中,非洲猪瘟病原学样品8255份,检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样品122份,阳性率1.44%,阳性样品分布于养殖环节(4.92%)、屠宰环节(81.15%)、无害化处理环节(13.93%);禽流感病原学样品2574份,检出禽流感病毒核酸阳性样品393份,阳性率为15.27%(均为低致病性H9亚型);小反刍兽疫原学样品484份,阳性率3.72%。针对检测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相关县(市)采取精准防控措施,有效遏制了疫病扩散蔓延,切实保障养殖业安全。
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一是按照防控需求,科学制定防护用品储备计划,目前已顺利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等全流程工作,确保防护用品储备及时到位。二是强化防护用品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出入库登记、领用审批制度,定期开展库存盘点,建立健全管理台账,确保储备物品质量合格、账实相符,为一线防控人员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投入9,660,00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支出3,089,774.00元,支出率31.99%。
46.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资金项目
项目背景:红河州拥有适宜畜禽生长繁殖的优越地理环境与气候条件,发展畜牧业具有得天独厚的基础优势。当前,我州畜牧业转型升级步伐持续加快,在助推边境小康村建设、赋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及拉动县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愈发凸显的支撑作用。2025年,全州畜禽养殖规模保持稳定,生猪存栏246.61万头,牛存栏55.244万头,羊存栏62.58万只,家禽存栏2245.7万羽,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与此同时,动物疫病防控形势日趋复杂严峻,防控工作面临多重挑战。与我州毗邻的国家非洲猪瘟、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持续散发,跨境传播风险居高不下,进一步加剧了我州动物疫病防控压力。动物免疫接种作为预防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与流行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其重要性愈发突出。因此,依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资金,扎实推进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监测预警等核心工作,对保障全州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1)完成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的招标采购。在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项目基础上实施,10%内追加采购,不设采购标识。2025年,本项目采购猪口蹄疫疫苗3.5万头份、牛羊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4万头份、重组禽流感(H5N6亚型H5-Re13株+H5N8亚型H5-Re14株+H7N9亚型H7-Re4株)三价灭活疫苗64.925万毫升。
(2)做好疫苗调拨,确保疫苗及时配送到位。疫苗招标采购工作完成后,红河州依据《红河州各县(市)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性免疫疫苗征订表》,科学统筹安排各县市疫苗分配数量,积极协调疫苗中标企业,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分2次完成疫苗集中配送。2025年春秋防期间,红河州及时向13个县市调配各类疫苗,具体包括:重组禽流感三价灭活疫苗(H5N6亚型H5-Re13株+H5N8亚型H5-Re14株+H7N9亚型H7-Re4株)1272.625万毫升、猪口蹄疫O-A型二价灭活疫苗124万头份、牛(羊)口蹄疫O-A二价灭活疫苗96万头份、小反刍兽疫活疫苗52.05万头份、猪瘟活疫苗13万头份、高致病性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活疫苗(JXA1-R株)11万头份、鸡新城疫活疫苗40万羽份、狂犬病灭活疫苗5541头份、山羊痘活疫苗11.1万头份。各类疫苗及时发放到位,为春秋防集中免疫工作开展筑牢物资基础。
(3)开展春秋防集中免疫。2025年春秋防集中免疫工作中,全州上下协同发力,扎实推进各项免疫任务落实,免疫屏障持续巩固。具体免疫成效如下:猪口蹄疫累计免疫378.61万头,免疫密度为98.11%;牛(含奶牛)口蹄疫累计免疫81.06万头,免疫密度为97.60%;羊口蹄疫累计免疫97.11万只,免疫密度为94.96%;羊小反刍兽疫累计免疫72.68万只,免疫密度为87.22%;高致病性禽流感(含鸡鸭鹅等)累计免疫4022.57万羽,免疫密度为97.51%;猪蓝耳累计免疫352.65万头,免疫密度为93.93%;猪瘟累计免疫352.48万头,免疫密度为93.89%;新城疫(含鸡鸭鹅等)累计免疫3197.99万羽,免疫密度为77.52%。整体来看,除羊小反刍兽疫(免疫一次疫苗持续期为3年)、新城疫免疫密度相对较低外,其余病种免疫密度在90%以上,有效降低了重大动物疫病发生风险。
(4)开展免疫效果监测。为精准评估免疫质量,春秋防期间,全州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检测工作,累计完成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点疫病免疫抗体检测血清样品15259份,其中猪4123份、牛2415份、羊3050份、禽5671份。H5亚型禽流感(Re-13)抗体合格率91.31%,H5亚型禽流感(Re-14)抗体合格率92.19%,H7亚型禽流感(Re-4)抗体合格率92.08%;猪牛羊O型口蹄疫抗体合格率分别为83.80%、92.41%、90.72%;牛羊A型口蹄疫抗体合格率分别为81.20%、75.15%;小反刍兽疫抗体合格率86.34%;猪瘟抗体合格率81.69%;猪蓝耳病抗体合格率达81.23%;鸡新城疫免疫抗体合格率88.73%。通过精准监测,为后续免疫工作优化调整提供了科学依据。
(5)开展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预警监测等。结合我州实际,红河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省州各项防控部署,综合利用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诊断、实验室检测等方式,全面加强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和布鲁氏杆菌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和人兽共患病的防控工作。通过组织全州开展动物疫情信息统计报告,实时掌握疫病流行及发展趋势,精准做好预警监测,为上级部门防控提供了有力支撑。从2025年动物疫病疫情信息数据统计结果来看,全州无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流行风险,疫病发生以常规动物疫病零星散发为主,总体防控形势保持平稳。
2025年,红河州重点开展非洲猪瘟、口蹄等疫病预警监测,累计采集相关病原学样品11313份,其中,非洲猪瘟病原学样品8255份,检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样品122份,阳性率1.44%,阳性样品分布于养殖环节(4.92%)、屠宰环节(81.15%)、无害化处理环节(13.93%);禽流感病原学样品2574份,检出禽流感病毒核酸阳性样品393份,阳性率为15.27%(均为低致病性H9亚型);小反刍兽疫原学样品484份,阳性率3.72%。针对检测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相关县(市)采取精准防控措施,有效遏制了疫病扩散蔓延。
(6)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一是按照防控需求,科学制定防护用品储备计划,目前已顺利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等全流程工作,确保防护用品储备及时到位。二是强化防护用品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出入库登记、领用审批制度,定期开展库存盘点,建立健全管理台账,确保储备物品质量合格、账实相符,为一线防控人员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资金投入793,10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支出255,602.90元,支出率32.23%。
47.2025年度畜间人兽共患病(布病)防控项目
立项背景:红河州地理环境资源非常适宜畜禽生长繁殖,对于发展畜牧业具有得天独厚的气候环境和基础。畜牧业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助推边境幸福村建设、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发展的作用更加凸显。2023年,全州出栏生猪444.15万头、牛39.14万头、羊89.84万只、家禽5908.16万羽,实现肉类总产量57.02万吨、牛奶产量6.915万吨、禽蛋产量10.37万吨,调运省外生猪81.66万头、同比增长78.22%,家禽出栏、禽蛋产量均居全省第1,生猪出栏居全省第2,牛奶产量居全省第3,牛、羊出栏分别居全省第4、第5,为全省乃至全国畜产品稳产保供作出了积极贡献。
随着畜牧产业的快速发展,动物疫病的多样化、复杂化,疫情防控形势相对复杂多变,防控形势难度大,尤其是848公里的边境线,进一步增加了防控的压力。因此,通过监测排查、消毒灭源、净化无疫、调运监管和疫情处置等措施来做好畜间人兽共患病(布病)的防控工作,才能更有力保障全州畜牧业的高质量发展。目前,我州已发展成为云南省畜牧业生产大州,畜牧业生产和畜牧业经济在全省名列前茅。畜牧业生产在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改善人民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主要内容:2025年完成畜间人兽共患病(布病)检测1000份,及早发现并剔除阳性个体,降低布病流行率和传播风险。降低布病流行率和传播风险>=0.5%,研究预判红河州畜间人兽共患病(布病)流行趋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布病的防控管理效果评估,为红河州畜间布病的防控提供科学参考。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人兽共患病动物疫情,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开展畜间人兽共患病(布病)检测。通过2025年畜间人兽共患病(布病)防控项目实施,结合人兽共患病的日常监测、高风险群体监测、春秋两防抽检、疫病净化(创建)场常规监测任务,2025年完成畜间人兽共患病(布病)检测2602份,其中检测牛血清1211份,检测羊血清1391份。通过检测及早发现并剔除阳性个体,降低布病流行率和传播风险。布病流行率和传播风险>=0.5%,全年没有发生区域性重大人兽共患病动物疫情,促进了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维护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做好规模养殖场疫病监测净化。2025年11月24日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5年通过省级动物疫病净化评估养殖场名单的通告》(云农通告[2025]第24号),该企业已完成整改,顺利通过省级动物疫病净化评估,成为省级牛布鲁氏菌(非免疫)、牛结核病净化场。
(3)强化宣传培训。红河州不断强化布病等人畜共患病的宣传培训,加大对从事养殖、屠宰、加工环节的重点人群布病防控知识宣传培训,结合实际,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开展培训和技术指导。一是全州以春秋两防为抓手,对州、县市、乡镇、村级四级动物防疫从业人员、动物防疫合作社成员、部分养殖企业主等进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3月27日,州级布病防控技术培训班暨“防控宣传月”启动仪式在泸西县举行,拉开州、县、乡、村四级畜间防控宣传序幕,90余名相关单位人员及养殖企业负责人参会。截至目前,全州累计开展宣传培训1040场次(州级9场、县市级1031场),覆盖97168人次,其中重点人群27858人次(培训26577人次,知晓率95.4%),防疫人员1498人次(培训全覆盖,普及率100%);发放宣传布袋4120个、纸杯9500个、布病防控宣传三折页5000张、布病防控宣传小册子6500本。使红河州辖区内布病防控知识在人民群众达到入心入脑效果,为群防群控奠定防控基础。
48.弥勒市生猪产业调研、样品检测和技术推广经费
项目背景:生猪产业是弥勒市“一县一业”主导产业,生猪生产总体保持稳定增长,2011年以来,连年获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全市生猪存栏量、出栏量和猪肉产量居全州前列。建成年培育商品仔猪40万头的父母代种猪场1个、年出栏商品肥猪1万头的规模养殖场27个、年出栏肥猪1000头以上1万头以下的规模养殖场228个,建成7个商品猪生产综合示范区、8个养猪示范村、1000个生猪科技养殖示范户。成立养猪专业合作社13个,入社农户6126户;获得无公害食品认证2个;培植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猪肉制品加工企业1个,创建国家级非洲猪瘟无疫小区1个。2024年,全市生猪出栏79.62万头,整合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646万元实施西一镇滥泥箐村、西三镇腻黑村2个生猪养殖示范村建设,提升生猪标准化养殖水平,提高生猪产能。
近年来由于猪的重要传染病不断发生和流行,制约了弥勒市生猪健康产业的发展,另外禁抗和限抗初期,畜禽细菌病势必会增加。随着生猪恢复生产和规模化养殖率不断提高,生猪存栏量大密度高,疫病防控技术要求越来越高,现有的疫病防控措施不能满足日益提高的规模化养殖的需要,生猪疫病发生与传播的风险越来越高,一旦发生疫情经济损失巨大。因此疫病防控技术创新和减少抗生素使用对保障养猪业持续健康发展及绿色畜产品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1) 协助采集猪群组织、血液、粪便、鼻咽拭子、OP液等样品300份,采集血清样品1500份,并对部分样品开展非洲猪瘟等检测。2025年,采用委托采样方式,采集并检测样品3196份,其中口鼻棉拭子900份、血清2296份。
(2) 共同服务企业或专业合作社3-5个。2025年实地走访服务挂牌养殖场6个。
(3) 培养基层兽医专业技术人员100名以上。组织举办培训2场,覆盖弥勒市养殖户(技术人员)、动物防疫合作社、基层畜牧兽医工作人员等126余人(次),培训内容紧密结合生产实际需求,涵盖非洲猪瘟等重大疫病防控、猪场生物安全体系建设、猪场消毒免疫技术、秋冬季易发猪疫病及防控技术要点、猪场常用疫苗免疫注射方法及注意事项、生猪高效养殖技术与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有效提升了养殖户的科学养殖水平,增强了基层技术骨干的专业技能。
(4) 精准评估预警。根据采样检测结果,分析区域疫病流行趋势,评估不同养殖场点的疫病发生风险。对检测出的病原阳性或抗体水平异常场户,第一时间发出风险提示,并提供针对性的防控建议,帮助养殖场(户)及时排查隐患,将疫病控制在萌芽状态。2025年共反馈检测情况报告20份。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5年度为该项目执行的最后一年,2025年合计支出29.5607万元,其中专用材料费15.3949万元,委托业务费6.3795万元,培训费3.5075万元,差旅费1.0337万元,其他交通费1.50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09万元,邮电费0.1358万元。资金使用严格遵循项目预算与财务制度,主要用于专用材料购买、委托业务费、培训费等方面。截至目前,总项目(50万元)指标剩余3.6008万元。
49.云南省红河州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背景:近年来,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牛结节性皮肤病等兽医卫生事件相继暴发、蔓延,动物产品安全已成为国际国内的社会热点问题。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提出要切实抓好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牧业稳产保供工作。当前,我州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严峻、动物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较为突出,给畜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将带来严重的威胁。
我州地处云南省南部,紧靠滇东南、广西等地的边贸区位优势,南部沿海大中城市和广东省生猪缺口大,为我州的生猪产业提供广阔的市场。近几年,我州建水县、弥勒市、石屏县、泸西县和蒙自市连续获得“国家生猪调出大县”的荣誉,为全国生猪保供作出巨大贡献。但是随着畜牧业发展进入新阶段,防控重大动物疫情,提高动物疫病监测、检测、诊断水平,积极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保障养殖业的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动物产品消费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改善人民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切实破解我州动物疫病防控短板,巩固生猪产业发展成果,保障畜牧业稳产保供,2025年度我部门组织实施本次动物疫病防控相关项目。
主要内容:本项目为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建设,核心建设内容包括实验室内部功能布局改造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仪器设备购置和监测网络信息化平台三部分。
实验室内部功能布局改造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重点升级改造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 650平方米,其中:三楼病原学监测实验室300平方米,使之达到符合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BSL-2)标准要求;一楼、二楼实验室环境、基础设施等面积350 平方米;购置荧光PCR仪1台、全自动高压灭菌器1台、2级生物安全柜1台、高速台式离心机1台;购置监测网络信息化平台1套。
实施情况:2025年度,本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预算批复及相关工作要求推进,全年实施工作有序、规范,总体完成既定实施任务。一是按照项目的建设内容的采购进度,2025年4月前全部完成,4月份正常开工建设,工期90天。二是在2025年10份完成项目的初步验收,包括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等。三是2025年底完成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总投资26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25万元,地方财政配套40万元,实际到位中央资金225万,地方配套资金0万元。经单位财务结算,截至2025年12月,项目实际支出179.6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75.46万元,设备购置费94.56万元,监测网络信息平台费用9.35万元,当前资金支付率79.85%。
50.红河州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维护经费
项目立项背景:搭建政府主导、信息行业支撑、全社会各行业参与的扶贫“大数据”平台。高效采集、有效整合、深度应用贫困数据和脱贫计划,建立农村扶贫信息共享共用机制,形成跨部门跨行业脱贫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高效整合扶贫项目、资源、资金,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提升脱贫攻坚的精准性和高效性。
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积极构建扶贫“大数据”平台,确保动态掌握脱贫前、脱贫中、脱贫后3个阶段的数据,为精准识别贫困对象、精准研判贫困原因、精准制定脱(扶)贫计划、精准落实脱(扶)贫措施、精准评价脱(扶)贫绩效提供科学依据,为脱贫攻坚“挂图作战”“现场指挥”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维护经费的通知》(红财农发〔2025〕16号)文件,2025年州乡村数据和防返贫监测中心年初项目预算资金3.96万元,全年应到位项目资金3.96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实际到位3.9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实际支出3.96万元,项目资金使用率100.00%。
51.2023年香蕉特派团项目结转经费
项目背景: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研究所、红河州良种繁育中心)为红河州农业农村局下属副处级公益二类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良种繁育科、水果科、蔬菜科、茶叶科、生物产业科、培训科。承担着全州经济作物生产技术研究、新品种培育、新技术试验示范、培训、推广及咨询指导等工作。在水果、茶叶、中药材产业工作成效显著,现有专业技术人才30人,近年来,在专业领域内获得农业农村部农牧渔业丰收个人贡献奖1项、省级农技推广奖4项,州级农技推广奖9项,专业技术人才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可保障项目的实施圆满完成。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1)项目建设内容:香蕉优质或抗病品种选育;香蕉良种母本园建立及种苗繁育;配套栽培技术集成及示范;技术咨询服务与培训。
(2)实施情况:引进筛选或选育香蕉良种(系)2个;建立建立1个香蕉良种母本园资源圃,面积6.7亩,保存香蕉品种12个,252份种质资源;建立良种组培技术体系1个;集成配套栽培技术1项;指导企业示范香蕉良种2个;累计示范2片200亩,推广种植1.2万亩,推广优质香蕉组培苗144余万株;培训4期231人,带动就业人数100人以上。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资金就位15万元,全部为省级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专用材料费、技术培训等,现已使用资金15万元。
52.2024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
项目背景:红河州是云南省重要的粮食、水果、蔬菜等重要生产基地。目前,我州农产品质量安全呈现出总体平稳、逐步向好的发展态势。但是,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隐患仍然存在,一些地区水果、蔬菜还存在着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等问题,个别生产经营主体在生产过程中,质量安全意识淡薄,加之群众、社会各界对高质量农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任务艰巨。为确保我州农产品质量产出和供给安全,从而实施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项目。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通过项目实施,完成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累计完成红河州13县市蔬菜、水果样品抽样601个,其中:蔬菜394个,水果207个,超额完成抽样工作任务。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红河州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资金为10万元,项目来源为2024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累计支出56890.6元,主要用于开展对13县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用品及样品费支出。具体支出情况:专用材料费16,527.60元,其中:样品费10242.6元、印刷费用1235元、样品盒、砧板、菜刀等费用5050.00元;专用设备购置费1492.00元;其他交通费19,400.00元;差旅费19471.00元。2025年财政拨款10910.00元,支出1091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差旅费。
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53.云南芒果种质资源创新利用及新品种选育项目
项目背景: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研究所、红河州良种繁育中心)为红河州农业农村局下属副处级公益二类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设办公室、良种繁育科、水果科、蔬菜科、茶叶科、生物产业科、培训科7个内设机构,承担着全州经济作物生产技术研究、新品种培育、新技术试验示范、培训、推广及咨询指导等工作。现有专业技术人才30人,专业涉林果茶、生物技术、园艺、植物保护等专业领域,在水果、茶叶、中药材产业工作成效显著,近年来,单位在专业领域内获得农业农村部农牧渔业丰收个人贡献奖1项,省级农技推广奖4项,州级农技推广奖9项,有省突专家1名,为开展芒果种质资源创新利用及优良品种选育、示范基地建设、种植技术优化推广等工作奠定了人才基础。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主要内容:开展成果示范和推广应用10000万亩;技术培训300人。
实施情况:2025年开展果园生草试验、果园套种甜菜、病虫害绿色防控等试验示范,完成成果示范和推广应用10000亩。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基地开展技术指导4次,完成培训626人次。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资金投入:按照项目计划,云南省农科院热作所已拨付到红河州经作站2025年度项目资金4万元,结转2024年结余资金1.9974万元。
资金使用:2025年资金实际支出0.50948万元,主要用于差旅费、材料费支出。
54.云南省石屏县木本蔬菜甜菜树产业科技特派团项目
项目背景: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研究所、红河州良种繁育中心)为红河州农业农村局下属副处级公益二类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设办公室、良种繁育科、水果科、蔬菜科、茶叶科、生物产业科、培训科7个内设机构,承担着全州经济作物生产技术研究、新品种培育、新技术试验示范、培训、推广及咨询指导等工作。现有专业技术人才30人,专业涉林果茶、生物技术、园艺、植物保护等专业领域,在水果、茶叶、中药材产业工作成效显著,近年来,单位在专业领域内获得农业农村部农牧渔业丰收个人贡献奖1项,省级农技推广奖4项,州级农技推广奖9项,有省突专家1名,为开展木本蔬菜甜菜树产业特派团等工作奠定了人才基础。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主要内容:开展甜菜树种苗繁育和绿色健康栽培、病虫害防治、产品开发等核心关键和种植过程进行研究和科技服务,建立甜菜树高产优质管理集成技术的示范基地,打造石屏县甜菜树生态种植示范区,带动云南省木本蔬菜长蕊甜菜产业发展。
实施情况:开展甜菜树种苗繁育和绿色健康栽培技术示范,在石屏县新城乡芭蕉箐村建立甜菜树仿野生种植试验示范基地1个,开展甜菜实生苗育苗、茎尖组织培养育苗和扦插育苗试验,获得实生苗6600株,完成培训4期322人次,收集完成全州各县市甜菜树种植情况统计表1份。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资金投入:2023年省科技厅资金按照项目计划,已拨付到红河州经作站项目资金10万元,2025年度结转结余资金90140万元。
资金使用:2025年资金实际支出2.713358万元,主要用于差旅费、材料费、劳务费支出
55.2023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科技特派员项目结转经费
项目背景: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研究所、红河州良种繁育中心)为红河州农业农村局下属副处级公益二类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良种繁育科、水果科、蔬菜科、茶叶科、生物产业科、培训科。承担着全州经济作物生产技术研究、新品种培育、新技术试验示范、培训、推广及咨询指导等工作。在水果、茶叶、中药材产业工作成效显著,现有专业技术人才30人,近年来,单位在专业领域内获得农业农村部农牧渔业丰收个人贡献奖1项,省级农技推广奖4项,州级农技推广奖9项,有省突专家1名;专业技术人才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可保障科技特派团项目的顺利实施。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主要内容:选派单位18位技术核心干部到绿春县平河镇东斯村村委会、石屏县异龙镇大塘村委会、坝心镇邑北孔村委会、元阳县马街乡乌湾村委会等6个定点县的15个乡镇32个村委会3个企业(合作社)开展水果、茶叶、蔬菜、中药材等技术培训指导服务。
实施情况:2023年已培训10期676人,技术指导508人;目前培训任务已基本完成。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3年科技特派员项目结转资金已拨付到经作站资金6.1955万元,已支付4.7007,支付率达76%;余下项目资金全部为差旅费,预计在今年6月使用完毕。
56.2023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结转经费
项目背景: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研究所、红河州良种繁育中心)为红河州农业农村局下属副处级公益二类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良种繁育科、水果科、蔬菜科、茶叶科、生物产业科、培训科。承担着全州经济作物生产技术研究、新品种培育、新技术试验示范、培训、推广及咨询指导等工作。在水果、茶叶、中药材产业工作成效显著,现有专业技术人才30人,近年来,在专业领域内获得农业农村部农牧渔业丰收个人贡献奖1项、省级农技推广奖4项,州级农技推广奖9项,专业技术人才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可保障“三区”科技人才专项项目的实施完成。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1)项目建设内容:19名科技人员将到石屏、屏边、红河、元阳、金平、绿春六个“三区”县开展茶叶、温热带水果、蔬菜种植几类服务工作,预计开展19期水果、蔬菜技术培训和指导,培训指导人数700人次以上。
(2)实施情况:2023年4月-2024年2月已完成技术培训13期826人次,服务指导人次达586人次,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均已达标,2025年结转资金按原项目计划进行支付。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25年“三区”科技人才项目结转资金15.98542万元,全部为省级财政资金,现已使用资金14.70482万元,余1.2806万元,余下部分原来差旅费,将于6月前使用完成。
57.2024年乡村振兴科技专项—服务型科技特派员项目资金
项目背景: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研究所、红河州良种繁育中心)为红河州农业农村局下属副处级公益二类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良种繁育科、水果科、蔬菜科、茶叶科、生物产业科、培训科。承担着全州经济作物生产技术研究、新品种培育、新技术试验示范、培训、推广及咨询指导等工作。在水果、茶叶、中药材产业工作成效显著,现有专业技术人才30人,近年来,单位在专业领域内获得农业农村部农牧渔业丰收个人贡献奖1项,省级农技推广奖4项,州级农技推广奖9项,有省突专家1名;专业技术人才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可保障科技特派团项目的顺利实施。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主要内容:2024年我站共有4名科技人员服务型科技特派员,分别服务于红河县乐育、甲寅、迤萨、石头寨四个乡镇6个村委会。服务内容涉及水果、中药材、蔬菜等栽培及加工技术。
实施情况:2025年培训4期216人,技术指导200人发放复合肥30包,黄金奈李苗1200株,项目目标已按项目预期计划完成。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24年科技特派员项目省科技厅已拨付到经作站资金5.756万元;根据科技特派员的培训完成情况已使用项目资金5.756万元。
58.2024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资金
项目背景: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研究所、红河州良种繁育中心)为红河州农业农村局下属副处级公益二类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良种繁育科、水果科、蔬菜科、茶叶科、生物产业科、培训科。承担着全州经济作物生产技术研究、新品种培育、新技术试验示范、培训、推广及咨询指导等工作。在水果、茶叶、中药材产业工作成效显著,现有专业技术人才30人,近年来,在专业领域内获得农业农村部农牧渔业丰收个人贡献奖1项、省级农技推广奖4项,州级农技推广奖9项,专业技术人才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可保障“三区”科技人才专项项目的实施完成。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1)项目建设内容:2024-2025年红河州经作站1位科技到红河县乐育镇乐育村委会开展开展热带水果整形修剪、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培训指导,培训期70人,指导人次6人;培养致富带头人2人。
(2)实施情况:2024年4月-2025年3月完成技术培训1期70人次,服务指导人次达6人次,培养致富带头人2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均已达标。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三区”科技人才项目总资金2万元,2024年使用0.3623万元,2025年使用1.6377。项目资金2万元已使用完毕。
59.2025年区域创新能力提升(第一批)专项资金
项目背景: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研究所、红河州良种繁育中心)为红河州农业农村局下属副处级公益二类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良种繁育科、水果科、蔬菜科、茶叶科、生物产业科、培训科。承担着全州经济作物生产技术研究、新品种培育、新技术试验示范、培训、推广及咨询指导等工作。在水果、茶叶、中药材产业工作成效显著,现有专业技术人才30人,近年来,单位在专业领域内获得农业农村部农牧渔业丰收个人贡献奖1项,省级农技推广奖4项,州级农技推广奖9项,有省突专家1名;专业技术人才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可保障科技特派团项目的顺利实施。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主要内容:2025年选派4名,分别服务于红河县乐育镇大新寨村和尼美村、甲寅镇龙普村和甲寅村、石头寨乡车玛龙村和碧苗村、迤萨镇勐甸村和齐心寨村;服务内容涉及水果、中药材、蔬菜等栽培及加工技术。
实施情况:2025年开展技术指导培训4期;发放复合肥30包,果树枝剪162把,黄金奈李苗2900株,培训320人次。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省科拨付项目经费1.958万元,2025年全部项目资金已使用完毕,
60.荔枝高效栽培关键技术研发及示范应用项目
项目背景:元阳县作为红河州荔枝主产区之一,荔枝种植历史悠久,但存在品种结构单一、栽培技术粗放、产量不稳定、品质参差不齐等问题,制约了荔枝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为破解产业瓶颈,提升荔枝种植效益,助力乡村振兴,红河州言辰佑农业开发公司为本项目申报单位,经作站为项目实施参与单位之一,通过项目合作单位协同,运用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动元阳荔枝产业向标准化、高效化转型。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项目重点围绕元阳荔枝高效栽培开展三项核心工作:一是优质品种筛选与改良,收集本地及周边优良荔枝品种资源12份,开展适应性试验;二是高效栽培技术体系构建,研发矮化密植、精准水肥管理、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模式3套;三是示范应用与技术推广,在元阳县黄茅岭乡建设核心示范基地亩760,组织种植户技术培训4期,培训人数达200人次。截至2025年11月,项目已完成品种筛选试验、核心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及首期技术培训,各项工作按计划推进。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5年度项目预算资金1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资金使用严格遵循《红河州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主要用于:灌溉水管材料采购(6.02万元)、其他相关费用(2.8821万元)。截至报告期,资金支出8.9021万元,支出进度89%,剩余资金将用于后续技术推广,无截留、挪用或超范围使用情况。
61.2023年荔枝特派团项目结转经费
项目背景:为促进云南省荔枝产业发展,解决荔枝主栽品种单一、单产低、果品质量参差不齐,管理成本高,农药使用不合理且利用率低等问题,红河州屏边县又是荔枝主产区,因此云南省农业厅在2019年底成立了由云南省热经所牵头,红河州经作站、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参与的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荔枝产业科技特派团,解决屏边县荔枝产业发展中存在的各种疑难问题,为屏边荔枝把脉问诊。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1)项目建设内容:负责试验示范过程中数据收集调查;协助制定荔枝轻简省力化栽培、或优质高效栽培技术团队标准1项;在屏边湾塘乡阿碑村委会建立250米果园运输轨道;在玉屏镇或白河镇建立省力化绿色高效防控技术示范园(50亩);培训种植户300人次以上;可委派技术人员1~2人跟团学习。
(2)实施情况:
协助制定荔枝轻简省力化栽培、或优质高效栽培技术团队标准1项;在屏边湾塘乡阿碑村委会建立250米果园运输轨道;在玉屏镇或白河镇建立省力化绿色高效防控技术示范园(50亩);培训种植户300人次以上;单位派出陈德香、李聪元、吕娟等人跟团学习,并先后派出技术人员20多人次用时38天参与屏边县荔枝产业发展状况调研、荔枝测产、果树修枝、果园管理等学习和技术培训指导工作;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项目总资金30万元,2022-2024年已使用29..8927万元;2025年项目结转资金0.1076万元,已使用0.1016万元,余0.006万元,全部为差旅费。
62.农作物重大病虫预警监测与统防统治专项资金
项目背景:随着农业生产方式转变、种植结构优化尤其是特色优势产业种植面积不断扩大,病虫害发生面积、发生种类和发生程度也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自“十三五”以来全州每年农作物发生病虫草鼠螺害面积超过1000万亩次,根据气象条件及专家分析,预计2025年发生面积1100万亩次。农作物病虫害的预警监测与统防统治是有效提升农药防治效率、减少农药施用量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的重要推手,是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保障。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目标任务:在全州设立病虫害监测点20个,开展农作物主要病虫害预警监测,发布各种病虫预报、情况、警报10期,有效遏制主要病虫害爆发流行成灾;建设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示范5000亩次。
完成情况:在全州设立病虫害监测点26个,超额完成计划任务;开展农作物主要病虫害预警监测,发布各种病虫预报、情况、警报10期;建设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示范6500亩次,超额完成计划任务。积极深入田间开展稻飞虱、稻瘟病、草地贪夜蛾、红火蚁等病虫害发生、发展动态调查,及时发布病虫动态情报10期,为农业生产提供了技术依据,为指导大面积病虫防治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遏制了病虫害暴发流行成灾,减少了粮食损失。全州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化学农药使用量增长率≤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示范区农户满意度达90%。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资金15万元,已使用10.224万元,余4.77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68.16%。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30218专用材料费(预算8.7万元):用于购买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农药,已支付。
(2)30202印刷费(预算3.24万元):用于购买办公用复印机碳粉盒、打印机碳粉盒、墨盒,印刷病虫害防控技术资料等,支付7742元,余24658元。
(3)30207邮电费(预算0.86万元):用于病虫害监测、防治、检疫等系统网络费,支付7498元,结余1102元。
(4)30227委托业务费(预算0.5万元):用于支付技术标准评审咨询费用,因州级标准暂停申报,未使用。
(5)30239其他交通费(预算1.1万元):用于支付病虫害调查、检疫、农药使用量调查等业务工作中租车产生的费用,未使用。
(6)30299其他商品服务和支出(预算0.6万元):用于支付知识产权保护费、专利申报等相关费用,未使用。
63.省级农业发展专项项目资金
项目背景:随着粮食作物结构调整尤其是优质稻、鲜食玉米种植面积的扩大,粮食作物病虫害发生面积、发生种类和发生程度也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自“十三五”以来全州每年粮食作物发生病虫草鼠螺害面积超过540万亩次,根据气象条件及专家分析,预计2025年发生面积550万亩次。粮食作物病虫害的预警监测与统防统治是有效提升农药防治效率、减少农药施用量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的重要推手,是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和粮食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保障。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目标任务:新增智能虫情监测点1个,智能性诱(马铃薯晚疫病)监测点1个,农药市场规范经营管理点40个,开展粮食等作物主要病虫害监测预警,发布各种病虫预报、情况、警报8期,为开展科学防治创造条件,完成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控示范面积0.4万亩,储备稻飞虱、草地贪夜蛾、黄脊竹蝗、红火蚁等应急防控物资2吨。开展福寿螺等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示范108亩以上,建设红火蚁、福寿螺常态化监测点位2个。
完成情况:新增智能虫情监测点1个(安装于绿春县平河乡平河镇)、智能性诱监测点1个(安装于石屏县异龙镇高家湾村);认定40家为规范服务门店,并完成标牌制作与发放、农药市场规范经营管理点设备采购与发放;全年发布主要病虫预报、情报、警报共10期,为指导科学防治提供了及时依据;大力推广诱虫板、性诱剂、食诱诱捕器及高效低毒农药,完成病虫害监测与防控示范面积0.5万亩;储备稻飞虱、草地贪夜蛾、黄脊竹蝗、红火蚁等应急防控物资3.048吨;新增个旧市、开远市、红河县3个省级福寿螺监测点;在蒙自市雨过铺街道、冷泉镇、草坝镇以及元阳县南沙镇、牛角寨镇建立了5个共计150亩的福寿螺防控点,开展防控272亩次。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资金106.695万元,已支出97.093元,预算执行率91%,其中当年财政拨款90.5万元,已支出84.1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2.97%;上年结转14.095万元,已支出10.85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7%;其他资金2.1万元,使用完毕,预算执行率为100%。具体支出如下:
(1)30227委托业务费(10万元):用于开展水稻无人机统防统治4178亩次,已支付。
(2)31003专用设备购置(24.4万元):智能虫情监测点设备1个(14.9万元)、智能性诱马铃薯晚疫病监测点设备1个(2.8万元)、农药市场规范经营管理点设备触摸屏终端40套(6.2万元),合计23.9万元,已支付,结余0.5万元。
(3)30218专用材料费(42.3万元):用于购买粘虫板、草贪性诱剂、稻纵卷叶螟性诱剂、食蝇食诱捕器、5%氯虫笨甲酰胺SC、50%吡蚜.异丙威WP等物资,已支付。
(4)30213维护费(1万元):用于1台智能虫情监测灯正常工作维护费,已支付。
(5)30226劳务费(1万元):用于农药规范经营服务门店认定工作评审费,计0.8万元,结余0.2万元。
(6)30202 印制费(0.6万元):用于制作农药规范经营标牌40个,已支付。
(7)30211差旅费(3.2万元):用于开展疫情、病虫害监测调查、防治及外出学习培训等出动人员,已支付1.1151万元,结余2.0849万元。
(8)30239其他交通费用(1.5万元):用于开展疫情、病虫害监测调查、防治等业务工作中租车,尚未使用。
(9)30218专用材料费(4.34万元),购买福寿螺等外来入侵物种防控药剂,已支付。
(10)30202 印制费(1.2万元),印刷福寿螺防控宣传资料12000份共计1.2万元,已支付。
(11)30211差旅费(0.96万元),开展红火蚁、福寿螺等监测与防控、宣传,未支付。
(12)其他资金(2.1万元)为原红财预指〔2023〕27号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2024年11月申请支付2.1万元,财政未批复同意支出,直到2024年12月资金被财政收回。故与2025年提交请示,州财政下达指标文号红财预指〔2025〕025号资金2.1万元已于2025年3月支付使用。
64.中央农业生产救灾专项资金
项目概况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红火蚁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群防群治3.14万亩次,完成年度防控目标3.7万亩次的84.86%。其中,已采购的红火蚁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3.06万亩次)正有序推进。项目全面完成后,预计统防统治覆盖率可达82.74%,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及受灾农民或防治服务组织满意度均能超过90%和85%的指标要求,能高质量完成防控任务。
(1)专业化统防统治:通过公开采购,委托云南季季丰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实施红火蚁专业化统防统治30613亩次。目前已在个旧、建水、开远等8县市实施3.01万亩次,因气候原因导致防控效果不理想,项目完成及验收时间推迟。
(2)药剂发放与群防群治:采购并发放1%联苯·噻虫嗪5.0633吨、1%多杀霉素·氟蚁腙2.5吨至8个县市,用于开展统防统治与群防群治。受下半年气温较低、持续降雨等气候因素影响,目前仅使用部分药剂防控约0.13万亩次,剩余药剂将待气候条件适宜时及时投入使用。
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项目资金276.7346万元,已支出76.7346元,预算执行率22.73%,其中2025年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重大病虫疫情防控项目资金到账237万元,已支出37万元,支出执行率15.61%,上年结转中央农业生产救灾专项资金39.7346万元,使用率100%,具体使用情况如下:30227委托业务费(200万元):项目正在实施中,未使用及支付。30218专用材料费(37万元):购买黄脊竹蝗跨境病虫害防治药剂2万元,红火蚁防治药剂35万元,合计37万元,已支付。上年结转(39.7346万元):使用完毕。
65.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
项目背景:2023年,全州小麦病虫草害发生面积 25.07万亩次、防治33.95万亩次、挽回小麦产量0.23 万吨;2024年,发生面积 26万亩次以上,防治35万亩次。建立小麦等病虫害防控示范区是减少农药施用量、加快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小麦等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的重要举措,是带动全州粮食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目标任务:及时进行病虫调查,发布病虫情报,保证重大病虫疫情灾情监测预警能力;在有效防控期内完成小麦等主要粮油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作业面积26000亩,病虫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实施小麦病害监测与防控示范,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5%以上。
完成情况:项目示范区完成小麦病虫害无人机统防统治面积26971.5亩,完成任务数(26000亩)的103.7%,重点围绕小麦条锈病、叶锈病、白粉病、蚜虫等重大病虫害开展防控,通过科学安全用药防治病虫措施的推广应用,确保重发区域病虫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不出现大面积绝收成灾,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开展农作物主要病虫害预警监测,发布小麦病虫预报3期,为主要病虫害开展科学防治创造了条件。项目区病虫害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项目示范区农户满意度达100%。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目前项目资金已全部支出,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30227委托业务费:植保无人机统防统治共计39万元,已支付,预算执行率为100%。
66.乡村振兴科技特派员(第一批)专项资金
项目概况:根据《红河州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5年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红财教发〔2025〕47号)、《红河州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云南省科技厅关于认定2024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团和科技特派员的通知>的通知》、《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云科规〔2022〕5号)、《云南省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云科规〔202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站相关情况,我单位向州财政报告了《红河州畜牧技术推广站2025年科技特派员项目实施方案》,申请项目开展了我站云南省科技特派员张俊、赵天永、邱琳、龙彦蓉、白若菡5人在元阳县牛角寨镇、南沙镇和马街乡镇挂联点的科技服务工作,项目经费9万元。
67.省级畜牧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概况: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5〕31号)文件精神,为持续稳定生猪生产发展,州财政下达了2025年省级畜牧业发展资金47万元给我站,推动各项畜牧科技措施促进畜牧业发展。项目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使用专项资金和开展项目实施工作,项目的顺利开展,增强了统计监测技术人员解决实际问题和开展业务统计报表的能力,完成了畜牧业监测各项任务,有效推动了全州生猪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实现能繁母猪保有量、生猪产能和猪肉产量稳步提升。通过一年的实施,已完成项目计划实施内容,并按项目进度完成资金拨付。
68.“三区”科技人才专项资金
项目概况:《红河州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5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5〕12号)和《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5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站相关情况,我单位向州财政报告了《红河州畜牧技术推广站2025年“三区”科技人才项目实施方案》,申请项目开展了我单位“三区”科技人才苏建伟、陈永军、王兴宇、李俄然、李红伟、张暨6人在元阳县牛角寨镇、南沙镇和马街乡挂联点的科技服务工作,项目经费12万元。
69.动物防疫省级配套补助经费
项目概况: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4〕177号)文件精神,为能有效宣传、推广和普及红河牛养殖中的疫病防控技术,让广大红河牛养殖户及时掌握红河牛疫病发生规律和牛群健康状况,提高养殖效益。项目的顺利开展,将有力推动我州地方牛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打造红河牛品牌,提升红河牛品牌带动效益,促进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通过一年的实施,已全部完成项目计划实施内容,并按项目进度完成资金拨付。
70.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红财农发〔2024〕107号)文件精神,为确保2025年红河黑猪国家畜禽遗传资源鉴定顺利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专家组核验,研究分析红河黑猪子一代与杂一代生长抗病性能数据,有效推动红河黑猪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项目的顺利开展,为红河黑猪顺利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的鉴定提供了科学的试验数据,试验技术成果为下一步红河黑猪产业开发利用和拓展市场提供技术支撑,对红河州推进乡村振兴打造富民强州支柱产业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一年的实施,已完成项目计划实施内容,并按项目进度完成资金拨付。
71.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
项目背景:根据《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农医发〔2016〕35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云农牧〔2018〕84号)、《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20〕6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对无害处理病死猪给予80元/头补助,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0元/头,省级财政补助10元/头,州、县财政各补助5元/头。国家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予以补助,对病害猪损失货主补贴800元/头,对病害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补贴80元/头。中央对云南省补贴60%,40%由地方财政承担,省级财政承担20%,州、县各承担10%。
主要内容:加快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体系建设,统一收集及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加强病死畜无害化处理监管,按月审核确认无害处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数量。按标准要求将资金用于兑付2024年度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
实施情况:全州已建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2个,建成2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转运中心,在养殖密集区建成集中收集暂存点15个,19个生猪定点屠宰场、189个大型规模养殖场建成暂存冷库、136个中小型规模养殖场配备暂存冷柜,购置配备专业收集运输车辆12辆。2025年收集处理病死畜禽(猪单位)37.82万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99.13%,集中处理率逐年上升。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第二批的通知》(红财农发〔2025〕52号)下达州动物卫生监督所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实际到位909万元。2024年8月,经州财政局批准由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分三次兑付到承担集中收集处理的专业无害化处理企业。按照《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20〕6号)要求“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下达后,市县财政应在三个月内将补助资金给付到位,并采取定期结算等方式及时发放补助,切实减轻无害化处理企业资金压力,确保无害化处理体系有效运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纳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监控管理,已于2025年8月兑付中央补助资金完成。
72.州级畜牧防疫体系建设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资金
项目背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医发〔2016〕35号、云农牧〔2018〕84号等法规文件,动物疫病防治事关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是政府公共服务重要职责。为健全防疫体系、强化防疫监管,保障全州畜牧业健康发展,设立本项目。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严格执行动物卫生法律法规,开展动物及产品检疫、调运监管、畜禽屠宰管理等工作,全年实现产地检疫申报受理率、定点屠宰厂屠宰检疫率、生猪定点屠宰场和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率三个100%,有效防范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动物产品安全事件。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红财农发〔2025〕12号文件下达项目资金10万元,实际到位1.61万元、支出1.61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其中邮电费1.25万元、水费0.06万元、电费0.3万元,资金全部用于防疫监管、抽检、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
73.上年结转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州级配套补助资金
项目背景:根据《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农医发〔2016〕35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云农牧〔2018〕84号)、《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20〕6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对无害处理病死猪给予80元/头补助,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0元/头,省级财政补助10元/头,州、县财政各补助5元/头。国家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予以补助,对病害猪损失货主补贴800元/头,对病害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补贴80元/头。中央对云南省补贴60%,40%由地方财政承担,省级财政承担20%,州、县各承担10%。
主要内容:加快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体系建设,统一收集及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加强病死畜无害化处理监管,按月审核确认无害处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数量。按标准要求将资金用于兑付2024年度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
实施情况:全州已建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2个,建成2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转运中心,在养殖密集区建成集中收集暂存点15个,19个生猪定点屠宰场、189个大型规模养殖场建成暂存冷库、136个中小型规模养殖场配备暂存冷柜,购置配备专业收集运输车辆12辆。2025年收集处理病死畜禽(猪单位)37.82万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99.13%,集中处理率逐年上升。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州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4〕15号)下达州动物卫生监督所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100万元,实际到位50万元。2024年8月,经州财政局批准由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分三次兑付到承担集中收集处理的专业无害化处理企业。按照《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20〕6号)要求“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下达后,市县财政应在三个月内将补助资金给付到位,并采取定期结算等方式及时发放补助,切实减轻无害化处理企业资金压力,确保无害化处理体系有效运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纳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监控管理。因此在2024年9月至10月先兑付中央、省级补助资金。由于州财政在11月停止支出州级项目资金,所以州本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50万元未能兑付,上年结转本年支出,已于2025年5月兑付完成。
74.2025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背景: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云南省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通知》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云南省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要求,为加强红河州兽药、饲料安全监管及监督抽查,提高畜禽产品和生鲜乳质量安全。2025年全州共完成抽检任务178个批次,其中兽药40批次、饲料80批次、屠宰环节畜禽产品28批次、兽药残留监控15批次,生鲜乳15批次。
主要内容:围绕加大兽药、饲料、生鲜乳、屠宰环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安全检测监管,突出专项整治和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兽药、饲料、生鲜乳、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完成兽药、饲料、生鲜乳、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监管等工作。切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要求,监督州内生产经营主体对产品按标生产,规范农业投入品管理、使用,突出农产品绿色化、标准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为质量兴农、绿色发展和品牌强农提供有力保障。
实施情况:组织开展了对全州13个县市的兽药、饲料、生鲜乳、屠宰环节畜禽产品的抽样工作和对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并对不合格产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移交相关县市执法大堆进行了立案查处工作。共抽取兽药、饲料、生鲜乳、屠宰环节畜禽产品178批次。经检测,合格173批次,合格率97.1%。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5〕31号)文件下达2025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22万元,实际支出14.67万元,其中专用材料费3.82万元,主要用于样品购买、抽样器材、制样工具等支出;
委托业务费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第三方畜禽产品检测费;差旅费1.53万元,用于抽样、监督过程中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
其它交通费:1.32万元,主要用于在抽样监督检查工作中产生的租车费;印刷费2万元,主要用于印制抽样单、封签及兽药、饲料、养殖安全、食品安全等相关宣传单及图册。
74.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
项目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农医发〔2016〕35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云农牧〔2018〕84号)、等法律法规、党委政府文件中明确了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关系国家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是各级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是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健全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加强动物防疫监管工作,有力保障全州畜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设立本项目。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决策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检疫监管、调运监管、非洲猪瘟防控、动物卫生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拨付及时、足额到位,不发生大规模抛弃病死猪事件,不发生由病死畜禽引起的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疫病传播等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特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有力保障畜牧养殖安全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不断推进全州动物卫生监督高质量发展。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5年共投入中央动物防疫补助资金621万元,支出612.84万元。《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红财农发〔2024〕107号)下达资金621万元,到位621万元,支出612.84万元,其中:举办全州官方兽医培训及动物卫生监督业务培训2.23万元,印刷动物卫生监管业务所需资料及检疫证章标志9.43万元,项目工作产生的网络服务、电话传真、快递等邮电费0.2万元,到基层开展项目工作食宿交通费9.98万元,兑付2024年全州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补助591万元。
76.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资金
项目背景:根据《动物防疫法》《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农医发〔2016〕35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云农牧〔2018〕84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为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加强动物防疫监管工作,有力保障全州畜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设立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资金项目。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全年抓好养殖、屠宰、经营、无害化处理等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督工作;抓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做好畜禽屠宰监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以及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动物诊疗活动监管等兽医行政管理工作。7月31日前,完成牲畜耳标采购,并按各县市申报计划发放,牲畜耳标佩戴率达100%。。加强病死畜无害化处理监管,按月审核确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数量,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100%兑付到位。完成兽药饲料及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抽样任务。产地检疫申报受理率100%,强制补杀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100%。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5﹞2号)下达本项目资金236.69万元,到位236.69万元,支出229.79万元,其中采购动物耳标及规范化建设动物检疫申报点带有动物卫生监督标志防护服防护服、购置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抽样样品耗材及项目工作所需电脑耗材、复印纸、用品用具等35.50万元,制作官方兽医证及印刷肉品质量安全重点领域专项行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动物卫生监管业务资料、动物卫生监管宣传标牌的印刷费4万元,动物检疫实操轮训基地建设委托业务费2.3万元,购置动物检疫轮训专用显微镜0.31万元,保障项目运行的固定资产维护维修费0.18万元,留样室、冷藏室、制样室维护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1万元,兑付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补助185.69万元。
77.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
项目背景:根据《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农医发〔2016〕35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云农牧〔2018〕84号)、《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20〕6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对无害处理病死猪给予80元/头补助,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0元/头,省级财政补助10元/头,州、县财政各补助5元/头。国家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予以补助,对病害猪损失货主补贴800元/头,对病害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补贴80元/头。中央对云南省补贴60%,40%由地方财政承担,省级财政承担20%,州、县各承担10%。
主要内容:加快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体系建设,统一收集及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加强病死畜无害化处理监管,按月审核确认无害处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数量。按标准要求将资金用于兑付2024年度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
实施情况:全州已建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2个,建成2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转运中心,在养殖密集区建成集中收集暂存点15个,19个生猪定点屠宰场、189个大型规模养殖场建成暂存冷库、136个中小型规模养殖场配备暂存冷柜,购置配备专业收集运输车辆12辆。2025年收集处理病死畜禽(猪单位)37.82万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99.13%,集中处理率逐年上升。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州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5〕12号)下达州动物卫生监督所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实际到位10万元。2024年8月,经州财政局批准由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分三次兑付到承担集中收集处理的专业无害化处理企业。按照《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20〕6号)要求“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下达后,市县财政应在三个月内将补助资金给付到位,并采取定期结算等方式及时发放补助,切实减轻无害化处理企业资金压力,确保无害化处理体系有效运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纳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监控管理,已于2025年8月兑付完成。
78.统筹返还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
项目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云农牧〔2018〕84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农政办发〔2019〕32号)等法律法规、党委政府文件中明确了实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是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需要,实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项目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政府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要求,更是有效保障我州食肉安全、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全年对各县市规模养殖场、畜禽屠宰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及收集站点、动物检疫申报点、动物诊疗机构等场所开展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开展官方兽医、动物卫生监督业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等培训。开展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红财农发〔2024〕49号)下达资金15万元,到位15万元,2024年支出3.64万元,结余资金由州财政收回后在2025年统筹返还11.36万元。2025年共支出6.89万元,其中:肉品质量安全重点领域专项行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宣传资料印刷费1.35万元,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及抽样工作租车费3.54万元,购置瘦肉精三联快速检测卡2万元。
79.统筹返还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
项目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农医发〔2016〕35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云农牧〔2018〕84号)、等法律法规、党委政府文件中明确了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关系国家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是各级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是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健全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加强动物防疫监管工作,有力保障全州畜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设立本项目。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决策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检疫监管、调运监管、非洲猪瘟防控、动物卫生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不发生大规模抛弃病死猪事件,不发生由病死畜禽引起的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疫病传播等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特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有力保障畜牧养殖安全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不断推进全州动物卫生监督高质量发展。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红财农发〔2023〕118号)下达资金887万元,到位887万元,2024年支出879.73万元,结余资金由州财政收回后在2025年统筹返还7.27万元。2025年共支出7.09万元,其中:到基层开展动物检疫监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工作产生的交通及食宿差旅费2.83万元,举办官方兽医培训2.45万元,支付畜禽屠宰可视化监管系统信息集成服务费1.60万元,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及抽样工作的租车费0.21万元。
80.统筹返还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经费
项目背景:根据《动物防疫法》、《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农医发〔2016〕35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云农牧〔2018〕84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为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加强动物防疫监管工作,有力保障全州畜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设立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资金项目。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全年抓好养殖、屠宰、经营、无害化处理等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督工作;抓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做好畜禽屠宰监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以及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动物诊疗活动监管等兽医行政管理工作。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4﹞21号)下达本项目资金243万元,到位243万元,2024年支出234.70万元,结余资金由州财政收回后在2025年统筹返还8.3万元,2025年共支出4.77万元,其中培训费0.16万元,印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屠宰及兽药饲料法规资料汇编0.93万元,到基层开展项目工作租车费3.68万元。
81.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项目背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业农村人才是强农兴农的根本”“提高农民,就要提高农民素质”“造就一支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农民队伍”。2019 年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明确提出:“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造就更多乡土人才。” 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要求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培训机构作用,加强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助力乡村人才振兴。红河州“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提出:加快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高素质农民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带动小农户增收致富、完善乡村治理等方面发挥着示范引领作用。高素质农民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带头人、带领农民发家致富的领头雁和助推乡村振兴的奠基石。加快培养高素质农民,对于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给,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落实脱贫攻坚和补上“三农”短板两大硬任务,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具有尤为重要的基础性和战略性意义。红河州农广校作为农业部门农民教育培训的主要机构,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责无旁贷,是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在全州范围内遴选以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种养殖大户为重点的培育对象,分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三种类型培训。经营管理型重点培养的是各种带头人和领军人才。专业生产型重点培养直接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高素质农业劳动者。技能服务型主要培养掌握专业知识技能的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和乡村社会事业服务人员。按照中央和省下达的目标要求,重点抓好粮油提升培训行动和十大专项行动,做到育前育中育后一体化推进,全程全面培育。2025年下达州本级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任务100人,实际完成156人,完成任务数的156%,培训对象满意度达99.75%,高于90%指标要求。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第二批90000)专项资金项目任务70人,实际完成70人,完成任务数的100%,培训对象满意度达99.75%,高于90%指标要求。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题班(第二批299000)专项资金项目任务50人,实际完成52人,完成任务数的104%,培训对象满意度达99.75%,高于90%指标要求。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4〕108号)文件,2025年下达州本级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34万元,资金支付28.40元,资金支付使用率为83.53%,结余资金5.60万元,主要用于后期开展学员跟踪回访。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红财农发〔2025〕53号)文件,2025年下达州本级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第二批)资金9万元,资金支付7.57元,资金支付使用率为84.11%,结余资金1.43万元,主要用于后期开展学员跟踪回访。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红财农发〔2025〕53号)文件,2025年下达州本级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第二批专题班)资金29.9万元,资金支付14.75元,资金支付使用率为49.33%,结余资金15.15万元,主要用于后期开展学员跟踪回访。
82.“三区”科技人才专项支持计划资金
项目背景:根据中央组织部等10部门《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名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组发〔2011〕23号)、科技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名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农〔2014〕105号)和云南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办等5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边远贫困地区、边疆名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科发农〔2014〕10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州科技部门对“三区”科技人员(科技特派员)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落实云南省科技厅“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组织实施好红河州农广校“三区”人才专项支持计划工作,提升项目实施点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科技专业人才在助力脱贫攻坚、促进乡村振兴、创新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按照科技部、省科技厅及州科技局工作要求,“三区”科技人员到企业驻点服务,为企业发展科技和产学研合作,提供科技需求、专业技术服务,推进企业科技创新。进一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提高科技在农业和企业的贡献率,促进农业和工业的产业化、商品化、市场化;努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培育科技典型,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提升企业干部和职工的科技意识;培育一批农村科技致富典型,造就一批乡土人才和科技带头人;为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和企业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支撑。2025年“三区”科技人员到受援单位开展服务工作12天,通过微信及电话指导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了解基地及公司销售情况,并开展助农增收活动,以团购模式助推自产自销香猪、土鸡、土鸡蛋等产品,成交额10975.00元,实现助农增收;结合履职人员服务内容及单位职责不定期到受援单位开展座谈及培训需求摸底,拟计划于2026年开展相关技术指导及培训,实现本土人才示范带动作用,助农增收致富。为受援单位提供鸡苗、饲料、兽药等物资,价值30920元。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根据《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5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5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教发〔2025〕89号)文件,2025年下达州本级“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10万元,资金支付3.28万元,资金支付使用率为32.80%,结余资金6.72万元。2025年“三区”科技人才专项支持计划资金项目支付进度低主要原因是资金于2025年8月20日才下达,2025年“三区”科技人才专项支持计划资金项目实施期为2025年8月至2026年7月,项目还在实施中。
83.红河州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2025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
项目背景: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25年“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的通知》精神,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提升耕地质量,红河州启动2025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该项目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通过科学防治土壤污染、修复退化耕地生态,阻隔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向农产品迁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与“舌尖上的安全”。同时,结合“藏粮于地”战略与“绿色食品牌”建设,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与乡村振兴。
主要内容:建设5亩特定绿色优质水稻种植试验示范区;完成1353个严格管控类耕地加密监测点位的采样与检测;开展开远市、石屏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效果评估,包括资料收集、300个效果评估样品采集检测及效果评价报告编制。
资金投入与使用情况:
项目资金总投入166.22万元。其中:委托业务费:149万元;专用材料费:15万元;差旅费2.22万元。
项目资金总支出129.72万元。其中:委托业务费:112.5万元;专用材料费:15万元;差旅费2.22万元。
84.云南省红河州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科技特派员项目
项目背景:
(1)项目依据和背景
根据红河州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云南省科技厅关于认定2023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团和科技特派员的通知》精神,红河州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有陈秋良、吴俊华、李海英、刘楠、武鹏、王刚、胡涵、白芷宁8名专业技术人员获批2023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员,认定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2023年1月至2025年12月。2023至2025年,共获批专项工作经费总额24万元,资金已全额下达至我单位账户,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
(2)项目概况
2023年科技厅核准我单位陈秋良、吴俊华、李海英、刘楠、武鹏、王刚、胡涵、白芷宁8名科技人员为云南省科技特派员,到个旧市、开远市、蒙自市、建水县、泸西县、屏边县开展科技服务工作,每年下达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8万元。
项目实施期限:2023年1月至2025年12月
(3)单位概况
项目实施单位是红河州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17人,现有职工17人,其中:高级农艺师9人、中职4人、初职2人、技师2人。红河州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隶属于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实施的主要内容:
(1)开展沼气改厕、安全生产、种植技术及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培训1期;
(2)指导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沼气工作。
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2025年我单位科技特派员专项中央补助资金投入17.31万元。
(2)2025年科技特派员项目总支出7.70元。其中:差旅费3.49万元,其他交通费0.56万元、委托业务费3.6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省级农业发展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资金
总体绩效目标。主要农作物及特色经济作物全程机械化推广县2个、遴选认定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7个、2025年度补贴机具质量和使用情况调查率≥3%、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限时办结率≥80%、补贴受益对象满意度≥85%。
2.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资金资金
总体绩效目标。1.报废更新补贴农业机具≥3000台(套),2.资金使用合规性,3.资金拨付及时性,4.严格执行补贴范围和标准5.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6.节能环保设备和产品占比有效上升、报废回收循环利用效率明显提高,7.持续带动社会消费升级,8.补贴申请人满意度指标≥80%。
3.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
总体绩效目标。1.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数20991台(套),2.无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提升联农带农水平,3.服务对象对中央财政补助经费使用情况的满意度≥90%。
4.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总体绩效目标。通过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新建与改造提升,健全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筑牢全州粮食安全保障根基。2025年度计划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0万亩以上,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改善农田灌排、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5.走访脱贫攻坚殉职人员家属慰问经费
总体目标:按要求走访慰问脱贫攻坚殉职人员家属。
阶段性目标:按要求在春节期间,走访慰问脱贫攻坚殉职人员家属。
6.红河州农业农村局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专项资金
(1)总体目标。用1-2年的时间,开展全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州级成果汇总汇交,形成红河州土壤普查的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和图件成果,并培训指导县级开展成果汇总汇交。完成形成州本级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和图件成果,并顺利通过各级验收,科学指导生产。
(2)阶段性目标。2025年度,组织县级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国家抽验工作,组织县市完成土壤表层样检测及审核18610个、剖面样检测及审核238个、密码平行样检测及审核462个、水稳大团聚体检测及审核2033个,内业测试化验通过县级和省级验收,州级形成土壤类型、土壤属性图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适时开展培训,受训人员满意度90%以上。
7.红河州 2024 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第二批)粮油单产提升资金
(1)总体目标:开展粮油单产提升指导服务工作,发挥建设粮食单产提升示范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确保全州粮食单产稳步提升,完成省级下达的粮食安全底线任务。
(2)阶段性目标:2025 年度内指导各县市完成不少于 8 万亩的粮食单产提升示范面积,确保全州粮食单产不低于 325 公斤 / 亩,实现粮食单产持续增长,项目区群众满意度不低于 85%,圆满完成省级下达的粮食安全底线任务。
8.省级农业发展金化肥农药减量资金
(1)总体目标:完成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 17000 亩、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 9875 亩、种植结构调整示范 7000 亩,建设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示范点 1 个,实现异龙湖流域化肥、农药使用量有效减少,提升流域农业生态环境质量。
(2)阶段性目标:2025 年度内完成所有示范面积的落地实施及回收示范点的建成投用,确保流域化肥使用减少量达 3.80、农药使用减少量达 1.50,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 85%。
9.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州本级粮食生产资金
(1)总体目标:完成农业农村部农情信息调度系统调度任务,指导完成全年 581 万亩粮食播种面积、187 万吨粮食总产量的生产任务,完善粮食安全监管工作,提升粮食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
(2)阶段性目标:2025 年度内完成农情信息调度各项工作,超额完成粮食生产面积和产量目标,建成粮食安全监管相关信息化平台,确保农业生产指导工作有序推进,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指导工作满意度达标。
10.省级农业发展金粮油生产资金
(1)总体目标:完成农业农村部农情信息调度系统调度任务,精准掌握全州粮食生产动态,指导完成全年 581 万亩粮食播种面积、187 万吨粮食总产量的生产任务。
(2)阶段性目标:2025 年度内按时完成农情信息调度系统所有表格的汇总报送,无调度工作失误,指导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进粮食生产,确保年度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目标如期完成,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指导工作满意度达标。
11.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第二批)家庭农场资金
2024年计划在全州培育培优提质试点家庭农场1个,以直接奖补的方式进行补助。
12.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合作社)资金
在全州范围内支持12个带动农民增收效应突出、产业优势明显、经营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统一简称合作社),鼓励和引导合作社加强与农户紧密联合合作,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促进合作社规范发展,充分释放农业产业发展活力。
13.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家庭农场)资金
在全州范围内支持18个纳入县级以上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聚焦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定提供,以提升家庭农场规范化、专业化、科技化、绿色化、市场化为导向,鼓励和引导家庭农场发挥带头效应,以多种方式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家庭农场规范发展,充分释放农业产业发展活力。
14.省级农业发展金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和宅基地管理资金
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和宅基地管理资金,绩效目标为对6个县市开展实地调研指导工作,督促县市完成对服务中心的挂牌、验收等工作。
15.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州本级农民合作社与农经统计(含宅基地)资金
举办一期红河州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业务培训。
16.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经费
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有效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农民合作社,绩效目标有效结合了党组织的政治优势,推进全州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农民合作社完成2025年覆盖率80%。
17.省级农业发展农业科技教育资金
总体目标:按要求完成农业外来入侵物种常态化监测。
阶段性目标:按要求在12月底前,完成农业外来入侵物种常态化监测
18.省级农业发展金市场与信息化资金
(1) 组织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农产品展会4场次以上。
(2) 通过组织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农产品展会,大力推广红河州高原特色农产品,加大农业品牌建设力度,红河州农业品牌建设水平有效提升。
(3) 服务对象满意度≥85%。
(4)完成业务指导≥10次。2025年,对全州13县市市场及信息化工作进行业务指导10次以上。
完成情况为:组织参加中越(红河)边境经济贸易旅游交易会、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春节前夕到广州开展“红河九红”高原特色农产品展销推介、第九届南博会等4次展会,参展的农业经营主体满意度为90%以上,对全州13县市市场与信息化工作进行指导10次。
19.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州本级市场与信息化资金
(1)完成业务指导≥20次。2024年至2025年,对全州13县市市场及信息化工作进行业务指导32次,已完成。
(2)红河州农业统计信息监测化水平有效提升。通过对全州13县市市场及信息化业务指导,全州农业统计信息监测化水平扶持有效提升,已完成。
(3)服务对象满意度≥85%。全州农业统计信息监测业务满意度为98%,已完成。
20.上海援滇专项资金
(1)项目建设期限1年:即2025年1-12月。项目已按建设期限完成。
(2)组织脱贫地区农业经营主体到上海等省份参加消费帮扶及产销对接活动次数≥2次。
2025年我局已组织企业参加第八届上海市对口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会、参加“绿色云品”(北京)展示推介活动、参加中越(红河)边境经济贸易旅游交易会、参加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共6次,已完成。
(3)参展农业经营主体数量≥30个。2025年组织共组织组织67家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展销会,已完成。
(4)参展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户数≥1000户。参展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农户农户数为2928户,已完成。
(5)农业经营主体参展补助≤1.5万元/次。每户农业经营主体补助不高于0.5万元/次,已完成。
(6)参展农特产品化肥、农药施用量增长率≤0%。已完成。
(7)消费帮扶及产销对接活动实现意向合作金额≥300万元。参展农业经营主体实现意向合作金额2127万,已完成。
(8)参加活动人员对活动组织服务满意度≥85%。农业经营主体参展人员满意度为100%,已完成。
(9)2026年愿意继续参展农业经营主体占比≥70%。农业经营主体100%愿意继续参展。
21.“红河蓝莓”区域公共品牌战略规划项目经费
《红河蓝莓区域公用品牌发展战略规划》和《红河蓝莓区域公用品牌手册》的提交,并经过专家组评审验收通过。
完成情况为:2025年6月红河州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浙江农本品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红河蓝莓区域公用品牌发展战略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行了线上评审验收,评审组专家审阅了《规划》材料,听取项目组的汇报,经过多次咨询、质疑、讨论、修改后项目计划制定《红河蓝莓区域公用品牌发展战略规划》和《红河蓝莓区域公用品牌手册》,专家组经过认真讨论,一致认为《规划》思路清晰、定位准确、方案可行,同意通过评审验收,《规划》基于国家三农政策背景和蓝莓行业态势,把握云南蓝莓产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综合分析红河蓝莓产业现状,制定红河蓝莓区域公用品牌发展战略,为红河蓝莓品牌建设提供路径指南和行动纲领,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前瞻性。《规划》由战略分析、战略思路、战略规划、战略实施四部分构成,确立了“抢抓蓝莓产业发展机遇,打造云南蓝莓领导品牌,争创中国蓝莓产业中心”的品牌战略,规划了“创塑领导品牌”“创建产业中心”两大战略路径,提出近期行动计划、中远期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操作性。《规划》撰写规范,内容体系全面,品牌形象特色鲜明,品牌口号精准响亮。
22.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州本级资金
该项资金下达的州绩效目标为: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开展畜禽强制免疫监管100%、重大动物疫情扑杀动物扑杀率100%,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春秋防检查养殖场户免疫密度合格率100%、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产出指标(时效指标)—重大动物疫情及时报告率100%,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不发生因扑杀不及时造成重大动物疫情扩散、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满意度指标—补助对象对政策实施的满意度≧90。
23.非洲猪瘟防控经费
该项资金下达的州绩效目标为:产出指标—生猪监测排查率为100%、生猪养殖场户非洲猪瘟防控宣传覆盖率达100%、依法对监测阳性和疑似疫情处置率100%、应急处置保障率100%,效益指标—非洲猪瘟疫情保持平稳、资金使用无重大违纪问题、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对项目满意率≧90%。
24.州农业农村局执收部门成本专项补助资金
为保障我局及局属单位机构运行与业务开展。
25.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
总体目标: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年度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锚定特色农业强州目标,全力推动全州“三农”工作,完成省级及州级各项目标任务。
26.农产品加工及统计监测资金
总体绩效目标。采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休闲农业及农村创业创新统计监测,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政策和计划,实施有效管理、调控、指导、服务提供决策依据。培育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27.红河州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产业链专班专项资金
为深入贯彻落实《红河州重点产业链攻坚方案(2025—2027年)》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提升重点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推动产业强州建设,加快构建具有红河辨识度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决策部署。红河州高原特色农业及生物医药产业链全年计划外出招商引资3次,外出调研10次,推动产业链1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引进2个,推动产业链1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开工2个,推动产业链1亿元以上产业项目投产2个,推动产业链培育规上企业3户。
截至2025年底,产业链全年外出招商引资7次、外出调研超15次、推动1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引进5个、开工5个、投产2个,培育规上企业5户。同时,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布局,强化链主企业带动作用,提升红河州绿色食品精深加工产业在全省的行业地位,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截至12月,产业链已签约项目8个,签约金额26.43亿元。其中:弥勒市深农科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总投资2.2亿元,已于10月12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目前正推进土地流转;红河州金毛狗脊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已完成公司注册,并在元阳县落实2000亩林下种植合作基地,蒙自研发中心用地正在洽谈中;和光食品特色水果蔬菜精深加工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已于2025年10月开工,目前正在进行基础施工,预计2026年4月建成投产;蓝美股份红河蓝莓全产业链项目已经开工,总投资10.5亿元,目前在弥勒实施山地蓝莓1040亩;蒙自市立达尔万寿菊全产业链项目,总投资1.4亿元,2025年已收购鲜花21000吨,农户直接收入2500余万元,目前在各乡镇建设20座万寿菊收购站,冷泉投资1500万建设一座万寿菊初加工厂已经动工,预计2026年1月投产;久食(红河)食品有限公司水果精深加工项目总概算投资1亿元,目前正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将于2026年3月份正式投产;个旧市年产1万吨速溶咖啡加工厂建设项目,投资5500万元,目前正在建设中,将于2026年5月前完工;蒙自滇南国际农产品集采集配中心项目,投资金额10.165亿元,2026年2月24日已经开工。
28.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资金
该项资金下达的省绩效目标为完成重点产业统计监测体系1个。
29.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延包试点资金
试点地区按照试点方案完成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产权制度改革、产权流转交易等试点任务。
30.农村集体“三资”整治专班工作经费
以石屏、泸西、元阳3个县作为红河州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突击战”的重点县,在全州其他县市同步开展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家底自查工作,探索形成完整、准确、规范的农村集体“三资”明白账,依规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妥善处置存在问题,为我州全面构建集体“三资”管理科学监管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31.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
指标1.采购胶体金技术快速检测试剂40000项次,实现覆盖涉农县20%。
完成情况:2025年公开选择了一家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按竞争性磋商形式采购胶体金技术快速检测试剂40000项次及检测设备13套分配至13个县市,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筛查提供了有力支撑。
指标2.开展≥2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业务培训。
完成情况:在蒙自市开展州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2期,在部分县市开展重点问题品种农药残留专项攻坚治理业务培训6期,进一步提升基层监管人员和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满足≥2期的目标要求。
指标3.新认证绿色有机和名特优新农产品60个以上;
完成情况:通过政策宣传、技术指导等方式,积极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2025年完成新认证绿色有机和名特优新农产品172个,具体为绿色食品38个、有机农产品126个、名特优新农产品8个,涵盖水果、蔬菜、畜禽产品等多个品类,有效推动了全州特色农产品品牌化建设。
指标4.严防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完成情况:通过强化日常监管、风险监测和专项整治,2025年全年未发生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为99.69%。
32.红河州长江禁渔与水生生物资源保护项目
项目产出指标中的数量指标是水产品总产量41875.9吨、水产品质量安全快检任务250份完成率100%,农产品质量安全人民群众满意度85%。
33.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项目
项目产出指标中的数量指标是配合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开展水产品质量例行监测4批56个样,水产品质量抽检任务完成率100%,农产品质量安全人民群众满意度85%。
34.2024年石屏县稻渔共生水稻单产提升项目
产出指标:在石屏县发展稻渔综合种养1000亩,其中:异龙镇150亩、宝秀镇200亩、坝心镇150亩、哨冲镇50亩、龙武镇50亩、龙朋镇100亩、新城乡100亩、牛街镇100亩,大桥乡100亩。养鱼稻田稻谷亩产>不养鱼稻田稻谷亩产,鱼亩产≥70公斤。社会效益指标:开展1期稻渔综合种养技术培训。生态效益指标:化肥、农药使用量0增长。可持续影响指标:鱼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提高10%。满意度指标:农户或经营主体满意度≥90%。
35.2024年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项目
项目产出指标中的数量指标是派出科技特派员2名,开展稻渔综合种养技术培训1期,每年指导发展稻渔综合种养面积100亩,受助村委会村民、养殖户满意度90%。
36.2025年度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项目
项目产出指标中的数量指标是全州水产品产量达到41876吨,配合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开展水产品质量例行监测4批56个样,水产品质量抽检任务完成率100%,农产品质量安全人民群众满意度≥85%。
37.2025年红河州稻渔综合种养项目
项目产出指标中的数量指标是派出科技特派员2名,开展稻渔综合种养技术培训1期,每年指导发展稻渔综合种养面积100亩,受助村委会村民、养殖户满意度90%。
38.2025年州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项目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储备杂交玉米种子1.69万公斤;质量指标,储备种子质量合格率达100%;时效指标,2025年1月开始12月完成;成本指标,购买种子价格不超过23元/公斤,种子储备管理经费(含水费、电费、仓库设备维修保养费、质量检测费等)不超过3.8元/公斤。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可挽回粮食295.75万公斤;社会效益指标,可改种或补种受灾面积0.845万亩;满意度指标,受灾农户或贫困户满意度达95%以上。
39.农作物新品种试验和符合性验证试验项目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实施水稻、玉米、大豆(含大豆玉米复合种植)、小麦、马铃薯试验23点(次);时效指标,2025年1月开始至2026年8月完成;成本指标,农作物试验经费2万元/点次。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所有区域试验、生产试验数据准确率99%以上;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参试企业和农民满意度达90%以上。
40.云南省2025年玉米新品种展示示范评价项目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展示杂交玉米数13个;质量指标,筛选出优质、高产玉米品种数不低于3个;时效指标,2025年1月开始12月完成;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农作物新品种推广能力提升10%;满意度指标:农户、种子企业满意度达90%以上。
41.红河州农作物种子管理项目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检查种子生产经营主体100家;完成种子质量抽检样品140个;培训种子经营人员300人次;社会效益指标:提升种子质量安全水平;时效指标:2025年1月开始,2025年12月完成。
满意度指标。农户、种子经营主体满意度达90%以上。
42.红河州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项目
一是全州范围内抽取外送检测样品36个,二是从试验基地、种子生产基地、科研(育种)单位、生产上大面积种植品种抽取20个样品做转基因快速检测,三是指导13个县市做好转基因快速检测样品总数不低于30个;(四)群众满意度85%以上。
43.2025年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和宅基地管理项目
(1)总体目标。主要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农经管理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依据报表数据对州内农村经济形势和农民增收情况进行分析,并把分析材料及时提供给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同时对县乡级农经统计人员进行培训等。
(2)阶段性目标。2025年度,全面完成农村经济统计信息报表共9套,完成农民增收形势报告及农经管理情况分析材料5套,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收9.5%。
44.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项目
完成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疫苗集中采购,做好疫苗的管理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监测,做好动物疫病常规监测预警、应急物资采购储备等工作;完成全年重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确保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优先防治的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群体合格率达到国家标准,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保障畜牧业健康稳步发展。
45. 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
完成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疫苗集中采购,做好疫苗的管理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监测,做好动物疫病常规监测预警、应急物资采购储备等工作;完成全年重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确保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优先防治的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群体合格率达到国家标准,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保障畜牧业健康稳步发展。
46.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资金项目
按时按质按量配合完成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追加采购,做好疫苗管理及其他相关工作;做好动物疫病常规监测预警、应急物资采购储备工作;完成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及免疫抗体检测工作,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密度达90%以上,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与传播,确保不发生区域性、外来病重大动物疫情,保障畜牧业健康稳步发展。
47.2025年度畜间人兽共患病(布病)防控项目
该项资金下达的州绩效目标为:通过畜间人兽共患病(布病)防控项目实施,配合完成畜间人兽共患病(布病)监测试剂耗材和防控物资采购,做好布病监测及防控物资的管理工作。结合人兽共患病的日常监测、高风险群体监测、春秋两防抽检、疫病净化(创建)场常规监测任务,2025年完成畜间人兽共患病(布病)检测1000份,及早发现并剔除阳性个体,降低布病流行率和传播风险。降低布病流行率和传播风险>=0.5%,研究预判红河州畜间人兽共患病(布病)流行趋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布病的防控管理效果评估,为红河州畜间布病的防控提供科学参考。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人兽共患病动物疫情,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好规模养殖场疫病监测净化、消毒剂和防护等防控物资采购储备、畜间人兽共患病(布病)防控技术培训等工作。
48.弥勒市生猪产业调研、样品检测和技术推广经费
该项目拟完成协助调研、采集猪群组织、血液、粪便、鼻咽拭子、OP液等样品150-200份,采集血清样品700-1000份,并对部分样品开展非洲猪瘟等检测。指导养猪场开展猪病科学防控和规模化种猪场开展猪病净化。共同服务企业或专业合作社3-5个、培养基层兽医专业技术人员100名以上。提交年度工作报告1份。
49.云南省红河州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一是推进红河州动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二是提升了动物疫病监测、诊断、防治能力,三是提升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水平。
50.红河州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维护经费
(1)总体目标:积极构建扶贫“大数据”平台,确保动态掌握脱贫前、脱贫中、脱贫后3个阶段的数据,为精准识别贫困对象、精准研判贫困原因、精准制定脱(扶)贫计划、精准落实脱(扶)贫措施、精准评价脱(扶)贫绩效提供科学依据,为脱贫攻坚“挂图作战”“现场指挥”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
(2)阶段性目标:积极构建扶贫“大数据”平台,确保动态掌握脱贫前、脱贫中、脱贫后3个阶段的数据,为精准识别贫困对象、精准研判贫困原因、精准制定脱(扶)贫计划、精准落实脱(扶)贫措施、精准评价脱(扶)贫绩效提供科学依据,为脱贫攻坚“挂图作战”“现场指挥”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
51.2023年香蕉特派团项目结转经费
(1)总体目标:2022年-2024年3年累计示范和推广良种面积1万亩;集引进香蕉良种3个;建设香蕉栽培示范基地1个,面积200亩;建设香蕉良种种苗繁育基地1个,面积10亩,年产种苗200万株以上。
(2)阶段性目标:
2022年01月至2022年12月:1.收集引进香蕉良种3个;2.建设香蕉栽培示范基地1个,面积200亩;3.建设香蕉良种种苗繁育基地1个,面积10亩,年产种苗2000000株以上;4.帮带本土人才3名;5.帮扶和培训基层农技人员和农户100人次;6.发表学术论文1篇;7.按时提交年度课题执行情况总结报告1个。
2023年 01 月至 2023 年12月:1.筛选出良种2个;2.建设香蕉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200亩;3.提供香蕉良种种苗5万株以上;4.集成示范香蕉高效栽培与病虫害防治关键技术1项;5.帮带本土人才1名;6.帮扶和培训基层农技人员和农户100人次;7.发表学术论文1篇;8.按时提交年度执行情况总结报告1个。
2024年01月至2024年12月:1.筛选出良种1个;2.集成香蕉标准化生产技术1套,累计推广应用1万亩,带动年均增收2000元以上农户30户、就业人数50人、新增主营业务收入30万元;3.帮扶和培训基层农技人员和农户100人次;4.按时提交年度执行情况总结报告1个、结课验收科技报告1个。
52.2024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
(1)总体目标
完成州级下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600批次,范围主要覆盖红河州水果和蔬菜。
(2)阶段性目标
①项目准备阶段(2024年4—5月):科学制定项目目标任务,完成项目实施所需的前期准备工作。
②项目实施阶段(2024年6—11月):完成红河州13县市蔬菜、水果样品抽样600批次。
③项目完成阶段(2024年11月):配合红河州检验检测院完成抽检基础工作,助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④项目绩效考评及总结阶段(2024年12月):进行绩效考评,完成项目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53.云南芒果种质资源创新利用及新品种选育项目
(1)总体目标:本项目计划实施期3年,即2024年1月-2026年12月,建立芒果标准示范基地2000亩;协助收集资源30份;培训农户或技术骨干900人次;完成成果示范和推广应用面积20000亩。
(2)阶段性目标:2025年度开展成果示范和推广应用面积10000亩;协助收集种植资源20份;开展培训农户或技术骨干300人次。
54.云南省石屏县木本蔬菜甜菜树产业科技特派团项目
(1)总体目标:本项目计划实施期3年,即2023年1月-2025年12月,研发获得甜菜树无性扦插技术或组培技术1个,获得甜菜树种苗5000株以上;协助举办技术培训班3期以上,培训300人以上,每期安排2-3人次专题报告;提交红河州各县市甜菜树种植面积、种植农户、产量等数据1份。
(2)阶段性目标:2025年度研发获得甜菜树无性扦插技术或组培技术1项,获得甜菜树苗5000株,提交甜菜种植情况统计表1份。
55.2023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科技特派员项目结转经费
总体目标:本项目计划实施期1年,即2023年1月至12月,选派参与项目科技人员18名,分别到石屏、屏边、红河、元阳、金平、绿春六个县开展茶叶、水果、蔬菜、中药材等种植管理技术服务工作,培训指导900人次以上,帮扶贫困60户以上。通过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提升“三区”农户水果、蔬菜、茶叶种植管理水平,打牢“三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促进“三区”农户奔向小康之路。服务区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阶段性目标:项目原阶段性目标为:2023年1月—7月,完成各类技术指导服务,8-12月完成种植技术培训任务;12月总结验收;
56.2023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结转经费
(1)总体目标
原项目实施期为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总体目标:开展19期茶叶、温热带水果、蔬菜、中药材技术培训和指导,培训指导人数700人次以上。通过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提升“三区”农户水果、蔬菜、茶叶种植管理水平,打牢“三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促进“三区”农户奔向小康之路,项目总体目标已完成
(2)阶段性目标
项目原阶段性目标2023年4月—9月,完成种植技术培训任务。2023年10-2024年3月,完成各类技术指导服务,2024年4月项目总结验收;2025年目标为按项目资金原计划支付完成专项材料和差旅费的使用。
57.2024年乡村振兴科技专项—服务型科技特派员项目资金
总体目标:本项目计划实施期1年,即2024年1月至12月,选派参与项目科技人员4名,到红河县6个村委会开展水果、蔬菜种植管理技术指导培训4期。培训人数达200以上。提高水果、蔬菜种植管理水平,打牢“三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促进“三区”农户奔向小康之路。服务区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阶段性目标:2024年1月—7月,完成各类技术指导服务,8-12月完成种植技术培训任务;12月总结验收。
58.2024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资金
(1)总体目标
项目实施期为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总体目标:开展1期水果整形修剪、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培训指导,培训期70人,指导人次6人;培养致富带头人2人。通过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提升“三区”农户水果种植管理水平,打牢“三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促进“三区”农户奔向小康之路。
(2)阶段性目标
2024年4月—9月,完成种植技术培训任务。2024年10-2025年3月,完成各类技术指导服务,2025年4月项目总结验收。
59.2025年区域创新能力提升(第一批)专项资金
总体目标:本项目计划实施期1年,即2025年1月至12月,选派参与项目科技人员4名,到红河县6个村委会开展水果、蔬菜种植管理技术指导培训4期。培训人数达320以上。提高水果、蔬菜种植管理水平,打牢“三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促进“三区”农户奔向小康之路。服务区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阶段性目标:2025年1月—7月,完成各类技术指导服务,8-12月完成种植技术培训任务;12月总结验收。
60.荔枝高效栽培关键技术研发及示范应用项目
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元阳荔枝高效栽培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应用,破解品种结构单一、栽培技术粗放、产量不稳定等产业瓶颈,建立适配元阳地域特征的荔枝标准化高效栽培技术体系,提升荔枝产量与品质,增加种植户经济收益,推动元阳荔枝产业向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转型,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
阶段性目标(2025年度):1. 完成12份荔枝品种资源的适应性试验,筛选出2-3个适宜元阳气候土壤条件的优质高产品种;2. 优化矮化密植、精准水肥管理、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模式,形成1-2套可复制推广的高效栽培技术方案;3. 核心示范基地荔枝亩产较传统种植提升15%以上,果实商品率达90%;4. 组织技术培训4期,覆盖种植户200人次,辐射带动周边1000亩荔枝种植面积应用新技术;5. 编制《元阳荔枝高效栽培技术规程》2份,为产业规范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61.2023年荔枝特派团项目结转经费
(1)负责试验示范过程中数据收集调查;协助制定荔枝轻简省力化栽培、或优质高效栽培技术团队标准1项;在屏边湾塘乡阿碑村委会建立250米果园运输轨道;在玉屏镇或白河镇建立省力化绿色高效防控技术示范园(50亩);培训种植户300人次以上;可委派技术人员1~2人跟团学习。
(2)阶段性目标:
2022年:在屏边湾塘乡阿碑村委会建立250米果园运输轨道;在玉屏镇或白河镇建立省力化绿色高效防控技术示范园(50亩);委派技术人员1~2人跟团学习;培训种植户100人次以上;服务企业、合作社3~5家。
2023年:协助制定地方标准1项;协助集成轻简省力化栽培、绿色安全防控技术模式各1套;委派技术人员1~2人跟团学习;培训种植户100人次以上;服务企业、合作社3~5家。
2024年:委派技术人员1~2人跟团学习;培训种植户100人次以上;服务企业、合作社3~5家。
62.农作物重大病虫预警监测与统防统治专项资金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在全州设立病虫害监测点20个,开展农作物主要病虫害预警监测,发布各种病虫预报、情况、警报10期,有效遏制主要病虫害爆发流行成灾;建设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示范5000亩次。
质量指标:符合防控指标,有效遏制主要病虫害爆发流行成灾;
实效指标:虫害防控不超过有效防控时期;
成本指标:采购物资或服务价格不超过市场价格;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生态效益指标:化学农药使用量增长率≤0℅。
可持续影响指标:农药使用量负增长。
(3)满意度指标
项目示范区农户满意度≥85%。
63.省级农业发展专项项目资金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新增智能虫情监测点1个,智能性诱(马铃薯晚疫病)监测点1个,农药市场规范经营管理点40个,开展粮食作物主要病虫害监测预警,发布各种病虫预报、情况、警报8期,完成粮食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控示范面积0.4万亩,储备稻飞虱、草地贪夜蛾、黄脊竹蝗、红火蚁等应急防控物资2吨。
(2)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确保病虫害不大面积爆发成灾,示范区病虫危害粮食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
生态效益指标:农药使用增长量(吨)≤0。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受益对象满意度85%以上。
64.中央农业生产救灾专项资金
(1)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2万亩次):项目已完成招标并签订实施合同。因招标流程周期较长,错过了2025年最佳防控作业窗口期,故未能在本年度内实施完毕。目前已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将根据农作物生长季节和病虫害发生规律,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预计2026年6月底前完成该项目。
(2)玉米重大病虫害生物防治项目(1000亩次):目前正在金平县者米乡(902亩)和个旧市保和乡(109亩)组织实施中。项目综合采用无人机喷施生物农药、安置性诱捕器、释放叉角厉蝽和夜蛾黑卵蜂等绿色防控技术,目前已安装草地贪夜蛾性诱捕器3033套、释放叉角厉蝽防控380亩、释放夜蛾黑卵蜂防控1011亩。
(3)跨境病虫害(黄脊竹蝗)防控项目(2万元):通过招标采购4.5%高效氯氰菊酯5480瓶(100ml/瓶),已全部分配至绿春、金平、河口、元阳、红河等5个边境及历年易发县,做好应急防控物资储备,随时应对可能暴发的蝗虫灾害。
65.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
支持小麦等粮油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重发区域病虫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不出现大面积绝收成灾,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小麦等主要粮油作物病虫害防控26000亩;
质量指标:有效遏制暴发流行成灾;
时效指标:2025年6月30日前;
(2)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项目区病虫害危害损失率≤5%;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小麦等粮油作物生产安全效果;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技术指导服务对象满意度≥85%以上。
66.乡村振兴科技特派员(第一批)专项资金
(1)帮扶发展肉牛养殖产业。一是指导肉牛养殖场(户)进行种养循环绿色发展,引导养殖场(户)开展优质牧草种植、加工及利用;二是帮助养殖场(户)指定科学的饲养管理和疫病防控技术;三是提供市场信息服务,开展政策宣传,进一步挖掘元阳县本地牛的自身优势,发展壮大肉牛养殖产业,为养殖场)户增收致富,推进乡村振兴。
(2)帮扶发展生猪、鸸鹋和肉鸡养殖。一是通过现场指导、技术培训或电话、网络等方式,为养殖场(户)提供技术服务,帮助解决技术难题;二是引进优良品种,提高养殖效益和对外提供优良种畜禽的能力,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周边养殖场(户),增加农民收入。
67.省级畜牧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
通过项目实施,加大畜牧业科技措施的落实力度,有效推动全州生猪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实现能繁母猪保有量、生猪产能和猪肉产量稳步提升。强化统计监测技术人员业务知识和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提高生猪统计监测水平,监测任务完成率100%。
68.“三区”科技人才专项资金
(1)开展红河牛保护及开发利用,为红河牛养殖场(户)提供科学养殖技术服务,指导养殖场(户)指定科学合理的生物安全防疫和疫病防控技术,种植好牧草,提高肉牛商品出栏,增加养殖效益。
(2) 开展优质土鸡饲养技术培训,引进优良品种,指定科学饲养管理方案,合理搭配饲料,定期开展疾病防控,发展壮大土鸡养殖规模,提高土鸡肉品质,带动群众增收致富,走可持续发展产业道路。
69.动物防疫省级配套补助经费
通过出版《红河牛疫病实用技术》培训教材,能有效宣传、推广和普及红河牛养殖中的疫病防控技术,让广大红河牛养殖户及时掌握红河牛疫病发生规律和牛群健康状况,为防疫和治疗提供科学依据,降低疫病死亡率,提高养殖效益,将有力推动我州地方牛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打造红河牛品牌,提升红河牛品牌带动效益,促进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
70.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红财农发〔2024〕107号)文件精神,为确保2025年红河黑猪国家畜禽遗传资源鉴定顺利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专家组核验,研究分析红河黑猪子一代与杂一代生长抗病性能数据,有效推动红河黑猪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项目的顺利开展,为红河黑猪顺利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的鉴定提供了科学的试验数据,试验技术成果为下一步红河黑猪产业开发利用和拓展市场提供技术支撑,对红河州推进乡村振兴打造富民强州支柱产业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一年的实施,已完成项目计划实施内容,并按项目进度完成资金拨付。
71.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
(1)总体绩效目标。全州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建立科学完备、运转高效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实现病死畜禽及时处理、清洁环保、合理利用的目标,确保不发生大规模抛弃病死猪事件,不发生由病死畜禽引起的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疫病传播等公共卫生事件。
(2)阶段性目标。统一收集处理的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100%兑付到位,发生大规模抛弃病死猪事件0次。
72.州级畜牧防疫体系建设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资金
(1)总体目标。规范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各项工作,杜绝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动物产品安全事件,推进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障养殖业、动物产品质量和公共卫生三重安全。
(2)阶段性目标。2025年完成产地检疫畜禽≥2500万(头、只、羽)、屠宰检疫畜禽≥900万(头、只、羽),相关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率100%,实现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随意抛弃病死畜禽事件零发生,群众满意度≥90%。
73.上年结转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州级配套补助资金
(1)总体绩效目标。全州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建立科学完备、运转高效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实现病死畜禽及时处理、清洁环保、合理利用的目标,确保不发生大规模抛弃病死猪事件,不发生由病死畜禽引起的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疫病传播等公共卫生事件。
(2)阶段性目标。统一收集处理的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100%兑付到位,发生大规模抛弃病死猪事件0次。
74.2025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1)总体绩效目标
通过实施兽药、饲料、生鲜乳、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监管,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禁用限用兽药等违法行为;及时掌握我州兽药、饲料、生鲜乳、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兽药、饲料、生鲜乳、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推动我州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2)年度绩效目标
①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兽药质量安全监督抽查40批次、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80批次、兽药残留风险监测抽查15批次、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抽查15批次、屠宰环节畜禽产品风险监测28批次,共抽查178批次。
质量指标:各类抽样任务完成率100%。
时效指标:项目完成于2025年10月31日。
②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全州肉类产量同比增长率3%。
社会效益指标:全州未发生重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生态效益指标:全面提升畜禽绿色养殖水平。
可持续影响指标:保障了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0%以上,城乡居民对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达90%以上。
75.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
(1)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决策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检疫监管、调运监管、非洲猪瘟防控、动物卫生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拨付及时、足额到位,不发生大规模抛弃病死猪事件,不发生由病死畜禽引起的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疫病传播等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特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有力保障畜牧养殖安全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不断推进全州动物卫生监督高质量发展。
(2)阶段性目标。2025年项目实施期12个月,产地检疫畜禽≥2500万(头、只、羽),屠宰检疫畜禽≥900万(头、只、羽),动物卫生监管业务及官方兽医培训班期数≥2期,兑付2024年度全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19万头。全年产地检疫申报受理率100%;强制补杀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100%;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官方兽医参训率100%;培训合格率100%;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100%兑付到位。群众满意度≥90%。不发生大规模抛弃病死猪事件,不发生由病死畜禽引起的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疫病传播等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特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有力保障畜牧养殖安全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不断推进全州动物卫生监督高质量发展。
76.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资金
(1)总体目标。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依据》(云农牧〔2018〕84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9〕32号)等要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拨付及时、足额到位。通过实施项目,保障全州肉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不发生大规模抛弃病死猪事件,不发生由病死畜禽引起的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疫病传播等公共卫生事件。认真抓好检疫监管、屠宰监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等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认真抓好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工作,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特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保障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2)阶段性目标。全州集中收集无害处理病死畜禽资金兑付率100%;牲畜耳标佩戴率100%。全年产地检疫申报受理率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100%。集中收集无害处理病死畜禽补助10元/头。使用资金重大违纪事项0件。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0次。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畜禽事件0次。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77.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
(1)总体绩效目标。全州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建立科学完备、运转高效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实现病死畜禽及时处理、清洁环保、合理利用的目标,确保不发生大规模抛弃病死猪事件,不发生由病死畜禽引起的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疫病传播等公共卫生事件。
(2)阶段性目标。统一收集处理的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100%兑付到位,发生大规模抛弃病死猪事件0次。
78.统筹返还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
(1)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决策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检疫监管、调运监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非洲猪瘟防控等重点工作,不发生大规模抛弃病死猪事件,不发生由病死畜禽引起的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疫病传播等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特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有力保障畜牧养殖安全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不断推进全州动物卫生监督高质量发展。
(2)阶段性目标。官方兽医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培训≥1期;全年产地检疫申报受理率100%;项目完成时限1年。不发生大规模抛弃病死畜禽事件,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全州肉类质量安全水平较大提升。有效减少因乱丢乱抛病死畜禽污染环境。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群众满意度≥90%。
79.统筹返还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
(1)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决策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检疫监管、调运监管、非洲猪瘟防控、动物卫生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不发生大规模抛弃病死猪事件,不发生由病死畜禽引起的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疫病传播等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特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有力保障畜牧养殖安全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不断推进全州动物卫生监督高质量发展。
(2)阶段性目标。产地检疫畜禽2000万(头、只、羽),屠宰检疫畜禽900万(头、只、羽),全年产地检疫申报受理率100%,定点屠宰厂屠宰检疫率100%,生猪定点屠宰场和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率100%,养殖场户满意度≥90%。全年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畜禽事件造成环境污染情况,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有力保障全州畜牧业快速发展。
80.统筹返还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经费
(1)总体目标。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依据》(云农牧〔2018〕84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9〕32号)等要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拨付及时、足额到位。通过实施项目,保障全州肉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不发生大规模抛弃病死猪事件,不发生由病死畜禽引起的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疫病传播等公共卫生事件。认真抓好检疫监管、屠宰监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等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认真抓好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工作,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特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保障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2)阶段性目标。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率≥30%;全年产地检疫申报受理率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100%。使用资金重大违纪事项0件;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0次;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畜禽事件0次;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81.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1)总体目标
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该项资金下达的中央绩效目标为培育高素质农民100人,高素质农民培训满意度≥90%。
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题班(第二批299000)专项资金项目:该项资金下达的中央绩效目标为培育高素质农民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班50人,高素质农民培训满意度≥90%。
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第二批90000)专项资金项目:该项资金下达的中央绩效目标为培育高素质农民70人,高素质农民培训满意度≥90%。
(2)阶段性目标
培养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并直接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高素质农业劳动者,提升培训对象的生产组织能力和技术技能水平,大幅提高生产效率、质量标准和示范带动水平。2025年1-3月,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内容需求摸底,召开相关工作会议,进一步拟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教学计划和任务分工等;4-11月,依据实施方案,聚焦工作重点,遴选培训对象,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精准培训,推动项目实施;12月进行项目检查验收,总结上报全年项目实施工作情况。2026年1-2月,开展项目质量效果评价。
82.“三区”科技人才专项支持计划资金
总体目标:(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选派“三区”科技人才人次5人。时效指标:资金当年到位率100%。成本指标:选派人才人均补助标准20000元。(2)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选派人才服务年限1年。(3)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80%。
阶段性目标:(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选派“三区”科技人才人次5人。时效指标:资金当年到位率100%。成本指标:选派人才人均补助标准20000元。(2)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选派人才服务年限1年。(3)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80%。
83.红河州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2025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
项目实施分为三个阶段:
| 阶段 | 时间安排 | 主要内容 |
| 准备阶段 | 2025年5月—6月 | 编制并备案项目实施方案,开展试验点前期准备。 |
| 实施阶段 | 2025年6月—2026年10月 | 完成试验点建设、加密监测采样、效果评估资料收集等。 |
| 验收阶段 | 2026年11月—12月 | 完成效果评价报告,整理资料并申请验收。 |
84.云南省红河州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科技特派员项目
(1)开展沼气改厕、安全生产、种植技术及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培训1期;
(2)指导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沼气工作。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相关方职责分工、管理流程、组织实施、制度建设情况等。
1.省级农业发展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资金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责任。为保障政策有效落实,州农业农村局成立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推进工作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监管工作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由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州农机研究所、州农机安全服务中心等科室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同时下设三个小组,进一步明确年度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扛实工作责任,分组分片分工审核兑付补贴申请材料,并采取每周调度机制,指导督促13县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确保补贴政策高效落实。
下沉督促指导,确保工作走深走实。一是坚持每年不少于2次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监管工作。全年深入13个县市开展补贴机具质量与使用情况指导工作,共抽查补贴机具487台,确保补贴政策有效落实。二是坚持每月调研,结合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农机购置与应用领域)专项整治,局主要领导带头到13县市就农机购置补贴领域专项整治情况开展实地调研和督导各县市抓好自检自查,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完善制度建设,确保政策有效落实。修订印发《红河州2025-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提级兑付方案(试行)》、《红河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指引》2项制度,制定《红河州主要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技术推广县与购机补贴机具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监管项目实施方案》1项方案。
2.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资金资金
为保障政策有效落实,州农业农村局成立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推进工作组、补贴资金监管工作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由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州农机研究所、州农机安全服务中心等科室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同时下设三个小组,进一步明确年度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扛实工作责任,分组分片分工审核兑付补贴申请材料,并采取每周调度机制,指导督促13县市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确保补贴政策高效落实。
3.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
(1)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责任。为保障政策有效落实,州农业农村局成立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推进工作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监管工作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由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州农机研究所、州农机安全服务中心等科室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同时下设三个小组,进一步明确年度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扛实工作责任,分组分片分工审核兑付补贴申请材料,并采取每周调度机制,指导督促13县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确保补贴政策高效落实。
(2)下沉督促指导,确保工作走深走实。一是坚持每年不少于2次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监管工作。全年深入13个县市开展补贴机具质量与使用情况指导工作,共抽查补贴机具487台,确保补贴政策有效落实。二是坚持每月调研,结合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农机购置与应用领域)专项整治,局主要领导带头到13县市就农机购置补贴领域专项整治情况开展实地调研和督导各县市抓好自检自查,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3)完善制度建设,确保政策有效落实。修订印发《红河州2025-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提级兑付方案(试行)》、《红河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指引》2项制度。
4.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1)职责分工。项目由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明确内部责任科室及岗位职责,负责项目日常管理、资金使用监管、工作督导、业务指导等工作;相关科室及实施单位协同配合,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管理流程。严格执行项目申报、资金下达、实施推进、审核支付、监督检查等全流程管理,按照“先审批、后支出,先实施、后拨付”的原则规范执行,确保项目推进有序、流程合规。
(3)组织实施。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任务,统筹开展规划设计、技术指导、现场督导、进度调度、质量监管、业务培训等工作,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项目高效推进。
(4)制度建设。严格遵守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坚持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人负责,强化资金使用审核把关和全过程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5.走访脱贫攻坚殉职人员家属慰问经费
项目相关方职责分工:资金申报和管理分别由社会帮扶和区域协作科、计划财务科负责;资金下达由州财政局负责;资金使用由州级相关部门和县市负责落实。
管理流程:资金申报下达后,由州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通过对公账户直接拨付到慰问对象账户内。
组织实施:项目由社会帮扶和区域协作科负责统筹和组织实施,资金由计划财务科负责管理和下拨。
制度建设情况: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全流程对项目资金下拨、使用等进行管理,确保慰问经费落实到位。
6.红河州农业农村局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专项资金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按照“总-分-总”的模式开展。总”:省级整体统筹,统一建设工作平台、统一编制技术规程、统一下发底图和调查采样点位、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统一组织开展样品制备、流转与检测,统一全程质量控制。“分”:省级和州级组织本级成果汇交汇总及县级成果验收。县市落实完成具体的调查采样任务、组织开展内业化验检测相关工作和本级成果汇交汇总。“总”:省级负责阶段抽查和州级成果验收,并汇总编制省级成果,州级组织开展县级普查工作成果进行验收,汇总编制州级成果。
(1)州级。成立了红河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专家指导技术专家组,配合省级技术分组,明确各组分工及责任人,统筹红河州土壤普查工作;编制红河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报省土壤普查办备案;收集整理土壤普查相关基础资料;组建工作专班,组织开展人员培训;争取州级土壤普查资金;根据省级下达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做好样点校核优化与任务下发,指导县级开展调查采样队伍组织、入场准备与善后、外业调查采样等工作;负责州本级土壤普查成果汇交,形成州级数据成果、数字化图件成果、文字成果;指导县市做好内业检测化验相关工作、配合省级做好样品制备工作;组织专家对各县市普查工作成果进行验收,对普查工作报告,技术报告以及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等进行验收,验收组组长需在成果验收意见上签字确认后上报省土壤普查办;组织协调、指导并督促县级开展土壤普查工作,定期调度并督促外业调查采样、样品风干及样品流转等工作按计划顺利实施。
(2)县级。成立县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技术团队,组织开展县级人员培训;争取县级土壤普查资金;编制县级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方案,报州土壤普查办备案。组织编制工作计划,收集整理土壤普查相关基础资料;接收省级统一下发的工作底图和调查采样点位信息,按照国家、省相关技术规范,开展样点实地校核,完成外业采样(含样品容重测试)、样品风干和流转等工作;按照国家、省和州对质量控制的要求,组织开展县级质量控制、数据审核和填报工作。组织对本级成果进行内部检查,完成国家、省级和州级反馈意见的整改处理;好内业检测化验相关工作;完整提交调查记录、表层样点数据清单、剖面样点土壤类型和数据清单、专题数据清单等;负责本级成果汇交,编制县级成果,完成县级数据成果、数字化图件成果、文字成果等,并按规定完成验收上报。
7.红河州 2024 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第二批)粮油单产提升资金
(1)职责分工:本项目主管单位与实施单位均为红河州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技术推广和统筹协调,州农科院配合开展技术指导、专家服务及示范基地建设等工作,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辖区内示范面积落地、技术推广及群众对接工作。
(2)管理流程:项目实施前通过调研确定示范片区和农业经营主体,指导县市制定粮油单产提升技术方案和项目实施方案;实施过程中,组织技术专家团队定期到示范片区开展现场指导,解决种植户生产中的技术难题,跟踪示范片区生产情况;项目完成后,对示范面积、粮食单产、增幅等指标进行核查验收,统计项目带动效果。
(3)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技术指导台账和资金使用台账,对技术服务记录、资金拨付情况进行详细归档,同时建立示范基地跟踪管理制度,确保示范片的带动作用长效发挥。
8.省级农业发展金化肥农药减量资金
(1)职责分工:本项目主管单位与实施单位均为红河州农业农村局,明确种植业科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及日常管理,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开展技术指导、质量监督等工作。
(2)管理流程:项目实施前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节点、责任人员及实施标准;实施过程中建立定期调度机制,跟踪各项示范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项目完成后开展自查验收,核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3)制度建设: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项目招投标管理、验收管理等制度,规范项目资金拨付和使用流程,确保项目实施全过程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9.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州本级粮食生产资金
(1)职责分工:项目由红河州农业农村局主管并实施,种植业科负责项目整体推进,统筹农情信息调度和粮食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技术科室配合开展平台开发的技术对接、功能调试,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配合提供粮食生产相关数据,保障平台建设和使用。
(2)管理流程:项目实施前明确农情调度和平台建设的双重工作任务,制定分阶段实施计划;农情调度工作按原有规范流程推进,平台建设通过调研需求、设计开发、测试验收的流程开展;项目完成后,对平台功能、农情调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验收,确保项目成效。
(3)制度建设:结合项目特点,完善农情信息调度与粮食安全监管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建立平台数据更新、维护及使用制度,规范数据收集、录入及管理流程,确保平台长效运行,同时严格执行结转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保障资金使用合规。
10.省级农业发展金粮油生产资金
(1)职责分工:项目由红河州农业农村局主管并组织实施,种植业科牵头负责农情信息调度的具体工作,明确专人担任调度联络员,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辖区内农情信息收集、上报,形成州、县两级联动的农情调度工作体系。
(2)管理流程:建立 “县级上报 — 州级审核 — 汇总报送” 的农情信息调度流程,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各类调度表格的审核、汇总及报送;定期开展粮食生产进度调研,结合农情信息分析生产形势,及时为县级农业生产提供指导建议。
(3)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农情信息调度工作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报送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要求,建立调度工作台账,对各类调度数据、指导记录进行归档管理,确保农情调度工作规范化开展。
11.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第二批)家庭农场资金
由红河州农业农村局组织成立验收小组,明确成员及职责对承担项目试点家庭农场开展实地验收。检查项目完成情况是否以项目申报书的一致性、准确性、真实性。并在验收通过时,出具验收表,汇总形成验收报告。试点项目实施单位及个人负责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配合州、县(市)级验收工作。工作组进行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查,收集相关数据和资料。听取项目实施单位的汇报,了解项目实施情况。
12.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合作社)资金
成立红河州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合作社)项目工组指导及验收小组,指导小组组长为州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成员由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计划财务科、各县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同志组成,负责项目实施的指导及验收工作,做好项目落实和政策宣传等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指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工作日常事务,强化协调配合,严格项目监控,强化过程监管,做好总结验收,确保项目任务的完成。及时收集整理纸质、实物、影像资料,确保项目实施每个环节都有记录、有依据,及时整理形成完整的项目台账备查。
13.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家庭农场)资金
成立红河州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家庭农场)项目工组指导及验收小组,指导小组组长为州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成员由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计划财务科、各县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同志组成,负责项目实施的指导及验收工作,做好项目落实和政策宣传等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指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工作日常事务,强化协调配合,严格项目监控,强化过程监管,做好总结验收,确保项目任务的完成。及时收集整理纸质、实物、影像资料,确保项目实施每个环节都有记录、有依据,及时整理形成完整的项目台账备查。包括项目相关方职责分工、管理流程、组织实施、制度建设情况等。
14.省级农业发展金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和宅基地管理资金
对我州涉及项目的6个县市开展实地调研指导工作,督促县市完成对服务中心的挂牌、验收等工作。通过购买服务指导完善合作社内部财务管理,搭建合作社与农户沟通平台,创新培训方式,开展成员辅导服务,有效的整合资源,提升综合服务中心的服务带动能力。
15.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州本级农民合作社与农经统计(含宅基地)资金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制定全州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相关业务培训方案,方案明确组织13县市业务负责同志以及州级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参加培训。进行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政策及管理业务集中培训以及弥勒小河边乡村旅游研学基地、开远市黑泥地社区、开远市卧龙优质稻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实地学习。
16.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经费
统筹推进基层党组织领办农民合作社,牵头做好有关政策措施制定、日常督促指导、问题研究解决、选树先进典型等工作;做好行业指导和服务,统筹整合政策、资金等要素资源;持续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和辅导员队伍建设,指导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水平;鼓励合作社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扩大合作规模,提升合作层次,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引导合作社强化联农带农,创新利益联结模式,增强服务带动能力。
17.省级农业发展农业科技教育资金
项目相关方职责分工:资金申报和管理分别由科学技术和种业管理科、计划财务科负责;资金下达由州财政局负责;资金使用由州级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管理流程:资金申报下达后,由州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通过对公账户直接拨付到州级相关部门账户内。
组织实施:项目由科学技术和种业管理科负责统筹和组织实施,资金由计划财务科负责管理和下拨。
制度建设情况: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全流程对项目资金下拨、使用等进行管理,确保慰问经费落实到位。
18.省级农业发展金市场与信息化资金
一是 项目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该项目组织机构为市场信息与对外交流合作科,职责: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业会展经济、招商引资和农产品出口工作;承担农业对外交流合作相关工作。
二是 项目管理制度。有《红河州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19.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州本级市场与信息化资金
一是项目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该项目组织机构为市场信息与对外交流合作科,职责: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业会展经济、招商引资和农产品出口工作;承担农业对外交流合作相关工作。
二是项目管理制度。有《红河州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20.上海援滇专项资金
我局按项目要求及时编制了《2025年上海援滇项目——消费扶贫及产销对接项目实施方案》,并报党组审定了《红河州2025年上海对口帮扶项目—消费帮扶及产销对接项目资金使用方案》。
21.“红河蓝莓”区域公共品牌战略规划项目经费
一是项目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该项目组织机构为市场信息与对外交流合作科,职责: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业会展经济、招商引资和农产品出口工作;承担农业对外交流合作相关工作。
二是项目管理制度。有《红河州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22.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州本级资金
为保障奖补项目有效实施,成立以州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制定了《红河州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农业局财政项目绩效考核管理试行办法》《红河州农业局农业项目督查和验收管理规定》《红河州农业局机关财务支出实施细则》《红河州农业局项目申报及资金分配管理制度》等系列项目管理制度。在收支制度执行方面,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标准,实行经办科室、财务部门、分管领导多级审核把关。做到每一笔收入都及时入账、及时缴库,每一笔支出都符合规定和程序;在项目资金安排方面,建立并严格执行项目征集、项目评审、项目公示制度,组织专家按资格条件审查—项目论证评审—评分排序等程序,采取项目申报单位汇报、专家质询、项目申报单位答辩、评审组评审的方式,评审遴选立项扶持项目。择优确定拟扶持项目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变领导决策为专家组审定,进一步提升了项目立项机制的科学性;在资产管理方面,严格执行账物分管,局办公室负责实物管理,局计划财务科负责账务及资产信息管理,做到帐、物定期清查,账实相符;在政府采购管理方面,除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审批制度外,对财政批准自行采购的项目,严格按内控制度进采取询价、邀标等方式,组织相关专家及业务管理科室对开展评标,评标结果,经局党组(或局务会议)审定后执行,促进了自行采购项目公开、公平、公正、合理。
资金使用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行为,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23.非洲猪瘟防控经费
为保障奖补项目有效实施,成立以州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制定了《红河州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农业局财政项目绩效考核管理试行办法》《红河州农业局农业项目督查和验收管理规定》《红河州农业局机关财务支出实施细则》《红河州农业局项目申报及资金分配管理制度》等系列项目管理制度。在收支制度执行方面,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标准,实行经办科室、财务部门、分管领导多级审核把关。做到每一笔收入都及时入账、及时缴库,每一笔支出都符合规定和程序;在项目资金安排方面,建立并严格执行项目征集、项目评审、项目公示制度,组织专家按资格条件审查—项目论证评审—评分排序等程序,采取项目申报单位汇报、专家质询、项目申报单位答辩、评审组评审的方式,评审遴选立项扶持项目。择优确定拟扶持项目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变领导决策为专家组审定,进一步提升了项目立项机制的科学性;在资产管理方面,严格执行账物分管,局办公室负责实物管理,局计划财务科负责账务及资产信息管理,做到帐、物定期清查,账实相符;在政府采购管理方面,除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审批制度外,对财政批准自行采购的项目,严格按内控制度进采取询价、邀标等方式,组织相关专家及业务管理科室对开展评标,评标结果,经局党组(或局务会议)审定后执行,促进了自行采购项目公开、公平、公正、合理。
资金使用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行为,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24.州农业农村局执收部门成本专项补助资金
在收支制度执行方面,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标准,实行经办科室、财务部门、分管领导多级审核把关。做到每一笔支出都符合规定和程序,严格执行项目申报、资金下达、实施推进、审核支付、监督检查等全流程管理,按照“先审批、后支出,先实施、后拨付”的原则规范执行,确保项目推进有序、流程合规。
25.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
在收支制度执行方面,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标准,实行经办科室、财务部门、分管领导多级审核把关。做到每一笔支出都符合规定和程序,严格执行项目申报、资金下达、实施推进、审核支付、监督检查等全流程管理,按照“先审批、后支出,先实施、后拨付”的原则规范执行,确保项目推进有序、流程合规。
26.农产品加工及统计监测资金
在收支制度执行方面,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标准,实行经办科室、财务部门、分管领导多级审核把关。做到每一笔支出都符合规定和程序,严格执行项目申报、资金下达、实施推进、审核支付、监督检查等全流程管理,按照“先审批、后支出,先实施、后拨付”的原则规范执行,确保项目推进有序、流程合规。
27.红河州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产业链专班专项资金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为项目总牵头单位,统筹项目整体实施,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负责项目资金的统筹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专班开展各项工作。红河州高原特色农业及生物医药产业链专班为具体实施单位,专班由3名全职在岗人员组成,负责招商引资、调研走访、项目督导、企业培育、培训组织等日常工作,严格按照年度计划推进各项任务落地。
局计划财务科负责项目资金的审核、支付、核算,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合规、高效。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对项目实施进度和成效进行督查,州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牵头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按目标推进。
年初由专班结合产业链发展需求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和进度安排,将各项任务分解到季度、落实到人;实施过程中,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通报进度、解决问题,局相关科室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年末对项目实施成效进行全面总结,开展绩效自评,同时接受上级部门的督查和评价。资金使用实行“科室申报—财务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支付使用”流程,所有支出均需提供合法、合规的原始凭证,经多级审核把关后予以支付,确保资金使用符合预算规定和项目需求。
组织实施坚持“高位统筹、专班推进、联动协作”原则。链长、副链长高位推动,不定期主持召开产业链工作推进会,听取专班工作汇报,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调研指导;专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加强与县市产业链专班、要素保障部门、链主企业的联动协作,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精准开展招商、调研、项目服务等工作;建立健全项目推进台账,对招商项目、落地项目、企业培育等工作实行台账化管理,动态跟踪进度,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制度建设情况为保障项目规范实施和资金安全使用,我局建立了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体系:成立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红河州农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红农[2016]97号),制定《预算收入支出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多项内控制度,实行领导A、B角制度,分管人事和财务领导相分离,建立规范的内控管理机制。制定《红河州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农业局财政项目绩效考核管理试行办法》《红河州农业局机关财务支出实施细则》等制度,对项目资金的申报、分配、使用、审核、绩效评价等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出台《红河州农业局项目申报及资金分配管理制度》《红河州农业项目验收管理规定》等,规范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全流程管理,确保项目实施有章可循。
28.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资金
及时完成目标任务,及时开展会议培训和产业调研等相关工作。
29.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延包试点资金
(1) 职责分工。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定期调度各县市成员证发证率及资金执行情况,形成行政有领导,技术有指导、任务有指标的工作机制。
(2) 管理流程。严格按照《红河州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农业局财政项目绩效考核管理试行办法》《红河州农业局农业项目督查和验收管理规定》《红河州农业局机关财务支出实施细则》《红河州农业局项目申报及资金分配管理制度》等制度执行。
(3) 组织实施情况。推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昆明晋宁区试点经验,2024年举办州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培训班1期,培训县市、乡镇调解仲裁人员49人;组织召开2024年红河州深化农村改革培训班,州、县50名人员参加培训;2025年举办州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培训班1期,培训基层调解仲裁人员53人次。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清理核实农村集体资产235.03亿;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州县各级制定了“三资”监管制度134项;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两头空”“两头占”问题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产权管理系统信息录入率整体达90%以上。推进土地延包工作,将弥勒市、泸西县、屏边县列入2026年整县(市)推进试点获批,泸西建立延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及办公室,确保延包工作稳步开展;弥勒、屏边正在制定工作方案,谋划成立工作专班。按照《红河州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办事指南》《关于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合同信息备案机制的通知》,全州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115.1万亩,1.51万份、共33.46万亩土地流转合同录入备案。
(3) 制度建设情况。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州县各级制定了“三资”监管制度134项。
30.农村集体“三资”整治专班工作经费
(1)职责分工。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定期调度各县市成员证发证率及资金执行情况,形成行政有领导,技术有指导、任务有指标的工作机制。
(2)管理流程。严格按照《红河州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农业局财政项目绩效考核管理试行办法》《红河州农业局农业项目督查和验收管理规定》《红河州农业局机关财务支出实施细则》《红河州农业局项目申报及资金分配管理制度》等制度执行。
(3)组织实施情况。一是组建专班,印发工作方案。2025年8月25日印发《红河州关于打好专项整治“突击战”、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家底工作方案》,9月19日按照省“突击战”工作交办会和培训班新要求重新印发《红河州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突击战”工作方案》。同步组建州级工作专班,从州财政、自然资源规划、审计、林草4家部门抽到4名人员全部就位,并落实实体化办公。二是动员部署,开展业务培训。8月27日召开全州动员培训会,州委副书记作动员讲话,副州长主持并提工作要求,以《“三资”清查核实的方法与路径》为题,对与会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9月22日召开工作推进会,重点县的3个乡镇进行交流发言,州委副书记、州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分别作讲话,副州长主持并提工作要求。要求推动专项整治“突击战”取得实际成效,为2026年第1季度全省全面铺开提供有益的参考,形成可借鉴、可操作的经验做法。三是强化保障。《红河州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突击战”工作方案》中明确“要切实做好州、县两级的经费保障,本年度的工作经费专项安排相应的财政经费,2026年的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9月22日全州工作推进会,周永瑜副州长要求“州级今年有20万工作经费,明年计划安排30万的预算”。截至2026年1月8日,石屏县、元阳县、泸西县累计完成3495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清查核实工作,整体完成率达100%。
(4)制度建设情况。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州县各级制定了“三资”监管制度134项。
31.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我科严格按照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财务制度要求,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及时跟进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在试剂和设备采购环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通过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供应商,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在培训组织方面,精心制定培训方案,邀请省州专家进行授课,结合实际案例开展教学,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此外,加强与各县市农业农村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基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需求和困难,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保障项目各项任务按计划有序推进。
32.红河州长江禁渔与水生生物资源保护项目
(1)职责分工。成立由州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州渔业管理站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相关人员为组员的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渔业管理站。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监督项目的实施及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办公室负责项目日常事务。成立项目技术指导组,负责项目方案制定、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技术培训指导和项目总结。
(2)节支增效措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本着精简节约的原则,杜绝铺张浪费。项目实施期间,实地检测数据的上报采取电子文档方式上报,在提高信息意见交流效率的同时也节约了项目现场与项目实施单位间送(取)报告的车旅交通和人员费用。提高技术管理水平,节支增效。
(3)内控制度建设。严格控制资金使用,实行专款专用,杜绝将项目经费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等基本支出,严禁用于建造办公场所,购置车辆及其他与检测工作无关的支出。
(4)财务管理。严格按照《红河州渔业管理站财务管理制度》《云南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云农财〔2016〕8号)的要求以及政府采购等相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执行2022年度下达的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计划,实行专款专用。管理流程、组织实施、制度建设情况等。
33.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项目
(1)职责分工。成立由州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州渔业管理站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相关人员为组员的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渔业管理站。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监督项目的实施及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办公室负责项目日常事务。成立项目技术指导组,负责项目方案制定、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技术培训指导和项目总结。
(2)节支增效措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本着精简节约的原则,杜绝铺张浪费。项目实施期间,实地检测数据的上报采取电子文档方式上报,在提高信息意见交流效率的同时也节约了项目现场与项目实施单位间送(取)报告的车旅交通和人员费用。提高技术管理水平,节支增效。
(3)内控制度建设。严格控制资金使用,实行专款专用,杜绝将项目经费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等基本支出,严禁用于建造办公场所,购置车辆及其他与检测工作无关的支出。
(4)财务管理。严格按照《红河州渔业管理站财务管理制度》、《云南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云农财〔2016〕8号)的要求以及政府采购等相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执行2022年度下达的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计划,实行专款专用。管理流程、组织实施、制度建设情况等。
34.2024年石屏县稻渔共生水稻单产提升项目
(1)责任分工。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州农业农村局成立的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监督下,成立以州、县、乡(镇)渔业部门、农技推广部门为成员的项目技术指导组,负责项目方案具体实施,实行分区负责,责任到人,层层落实。项目技术指导组负责技术方案制定和指导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测产活动,收集项目的信息和数据,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措施,不断优化和完善项目,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2)管理流程。一是单位建立的内控机制。成立红河州渔业管理站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由站长杨艳红担任组长,成员由渔业站财务室、办公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财务室负责人担任内部控制机制建设的具体组织推进和协调工作,同时明确领导小组相关人员职责。二是单位制定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红河州渔业管理站财务支出实施细则》等相关财务制度,实行经办科室、财务部门、分管领导多级审核把关。做到每一笔支出都符合规定和程序。
(3)组织实施。强化组织,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专款专用,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计划及对项目资金进行详细测算,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始终坚持节支增效理念,项目经费由财务统一管理,项目使用的负责人按经费开支范围经手相关报销凭证,收集整理完成后交财务审核。项目经费的报销需有正规发票作为原始单据,由经手人、财务人员、分管财务的副站长签字审批后,到财务处报销。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资金开支标准,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科学合理的编制和安排预算,规范管理,严格审批经费支出明细,避免不必要的支出。项目实施期间,项目信息和数据的报送采取电子文档方式报送,在提高信息意见交流效率的同时也节约了项目现场与项目实施单位间送(取)报告的车旅交通和人员费用,提高技术管理水平,节支增效。
(4)制度建设。按照《红河州渔业管理站财务支出实施细则》,建立起较为规范的内控机制,严格控制资金使用,实行专款专用,杜绝将项目经费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等基本支出,严禁用于建造办公场所,购置车辆及其他与产业发展无关的支出。
35.2024年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项目
(1)职责分工。成立由州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州渔业管理站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相关人员为组员的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渔业管理站。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监督项目的实施及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办公室负责项目日常事务。成立项目技术指导组,负责项目方案制定、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技术培训指导和项目总结。
(2)节支增效措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本着精简节约的原则,杜绝铺张浪费。项目实施期间,实地检测数据的上报采取电子文档方式上报,在提高信息意见交流效率的同时也节约了项目现场与项目实施单位间送(取)报告的车旅交通和人员费用。提高技术管理水平,节支增效。
(3)内控制度建设。严格控制资金使用,实行专款专用,杜绝将项目经费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等基本支出,严禁用于建造办公场所,购置车辆及其他与检测工作无关的支出。
(4)财务管理。严格按照《红河州渔业管理站财务管理制度》《云南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云农财〔2016〕8号)的要求以及政府采购等相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执行2022年度下达的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计划,实行专款专用。管理流程、组织实施、制度建设情况等。
36.2025年度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项目
(1)职责分工。成立由州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州渔业管理站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相关人员为组员的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渔业管理站。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监督项目的实施及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办公室负责项目日常事务。成立项目技术指导组,负责项目方案制定、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技术培训指导和项目总结。
(2)节支增效措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本着精简节约的原则,杜绝铺张浪费。项目实施期间,实地检测数据的上报采取电子文档方式上报,在提高信息意见交流效率的同时也节约了项目现场与项目实施单位间送(取)报告的车旅交通和人员费用。提高技术管理水平,节支增效。
(3)内控制度建设。严格控制资金使用,实行专款专用,杜绝将项目经费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等基本支出,严禁用于建造办公场所,购置车辆及其他与检测工作无关的支出。
(4)财务管理。严格按照《红河州渔业管理站财务管理制度》、《云南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云农财〔2016〕8号)的要求以及政府采购等相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执行2022年度下达的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计划,实行专款专用。管理流程、组织实施、制度建设情况等。
37.2025年红河州稻渔综合种养项目
(1)职责分工。成立由州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州渔业管理站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相关人员为组员的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渔业管理站。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监督项目的实施及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办公室负责项目日常事务。成立项目技术指导组,负责项目方案制定、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技术培训指导和项目总结。
(2)节支增效措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本着精简节约的原则,杜绝铺张浪费。项目实施期间,实地检测数据的上报采取电子文档方式上报,在提高信息意见交流效率的同时也节约了项目现场与项目实施单位间送(取)报告的车旅交通和人员费用。提高技术管理水平,节支增效。
(3)内控制度建设。严格控制资金使用,实行专款专用,杜绝将项目经费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等基本支出,严禁用于建造办公场所,购置车辆及其他与检测工作无关的支出。
(4)财务管理。严格按照《红河州渔业管理站财务管理制度》《云南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云农财〔2016〕8号)的要求以及政府采购等相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执行2022年度下达的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计划,实行专款专用。管理流程、组织实施、制度建设情况等。
38.2025年州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项目
(1)节支增效制度及措施。项目严格按照《红河州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农业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红河州现代种业监管州本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红河州现代种业监管州本级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红河州州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红河州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收支管理的通知》等管理办法要求,将本着专款专用、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原则,减少不必要的支出等文件规定的支出范围使用资金。“规范资金管理”明确规定了经费的使用范围,并规定只能专款专用,不能擅自改变项目经费支出方向,违反的按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下一年度申报资格。严控支出,节约成本,减少不必要的支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内控制度建设。本项目本着专款专用、高效合理的原则安排使用专项资金,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建立项目领导负责制,严格执行州财政局、州农业局规定开支范围进行项目资金使用;对各地承担项目单位开展定期或不定期专项检查,并严格监管各地按实施方案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资金,以切实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效益发挥。
(3)财务管理制度。为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务管理效率,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州种子管理站严格执行州财政局、农业局相关文件要求,有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项目实行严格的报账制度,按要求设立专账,专款专用,严格财务管理,以保障项目按实施方案开展工作。
39.农作物新品种试验和符合性验证试验项目
(1)节支增效制度及措施。项目严格按照《红河州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农业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红河州现代种业监管州本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红河州现代种业监管州本级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红河州州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红河州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收支管理的通知》等管理办法要求,将本着专款专用、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原则,减少不必要的支出等文件规定的支出范围使用资金。明确规定了经费的使用范围,并规定只能专款专用,不能擅自改变项目经费支出方向,违反的按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下一年度申报资格。严控支出,节约成本,减少不必要的支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内控制度建设。本项目本着专款专用、高效合理的原则安排使用专项资金,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建立项目领导负责制,严格执行州财政局、州农业局规定开支范围进行项目资金使用;对各地承担项目单位开展定期或不定期专项检查,并严格监管各地按实施方案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资金,以切实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效益发挥。
(3)财务管理制度。为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务管理效率,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州种子管理站严格执行州财政局、农业局相关文件要求,有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项目实行严格的报账制度,按要求设立专账,专款专用,严格财务管理,以保障项目按实施方案开展工作。
40.云南省2025年玉米新品种展示示范评价项目
(1)单位建立的内控制度。成立红河州种子管理站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由站长担任组长、副站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办公室。制定了《预算收入支出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重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实行领导A、B角制度,分管人事和财务领导相分离,出台财务支出实施细则,规定资金审批权限管理。建立起较为规范的内控机制。
(2)单位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红河州种子管理站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红河州种子管理站财政项目绩效考核管理试行办法》《红河州种子管理站财务支出实施细则》《红河州种子管理站差旅费报销暂行规定》。
(3)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情况。为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务管理效率,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州种子管理站严格执行州财政局、农业局相关文件要求,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项目实行严格的报账制度,按要求设立专账,专款专用,严格财务管理,以保障项目按实施方案顺利实施,从来未发生过违规纪情况。
41.红河州农作物种子管理项目
(1)单位建立的内控制度。成立红河州种子管理站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由站长担任组长、副站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办公室。制定了《预算收入支出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重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实行领导A、B角制度,分管人事和财务领导相分离,出台财务支出实施细则,规定资金审批权限管理。建立起较为规范的内控机制。
(2)单位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红河州种子管理站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红河州种子管理站财政项目绩效考核管理试行办法》《红河州种子管理站财务支出实施细则》《红河州种子管理站差旅费报销暂行规定》。
(3) 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情况。为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务管理效率,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州种子管理站严格执行州财政局、农业局相关文件要求,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项目实行严格的报账制度,按要求设立专账,专款专用,严格财务管理,以保障项目按实施方案顺利实施,从来未发生过违规纪情况。
42.红河州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项目
(1)节支增效制度及措施。项目严格按照《红河州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农业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红河州现代种业监管州本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红河州现代种业监管州本级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红河州州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红河州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收支管理的通知》等管理办法要求,将本着专款专用、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原则,减少不必要的支出等文件规定的支出范围使用资金。“规范资金管理”明确规定了经费的使用范围,并规定只能专款专用,不能擅自改变项目经费支出方向,违反的按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下一年度申报资格。严控支出,节约成本,减少不必要的支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内控制度建设。本项目本着专款专用、高效合理的原则安排使用专项资金,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建立项目领导负责制,严格执行州财政局、州农业局规定开支范围进行项目资金使用;对各地承担项目单位开展定期或不定期专项检查,并严格监管各地按实施方案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资金,以切实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效益发挥。
(3)财务管理制度。为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务管理效率,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州种子管理站严格执行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相关文件要求,有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项目实行严格的报账制度,按要求设立专账,专款专用,严格财务管理,以保障项目按实施方案开展工作。
43.2025年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和宅基地管理项目
农村经济统计工作作为红河州农经站的一项传统业务工作,一直由红河州农村经营管理站负责实施。红河州农经站高度重视,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负责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农经管理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依据报表数据对州内农村经济形势和农民增收情况进行分析,并把分析材料及时提供给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同时对县乡级农经统计人员进行培训等。
44.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项目
(1)组织保障。下发了《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成立红河州2025年(散养)重大动物疫病疫苗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及专家组的通知》,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州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为副组长,州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科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安排布置、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的日常工作。
(2)职责分工。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事务及财务预算支出工作,防控应急科、疫病检测科负责项目任务的具体实施,数据信息的统计汇总及项目其他相关内容工作。
(3)节支增效措施。项目资金按《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云南省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红财农发〔2022〕22号)和《红河州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严格管理,中心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严格要求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做到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严防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和拉用,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该项目实行绩效管理,加强项目的追踪和监管,科学设定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4)单位建立的内控机制。成立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成立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红疫控〔2017〕5号),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长、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单位办公室。印发了《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内部控制规范》和《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内部控制实施方案》,实行领导A、B角制度,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内控机制。
(5)单位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和《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执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3号)、主管局制定的《红河州农业局财政项目绩效考核管理试行办法》和《红河州农业项目督查管理规定》。
(6)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情况。在收支制度执行方面,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标准执行,实行项目实施的科室、财务部门、分管领导多级审核把关,按照国家财政部制定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规范开支范围。在资产管理方面,实行分类管理,建立了资产信息管理和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卡片,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调拨、报废、等情况,明确保管(使用)人的责任,保证固定资产完整,防止资产流失,做到帐、物定期清查,账实相符。在政府采购管理方面,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的采购项目,对财政批准自行采购的项目,严格按内控制度采取询价、邀标等方式进行,以促进自行采购项目公开、公平、公正、合理。进近几年来,我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执行规范。
45.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
(1)组织保障。下发了《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成立红河州2025年(散养)重大动物疫病疫苗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及专家组的通知》,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州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为副组长,州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科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安排布置、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的日常工作。
(2)职责分工。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事务及财务预算支出工作,防控应急科、疫病检测科负责项目任务的具体实施,数据信息的统计汇总及项目其他相关内容工作。
(3)节支增效措施。项目资金按《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云南省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红财农发〔2022〕22号)和《红河州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严格管理,中心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严格要求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做到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严防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和拉用,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该项目实行绩效管理,加强项目的追踪和监管,科学设定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4)单位建立的内控机制。成立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成立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红疫控〔2017〕5号),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长、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单位办公室。印发了《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内部控制规范》和《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内部控制实施方案》,实行领导A、B角制度,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内控机制。
(5)单位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和《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执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3号)、主管局制定的《红河州农业局财政项目绩效考核管理试行办法》和《红河州农业项目督查管理规定》。
(6)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情况。在收支制度执行方面,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标准执行,实行项目实施的科室、财务部门、分管领导多级审核把关,按照国家财政部制定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规范开支范围。在资产管理方面,实行分类管理,建立了资产信息管理和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卡片,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调拨、报废、等情况,明确保管(使用)人的责任,保证固定资产完整,防止资产流失,做到帐、物定期清查,账实相符。在政府采购管理方面,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的采购项目,对财政批准自行采购的项目,严格按内控制度采取询价、邀标等方式进行,以促进自行采购项目公开、公平、公正、合理。进近几年来,我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执行规范。
46.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资金项目
(1)组织保障。下发了《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成立红河州2025年(散养)重大动物疫病疫苗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及专家组的通知》,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州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为副组长,州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科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安排布置、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的日常工作。
(2)职责分工。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事务及财务预算支出工作,防控应急科、疫病检测科负责项目任务的具体实施,数据信息的统计汇总及项目其他相关内容工作。
(3)节支增效措施。项目资金按《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云南省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红财农发〔2022〕22号)和《红河州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严格管理,中心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严格要求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做到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严防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和拉用,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该项目实行绩效管理,加强项目的追踪和监管,科学设定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4)单位建立的内控机制。成立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成立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红疫控〔2017〕5号),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长、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单位办公室。印发了《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内部控制规范》和《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内部控制实施方案》,实行领导A、B角制度,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内控机制。
(5)单位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和《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执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3号)、主管局制定的《红河州农业局财政项目绩效考核管理试行办法》和《红河州农业项目督查管理规定》。
(6)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情况。在收支制度执行方面,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标准执行,实行项目实施的科室、财务部门、分管领导多级审核把关,按照国家财政部制定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规范开支范围。在资产管理方面,实行分类管理,建立了资产信息管理和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卡片,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调拨、报废、等情况,明确保管(使用)人的责任,保证固定资产完整,防止资产流失,做到帐、物定期清查,账实相符。在政府采购管理方面,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的采购项目,对财政批准自行采购的项目,严格按内控制度采取询价、邀标等方式进行,以促进自行采购项目公开、公平、公正、合理。进近几年来,我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执行规范。
47.2025年度畜间人兽共患病(布病)防控项目
(1)项目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机构设置:本项目实施单位为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隶属红河州农业农村局,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专门负责全州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1人,现在职21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0人,占人员总数的95.23%,工勤岗1个,“双肩挑”管理岗8个;技术人员中,正高级职称5人、副高级职称10人、中级职称4人、不定职称1人;研究生8人,本科12人,大专1人。队伍专业素质高、技术能力强,完全满足病原学监测、疫病调查、诊断防控等工作需求,可按省州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2)项目管理制度
建立重大事项评审论证和通报制度,所有涉及招标工作的规范性文本须经专家组进行审核论证,并将论证结果按采购程序和本方案要求上网公示或通报。
48.弥勒市生猪产业调研、样品检测和技术推广经费
(1)组织保障:为保障弥勒市生猪产业调研、样品检测和技术推广项目顺利实施,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成由孟莉、段平波、孙秀涛为科技特派团团员的团队,具体协调负责项目的实施,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2)分工与职责: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由云南省畜牧兽医科学院牵头,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具体实施、数据信息的统计汇总和项目其他相关工作,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中心财务负责日常工作事务及财务预算支出工作。
(3)节支增效措施:在调研或采样过程中,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控制在外出差时间,以节约差旅费、食宿费等支出;在耗材使用上,本着节约的原则,最大程度降低相关耗材等支出。在费用支出上,认真执行国库支付制度和公务卡支付制度,从严审核每一笔资金的支出。
(4)项目管理:①单位建立内控机制:成立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成立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红疫控〔2017〕5号),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长、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单位办公室。印发了《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内部控制规范》《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内部控制实施方案》,实行领导A、B角制度,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内控机制。②单位制订财务管理制度:《红河州农业局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红农计财〔2016〕28号)、《红河州农业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农业局机关财务支出实施细则(试行)及红河州农业局项目申报及资金分配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红农计财发〔2018〕28号)和《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财务管理制度》。③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在收支制度执行方面,我们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标准执行,实行项目实施的科室、财务部门、分管领导多级审核把关,按照国家财政部制定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规范开支范围。在资产管理方面,实行分类管理,建立了资产信息管理和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卡片,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调拨、报废、等情况,明确保管(使用)人的责任,保证固定资产完整,防止资产流失,做到帐、物定期清查,账实相符。在政府采购管理方面,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的采购项目,对财政批准自行采购的项目,严格按内控制度采取询价、邀标等方式进行,以促进自行采购项目公开、公平、公正、合理。近几年来,我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执行规范。
49.云南省红河州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为确保本项目规范、高效实施,我中心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云南省红河州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建设项目(大型修缮)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及专家组,建立健全项目组织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规范管理流程、强化组织实施、完善制度建设,为项目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50.红河州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维护经费
(1)项目组织职责分工:设项目管理组﹐人员由相关科室管理人员组成。负责项目的计划实施、监督管理、检查验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总结经验﹐解决矛盾﹐积极推进项目。
(2)管理流程:项目严格按照项目酝酿阶段、项目准备阶段、项目实施阶段、项目监控阶段、项目评估阶段流程管理。
(3)组织实施: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维护经费的通知》(红财农发〔2025〕16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
(4)制度建设:我中心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着重在组织和制度保障上下功夫,夯实工作基础。一是成立了中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负责中心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制度保障。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制定了《红河州乡村数据和防返贫监测中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红河州乡村数据和防返贫监测中心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预算绩效管理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监控、结果应用的全过程管理机制不断完善。
51.2023年香蕉特派团项目结转经费
(1)职责分工
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由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站长杨斗龙同志任组长,副站长白建光、李戈、马伟荣三位副站长为副组长,办公室、良种繁育科、生物产业科、财务室相关技术员组成的项目领导小组,项目技术组由白建光担任组长,成员由州经作站相关科室抽调人员组成,要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层层落实。
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协调监督指导及绩效考评等工作;项目技术组负责编写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技术培训、项目绩效分析总结、参与绩效考核等工作。
(2)管理流程
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召开项目工作会议→召开项目评标会→确定中标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实施项目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项目管理办法→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项目验收→根据项目建设合同拨付资金→项目总结和绩效分析→做好项目台账。
(3)制度建设情况
单位建立的内控机制
单位管理制度健全,内部财务制度完善,保证资金安全,制定了《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管理办法》等。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项目实施进展会,总结每季度的工作,检查项目建设进度,安排下季度工作任务。
单位制订的财务管理制度
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人员分工明确,保证资金安全,制定了《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财务制度》等,能够确保项目资金安全使用。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云南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云农财〔2016〕8号)文件和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下达的有关项目资金管理的文件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财务制度。严格资金使用审批程序,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实行专款专用。
52.2024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
(1)职责分工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小组分工协作,确定并执行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制度、财务制度和绩效考评等,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及相关事宜,由项目小组讨论后执行。
(2)制度建设
单位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牵制制度完善,保证资金安全,制定了《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管理办法》《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财务制度》等。
(3)财务管理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农财〔2021〕33号)文件要求,严格资金使用审批程序,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实行专款专用。
53.云南芒果种质资源创新利用及新品种选育项目
(1)服务单位和受援单位职责分工
服务单位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受援单位提供培训场所和组织参培人员。
(2)管理流程
项目组织申报→省财政厅批复和下达项目资金→单位组织项目实施→按时开展项目实施总结→及时开展绩效评价
(3)组织实施
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成立芒果项目工作小组,由杨斗龙同志负责,成员由钱兰艳、普建春组成。由钱兰艳具体负责对项目的上报、组织实施、协调管理,项目组员共同参与项目内容开展,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4)制度建设
单位建立的内控机制
单位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牵制制度完善,保证资金安全,制定了《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管理办法》等。单位每半度召开一次项目实施进展会,总结半年工作情况,检查项目建设进度,安排下半年度工作任务。
单位制订的财务管理制度
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人员分工明确,保证资金安全,制定了《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财务制度》等
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项目资金预算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和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下达的有关项目资金管理的文件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财务制度。严格资金使用审批程序,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实行专款专用。
54.云南省石屏县木本蔬菜甜菜树产业科技特派团项目
(1)项目单位职责分工
云南大学牵头,红河州经作站、石屏县经作站联合开展甜菜树种苗繁育和绿色健康栽培、病虫害防治、产品开发等核心关键和种植过程进行研究、科技培训、示范基地建设。
(2)管理流程
项目组织申报→省科技厅批复和下达项目资金→单位组织项目实施→按时开展项目实施总结→及时开展绩效评价
(3)组织实施
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选派马伟荣、钱兰艳、李福忠三位专业人员参与甜菜树产业特派团,由钱兰艳具体负责对项目的上报、组织实施、协调管理,项目组员共同参与项目内容开展,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4)制度建设
单位建立的内控机制
单位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牵制制度完善,保证资金安全,制定了《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管理办法》等。单位每半度召开一次项目实施进展会,总结半年工作情况,检查项目建设进度,安排下半年度工作任务。
单位制订的财务管理制度
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人员分工明确,保证资金安全,制定了《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财务制度》等。
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项目资金预算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和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下达的有关项目资金管理的文件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财务制度。严格资金使用审批程序,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实行专款专用。
55.2023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科技特派员项目结转经费
(1)服务单位和受援单位职责分工
服务单位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受援单位提供培训场所和组织参培人员。
(2)管理流程
项目组织申报→省科技厅批复和下达项目资金→单位组织项目实施→按时开展项目实施总结→及时开展绩效评价
(3)组织实施
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由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杨斗龙同志任组长、副站长马伟荣同志为副组长,水果科、生物产业科、蔬菜科等科室共16位专业技术员共同组成的项目领导小组。项目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对项目的上报、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等宏观决策工作,生物产业科、良种繁育科等科室负责整个项目的技术攻关、技术指导、及有关的专业技术培训,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4)制度建设
单位建立的内控机制
单位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牵制制度完善,保证资金安全,制定了《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管理办法》等。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项目实施进展会,总结每季度的工作,检查项目建设进度,安排下季度工作任务。
单位制订的财务管理制度
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人员分工明确,保证资金安全,制定了《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财务制度》等。
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
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国科发农[2014]105号)文件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和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下达的有关项目资金管理的文件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财务制度。严格资金使用审批程序,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实行专款专用。
56.2023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结转经费
(1)成立项目领导小组,保障项目顺利提供组织保障
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由杨斗龙站长任组长、副站长马伟荣同志为副组长,水果科、良种繁育科、生物产业科、蔬菜科几个科室共同组成的项目领导小组。项目领导小组成员负责项目的上报、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等宏观决策工作,负责项目专用材料和指导工作的统筹安排。
(2)职责分工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州经作站负责技术培训的指导工作,培训组织工作由受援村负责,州经作站与受援单位共同完成培训,其他的技术指导由州经作站科技特派员独立完成。
(3)管理流程
单位组织科技人员申报“三区”科技人才专项项目→项目获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的技术培训指导由科技人员自行安排)→对项目的实施和资金使用实时跟踪→项目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总结和绩效分析。
(4)单位制度建设情况
制度建设情况:单位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牵制制度完善,为确保项目资金安全使用,制定了《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管理办法》《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财务制度》等。
单位制度执行情况: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云南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云农财〔2016〕8号)文件和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下达的有关项目资金管理的文件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财务制度。严格资金使用审批程序,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实行专款专用。
57.2024年乡村振兴科技专项—服务型科技特派员项目资金
(1)服务单位和受援单位职责分工
服务单位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受援单位提供培训场所和组织参培人员。
(2)管理流程
项目组织申报→省科技厅批复和下达项目资金→单位组织项目实施→按时开展项目实施总结→及时开展绩效评价
(3)组织实施
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由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杨斗龙同志任组长、副站长李戈同志为副组长,水果科、良种繁育科、生物产业科、蔬菜科等科室共4位专业技术员共同组成的项目领导小组。项目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对项目的上报、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等宏观决策工作,生物产业科、良种繁育科等科室负责整个项目的技术攻关、技术指导、及有关的专业技术培训,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4)制度建设
单位建立的内控机制
单位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牵制制度完善,保证资金安全,制定了《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管理办法》等。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项目实施进展会,总结每季度的工作,检查项目建设进度,安排下季度工作任务。
单位制订的财务管理制度
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人员分工明确,保证资金安全,制定了《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财务制度》等。
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
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国科发农[2014]105号)文件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和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下达的有关项目资金管理的文件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财务制度。严格资金使用审批程序,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实行专款专用。
58.2024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资金
(1)成立项目领导小组,保障项目顺利提供组织保障
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由杨斗龙站长任组长、副站长马伟荣同志为副组长,水果科、生物产业科几个科室共同组成的项目领导小组。项目领导小组成员负责项目的上报、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等宏观决策工作,1位科技特派员负责整个项目的技术攻关、技术指导、及有关的专业技术培训。
(2)职责分工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州经作站负责技术培训的指导工作,培训组织工作由受援村负责,州经作站与受援单位共同完成培训,其他的技术指导由州经作站科技特派员独立完成。
(3)管理流程
单位组织科技人员申报“三区”科技人才专项项目→项目获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的技术培训指导由科技人员自行安排)→对项目的实施和资金使用实时跟踪→项目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总结和绩效分析。
(4)单位制度建设情况
制度建设情况:单位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牵制制度完善,为确保项目资金安全使用,制定了《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管理办法》《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财务制度》等。
单位制度执行情况: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云南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云农财〔2016〕8号)文件和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下达的有关项目资金管理的文件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财务制度。严格资金使用审批程序,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实行专款专用。
59.2025年区域创新能力提升(第一批)专项资金
(1)服务单位和受援单位职责分工
服务单位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受援单位提供培训场所和组织参培人员。
(2)管理流程
项目组织申报→省科技厅批复和下达项目资金→单位组织项目实施→按时开展项目实施总结→及时开展绩效评价
(3)组织实施
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由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杨斗龙同志任组长、副站长李戈同志为副组长,水果科、良种繁育科、生物产业科、蔬菜科等科室共4位专业技术员共同组成的项目领导小组。项目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对项目的上报、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等宏观决策工作,生物产业科、良种繁育科等科室负责整个项目的技术攻关、技术指导、及有关的专业技术培训,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4)制度建设
单位建立的内控机制
单位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牵制制度完善,保证资金安全,制定了《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管理办法》等。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项目实施进展会,总结每季度的工作,检查项目建设进度,安排下季度工作任务。
单位制订的财务管理制度
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人员分工明确,保证资金安全,制定了《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财务制度》等。
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
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国科发农[2014]105号)文件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和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下达的有关项目资金管理的文件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财务制度。严格资金使用审批程序,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实行专款专用。
60.荔枝高效栽培关键技术研发及示范应用项目
为保障项目有序推进,红河州经作站成立了以站长为组长、分管副站长为副组长,技术科、财务科及元阳县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统筹规划、决策部署及全程监督。技术研发组由5名高级农艺师及2名农业技术员组成,专注于品种筛选、技术模式优化等核心研发任务;示范实施组联合元阳县黄茅岭乡、南沙镇、牛角寨镇农技站,承担核心示范基地的建设、日常管护及种植户技术培训工作;财务保障组严格依据《红河州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展资金核算、审批及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61.2023年荔枝特派团项目结转经费
(1)成立项目领导小组,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项目获批后,州经作站及时组建了以杨斗龙站长为组长,李戈副站长、陈德香为副组长,孔祥福、 李聪元、周浩、王荣明等7位特派员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经作站生物产业科,由项目负责人陈德香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组织项目的申报、设备材料采购评标、项目的实施等工作,全力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
(2)职责与分工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领导小组与科技特派团团队分工协作,确定并执行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制度、财务制度和绩效考评等,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及相关事宜,由科技特派团成员上报给领导小组讨论后执行。
(3)管理流程
云南屏边县荔枝科技特派团正派红河州经作站团队任务→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科技特派员团队组织实施项目→对项目的实施和资金使用进行核实→对项目进行总结和绩效分析。
(4)组织实施
项目任务下达后,科技特派团团队及时对项目实施任务进行讨论,并对项目的各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领导小组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实施项目,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跟踪,与单位财务及时做好沟通,对项目资金的合理化使用进行监督,并做对项目阶段性的总结上报,年终及时对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各项绩效指标作出评价
(5)单位制度建设情况
制度建设情况:单位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牵制制度完善,为确保项目资金安全使用,制定了《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管理办法》《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财务制度》等。
单位制度执行情况: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科技项目资金严格按《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国科发农[2014]105号)文件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文件和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下达的有关项目资金管理的文件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财务制度。严格资金使用审批程序,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实行专款专用。
62.农作物重大病虫预警监测与统防统治专项资金
组织保障。成立以州植检植保站站长为组长,副站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测报科科长、药械防治科科长、植物检疫科科长为成员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药械防治科,分管副站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并制定实施方案、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完成项目总结及绩效报告等工作。
职责分工。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到具体科室和县市,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真正形成行政有领导,技术有指导、任务有指标的工作机制。
工作推进。紧紧围绕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州农业农村局的安排部署开展相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州农业实际情况及农作物病虫害发生特点,严格按照“绿色植保、科学植保”的理念,积极创新工作举措,扎实推进全州病虫害预警监测、防治、植物检疫、农药药械安全使用、培训等工作,为推动全州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作出了植检植保部门的贡献,全州未发生主要农作物因重大病虫害爆发流行成灾情况。
63.省级农业发展专项项目资金
(1)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以州植检植保站站长为组长,副站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测报科科长、药械防治科科长、植物检疫科科长为成员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药械防治科,分管副站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并制定实施方案、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完成项目总结及绩效报告等工作。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到具体科室和县市,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真正形成行政有领导,技术有指导、任务有指标的工作机制。
(2)规范资金管理
严格执行《云南省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资金使用履行财政审批手续,主动接受审计、财政及上级部门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
(3)规范采购流程
项目涉及的委托业务、设备及材料购置等,均通过竞争性磋商等方式进行采购,确保过程公平、价格合理、质量可靠。
(4)严格评审认定
制定科学的评分标准,组织省州专家对申报门店进行评审、打分、公示,最终择优认定40家规范门店,树立行业标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5)抓实监测预警
加强测报点管理,深入田间调查,结合农情、气象等因素及时分析预测,发布趋势预报与短期情报,为指导防治争取主动。
(6)加强技术培训
围绕主要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开展发生规律、科学用药及绿色防控技术培训与田间指导,提升农户防控能力。
64.中央农业生产救灾专项资金
为确保资金效益最大化与项目顺利实施,我站成立了专项工作组。由站领导统筹,检疫科具体负责红火蚁防控,防治科负责粮食作物病虫害及跨境蝗虫防控。同时,抽调技术骨干组建红火蚁防控指导服务组,负责全州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与协调督导。
65.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
成立以州植检植保站站长为组长,副站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测报科科长、药械防治科科长、植物检疫科科长为成员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药械防治科,分管副站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并制定实施方案、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完成项目总结及绩效报告等工作。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到具体科室和县市,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真正形成行政有领导,技术有指导、任务有指标的工作机制。
66.乡村振兴科技特派员(第一批)专项资金
项目组织情况。我站高度重视2025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员项目专项经费的使用,召开会议指定项目资金的使用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办理,财务人员认真审核补助金额,保证项目经费落实落细,专款专用。
项目管理情况。我站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根据《红河州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办法》,按照管理规定和预计工作进度实施。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为保证云南省科技特派员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我站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及预算规定的用途进行资金审批程序和使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67.省级畜牧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
我站高度重视省级畜牧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召开会议指定项目资金的使用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办理,财务人员认真审核补助金额,保证项目经费的落实落细。
68.“三区”科技人才专项资金
项目组织情况。我站高度重视2025年“三区”科技人才项目专项经费的使用,召开会议指定项目资金的使用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办理,财务人员认真审核补助金额,保证项目经费落实落细,专款专用。
项目管理情况。我站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根据《红河州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办法》,按照管理规定和预计工作进度实施。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为保证2025年“三区”科技人才项目资金管理,我站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及预算规定的用途进行资金审批程序和使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69.动物防疫省级配套补助经费
我站高度重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资金的使用,召开会议指定项目资金的使用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办理,财务人员认真审核补助金额,保证项目经费的落实落细。
70.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红财农发〔2024〕107号)文件精神,为确保2025年红河黑猪国家畜禽遗传资源鉴定顺利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专家组核验,研究分析红河黑猪子一代与杂一代生长抗病性能数据,有效推动红河黑猪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项目的顺利开展,为红河黑猪顺利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的鉴定提供了科学的试验数据,试验技术成果为下一步红河黑猪产业开发利用和拓展市场提供技术支撑,对红河州推进乡村振兴打造富民强州支柱产业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一年的实施,已完成项目计划实施内容,并按项目进度完成资金拨付。
71.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
一是成立以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所长任副组长,执法稽查科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安排布置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落实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执法稽查科,由执法稽查科相关人员组成,负责项目实施管理日常工作。二是成立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统筹抓好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合规、及时支出。
72.州级畜牧防疫体系建设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资金
一是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办公室设于检疫科,统筹推进项目实施;二是成立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按内控管理制度抓好项目管理,确保资金合规及时支出。
73.上年结转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州级配套补助资金
一是成立以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所长任副组长,执法稽查科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安排布置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落实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执法稽查科,由执法稽查科相关人员组成,负责项目实施管理日常工作。二是成立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统筹抓好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合规、及时支出。
74.2025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一是严格节支增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督抽查工作,均应本着精简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红政办发〔2014〕107号文件精神,执行差旅费标准规定,控制人员规模及不必要的支出,杜绝铺张浪费。二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严格控制资金使用,实行专款专用,杜绝将项目经费用于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与项目资金资金支持方向不符合的支出。三是强化财务管理,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云南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实行专款专用。
75.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
一是成立以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安排布置项目具体落实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检疫科,负责项目实施管理日常工作。二是成立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统筹抓好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合规、及时支出。
76.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资金
一是成立以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安排布置项目具体落实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检疫科,负责项目实施管理日常工作。二是成立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统筹抓好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合规、及时支出。
77.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
一是成立以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所长任副组长,执法稽查科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安排布置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落实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执法稽查科,由执法稽查科相关人员组成,负责项目实施管理日常工作。二是成立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统筹抓好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合规、及时支出。
78.统筹返还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
一是成立以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安排布置项目具体落实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检疫科,负责项目实施管理日常工作。二是成立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统筹抓好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合规、及时支出。
79.统筹返还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
一是成立以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安排布置项目具体落实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检疫科,负责项目实施管理日常工作。二是成立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统筹抓好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合规、及时支出。
80.统筹返还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经费
一是成立以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安排布置项目具体落实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检疫科,负责项目实施管理日常工作。二是成立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统筹抓好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合规、及时支出。
81.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职责分工:成立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农广校负责人为副组长,科教科负责日常业务指导,州农广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管理流程:一是加强培训指导。州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认真落实行政主管第一课制度,深入培训现场做开班动员和指导。二是实施全程监管。州农广校开班前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培训报告,经审核同意后方才开班。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督导和调度培训进度,做好学员跟踪监测工作。三是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培训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四是加强信息调度。全州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信息及时录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中央转移支付平台,实行了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按时提交调度数据和工作总结。五是抓好绩效管理。按照指标要求,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组织实施:项目由红河州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广校)组织实施。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需求调查、线上线下培训、实践实训、跟踪监测等与培育工作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包括为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所开展的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线上学习、现场观摩、交流实践、指导服务、绩效评价、信息宣传、统计监测等内容。
制度建设情况:一是单位建立的内控机制。成立了红河州广校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单位财务人员为小组成员。制定了《红河州农广校收支管理制度》《红河州农广校预算管理制度》《红河州农广校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红河州农广校资产管理制度》《红河州农广校合同管理制度》。二是单位制订的财务管理制度。为推进单位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参照执行《红河州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农业局财政项目绩效考核管理试行办法》《红河州农业局农业项目督查和验收管理规定》《红河州农业局机关财务支出实施细则》《红河州农业局项目申报及资金分配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财务管理工作的职责。三是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在收支制度执行方面,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标准,做到每一笔收入都及时入账、及时缴库,每一笔支出都符合规定和程序,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项目资金,没有单独账户,财务报销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未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在项目资金安排方面,建立并严格执行项目征集、项目评审、项目公示制度,组织专家按资格条件审查—项目论证评审—评分排序等程序,采取项目申报单位汇报、专家质询、项目申报单位答辩、评审组评审的方式,评审遴选立项扶持项目;在资产管理方面,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及时录入资产信息,做到帐物定期清查,账实相符;在政府采购管理方面,除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审批制度外,对财政批准自行采购的项目,严格按内控制度采取询价、邀标等方式,组织相关专家及业务管理科室开展评标,促进自行采购项目公开、公平、公正、合理。
82.“三区”科技人才专项支持计划资金
职责分工:2025年科技局核准我单位袁雪波、杨建明、林玲、王诗绚、杨洋5名专技人员为“三区”科技人员,赴元阳县开展技术指导。拨付专项资金共计10万元。
管理流程:一是加强领导,组建工作班子。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汇报。组建强有力工作班子,压实工作责任,组织项目实施。把项目实施成效列入年终考核。二是注重实效,增强吸引力。在开展培训工作中,必须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选准主攻方向,找准切入点,抓住建设重点,按需安排教学内容,把培训工作同本地区的经济建设及生产特点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学以致用,讲究实效。三是抓示范典型,推动工作开展。注意树立致富典型,抓住实例,把参加培训后涌现出来的致富能手树立为致富带头人,对农民发家致富,发展农村经济有显著作用。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让培训中致富的典型学员现身说法,扩大影响。
组织实施:项目由红河州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广校)组织实施。按照科技部、省科技厅及州科技局工作要求,“三区”科技人员(科技特派员)到企业驻点服务,为企业发展科技和产学研合作,提供科技需求、专业技术服务,推进企业科技创新。进一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提高科技在农业和企业的贡献率,促进农业和工业的产业化、商品化、市场化;努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培育科技典型,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提升企业干部和职工的科技意识;培育一批农村科技致富典型,造就一批乡土人才和科技带头人;为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和企业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中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付科技需求、专业技术服务指导等与技术服务工作相关的费用。
制度建设情况:一是单位建立的内控机制。成立了红河州广校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单位财务人员为小组成员。制定了《红河州农广校收支管理制度》《红河州农广校预算管理制度》《红河州农广校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红河州农广校资产管理制度》《红河州农广校合同管理制度》。二是单位制订的财务管理制度。为推进单位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参照执行《红河州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农业局财政项目绩效考核管理试行办法》《红河州农业局农业项目督查和验收管理规定》《红河州农业局机关财务支出实施细则》《红河州农业局项目申报及资金分配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财务管理工作的职责。三是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在收支制度执行方面,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标准,做到每一笔收入都及时入账、及时缴库,每一笔支出都符合规定和程序,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项目资金,没有单独账户,财务报销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未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在项目资金安排方面,建立并严格执行项目征集、项目评审、项目公示制度,组织专家按资格条件审查—项目论证评审—评分排序等程序,采取项目申报单位汇报、专家质询、项目申报单位答辩、评审组评审的方式,评审遴选立项扶持项目;在资产管理方面,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及时录入资产信息,做到帐物定期清查,账实相符;在政府采购管理方面,除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审批制度外,对财政批准自行采购的项目,严格按内控制度采取询价、邀标等方式,组织相关专家及业务管理科室开展评标,促进自行采购项目公开、公平、公正、合理。
83.红河州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2025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
组织领导:成立由州农环站站长任组长的技术专家组,统筹项目组织实施。各县市设立技术组,明确组长及职责分工,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云南省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设立专项资金台账,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安全。
工作督导:州县两级建立工作日志和监理台账,定期开展督查与自查,确保任务落实、进度可控、质量达标。
84.云南省红河州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科技特派员项目
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由红河州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班子成员组成的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的领导、协调、管理等宏观决策工作,制定计划,组织落实,监督实施管理。成立由科技特派员组成的项目实施小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及资料收集工作。
规范资金管理: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不挤占、截留和挪用。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为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州农业农村局积极组织各科室、局直属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通过对项目立项、项目实施、资金拨付、项目监控等各环节进行评价,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项目管理、绩效改善、政策引导等方面的措施与建议,从而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对象
本次项目自评的对象州农业农村局2025年财政资金项目。
3.绩效评价范围
(1)项目范围:部门资金的实施与监管情况、项目资金投入的运行情况、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绩效情况。
(2)资金范围:州农业农村局2025年财政资金项目。
(3)时间范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 绩效评价原则、依据(相关政策依据是否在有效期内等)、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和评价内容,运用简便、实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规范进行评价。
(2)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做到依据合法、标准统一、资料可靠、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本次绩效评价根据评价对象特点分类组织实施,发现问题提出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并及时整改落实。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修正);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3)《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
(4)《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
(5)财政部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6)《云南省财政厅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
(7)《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5〕3号)。
(8)《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发〔2015〕171号);
(9)《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10)《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
(11)其他相关依据文件。
3.评价指标体系
按产出和效果的逻辑模型,设定产出、效益、满意度等一级指标三个,一级指标下各设定了若干个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及其分值。详见附件1。
4.评价方法
根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20〕10号)的规定,本次绩效评价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审阅自评相结合,对收集的基础资料、数据,在归集、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资料审阅法、分析比较法、实地评价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系统、科学地评价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1)资料审阅法
通过与相关项目具体实施部门沟通,取得项目相关预算、管理、绩效目标、政策文件等,了解项目政策背景、实施要求、审批程序和资金使用情况,详细查看各类评分依据材料进行对比分析。
(2)分析比较法
依据财政下达的项目预算,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实际实施内容与预算批复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执行;依据项目资金下达经费的函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对比分析,结合问卷调查,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
(3)实地评价法
通过现场实地抽样,对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查阅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检查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拨付支出情况、相关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现场抽取项目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对照相关的管理办法和实施标准进行实地评价。
(4)公众评判法
通过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对财政支出的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社会公众的问卷调查,针对不同群体发放调查问卷,在发放过程中保证人群的随机性和广泛性,最后汇总分析调查问卷,得出调查结果。
5.绩效评价标准:
综合绩效评价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入预算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分值50分、效益指标分值3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共分为4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为“优”;综合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为“良”;综合得分在60-80分(含60分)为“中”;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6.绩效评价抽样
本次项目实施单位为红河州农业农村局,项目资金支出由红河州农业农村局统一负责。本次业务为全覆盖自评。
(三)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下发通知,及时组织相关直属单位开展绩效自评。
2.组织实施。整理资料,细化项目绩效目标,了解项目实施情况。
3.分析评价。分析项目管理情况和资金支出情况,根据结果进行综合自评并提出建议。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州农业农村局2025年年度计划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良好。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84个项目,自评分在90分以上评价等级为“优”的有80个项目。
| 序号 | 实施单位 | 政策(项目)名称 | 自评分 | 自评等级 | 备注 |
| 1 |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 红财农发〔2025〕31号省级农业发展金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资金 | 96.2 | 优 | |
|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 红财农发〔2025〕85号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资金 | 96.2 | 优 | ||
|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 红财农发〔2024〕24号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州本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 | 96.2 | 优 | ||
|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 红财农发〔2024〕77号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省级配套资金 | 96.2 | 优 | ||
|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 红财农发〔2024〕77号第一批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 96.2 | 优 | ||
| 2 |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 红财农发〔2025〕88号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省级配套资金 | 100 | 优 | |
|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 红财农发〔2025〕88号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资金资金 | 100 | 优 | ||
|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 红财农发〔2025〕50号第一批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 100 | 优 | ||
| 3 |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 红财农发〔2025〕55号2025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第二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 | 100 | 优 | |
|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 红财农发〔2024〕108号提前下达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州本级资金 | 100 | 优 | ||
|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 红财农发〔2025〕90号调整2025年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 | 100 | 优 | ||
| 4 |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 红财农发〔2025〕19号红河州高标准农田建设(州本级)专项资金 | 96 | 优 | |
| 5 |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 红财预发〔2025〕15号走访脱贫攻坚殉职人员家属慰问经费 | 98 | 优 | |
| 6 |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 红财农发〔2025〕19号红河州农业农村局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专项资金 | 98.04 | 优 | |
| 7 |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 红财农发〔2024〕53号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第二批)粮油单产提升资金 | 100 | 优 | |
| 8 |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 红财农发〔2025〕31号省级农业发展金化肥农药减量资金 | 94.2 | 优 | |
| 9 |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 红财农发〔2024〕24号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州本级粮食生产资金 | 100 | 优 | |
| 10 |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 红财农发〔2025〕31号省级农业发展金粮油生产资金 | 100 | 优 | |
| 11 |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 红财农发〔2024〕53号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第二批)家庭农场资金 | 100 | 优 | |
|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 红财农发〔2023〕117号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州本级资金 | 100 | 优 | ||
| 12 |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 红财农发〔2025〕53号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合作社)资金 | 99 | 优 | |
| 13 |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 红财农发〔2025〕53号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家庭农场)资金 | 100 | 优 | |
| 14 |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 红财农发〔2025〕31号省级农业发展金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和宅基地管理资金 | 100 | 优 | |
| 15 |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 红财农发〔2024〕24号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州本级农民合作社与农经统计(含宅基地)资金 | 100 | 优 | |
| 16 |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 红财农发〔2025〕12号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经费 | 100 | 优 | |
| 17 |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 红财农发〔2025〕31号省级农业发展农业科技教育资金 | 100 | 优 | |
| 18 |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 红财农发〔2025〕31号省级农业发展金市场与信息化资金 | 100 | 优 | |
| 19 |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 红财农发〔2024〕24号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州本级市场与信息化资金 | 100 | 优 | |
| 20 |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 红财农发〔2025〕26号上海援滇专项资金 | 100 | 优 | |
|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 红财农发〔2024〕31号上海援滇专项项目资金 | 100 | 优 | ||
| 21 |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 红财农发〔2025〕4号“红河蓝莓”区域公共品牌战略规划项目经费 | 100 | 优 | |
| 22 |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 红财农发〔2023〕118号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州本级资金 | 96.6 | 优 | |
| 23 |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 红财农发〔2025〕72号非洲猪瘟防控经费 | 99.8 | 优 | |
| 24 |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 红财预指〔2025〕206号州农业农村局执收部门成本专项补助资金 | 95 | 优 | |
| 25 |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 红财体制发〔2024〕18号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 | 99 | 优 | |
| 26 |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 红财农发〔2024〕24号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州本级农产品加工及统计监测资金 | 98.2 | 优 | |
|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 红财农发〔2025〕31号省级农业发展金农产品初加工资金 | 98.2 | 优 | ||
| 27 |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 红财农发〔2025〕12号红河州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产业链专班项目专项资金 | 97 | 优 | |
| 28 |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 红财农发〔2024〕24号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州本级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资金 | 100 | 优 | |
|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 红财农发〔2025〕31号省级农业发展金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资金 | 100 | 优 | ||
| 29 |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 红财农发〔2024〕24号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州本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延包试点资金 | 95 | 优 | |
|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 红财农发〔2025〕31号省级农业发展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延包试点资金 | 95 | 优 | ||
| 30 |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 红财农发〔2025〕92号预算调整追加农村集体“三资”整治专班工作经费 | 95 | 优 | |
| 31 |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 红财农发〔2024〕24号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州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 | 100 | 优 | |
|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 红财农发〔2025〕31号省级农业发展金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 | 100 | 优 | ||
| 32 | 红河州渔业管理站 | 2024年度红河州长江禁渔与水生生物资源保护项目 | 100 | 优 | |
| 33 | 红河州渔业管理站 | 2024年度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项目 | 100 | 优 | |
| 34 | 红河州渔业管理站 | 2024年石屏县稻渔共生水稻单产提升项目 | 100 | 优 | |
| 35 | 红河州渔业管理站 | 2024年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项目 | 98 | 优 | |
| 36 | 红河州渔业管理站 | 2025年度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项目 | 97 | 优 | |
| 37 | 红河州渔业管理站 | 2025年红河州稻渔综合种养项目 | 99 | 优 | |
| 38 | 种子管理站 | 红河州种子管理站2025年州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 | 99.9 | 优 | |
| 39 | 种子管理站 | 云南省2025年农作物新品种试验和符合性验证试验项目 | 95.6 | 优 | |
| 40 | 种子管理站 | 云南省2025年玉米新品种展示示范评价项目 | 92.3 | 优 | |
| 41 | 种子管理站 | 红河州农作物种子管理项目 | 97.2 | 优 | |
| 42 | 种子管理站 | 红河州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项目 | 94.9 | 优 | |
| 43 | 红河州农村经营管理站 | 2025年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和宅基地管理项目 | 100 | 优 | |
| 44 | 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第二批(动物防疫补助)资金 | 85 | 良 | |
| 45 | 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 | 89 | 良 | |
| 46 | 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资金 | 86 | 良 | |
| 47 | 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畜间人兽共患病(布病)防控项目补助资金 | 90.3 | 优 | |
| 48 | 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弥勒市生猪产业调研、样品检测和技术推广经费 | 94 | 优 | |
| 49 | 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云南省红河州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96 | 优 | |
| 50 | 红河州乡村数据和防返贫监测中心 | 红河州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维护经费 | 100 | 优 | |
| 51 | 州经作站 | 红财预发〔2025〕16号2023年香蕉特派团项目结转经费 | 94 | 优 | |
| 52 | 州经作站 | 红财农发〔2024〕24号2024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 | 95 | 优 | |
| 53 | 州经作站 | 云南芒果种质资源创新利用及新品种选育项目 | 95 | 优 | |
| 54 | 州经作站 | 云南省石屏县木本蔬菜甜菜树产业科技特派团项目 | 93.3 | 优 | |
| 55 | 州经作站 | 红财预发〔2025〕16号2023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科技特派员项目结转经费 | 98 | 优 | |
| 56 | 州经作站 | 红财预发〔2025〕16号2023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结转经费 | 99 | 优 | |
| 57 | 州经作站 | 红财教发〔2024〕125号2024年乡村振兴科技专项—服务型科技特派员项目资金 | 100 | 优 | |
| 58 | 州经作站 | 红财教发〔2024〕66号2024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资金 | 100 | 优 | |
| 59 | 州经作站 | 2025年区域创新能力提升(第一批)专项资金 | 99 | 优 | |
| 60 | 州经作站 | 荔枝高效栽培关键技术研发及示范应用项目 | 99 | 优 | |
| 61 | 州经作站 | 红财预发〔2025〕16号2023年荔枝特派团项目结转经费 | 99 | 优 | |
| 62 | 红河州植检植保站 | 农作物重大病虫预警监测与统防统治专项资金 | 100 | 优 | |
| 63 | 红河州植检植保站 | 省级农业发展专项(粮食生产项目资金) | 99 | 优 | |
| 红河州植检植保站 | 省级农业发展专项(农业科技教育项目资金) | 99 | 优 | ||
| 红河州植检植保站 | 省级农业发展专项(上年结余资金) | 99 | 优 | ||
| 红河州植检植保站 | 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结余资金) | 99 | 优 | ||
| 64 | 红河州植检植保站 | 中央农业防灾减灾项目资金 | 93 | 优 | |
| 红河州植检植保站 | 中央农业生产救灾专项资金 | 93 | 优 | ||
| 65 | 红河州植检植保站 | 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 | 100 | 优 | |
| 66 | 红河州畜牧技术推广站 | 乡村振兴科技特派员(第一批)专项资金 | 96 | 优 | |
| 67 | 红河州畜牧技术推广站 | 省级畜牧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 | 94 | 优 | |
| 68 | 红河州畜牧技术推广站 | “三区”科技人才专项资金 | 95 | 优 | |
| 69 | 红河州畜牧技术推广站 | 动物防疫省级配套补助经费 | 94 | 优 | |
| 70 | 红河州畜牧技术推广站 | 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 | 98 | 优 | |
| 71 | 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 | 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 | 98 | 优 | |
| 72 | 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 | 州级畜牧防疫体系建设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资金 | 99 | 优 | |
| 73 | 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 | 上年结转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州级配套补助资金 | 98 | 优 | |
| 74 | 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 | 2025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 88.7 | 良 | |
| 75 | 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 | 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 | 97.9 | 优 | |
| 76 | 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 |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资金 | 98.7 | 优 | |
| 77 | 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 |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 | 95 | 优 | |
| 78 | 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 | 统筹返还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 | 96.1 | 优 | |
| 79 | 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 | 统筹返还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 | 99.8 | 优 | |
| 80 | 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 | 统筹返还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经费 | 94.7 | 优 | |
| 81 | 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红河州分校 | 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项资金 | 94.93 | 优 | |
| 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红河州分校 | 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第二批90000)专项资金 | 94.93 | 优 | ||
| 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红河州分校 | 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题班(第二批299000)专项资金 | 94.93 | 优 | ||
| 82 | 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红河州分校 | “三区”科技人才专项支持计划资金 | 93.28 | 优 | |
| 83 | 红河州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 | 红河州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2025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 | 95 | 优 | |
| 84 | 红河州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 | 云南省红河州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科技特派员项目 | 97 | 优 |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1.省级农业发展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资金
一是该项资金下达的省绩效目标为建设主要作物及特色经济全程机械化推广县市2个,完成情况为:1、石屏县完成核心区100亩机械化种植试验,采用无人机播种和机械化精量播种两种方法对比,目前长势良好。2、开远市已完成马铃薯机械化播种面积任务,包括核心区30亩,对比区30亩,推广区955.5亩,共计1055.5亩。
二是完成遴选认定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6个(2024年遴选认定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18个,2024-2025年完成遴选认定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24个),完成两年内建设24个的目标任务。
三是分小组分片区开展补贴机具质量和使用情况抽查调查,完成13县市年度补贴机具质量和使用情况调查率≥3%的目标任务。
四是截至12月31日,申请录入补贴机具23159台(套),农机部门未超时16511台,限时办结率为71.29%。
五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截至12月31日,申请补贴受益户数18091户,补贴受益对象满意度≥85%,完成满意度≥85%的目标任务。
2.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资金资金
一是截至12月31日,全州收到报废补贴申请3240份,报废机具数量3240台(套),完成报废更新补贴农业机具≥3000台(套)的目标任务;二是全州持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落实风险防控排查工作,资金使用均合规;三是按照补贴政策实施要求加快各项流程工作,报废补贴资金拨付遵循“实报实销”“提交一批兑付一批”原则,确保资金拨付及时性;四是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执行补贴范围和标准;五是申请报废机具数量达3240台(套),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淘汰老旧农机数量达3240台(套),节能环保设备和产品占比有效上升,报废回收循环利用效率明显提高,报废老旧机具及购置新机具较上年提升55%,持续带动社会消费升级。六是报废补贴受益户数达1848户,补贴申请人满意度≥80%。
3.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
一是截至12月31日,全州申请录入补贴机具23159台(套),完成20991台(套)的数量指标,联农带农水平有效提升;二是结合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州积极开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监管和风险排查工作,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三是已成功发放补贴资金4977.4029万元,受益户数18091户,服务对象对中央财政补助经费使用情况的满意度≥90%。
4.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通过专项资金有效保障,全州高标准农田建设日常管理、技术指导、督导检查、业务培训等工作全面有序开展。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州共建成高标准农田28.31万亩,完成年度建设任务15.24万亩的185.76%,超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远超年度20万亩以上的绩效目标。
(2)效益指标实现情况。项目实施后,全州农田灌排条件、田间道路通行条件、耕地质量等得到明显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为稳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提供了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逐步显现。
(3)管理与服务成效。资金保障有力、管理规范高效,有力支撑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管理服务,项目组织实施、质量管控、进度推进等工作成效明显,为后续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5.走访脱贫攻坚殉职人员家属慰问经费
截至2025年3月底,走访慰问脱贫攻坚殉职人员家属项目下达资金17.6万元,实际支出资金17.6万元,支出进度100%,走访慰问进度100%,已按照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完成相关工作。
6.红河州农业农村局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专项资金
(1)圆满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工作。全州12个土壤普查全面铺开县市共调查采集土壤样点18848个(表层样点18610个、剖面样点238个),水稳性大团聚体2033个,密码平行样462个,调查采集土样按照土壤类型分为:耕地13040个、园地4834个、林地797个、草地177个。组织全州13个县市圆满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工作省级验收和国家级抽验。
(2)顺利完成内业检测化验工作。全州12个土壤普查全面铺开县市采集化验土壤样品土22120个(表层样19052个,剖面样1007个,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2091个),检测时穿插密码平行样462个,组织全州13个县市审核检测数据73.06万个,顺利完成内业检测化验县级自验、省级验收和国家级抽验。
(3)有序推进土壤普查成果编制工作。红河州于2025年9月15日锁定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平台数据,正式进入成果编制阶段。到12月底,各县市初步形成“两图五报告”(土壤类型图、土壤属性图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土壤退化与障碍分析、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和土特产品土壤适宜性评价、土壤资源评价与利用);州本级形成土壤类型图、土壤属性图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并顺利通过省级组织的土壤普查形成成果中期评估,评估得分为全省第一。
(4)完成土壤样本流转。到2025年末,组织全州13个县市完成云南省样品库和国家样品库(北京库和南京库)的土壤样本送样工作。
7.红河州 2024 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第二批)粮油单产提升资金
本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绩效目标超额完成。产出指标方面,粮食单产提升示范面积达8.77万亩,超额完成≥8万亩的年度指标,全州粮食平均单产达326.01公斤/亩,高于≥325公斤/亩的年度目标,粮食单产同比增幅0.61%,实现持续增长的年度要求,产出指标50分满分获得;效益指标方面,圆满完成省级下达的粮食安全底线任务,社会效益指标30分满分获得;满意度指标方面,单产提升项目区群众满意度达90%,高于≥85% 的年度指标,满意度指标10分满分获得。预算执行率得分10分,加绩效指标90分,合计自评得分100分。
8.省级农业发展金化肥农药减量资金
本项目自评得分94.2分,自评等级为优,整体绩效目标圆满实现,部分指标超额完成。产出指标方面,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面积17000亩、种植结构调整示范面积7000亩均完成年度指标值,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面积达12600亩,超额完成9875亩的年度目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示范点按要求建成,产出指标50分满分获得;效益指标方面,流域化肥使用减少量完成3.80的年度指标,农药使用减少量达1.65,超额完成1.50的目标,生态效益指标30分满分获得;满意度指标方面,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高于≥85% 的年度指标,满意度指标10分满分获得。预算执行率得分4.2分,加绩效指标90分,合计自评得分94.2 分。
9.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州本级粮食生产资金
本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绩效目标超额完成且新增工作任务圆满落地。产出指标方面,粮食总产量189.06 万吨、粮食播种面积581.75万亩均超额完成年度指标,顺利完成农情信息调度系统所有调度表格汇总报送,成功建成粮食安全保障信息监管平台,完成完善粮食安全监管工作的年度目标,产出指标50分满分获得;效益指标方面,有效指导农业生产各项任务按时推进,社会效益指标30分满分获得;满意度指标方面,未发生农情调度不畅造成县级工作失误的情况,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指导工作满意度达标,满意度指标10分满分获得。预算执行率得分10分,加绩效指标90分,合计自评得分100分。
10.省级农业发展金粮油生产资金
本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绩效目标超额完成。产出指标方面,粮食总产量达 189.06 万吨、粮食播种面积达 581.75 万亩,均超额完成年度指标值,圆满完成农业农村部农情信息调度系统所有调度表格的汇总报送,产出指标 50 分满分获得;效益指标方面,有效指导农业生产各项任务按时推进,社会效益指标 30 分满分获得;满意度指标方面,未发生农情调度不畅造成县级工作失误的情况,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农业生产指导工作满意度达标,满意度指标 10 分满分获得。预算执行率得分 10 分,加绩效指标 90 分,合计自评得分 100 分。
11.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第二批)家庭农场资金
完成2024年对1个家庭农场培优提质项目补助。红河州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小组完成对培优提质的家庭农场进行实地验收工作。
12.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合作社)资金
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合作社)项目已完成绩效目标。全州已完成支持农民合作社15个,完成绩效目标的125%。
13.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家庭农场)资金
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家庭农场)项目已完成绩效目标。全州已完成支持农民合作社18个,完成绩效目标的100%。
14.省级农业发展金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和宅基地管理资金
已完成对项目涉及的6个县市开展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验收的抽查工作,督促县市完成对服务中心的挂牌、验收等工作。
15.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州本级农民合作社与农经统计(含宅基地)资金
完成一期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业务培训。
16.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经费
2025年全州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覆盖率87.93%,已完成绩效目标。
17.省级农业发展农业科技教育资金
截至2025年4月底,下达州本级农业科技教育资金2万元,实际支出资金2万元,支出进度100%,项目进度100%,已按照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完成农业外来入侵物种常态化监测工作。科学技术和种业管理科2025年外来入侵物种常态化监测项目绩效自评分为90分。
18.省级农业发展金市场与信息化资金
该项目自评分100分,自评为优秀。
19.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州本级市场与信息化资金
该项目自评分100分,自评为优秀。
20.上海援滇专项资金
项目各项预期指标超额完成,资金使用99.85万元,支出率为99.85%,自评分100分,结果为优秀。
21.“红河蓝莓”区域公共品牌战略规划项目经费
该项目自评分100分,自评为优秀。
22.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州本级资金
2024年,全州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全面完成绩效目标任务。一是严格检疫监管。严格产地及屠宰检疫,全州产地检疫合格出证率100%,全州屠宰检疫率达100%、出场动物产品检疫合格率达100%。加强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新建规范化动物检疫申报点10个,在全州22个所有在产畜禽屠宰厂的入厂大门、屠宰区等重点监管区域共计安装监控摄像头154个,并全部接入红河州智慧动监指挥中心进行适时监管。开展肉品质量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从2024年8月至2025年3月,集中整治畜禽养殖、畜禽屠宰、无害化处理、畜禽贩运、畜禽诊疗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累计开展业务培训4489人次,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告知承诺书》1675份、《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宣传告知书》21540份,发放宣传资料30630份,排查生产经营主体1114个,发现问题89个,整改问题68个,从源头上保障肉品质量安全。二是加强安排部署。印发《红河州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方案》(〔2024〕-10),组织召开全州2024年春季、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动员部署及培训会会,对春秋防集中免疫、动物疫病监测、非洲猪瘟常态化防、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控等工作做具体详尽的安排部署。三是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要求,扎实开展春秋季集中免疫工作,切实做到应免尽免,最大限度消除免疫空白和免疫死角。2024年,全州累计免疫猪口蹄疫362.66万头、牛口蹄疫82.01万头、羊口蹄疫96.35万只、羊小反刍兽疫80.04万只、高致病性禽流感4036.29万羽,应免密度均达到100%。四是严格免疫效果监测。按照《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 年红河州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的通知》(〔2024〕-11)要求,全州13县市共完成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检测血清样品18947份,合格率均达70%以上。五是严格监测。根据《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红河州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动物疫病专项监测采样工作安排,省州县乡多级联动,开展非洲猪瘟、口蹄疫、禽流感、猪瘟、蓝耳、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的监测。2024年,红河州动物疫病监测病种有非洲猪瘟、口蹄疫、禽流感、布鲁氏菌病等16种,采样检测病原学8882份、血清学380份。对全州2个禽屠宰场、10个家禽养殖场户、25个禽交易市场监测抽检443份禽流感样品;对全州483个牛羊养殖场(户)进行布病监测,监测样品3349份。六是抓好动物疫情信息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要求严格执行动物疫情报告制度。2024年,全州通过“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填报并审核通过疫情信息349条(均为常规疫病信息,无重大动物疫情信息),无漏报、错报,无被通报的情况。七是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州级应急储备防护用品37751余套(含防护服、口罩、手套、脚套、头套),消毒剂3.72吨,消毒设施设备177套(含大小动物扑杀器、电动喷雾器、小型消毒器)等。
23.非洲猪瘟防控经费
2025年,全州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全面完成绩效目标任务。一是强化监测。以规模养殖场、中小型养殖场(户)、散养户、屠宰场等生产区域环节为主,兼顾生猪无害化处理厂(点),开展全州范围内开展病原学监测排查预警,累计采集监测341个养殖场(户)的猪全血、棉拭子等样品6131份,采集监测屠宰场(厂)19个(次)样品1913份,其他场点样品211份。二是开展中越边境非洲猪瘟疫情防堵工作。根据省州相关工作安排,8月1日起实行边境县非洲猪瘟排查日报制,按要求共向省级上报20次日报表,州级及三个边境县共排查养殖场179个(次)、生猪67267头,排查养殖户107096个(次)、生猪343170头,排查其他场点92个、生猪3894头;清洗养殖设施面积553930平方米,清洗消毒车辆423辆,暂停生猪交易市场30个,未发现异常情况,成功防堵越南疫情进入我州。三是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卡点值守。8月1日至17日,边境三县共查验运输车辆96辆,查验生猪2532头,未发现违规调运和走私情况。9月1日至10月31日,边境三县共消毒车辆125辆,消毒人员235人次,均未发现截获猪肉及制品情况。四是畜产品供应稳定充裕。2025年,全州出栏生猪370.52万头、肉牛33.64万头、肉羊69.4万只、家禽4950.46万羽;实现肉类产量50.1万吨、牛奶产量6.14万吨、禽蛋产量12.51万吨,分别占全省的10.7%、9.35%、22.34%。州内人均占有肉产量106.29公斤、比2024年中国居民人均肉类消费量多66.49公斤。全州外调生猪367.19万头,其中肥猪172.1万头,为全省乃至全国生猪生产、市场稳产保供作出红河贡献。
24.州农业农村局执收部门成本专项补助资金
保障了2025年我单位正常经费开支。
25.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
2025年全州农业经济实现稳中向好。积极谋划推动我州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并取得积极效果。
26.农产品加工及统计监测资金
2025年红河州绩效指标任务为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户,农产品加工产值增长率8%。
(1)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情况
截至2025年年末,红河州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有数为935户,其中省级189户,年内新增26户,完成2025年绩效指标任务。
(2)农产品加工产值增长情况
2025年度红河州农产品加工产值1605.70亿元,较2024年农产品加工产值1473.71亿元增长131.99亿元,增长率为8.9%,完成2025年绩效指标任务。
(3)满意度
意度指标自评得分95分。
27.红河州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产业链专班专项资金
2025年度,本项目所有绩效目标均全面完成,部分工作成效超出预期,项目实施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效益。全年完成外出招商引资7次、外出调研15次,均达到计划要求;推动1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引进5个、开工5个、投产2个,培育规上企业5户,量化指标100%完成。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了红河州高原特色农业及生物医药产业链布局,强化了泸西产业园区、蒙自经开区、石屏豆制品特色产业园区等重点园区的支撑作用,提升了链主企业的带动能力,推动产业链向“种植/养殖—加工—流通—服务”一体化发展,为实现总体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全年培育规上企业5户,全州农业企业和农业龙头企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企业发展质量和竞争力稳步提升,产业链市场主体活力持续增强。通过多次调研和招商,精准掌握了全州绿色食品精深加工产业发展现状和需求,为企业提供了政策指导、资源对接、要素保障等全方位服务,解决了企业发展和项目落地中的多项实际问题,政企联动机制更加完善。
28.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资金
2025年共开展“茶咖一体化”培训会议1次,开展中药材、蔬菜、水果等产业调研10余次。已完成绩效目标。
29.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延包试点资金
推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昆明晋宁区试点经验,2024年举办州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培训班1期,培训县市、乡镇调解仲裁人员49人;组织召开2024年红河州深化农村改革培训班,州、县50名人员参加培训;2025年举办州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培训班1期,培训基层调解仲裁人员53人次。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清理核实农村集体资产235.03亿;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州县各级制定了“三资”监管制度134项;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两头空”“两头占”问题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产权管理系统信息录入率整体达90%以上。推进土地延包工作,将弥勒市、泸西县、屏边县列入2026年整县(市)推进试点获批,泸西建立延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及办公室,确保延包工作稳步开展;弥勒、屏边正在制定工作方案,谋划成立工作专班。按照《红河州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办事指南》《关于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合同信息备案机制的通知》,全州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115.1万亩,1.51万份、共33.46万亩土地流转合同录入备案。
30.农村集体“三资”整治专班工作经费
一是组建专班,印发工作方案。2025年8月25日印发《红河州关于打好专项整治“突击战”、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家底工作方案》,9月19日按照省“突击战”工作交办会和培训班新要求重新印发《红河州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突击战”工作方案》。同步组建州级工作专班,从州财政、自然资源规划、审计、林草4家部门抽到4名人员全部就位,并落实实体化办公。二是动员部署,开展业务培训。8月27日召开全州动员培训会,州委副书记作动员讲话,副州长主持并提工作要求,以《“三资”清查核实的方法与路径》为题,对与会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9月22日召开工作推进会,重点县的3个乡镇进行交流发言,州委副书记、州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分别作讲话,副州长主持并提工作要求。三是强化保障。《红河州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突击战”工作方案》中明确“要切实做好州、县两级的经费保障,本年度的工作经费专项安排相应的财政经费,2026年的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9月22日全州工作推进会,周永瑜副州长要求“州级今年有20万工作经费,明年计划安排30万的预算”。截至2026年1月8日,石屏县、元阳县、泸西县累计完成3495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清查核实工作,整体完成率达100%。
31.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
项目绩效目标均已按计划完成。在农产品农残速测能力提升方面,采购的4万项次胶体金试剂及13套检测设备精准分配至全州13个县市,使基层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筛查能力得到显著增强,为日常监管和风险预警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试剂覆盖涉农县比例达到100%,远超原设定的20%目标。业务培训工作成效显著,不仅完成了州级2期培训,还针对重点问题品种在部分县市额外开展了6期专项攻坚治理培训,培训内容涵盖法律法规解读、标准体系宣贯、检测技能实操、风险防控措施等,有效提升了参训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和专业素养。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年新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名特优新农产品172个,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在安全风险防控方面,通过强化日常监管、风险监测和专项整治,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9.69%的较高水平,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圆满实现了全年无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的目标。
32.红河州长江禁渔与水生生物资源保护项目
项目产出指标中的数量指标是水产品总产量41875.9吨、水产品质量安全快检任务250份完成率100%,农产品质量安全人民群众满意度85%。项目实现情况是:全州实现水产品总产量46116吨,同比增长8.5%,开展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快速检测282份完成率112.8%,253个样品未检出禁用药物和常用药物残留,9个样品常规药物喹诺酮类(恩诺沙星+环丙沙星)阳性。
33.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项目
项目产出指标中的数量指标是配合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开展水产品质量例行监测4批56个样,农产品质量安全人民群众满意度85%。2024年项目实现情况是:配合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开展水产品质量例行监测4批56个样完成率100%,检验合格52个,不合格样品4个,合格率92.86%。
34.2024年石屏县稻渔共生水稻单产提升项目
产出指标。在石屏县共完成稻渔综合种养1120亩,其中:异龙镇完成150亩、宝秀镇完成164.9亩、坝心镇完成200.3亩、哨冲镇完成72.8亩、龙武镇完成75亩、龙朋镇完成105亩、新城乡完成102亩、牛街镇完成100亩,大桥乡完成150亩。经测产,核心示范区、示范区田块稻谷亩产分别746公斤、658公斤,单产水平比当地2023年平均水平高10%以上;核心示范区、示范区鱼亩产分别为81公斤、72公斤。社会效益指标:已开展稻渔综合种养技术培训1期。生态效益指标:化肥、农药使用量0增长,且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可持续影响指标:鱼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提高10%。满意度指标。农户或经营主体满意度≥90%。
35.2024年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项目
2024年,项目实现情况是:派出科技特派员杨艳红、黄雄健等2人,指导发展稻渔综合种养100亩,发放福瑞鲤鱼种 114 公斤,在果统村组织开展稻渔综合种养技术培训1期,培训农户 75 人。
36.2025年度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项目
项目产出指标中的数量指标是全州水产品产量达到41876吨,配合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开展水产品质量例行监测4批56个样,农产品质量安全人民群众满意度≥85%。项目实现情况是:全州水产品产量44744吨,完成省级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4批次,抽取56个样品,检验合格56个,不合格样品0个,合格率100%,农产品质量安全人民群众满意度≥85%。项目绩效目标全部达成。
37.2025年红河州稻渔综合种养项目
2025年,项目实现情况是:派出科技特派员杨艳红、黄雄健等2人,在新安所村举办稻渔综合种养技术培训 1 期,培训农户 87 人,指导发展稻渔综合种养面积 100 亩,发放福瑞鲤鱼种 386 公斤。
38.2025年州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项目
(1)储备杂交玉米种子1.69万公斤,可改种或补种受灾面积0.845万亩。2025年州级共储备杂交玉米种子2万公斤,品种及数量为:鑫禾147,1万公斤、良禾367,1万公斤,如遇自然灾害可改种或补种1万亩。
(2)储备种子质量合格率达100%。5月12日全部就位到州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仓库,经室内检测储备种子合格率为100%。
(3)种子储备管理经费不超过3.8元/公斤。2025年支出库设施维修费0.67万元,电费0.742292万元,差旅费0.084万元,委托业务费0.525万元,合计2.021292万元。种子储备管理经费为1.01元/公斤。
(4)受灾农户或贫困户满意度达95%以上。因泸西县洪涝灾害已调拨备荒种子0.7万公斤,改种或补种3500亩,确保了灾区用种安全。剩余种子经我站进行质量检测全部合格,将请示州农业局批准,于2026年2月底全部无偿分配给有关乡镇和单位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据跟踪调查,灾区农户满意度达98%。
39.农作物新品种试验和符合性验证试验项目
(1)实施水稻、玉米、大豆(含大豆玉米复合种植)、小麦、马铃薯试验23点(次),全面完成农作物新品种试验20点(次)。其中:水稻品种品种试验7点次,普通玉米品种试验7点次,玉米符合性验证试验2点次,大豆品种试验4点次。
(2)该项目实施年限为两年。即:2025年1月开始至2026年8月。大春作物(水稻、玉米、大豆)于2025年12月全面完成;冬季作物试验(小麦、冬马铃薯)正有序推进,预计2026年8月全面完成总结上报工作。
(3)农作物品种试验经费2万元/点(次)。一个点(次)区域试验或生产试验成本2万元。该项目实施年限为两年,已实施完成的试验成本少于等于2万元。
(4)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所有区域试验、生产试验数据准确率99%以上。该项目实施年限为两年,已实施完成的试验数据准确率达99%以上。
(5)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参试企业和农民满意度达90%以上。该项目实施年限为两年,已实施完成的试验参试品种企业和农民满意度达92%以上。
40.云南省2025年玉米新品种展示示范评价项目
(1)引进通过审定的玉米新品种13个。实际示范展示玉米新品种13个。
(2)筛选出3个抗逆性、抗病性强、丰产性好,比当地主推品种亩增5%以上的优质高产品种。通过一个周期的展示,筛选出了5个抗逆性和抗病性强、丰产性好,比当地主推品种亩增12kg的优质高产品种,为指导农民选购良种提供了科学依据。
(3)2025年1月开始12月完成。项目于11月份全面完成。
(4)农作物新品种推广能力提升10%。通过集中展示,强化了新品种的示范效应与辐射带动作用,展示新品种知晓率与接受度明显提高,预计主导品种覆盖率将提升10%以上,有效促进了良种快速落地与大面积应用。
(5)农户满意度达90%以上。据跟踪调查,展示示范区农户满意度达92%。
41.红河州农作物种子管理项目
(1)检查种子生产经营主体100家。实际完成检查1812家。
(2)完成种子质量抽检样品140个。实际完成抽检种子样品433份。
(3)培训种子经营人员300人次。实际完成参训人数526人次。
(4)提升种子质量安全水平。全年共立案7件,均已办结,涉案金额27.4644万元,罚没金额41.9009万元,没收假劣种子279.1公斤。
(5)项目于2025年1月启动,12月完成。
(6)农户满意度达90%以上。据跟踪调查,农户、种子经营主体满意度达92%。
42.红河州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项目
(1)全州范围内抽取送省级检测样品41个,样品来源主要一是大面积生产种植的“两杂”种子,二是种子生产基地抽取叶片(或是新鲜果穗),三是从事育种科研单位育种的材料,四是种子企业及种子经营门店抽检的样品,五是市场上销售的豆制品。
(2)从试验基地、种子生产基地、科研(育种)单位、生产上大面积种植品种抽取86个样品做转基因快速检测。
(3)指导13个县市做好转基因快速检测样品343个;
(4)群众满意度85%以上。
43.2025年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和宅基地管理项目
2025年,对全州农经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培训人员50人,按时完成农村经济统计信息报表共9套,农民增收形势报告及农经管理情况分析材料5套,全面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44. 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项目
(1)组织保障。下发了《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成立红河州2025年(散养)重大动物疫病疫苗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及专家组的通知》,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州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为副组长,州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科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安排布置、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的日常工作。
(2)职责分工。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事务及财务预算支出工作,防控应急科、疫病检测科负责项目任务的具体实施,数据信息的统计汇总及项目其他相关内容工作。
(3)节支增效措施。项目资金按《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云南省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红财农发〔2022〕22号)和《红河州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严格管理,中心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严格要求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做到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严防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和拉用,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该项目实行绩效管理,加强项目的追踪和监管,科学设定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4)单位建立的内控机制。成立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成立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红疫控〔2017〕5号),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长、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单位办公室。印发了《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内部控制规范》和《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内部控制实施方案》,实行领导A、B角制度,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内控机制。
(5)单位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和《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执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3号)、主管局制定的《红河州农业局财政项目绩效考核管理试行办法》和《红河州农业项目督查管理规定》。
(6)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情况。在收支制度执行方面,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标准执行,实行项目实施的科室、财务部门、分管领导多级审核把关,按照国家财政部制定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规范开支范围。在资产管理方面,实行分类管理,建立了资产信息管理和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卡片,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调拨、报废、等情况,明确保管(使用)人的责任,保证固定资产完整,防止资产流失,做到帐、物定期清查,账实相符。在政府采购管理方面,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的采购项目,对财政批准自行采购的项目,严格按内控制度采取询价、邀标等方式进行,以促进自行采购项目公开、公平、公正、合理。进近几年来,我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执行规范。
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投入2,950,00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支出797,470.00元,支出率27.03%。
此项绩效指标未全部完成的主要原因是,受招投标流程周期较长影响,资金支出进度相对偏缓。目前项目已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公告及合同签订等全部程序,处于供货阶段。同时,该动物防疫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部分资金需按项目实施进度在次年安排支出,因此存在支出率较低的情况。
(7)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为0。2025年,我州未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情,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资金使用无重大违法违纪问题。2025年,我州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使用规范,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8)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发生率为0。2025年,我州未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未造成环境污染,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9)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5年,通过问卷调查方式,广泛收集畜禽养殖场户、基层防疫员、畜牧兽医机构人员、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人员等服务对象意见建议,共开展满意度问卷调查325份,其中:非常满意163份、满意143份、一般17份、不满意2份。经综合计算,服务对象总体满意度达94.15%,高于90%的既定目标要求,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成效和动物防疫工作认可度较高,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45.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
(1)组织保障。下发了《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成立红河州2025年(散养)重大动物疫病疫苗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及专家组的通知》,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州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为副组长,州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科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安排布置、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的日常工作。
(2)职责分工。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事务及财务预算支出工作,防控应急科、疫病检测科负责项目任务的具体实施,数据信息的统计汇总及项目其他相关内容工作。
(3)节支增效措施。项目资金按《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云南省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红财农发〔2022〕22号)和《红河州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严格管理,中心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严格要求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做到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严防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和拉用,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该项目实行绩效管理,加强项目的追踪和监管,科学设定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4)单位建立的内控机制。成立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成立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红疫控〔2017〕5号),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长、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单位办公室。印发了《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内部控制规范》和《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内部控制实施方案》,实行领导A、B角制度,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内控机制。
(5)单位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和《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执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3号)、主管局制定的《红河州农业局财政项目绩效考核管理试行办法》和《红河州农业项目督查管理规定》。
(6)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情况。在收支制度执行方面,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标准执行,实行项目实施的科室、财务部门、分管领导多级审核把关,按照国家财政部制定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规范开支范围。在资产管理方面,实行分类管理,建立了资产信息管理和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卡片,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调拨、报废、等情况,明确保管(使用)人的责任,保证固定资产完整,防止资产流失,做到帐、物定期清查,账实相符。在政府采购管理方面,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的采购项目,对财政批准自行采购的项目,严格按内控制度采取询价、邀标等方式进行,以促进自行采购项目公开、公平、公正、合理。进近几年来,我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执行规范。
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投入9,660,00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支出3,089,774.00元,支出率31.99%。
此项绩效指标未全部完成的主要原因是,受招投标流程周期较长影响,资金支出进度相对偏缓。目前项目已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公告及合同签订等全部程序,处于供货阶段。同时,该动物防疫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部分资金需按项目实施进度在次年安排支出,因此存在支出率较低的情况。
(7)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为0。2025年,我州未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情,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资金使用无重大违法违纪问题。2025年,我州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使用规范,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8)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发生率为0。2025年,我州未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未造成环境污染,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9)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5年,通过问卷调查方式,广泛收集畜禽养殖场户、基层防疫员、畜牧兽医机构人员、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人员等服务对象意见建议,共开展满意度问卷调查325份,其中:非常满意163份、满意143份、一般17份、不满意2份。经综合计算,服务对象总体满意度达94.15%,高于90%的既定目标要求,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成效和动物防疫工作认可度较高,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46.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资金项目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群体免疫密度≥90%。2025年,猪口蹄疫累计免疫378.61万头,免疫密度为98.11%;牛(含奶牛)口蹄疫累计免疫81.06万头,免疫密度为97.60%;羊口蹄疫累计免疫97.11万只,免疫密度为94.96%;羊小反刍兽疫累计免疫72.68万只,免疫密度为87.22%;高致病性禽流感(含鸡鸭鹅等)累计免疫4022.57万羽,免疫密度为97.51%。除羊小反刍兽疫免疫密度略低外(免疫1次疫苗持续期为3年),其余强制免疫病种免疫密度均达到90%以上目标,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监测净化病种1个。2025年11月24日,云南牛牛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顺利通过省级动物疫病净化评估,成为省级牛布鲁氏菌(非免疫)、牛结核病净化场。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强制免疫病种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70%。2025年,全州H5亚型禽流感(Re-13)抗体合格率91.31%,H5亚型禽流感(Re-14)抗体合格率92.19%,H7亚型禽流感(Re-4)抗体合格率92.08%;猪牛羊O型口蹄疫抗体合格率分别为83.80%、92.41%、90.72%;牛羊A型口蹄疫抗体合格率分别为81.20%、75.15%;小反刍兽疫抗体合格率86.34%。强制免疫病种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均达到70%以上,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红河州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对疑似重大动物疫病,通过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诊断、实验室检测等方式认真核查。2025年全州无重大动物疫病流行,以常规动物疫病零星散发为主,防控形势平稳,重大动物疫情及时报告率与处置率均实现100%,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3)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资金投入793,10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支出255,602.90元,支出率32.23%。此项绩效指标未全部完成的主要原因是,因2025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项目第一次招投标和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第二次招投标过程耗时长,在它们工作未结束前省级补助经费项目不宜开展,且该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部分资金需在第二年期间支出,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故存在补助经费资金支出率较低的问题。
(4)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为0。2025年,我州未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情,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资金使用无重大违法违纪问题。2025年,我州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使用规范,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5)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发生率为0。2025年,我州未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未造成环境污染,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5年,通过问卷调查方式,广泛收集畜禽养殖场户、基层防疫员、畜牧兽医机构人员、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人员等服务对象意见建议,共开展满意度问卷调查325份,其中:非常满意163份、满意143份、一般17份、不满意2份。经综合计算,服务对象总体满意度达94.15%,高于90%的既定目标要求,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成效和动物防疫工作认可度较高,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47.2025年度畜间人兽共患病(布病)防控项目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畜间人兽共患病(布病)检测>=1000份。2025年完成畜间人兽共患病(布病)检测2602份,其中检测牛血清1211份,检测羊血清1391份。通过检测及早发现并剔除阳性个体,降低布病流行率和传播风险。超额完成此项绩效指标。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降低布病流行率和传播风险>=0.5%。2025年布病流行率控制在0.01%。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3)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2025年度畜间人兽共患病(布病)防控项目配套资金下达50,000.00元,项目资金支出36,300.00元,执行率72.60%。
(4)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为0。2025年,我州未发生布病等畜间人兽共患病的重大动物疫情。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5年,红河州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畜间人兽共患病(布病)防控,各县市满意度达到85%以上。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48.弥勒市生猪产业调研、样品检测和技术推广经费
采用委托采样方式,采集并检测样品3196份(其中口鼻棉拭子900份、血清2296份),反馈检测情况报告20份。
组织举办培训2场,覆盖弥勒市养殖户(技术人员)、动物防疫合作社、基层畜牧兽医工作人员等126余人(次)。
走访服务挂牌养殖场6个。
49.云南省红河州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通过项目实施,不仅推进我州动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也进一步提升实验室疫病监测、诊断、防治能力。
50.红河州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维护经费
根据项目实施完成情况,结合项目的预算执行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等情况进行了量化打分,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红河州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维护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对红河州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维护经费项目设定6个绩效指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6个,占总指标数的100%。
51.2023年香蕉特派团项目结转经费
在省农科院环资所的指导下,目前已完成各项考核指标,并通过省级验收。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和《红河州农业农村局财政项目绩效考核管理试行办法》《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红财农发〔2024〕24号)的通知相关要求,对照项目实施方案中设定的目标任务,结合项目实施具体情况,对《红河州农产品质量监督项目》的资金执行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逐一进行评分。
52.2024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
该项目已完成全部年度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州经作站2025年度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53.云南芒果种质资源创新利用及新品种选育项目
2025年开展果园生草试验、果园套种甜菜、病虫害绿色防控等试验示范,完成成果示范和推广应用10000亩。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基地开展技术指导4次,完成培训626人次,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等已达标,仅资金使用率,未按时完成全部绩效目标。
54.云南省石屏县木本蔬菜甜菜树产业科技特派团项目
2025年度研发获得甜菜树无性扦插技术或组培技术,获得甜菜树苗6600株,提交甜菜种植情况统计表1份。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等已达标,仅资金使用率,未按时完成全部绩效目标。
55.2023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科技特派员项目结转经费
2023年已完成培训10期676人,技术指导508人,2025年结转的部分项目资金完成专用材料和差旅费的支付;效益指标、满意度等已达标,未按时完成全部绩效目标。
56. 2023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结转经费
已完成技术培训人数达826人次,服务指导人次达586人次的项目目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等指标均已达标;2025年结转资金已完成专用材料和差旅费的使用,按预算使用完成。
57.2024年乡村振兴科技专项—服务型科技特派员项目资金
2024-2025年完成培训4期216人,技术指导200人发放复合肥30包,黄金奈李苗1200株,;效益指标、满意度等已达标,仅资金使用率,未按时完成全部绩效目标。
58.2024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资金
2024年4月-2025年3月完成开展1期水果整形修剪、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培训指导,培训期70人,指导人次6人;培养致富带头人2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等指标均已达标。
59.2025年区域创新能力提升(第一批)专项资金
2025年开展技术指导培训4期;发放复合肥30包,果树枝剪162把,黄金奈李苗2900株,培训320人次,效益指标、满意度等已达标,仅资金使用率,未按时完成全部绩效目标。
60.荔枝高效栽培关键技术研发及示范应用项目
本项目总体目标为通过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应用,破解元阳荔枝产业品种适应性差、栽培技术落后等瓶颈,推动产业标准化、规模化发展,助力种植户增收。从实施结果看,总体目标已基本达成,产业基础得到夯实,技术支撑体系初步建立。
阶段性目标(2025年度)实现情况如下:
(1)品种资源适应性试验:完成12份荔枝品种资源的适应性试验,经田间生长观测、果实品质检测及产量对比评估,筛选出“冰荔”“仙进奉”“佑言红”3个适宜元阳气候土壤条件的优质高产品种,超出“2-3个”的目标要求。
(2)高效栽培技术方案优化:成功优化矮化密植(株行距调整为3×4米)、精准水肥(滴灌系统结合土壤墒情传感器)、病虫害绿色防控(生物农药+性诱剂)等技术模式,形成《元阳荔枝矮化密植栽培技术方案》《荔枝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指南》2套可复制推广的高效栽培技术方案,达到目标设定的“1-2套”标准。
(3)技术培训与辐射带动:组织技术培训5期,累计覆盖种植户200人次,培训内容包括品种选择、栽培管理、病虫害防治等,辐射带动周边1000亩荔枝种植面积应用新技术,与目标一致。
综上,2025年度阶段性目标全部完成,其中品种筛选、人员培训等指标超额达成,体现了项目实施的有效性与精准性。
61.2023年荔枝特派团项目结转经费
该项目已完成全部年度绩效目标。
62.农作物重大病虫预警监测与统防统治专项资金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在全州设立病虫害监测点26个,超额完成计划任务;开展农作物主要病虫害预警监测,发布各种病虫预报、情况、警报10期;建设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示范6500亩次,超额完成计划任务。
质量指标:积极深入田间开展稻飞虱、稻瘟病、草地贪夜蛾、红火蚁等病虫害发生、发展动态调查,及时发布病虫动态情报10期,为农业生产提供了技术依据,为指导大面积病虫防治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遏制了病虫害暴发流行成灾,减少了粮食损失。
时效指标:及时制定并下发了《2025年红河州植保工作要点》《2025年重大植物疫情防控技术方案》《2025年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5年红河州“虫口夺粮”促丰收病虫防控方案》《2025年红河州农民科学安全用药培训实施方案》,确保病虫害防控工作在有效防控期内完成。
成本指标:采购物资采用公开招标,秉持“依法采购、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宗旨,确保采购物资或服务价格不超过市场价格。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在资金支出使用环节,我站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确保资金支出合理合规。
生态效益指标:全州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化学农药使用量增长率≤0℅。
可持续影响指标:农药使用量负增长。
(3)满意度指标
项目示范区农户满意度达90%。
63.省级农业发展专项项目资金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一是监测点建设全面完成。新增智能虫情监测点1个(安装于绿春县平河乡平河镇)、智能性诱监测点1个(安装于石屏县异龙镇高家湾村)。二是农药规范经营门店建设成效显著。制定《红河州农药规范经营服务门店评分标准》,组织省州专家对县市推荐的49家门店进行评审,最终择优认定40家为规范服务门店,并完成标牌制作与发放。三是监测预警任务超额完成。全年发布主要病虫预报、情报、警报共10期,为指导科学防治提供了及时依据。四是示范防控与物资储备超额完成。大力推广诱虫板、性诱剂、食诱诱捕器及高效低毒农药,完成病虫害监测与防控示范面积0.5万亩;储备稻飞虱、草地贪夜蛾、黄脊竹蝗、红火蚁等应急防控物资3.048吨。
(2)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示范区病虫害无大面积爆发成灾,病虫危害粮食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
生态效益指标:农药使用增长量(吨)≤0。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0%。
64.中央农业生产救灾专项资金
突出监测预警,夯实决策基础
年初在全州科学布设10个红火蚁疫情固定监测点,持续开展系统调查,动态掌握发生范围、蚁巢密度及危害程度。针对水稻、玉米等主要作物,结合病虫害发生规律与气象条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10期,为精准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坚持分类施策,推进科学防治
(1)红火蚁防控:采取“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引领+群防群治协同推进”策略,在8个县市设立15个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区,累计实施3.06万亩次。同时,通过发放红火蚁防控药剂,组织发动群众开展联防联控,形成点面结合、协同发力的防控格局。
(2)水稻玉米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针对稻飞虱、草地贪夜蛾等重点防控对象,科学制定药剂配方,严格执行农药“三证”管理,推进规模化、标准化统防统治,保障防治效果与农产品质量安全。
(3)玉米病虫害生物防治示范:在金平、个旧等项目区创新实施以生物防治为核心的绿色防控模式。综合运用无人机喷施生物农药(枯草芽孢杆菌、哈茨木霉菌、印楝素、核型多角体病毒等)、大面积布设性诱捕器(每亩3套,诱杀草地贪夜蛾)、人工释放天敌(叉角厉蝽、夜蛾黑卵蜂)等多项生物与物理防治技术,构建了“天敌释放+生物农药+理化诱控”的立体防控体系,显著减少了化学农药使用量,为全州推广绿色防控提供了成功样板。
(4)跨境蝗虫应急防控:立足于“早准备、早发现、早处置”,根据历史发生规律与边境地理特点,提前储备高效应急防控药剂4.5%高效氯氰菊酯5480瓶,并精准调配至5个边境重点县,建立快速响应机制,严防外来蝗虫迁入为害。
严格检疫监管,阻断传播途径
严格执行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强化对调运、种植的农作物种苗及产品的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截至12月底,全州共签发植物检疫证书926份,有效防范了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传播风险。
深化宣传培训,营造共治氛围
10月下旬在蒙自市举办全州红火蚁防控技术培训班。结合“植物检疫宣传月”“科技三下乡”等活动,深入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9月以来,全州累计举办红火蚁识别与防控培训25期,培训1919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337份,有效提升了干部群众识别、防控病虫害的意识和能力。
65.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完成小麦病虫害防控26971.5亩。
质量指标:积极深入田间开展小麦条锈病、叶锈病、白粉病、蚜虫等病虫害发生、发展动态调查,及时发布病虫动态情报,发布小麦病虫预报3期,为农业生产提供了技术依据,为指导大面积病虫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遏制暴发流行成灾,减少粮食损失。
时效指标:2025年5月31日项目全部完成。
(2)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项目区病虫害危害损失率≤5%。
社会效益指标:小麦等粮油作物生产安全。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在项目区范围内共发放小麦“一喷三防”专业化统防统治群众满意度调查表63份,收回62份,项目示范区农户满意度达100%。
66.乡村振兴科技特派员(第一批)专项资金
2025年度科技特派员项目经费支出预算9万元,已完成兑现55681元,完成率61.87%。
67.省级畜牧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
已举办畜牧业统计监测业务培训1期,畜牧业监测任务完成100%,有效推动全州生猪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全年实现能繁母猪保有量、生猪产能和猪肉产量稳步提升。剩余资金将持续用于红河黑猪保种、扩群、推广试验阶段的饲料药品开支。
68.“三区”科技人才专项资金
2025年“三区”科技人才项目经费支出预算12万元,已完成兑现15000元,完成率12.5%。
69.动物防疫省级配套补助经费
已按《红河州畜牧技术推广站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省级配套资金使用方案》要求,印刷出版《红河牛养殖及疫病防控技术》实用教材950册用于宣传、推广和普及红河牛养殖疫病防控技术知识,为我州红河牛养殖提供科学技术保障,助力我州红河牛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促进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
70.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红财农发〔2024〕107号)文件精神,为确保2025年红河黑猪国家畜禽遗传资源鉴定顺利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专家组核验,研究分析红河黑猪子一代与杂一代生长抗病性能数据,有效推动红河黑猪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项目的顺利开展,为红河黑猪顺利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的鉴定提供了科学的试验数据,试验技术成果为下一步红河黑猪产业开发利用和拓展市场提供技术支撑,对红河州推进乡村振兴打造富民强州支柱产业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一年的实施,已完成项目计划实施内容,并按项目进度完成资金拨付。
71.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
2024年全州收集处理病死畜禽(猪单位)31.77万头,其中:集中收集处理31.13万头、养殖场自行处理0.65万头,集中处理率达97.99%。兑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220014.5头,兑付补助资金1650.1万元。绩效目标都得以较好实现。
72.州级畜牧防疫体系建设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资金
项目实施期1年,各项绩效目标全部完成:产地检疫畜禽2581.13万头(只、羽)、屠宰检疫畜禽1064.18万头(只、羽),均超额完成量化指标;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相关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全年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随意抛弃病死畜禽事件,群众满意度达90%,动物发病率、死亡率和公共卫生风险有效降低,社会效益显著。
73.上年结转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州级配套补助资金
2024年全州收集处理病死畜禽(猪单位)31.77万头,其中:集中收集处理31.13万头、养殖场自行处理0.65万头,集中处理率达97.99%。兑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220014.5头,兑付补助资金1650.1万元。绩效目标都得以较好实现。
74.2025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本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得以较好实现。其中有两项未达标,预算执行率得分满分10分,得分6.7分;经济效益指标(全州肉类产量同比增长率)3%,实际负增长7.4%。
75.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
本项目实施期1年,群众满意度达90%,产地检疫畜禽2581.13万(头、只、羽),屠宰检疫畜禽1064.18万(头、只、羽),兑付2024年度全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22万头。全年规模养殖场(小区)产地检疫率100%,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率100%,生猪定点屠宰场和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率100%,官方兽医及畜禽屠宰等、动物卫生监督业务培训2期。通过组织实施全州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动物发病率、死亡率和公共卫生风险降低,全年未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或造成环境污染情况,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畜牧业健康稳步发展。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76.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资金
本项目实施期1年,群众满意度达90%,全州集中收集无害处理病死畜禽资金兑付率100%;牲畜耳标佩戴率100%。全年产地检疫申报受理率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100%。集中收集无害处理病死畜禽补助10元/头。使用资金重大违纪事项0件。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0次。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畜禽事件0次。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通过组织实施全州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动物发病率、死亡率和公共卫生风险降低,全年未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或造成环境污染情况,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畜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77.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
2024年全州收集处理病死畜禽(猪单位)31.77万头,其中:集中收集处理31.13万头、养殖场自行处理0.65万头,集中处理率达97.99%。兑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220014.5头,兑付补助资金1650.1万元。绩效目标都得以较好实现。
78.统筹返还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
本项目实施期1年,群众满意度达90%,官方兽医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培训2期全年产地检疫申报受理率100。通过组织实施全州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未发生大规模抛弃病死畜禽事件,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全州肉类质量安全水平较大提升。有效减少因乱丢乱抛病死畜禽污染环境。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79.统筹返还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
2025年产地检疫畜禽2581.13万(头、只、羽),屠宰检疫畜禽1064.18万(头、只、羽),全年产地检疫申报受理率100%,定点屠宰厂屠宰检疫率100%,生猪定点屠宰场和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率100%,养殖场户满意度90%。通过组织实施全州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动物发病率、死亡率和公共卫生风险降低,全年未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或造成环境污染情况,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畜牧业健康稳步发展。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80.统筹返还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经费
本项目实施期1年,群众满意度达90%,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率40%;全年产地检疫申报受理率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100%。使用资金重大违纪事项0件。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0次。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畜禽事件0次。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通过组织实施全州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动物发病率、死亡率和公共卫生风险降低,全年未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或造成环境污染情况,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畜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81.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1)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该项资金下达的中央绩效目标为培育高素质农民100人,高素质农民培训满意度≥90%。完成情况为:培育高素质农民156人,完成任务数的156%,满意度达99.75%。
(2)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题班(第二批299000)专项资金项目:该项资金下达的中央绩效目标为培育高素质农民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班50人,高素质农民培训满意度≥90%。完成情况为:培育高素质农民52人,完成任务数的104%,满意度达99.75%。
(3)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第二批90000)专项资金项目:该项资金下达的中央绩效目标为培育高素质农民70人,高素质农民培训满意度≥90%。完成情况为:培育高素质农民70人,完成任务数的100%,满意度达99.75%。
82.“三区”科技人才专项支持计划资金
2025选派“三区”科技人才人次5人,资金当年到位率为100%,选派人才人均补助标准20000元,选派人才服务年限1年。
83.红河州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2025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
项目基本实现年度目标,产出与效益初步显现,管理体系健全,资金使用合规。
84.云南省红河州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科技特派员项目
通过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的逻辑模型,设定决策、过程、产出与效益效果等一级指标四个,一级指标下各设定了若干个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及其分值。目前已完成试验相关工作。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符合现实要求,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项目按照规定的过程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经过必要的研究论证和集体决策。项目下设部分三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质量有待提高,缺少反映项目实施质量的约束性指标。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项目实施过程中,州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实施进行指导,并对项目进行督导监管,对督导监管中发现的问题、项目实施缓慢或未按政策规定实施的项目单位、督促及时整改。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州农业农村局项目产出在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四个方面设置指标,根据项目情况,设置符合项目特点的三级产出指标,用于指导和跟踪项目工作开展。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州农业农村局2025年开展项目产生了较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满意度达到预期目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2025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立足岗位履职要求与工作实际需求,持续深化资金全流程管理,以事前精准防范、事中严格控制、事后实效监督为核心抓手,全方位优化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各环节衔接,切实提升项目资金配置效率与使用效益。严格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政策法规,依法履行预算管理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资金审批、拨付、使用等全流程操作,确保各项资金使用合规合法、投向精准有效,牢牢守住资金安全底线,为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提供坚实资金保障。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科学绩效目标设置科学性不足
2025年预算编制与执行中,部分业务人员对资金项目核心需求、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规范及实操方法掌握不够扎实,难以结合资金规模制定出可量化、可考核、与项目实际匹配的绩效指标。普遍存在绩效指标设置粗放笼统、缺乏针对性,部分目标值设定偏低、难以体现工作成效等问题,未能充分发挥绩效目标对财政资金的导向与约束作用,制约了2025年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进一步提升。
(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专业人才储备匮乏
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强、系统复杂的工作,对从业人员的综合能力要求较高,需同时熟练掌握国家宏观政策、财政专业知识,精通部门项目管理流程,具备高效的信息处理与数据分析能力。从2025年工作实践来看,兼具上述能力的复合型专业人才相对短缺,现有人员专业素养与业务能力难以完全匹配新时代预算绩效管理的高标准要求,影响了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七、有关建议
(一)深化制度建设,优化管理流程。聚焦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践中的短板弱项,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在制度制定层面,紧扣年度工作重点与资金项目特点,在上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规定框架下,细化制定本单位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及配套操作规程,以制度形式明确绩效目标管理的目的、范围、流程、标准及具体要求,推动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开展。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素质。围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需求,强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多元化、分层级的培训模式提升人员能力。一方面,组织开展财政政策、预算绩效编制、项目管理等专项培训,同步推动人员参与财政部门、第三方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及资格认证考试;另一方面,借助部门预算部署会等契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实操指导,确保相关人员精准领会工作要领,切实提升预算绩效管理专业能力,保障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高效落地。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红河州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