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其他

  • 索引号: zzfhcxjsj/2025-0001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红建撤字〔2025〕2号
  • 发布日期: 2025-01-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蒙自恒远建筑有限公司)

蒙自恒远建筑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5日,我局对你公司资质从业人员进行动态核查,经查,你公司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建造师及技术工人不达标;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技术工人不达标,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24年12月5日向你公司通报检查情况并提出整改要求。2025年1月21日,蒙自恒远建筑有限公司向红河州住建局提交了整改报告,该公司现有建筑工程建造师12人,技术工人31人,符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所需建造师及技术工人标准人数;该公司自行放弃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整改,目前,除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外自行放弃整改外,其他以上四项资质已整改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和三十条之规定,决定撤销你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的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红河州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4日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5年1月24日印发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