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
- 索引号: zzrzyhghj/2026-0002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2-26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告(220kV佛城输变电工程项目临时用地)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自然资规〔2024〕3号)等有关规定,现对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结果予以公告。
一、基本情况
220kV佛城输变电工程项目临时用地,项目批复文号为红自然资复〔2024〕42号。批复临时用地面积0.8095公顷,主要用途为临时办公用房、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材料堆场、钢筋加工厂、施工便道。截至2026年1月28日,未损毁土地面积0.1879公顷,已损毁土地面积0.6216公顷。
复垦区面积为0.6216公顷,已复垦为旱地0.1614公顷、果园0.1211公顷、乔木林地0.3021公顷、农村道路0.0066公顷、沟渠0.0025公顷、田坎0.0279公顷,损毁土地复垦率为100%。
二、土地复垦验收情况
1、验收流程与标准
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已完成临时用地复垦,弥勒市自然资源局通过初验并向我局提出复垦验收。2026年1月29日-30日,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红河州农业农村局、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及专家组成验收组,实地核验项目复垦情况,经专家组验收确认,土地复垦符合《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
2、验收结果
项目符合验收要求,拟通过复垦验收。
三、公示期限与异议反馈
1、公示期:公告期自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27日。
2、异议反馈方式: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公告期内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无异议的,我局将通过该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联系电话:0873-3900685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2月26日










