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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zzfhcxjsj/2026-0017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2026〕—10—11
- 发布日期: 2026-10-0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6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执法检查的通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企业:
根据《2026年度建筑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红河州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文件要求,我局于2026年9月29日开展了2026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受检企业:华新水泥(红河)有限公司、云南弥勒监造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金平汇多劳务有限公司、云南燕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棚铭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企业、监理资质企业按照不低于0.5%比例随机抽取检查。
(二)检查方式:采取网络检查或现场检查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企业注册执业人员、技术工人等是否持续符合资质标准要求条件。
经查:华新水泥(红河)有限公司、云南弥勒监造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符合资质标准相关规定要求;金平汇多劳务有限公司、云南燕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棚铭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三家企业目前公司无任何人员,且未到现场接受检查,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不满足资质标准相关要求(详见附件红河州2026年度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表)。
二、处理意见
金平汇多劳务有限公司、云南燕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南棚铭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应自发文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整改期限内完成达标的,向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整改报告及满足资质标准证明材料;整改期满后仍不达标的,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撤回其资质证书。
三、相关要求
各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等有关规定,建立企业动态自查机制,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附件:红河州2026年度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表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0月9日
附件
红河州2026年度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表
| 序号 | 企业名称 | 资质专业及等级 | 应有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次) | 实有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次) | 应有职称人数(人) | 实有职称人数(人) | 应有相关专业技术工人(人) | 实有相关专业技术工人(人) | 达标情况 |
| 1 | 华新水泥(红河)有限公司 | 预拌混凝土资质(不分等级) | / | / | 5 | 5 | 4 | 5 | 达标 |
| 2 | 云南弥勒监造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乙级 | 15 | 15 | / | / | / | / | 达标 |
| 3 | 云南棚铭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 | / | 1 | 0 | 50 | 0 | 不达标 |
| 4 | 金平汇多劳务有限公司 |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 / | / | 1 | 0 | 20 | 0 | 不达标 |
| 5 | 云南燕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 | / | 1 | 0 | 50 | 0 | 不达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